【討論】不要用異樣眼光看待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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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樓上的都是在挑毛病...

連那些奇怪的例子都舉出來了

曾經有人做過實驗,在全部都是雄性的生物時,也會發生交配行為

所以不只是人類

如果世界上只有一個性別

那你講的無可厚非

再缺乏了解異姓的情況下

對同性產生興趣本來就是一定的

但人類並不是活在只有同性的情況下

以台灣來說

像建中北一女這種只有男生或女生的學校

比例不到一成

而只收男生或女生的公司行號更是少之又少

所以你的論點並不成立

就算沒有同性戀,人口問題仍然會有

目前所謂的''不婚族''和''頂客族''難道不是主要原因?

更何況有些國家的人口根本就是過多的

我不是有說如果嗎?

不婚族和頂客族雖然也是人口成長停止的主要因素

但那只限於以開發國家

對於未開發或開發中國家

不婚族和頂客族的存在對於該國的人口變動是影響不大的

同性戀是清純難能可貴的愛我也無法完全同意

但是如果依比例來說,異性間的強暴案件事實上比同性戀的多很多

當然

因為異性戀者比同性戀者多很多

請問在一個兩個家長都是同性但都愛護小孩的家庭,跟一個天天家暴但是家長都是異性的家庭裡,你覺得小孩會有比較可憐嗎?

這跟題目是兩回事

你這個問題就好像

吃飯會飽那吃麵就不會飽嗎?

一樣

你所指的問題''我的爸爸媽媽怎麼跟其他人的爸爸媽媽不一樣''這純粹只是社會的接受度

現在台灣的''主流''無法放開心胸去接受''非主流''的思想所有的問題

就像以前的私生子在向他的母親(父親)問他的父親(母親)為什麼大家都有爸爸媽媽而我沒有時差沒多少

並不是社會接受度

而是兒童心理的認知問題

目前台灣所有教育嬰幼兒的讀物或者兒童刊物

我還沒有找到哪一個是針對同性戀者領養的小孩所作

不論小孩從哪一方面接受到對於父母的知識

總體來說他們對於父母的認知絕不會是爸爸媽媽是同一性別

至於單親家庭

小孩長大後也只是知道了爸爸或媽媽離開了

在怎麼樣心理衝擊也絕不會比發現爸媽是同性戀來的差

只要''主流''接受''非主流'',這種問題是幾乎不會發生

就像以前的私生子會遭社會的排擠跟或欺負,但現在對於''私生子''大部分人毫無排斥想法一樣

何為主流?

何謂又非主流?

所謂主流就是大眾認知

非主流就是少數認知

要一深根蒂固的主流去接受異常的非主流

談何容易?

私生子被欺負是因為他的父母不忠不義

而非他有個異常性向的父母

不可混為一談

完全無法理解缺少任何一性別的家庭會對心理建設留下什麼絕對的遺憾

煩請解釋

居然還要我解釋這種東西...

缺少了任何一性別的家庭

對於小孩在性別的認知上當然會有影響

像是對於雄性的認知或雌性的認知

在就學前

甚至會造成不知道什麼是男生什麼是女生的問題

請問你從哪裡判斷出同性戀不正常以及他們的教育不健全?

如果純粹是以他們和大部分的人不同

那麼我想請問,在現在這個大部分人都喜歡主流文化的世界中,喜歡非主流文化的人難道都是不正常而且他們對下一代的教育會是不健全的嗎?

同性戀怎麼會正常?

如果同性戀正常

不就代表了人類同性戀傾向的比例比異性戀多?

教育方面上面已經講很多了

我不想重複

對於主流和非主流的事情

你又扯到其他問題了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世界上所有的非主流都不正常

那只是你一相情願的說詞

只要不是主流就是非主流

非主流又不代表異端份子

對於非主流的教育

我只能說

絕大多數非主流教育的後代

都和主流有著一定程度的偏差

------------------------------------------------------------------

打的我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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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題目是兩回事

你這個問題就好像

吃飯會飽那吃麵就不會飽嗎?

一樣

這個問題我想先弄清楚你所謂的''可憐''是指怎樣的可憐再繼續回答好了。

並不是社會接受度

而是兒童心理的認知問題

目前台灣所有教育嬰幼兒的讀物或者兒童刊物

我還沒有找到哪一個是針對同性戀者領養的小孩所作

不論小孩從哪一方面接受到對於父母的知識

總體來說他們對於父母的認知絕不會是爸爸媽媽是同一性別

至於單親家庭

小孩長大後也只是知道了爸爸或媽媽離開了

在怎麼樣心理衝擊也絕不會比發現爸媽是同性戀來的差

這難道跟社會接受度無關嗎?

就是因為社會無法接受,所以才會影響到小孩的認知

而市面上所販賣的教育嬰幼兒的讀物或者兒童刊物也是因為有需求才會有這些東西,當社會風氣已經開放到可以讓同性戀領養小孩,我想商人不會放棄這個利益而不去做這些東西

至於心理衝擊,你不是當事人,我完全無法理解你怎麼知道他們的心理衝擊有多大?

更何況人類同性之間目前根本就無法生殖,小孩是被''領養''的,他所認知的''父母''是將他養大,而不是把他生出來,這會有什麼心理衝擊嗎? 正常來說,他也應該是''感謝''把他養大的人。你所說的心理衝擊是他已經受過社會無法接受同性戀的影響才會有的。

私生子被欺負是因為他的父母不忠不義

而非他有個異常性向的父母

不可混為一談

我只是用社會上對於私生子態度的轉變來說明這樣態度的轉變是有可能的,並沒有混為一談

居然還要我解釋這種東西...

缺少了任何一性別的家庭

對於小孩在性別的認知上當然會有影響

像是對於雄性的認知或雌性的認知

在就學前

甚至會造成不知道什麼是男生什麼是女生的問題

除非這個家庭沒有任何對外的資訊溝通管道、小孩從有意識後只見過領養他的人、領養他的人從來沒有帶他出過門,我想除了以上這幾項同時發生,這個小孩才會在就學前不知道什麼是男生什麼是女生。

-------------------------------

打這麼多字真的很累,再同意不過了..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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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一個兩個家長都是同性但都愛護小孩的家庭,跟一個天天家暴但是家長都是異性的家庭裡,你覺得小孩會有比較可憐嗎?

Cēterīs paribus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是小學自然課就應該教過的基本的科學研究方式。當你在比較同性和異性父母家庭的差異,就應該固定其他變因,除非這個變因是和性向連鎖的,也就是說除非你能證明同性戀比較愛護小孩,否則你不能這樣比較。

你現在這樣就像之前公視幫一位金華國中的學生拍了兩張照片,一個是有藍色背景、有擺姿勢、有髮膠,另一個是背景白色、沒髮膠的呆板大頭照,然後跑去問路人那個比較好看,想要用前者比較好看來證明禁止髮膠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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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ēterīs paribus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是小學自然課就應該教過的基本的科學研究方式。當你在比較同性和異性父母家庭的差異,就應該固定其他變因,除非這個變因是和性向連鎖的,也就是說除非你能證明同性戀比較愛護小孩,否則你不能這樣比較。

Cēterīs paribus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如果你要解釋專有名詞起請附上中文可以嗎?

這裡並不是所有學生都很了解某些專有名詞 這意思是“一切應該一視同仁”吧

他這裡是以一個受盡家暴的孩子與平安長大的孩子比較,同性父母家庭教出認養生出(人工授孕吧)的孩子我不認為其它能力除了性向之外跟正常家庭長大的孩童有差別,這裡我的意思就是除了性像,其他方面跟一般認養家庭一樣(當然可能會受一些社會歧視,但是小孩的能力跟所受到的愛心感情跟一般家庭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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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我想 你主要提出了幾個問題

第一是 只有人會有這種同性相戀的傾向

那我也只好提出一些資料做舉證的動作

http://www1.uwants.com/viewthread.php?tid=5055990

請你仔細看完再回答吧

第二是無法繁衍後代的問題

這點就更有趣了

今天無論同性戀合法或不合法

同/異性戀的人數也不會突然多了起來

要我舉證也可以 今天一個異性戀者會因為同性戀合法化就變成同性戀?

而現象的產生也很荒謬

縱使同性戀是被禁止的好了 他們也不會因此變成異性戀 然後去生小孩

也許有些人會因為受不了世俗的眼光而像斷背山劇情裡一樣

結婚、生子 過著像我們一樣的生活

一個根本不愛媽媽的爸爸 能給孩子什麼樣的教育?

另外沒有任一性別的家庭 會產生不知道什麼是男生 什麼是女生的問題

拉回來說 難道從小喪親的單親家庭 也會產生上述問題?

呃 .... 不知不覺就打成這樣了="=

我知道語氣兇了點 囧" 但沒有要挑筆戰的意思 ...

只是時間晚了 沒有腦袋去修用詞了

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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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ēterīs paribus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如果你要解釋專有名詞起請附上中文可以嗎?

這裡並不是所有學生都很了解某些專有名詞 這意思是“一切應該一視同仁”吧

我已經說明了:

Cēterīs paribus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是小學自然課就應該教過的基本的科學研究方式。當你在比較同性和異性父母家庭的差異,就應該固定其他變因,除非這個變因是和性向連鎖的,也就是說除非你能證明同性戀比較愛護小孩,否則你不能這樣比較。

我還附上另一個錯誤示範補充說明:

你現在這樣就像之前公視幫一位金華國中的學生拍了兩張照片,一個是有藍色背景、有擺姿勢、有髮膠,另一個是背景白色、沒髮膠的呆板大頭照,然後跑去問路人那個比較好看,想要用前者比較好看來證明禁止髮膠是不對的。

好啦,更明顯的例子好了。

想像有個人大晴天的時候拿了一桶水到在自己身上。另外再想像有個人下雨天穿雨衣又帶傘然後身上每個口袋都放乾燥劑。

現在,由於以上的例子可以存在,我證明下雨天的時候人會比晴天乾燥。

懂了嗎?要比較晴天和雨天,就不能額外加入有人會自己倒水、有人超怕水沒事帶一堆防水器具等等的因素。

再回去看看腐小孩說的:

請問在一個兩個家長都是同性但都愛護小孩的家庭,跟一個天天家暴但是家長都是異性的家庭裡,你覺得小孩會有比較可憐嗎?

要比較同性和異性戀家庭的差別,這時候額外放入家暴的有無,那就無法分辨同性戀和異性戀的差異。

腐小孩的話唯一的意義是:家庭暴力對小孩的傷害比同性戀家庭嚴重。但是他沒有證明,只讓他的讀者靠直覺在判斷。

古代希臘羅馬擁有很有名的同性戀文化 我不記得他們也有影響人口

如果以人口減少當論點跟本不足夠

同性戀的存在絕對會影響人口成長率,是否會造成顯著的影響或是造成負成長那是另一回事。

另外,希臘被羅馬併吞,羅馬最後也敗給其他歐洲國家,歐洲國家現在相對於美國國力又是劣勢,這原因很多,但眾說紛紜的理由中我聽過有一個說法是人口少的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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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裡不是說你舉的例子,我沒說你所舉的例子有問題。

我是說你的英文翻譯,最好請使用中文(不少人可能還不太懂你的英文是指什麼)。

同性戀的存在絕對會影響人口成長率,是否會造成顯著的影響或是造成負成長那是另一回事。

另外,希臘被羅馬併吞,羅馬最後也敗給其他歐洲國家,歐洲國家現在相對於美國國力又是劣勢,這原因很多,但眾說紛紜的理由中我聽過有一個說法是人口少的會輸。

同性戀的存在絕對會影響人口成長率,這一點我想看情況,造成負成長跟顯著的影響我想在世界上是不可能發生的。

因為在怎樣只找同姓的還是少數少於2%-4%,美國同性戀一堆但美國的人口還破三億,人口每年快速成長。根據某些統計資料,台灣有一百萬到兩百萬人口是同性戀(這資源可能源自金賽報告,只有金賽報告宣稱占37%是同性戀),但我覺得這資料有問題,其他調查報告皆表示不可能人數到達如此程度。

斯密斯1991年對國家民意調查中心報告進行分析後表示到18歲,有5.9%的活躍男性有過男性的伴侶,但是“18歲以後,只有1%的是同性戀,4+%的是雙性戀”。 我比較相信這一則,同性戀支持者很容易把同性戀比例誇大。

古希臘同性戀風氣流行是現代難以想像的,男性當眾男伴跟找女人都很正常,但是不可能發展成只有同性戀的文明。古希臘羅馬人口減少不是因為同性戀因素,羅馬帝國到基督教傳入之後成為國教禁同性戀,這風氣被停止,但是帝國人口並沒有增加,減少反而更加快速,主因蠻族入侵戰爭、羅馬內戰、瘟疫等大型天災造成。

因為事實上同性戀風氣時期並沒有對當代的人口成長有什麼重大影響,古希臘本身就是城邦都市為主(一個古代城邦都市通常沒什麼人口,幾萬人就是大都市曾次了)古希臘人口減少是在於連年的戰爭以及瘟疫。 

人口少的會輸是一定的,人口多代表大量勞動生產力跟兵源,如果持久對執弱的一方必定先被脫垮,人口少的一方被併吞在歷史上很正常,不被同化就是被趕走或滅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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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同性戀做的事情和不是同性戀做的事情 連不一樣都沒有

也是一樣愛人不是嗎 同樣都是愛 哪裡異纇了?

在我到同志版之後 我發現所謂的同性戀者 並沒有大家說的那樣膚淺

反而是比那些大聲說著自己不是同性戀的人更理性多了

不多做辯駁了

適當的言論自然會被留下來 不適當的言論自然會被淘汰

或許 要接受一個反傳統的觀念是非常難

但我真的相信這一點都不異纇 也沒有所謂錯誤點

不愧是同志版版主,

在思想上比較開放,

也理性的多了。

我想,紅色字的那一段話,

如果各位有看完這篇主題的話,

應該會有相當程度的感受。

或許時間會揀選所謂適當的言論,

但我個人是認為有些根深蒂固的想法真的是改變不了的,

即使如此,

還是需要有人出來發聲、

讓其他那些只是不了解、而不是一股腦的排斥的人知道事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希望那個人會是我。

(菸)

從生物學來說,同性戀不適於繁衍後代

不管怎麼說,人還是生物

所以對於無法延續生命的族群,本質上我們會討厭

不過我不排斥女同,因為已經有科技可以讓女同懷孕了(菸

恩,我認為,

不應以個人的想法作為全人類的本質,

如果你沒有那個意思,

那就抱歉了。

但是,

只因為女同可以懷孕就有不同的觀點,

這似乎也有一種性別歧視的味道,

如果哪天男同可以懷孕生子,

你是否也會接受?

個人的淺見:懷孕與否、生殖與否不足以作為我們喜歡或討厭的一個依據。

你說的沒錯^^

我也覺得同性戀一點也不異類

他們也是正常人呀!

所以不要用異樣的眼光去看待他們

這樣做對他們會是一個很大的傷害。

只是愛的人不是這個世界認為的性別而已。

我不覺得有什麼差別。

靈魂的契合才是最重要的!

不是嗎?

一樣都是人,不是嗎?

我擔心的是一直處在不被人們認同的他們的心理狀況。

那真的很痛苦。

對我來說,都一樣。

同性戀和異性戀沒有差別。

有差別的是人。

是人的心。

這兩位的回應,

聽在同志的耳中想必是相當溫馨吧。

的確,

我認為差別在人心,

就好像社會組跟自然組的學生都是學生,

如果有互相排斥的現象,

也是純屬個別事件

這個例子似乎有點怪就是了。

另外,我個人非常排斥這種讓同性戀繁衍的不自然的科技。

同性戀會是同性戀就是因為他們的策略是不繁衍。

雖然我個人也是不贊成這種科技,

但是用演化策略來解釋人心個人認為相當不恰當。

有道理

一個有同性戀或者自殺崇拜的族群大概不會延續得很好

自殺崇拜或許如此,

但是有同性戀的族群並不一定不會延續得很好

事實上,

世界各地都有同性戀的存在,

你要說人類延續不好嗎?

那這麼多的人口要如何解釋。

另外,

緬甸軍政府曾(一直?)迫害同性戀,

他們的人口延續有因此變好嗎?

恩......

同性戀並沒有什麼不好

甚至兩人之間的爭吵好像比異性之間少(我覺得拉)

比較和諧

這不一定...還是要看人。

同性戀的戀情就跟異性戀一樣,

只是性別有差異、

與社會主流價值觀不同罷了。

我覺得,有些人或許是本來就是同性戀(如同異性戀一般)

但有些人可能就是剛好喜歡上了這個人,

而這個人又是同性阿。

而且我認為,

和異性戀會想生自己的小孩一樣,

難道同性就不會嗎?

我個人贊成"但有些人可能就是剛好喜歡上了這個人,而這個人又是同性阿。"這想法。

對我來說,

他就是他,

無關性別我都會喜歡他。

會不會想生小孩也是要看人,

每個人想法會不同。

我覺得同性戀沒什麼不好

這種戀愛感覺單純的多 =)

不一定比較單純,真的。

再重述一次:同性戀的戀情就跟異性戀一樣。

異性戀間的黑暗面,

在同性戀中也是存在。

基本上

不要用異樣眼光看待同性戀這件事本身對某些人是不可能

言歸正傳

同性戀本來就跟一般人沒什麼差別

只是性向不一樣罷了

比方說台灣媒體的報導常出現「同志轟趴」的標題

怎麼如果不是同志的派對他們就不會寫「異性戀轟趴」???

在無形間產生"同志就喜歡轟趴 生活亂七八糟"的想法

會這樣就是因為同志佔少數((其實也不少了耶!!!)),身份特別顯眼

其實跟以前比起來

同志的處境已經好很多

期待未來會更好吧:)

我把紅色字的範圍擴大了,

看完這主題目前的發文後,

真的是對這句話很有感觸。

台灣媒體的報導總是不知不覺的參進某些偏頗觀點,

也因此可能讓人會被誤導。

不過這也不能怪他們,

「所有的歷史都是當代史」,我想新聞報導也適用這句話的論點:

主觀認定會影響紀錄的內容及方式。

為什麼同志的處境會變好?

我想,

除了社會大眾愈來愈懂得平等之外,

跟許多同志願意站出來爭取權利、讓更多願意的人了解有關。

就只是放在那裡不管人們的想法也不會自己改變的。

從頭看到尾

似乎大家都支持同性戀阿

不過等到實質行動方面的革命爆發出來的那一刻

還能堅持立場的不知道有多少人

支持同性戀跟視同性戀為一般人是不同的。

你說的就好像要挑起兩邊的戰爭,

然後看看大家會往那邊站。

以我的觀點來看

同性戀是不正常的一群人

的確是你個人的觀點,

你"不正常"這樣的用詞就已經是相當偏頗的用詞了。

就所有生物界的生物來看

只有人類會出現同性相戀的傾向

這很多人都已經舉反例了,

我就不多說了。

如果(如果!我說如果!)這種人多了起來

人類界將無可避免的面臨人口問題

這個也是有人舉反例,

不多說了。

真要說是清純而不含性成分的愛

我完全不能同意

恩,這我也不同意。

從以前到現在

我真的覺得

那些被同性戀領養的小孩很可憐

這想必也只是你個人的覺得。

我倒是完全看不出來其可憐點在哪。

腐小孩還在等你可憐的定義我記得。

姑且不論家庭教育的觀點

哪一天他們長大了

吵著要媽媽或要爸爸的時候

那該怎麼辦?

他會覺得我的爸爸媽媽怎麼跟其他人的爸爸媽媽不一樣

這時又該怎麼辦?

況且

等到小孩上學了

其他小朋友知道了他父母是同性戀的時候

會不會善待他還是個未知數

通常來說

大概會被欺負或排擠吧

個人覺得用私生子作為對照的例子不甚恰當,

我來舉另一個例子:

單親家庭的現象。

以前單親家庭也被人家說過跟你上面一樣的看法,

現在單親家庭還不是愈來愈多?

單親家庭的小孩已經證明並不一定會因此較差,

我想同性戀領養亦然,

只是現在法律還不合法,

所以現在也還無從證明起。

再加上

缺少任何一性別的家庭

在對小孩的心理建設上絕對會留下一定的缺憾

恩,

這我同意。

如我上面所說,

單親家庭也可以做為這論點的對照範例。

等到哪天小孩長大了

真正了解到父母是同性戀的時後

對他的心靈衝擊會有多少變數

也是未知數

我個人認為,

這也是你個人的想法吧。

的確是未知數,

因為我們都不是同性戀領養的小孩。

如果哪天台灣真的要立法同意同性戀的結婚

我希望可以禁止他們領養小孩

這些小孩儘管小

卻都是享有自主權的

他們不應該被不正常的人不健全的教育帶大

他們都是有權利接受完整人生教育的人

個人認為,

如果台灣真的開放到讓同志結婚合法,

也會開放地同意領養小孩。

至於你被我用紅字框起來的那些,

真的真的很偏頗,

如果你想理性發言的話,

把那些字眼替代掉會更有說服力,

至少不會讓人不舒服。

就像前面的人說的

這只是異常性向的一種表現

(所謂異常,就是異於常人,不要在我的文字上挑毛病了)

接受於否都是個人自由

這只是我個人偏頗意見,

就是你括弧中的話是狡辯。

如果你真的如此想,

一開始就會打"異於常人",

而不是括弧說明。

不過"常人"本身就是很中心主義的一詞就是了。

同性戀是清純難能可貴的愛我也無法完全同意

但是如果依比例來說,異性間的強暴案件事實上比同性戀的多很多

同意下面某個人所說,

這是比例問題。

請問在一個兩個家長都是同性但都愛護小孩的家庭,跟一個天天家暴但是家長都是異性的家庭裡,你覺得小孩會有比較可憐嗎?

有些人提出什麼科學研究方法,

我個人是覺得應該體會腐小孩的意思,

而不是用那些理論來了解一個人。

是說這裡是人文版。

你所指的問題''我的爸爸媽媽怎麼跟其他人的爸爸媽媽不一樣''這純粹只是社會的接受度

現在台灣的''主流''無法放開心胸去接受''非主流''的思想所有的問題

請問你從哪裡判斷出同性戀不正常以及他們的教育不健全?

如果純粹是以他們和大部分的人不同

那麼我想請問,在現在這個大部分人都喜歡主流文化的世界中,喜歡非主流文化的人難道都是不正常而且他們對下一代的教育會是不健全的嗎?

雖然我不同意也不接受同性戀者

同意這個說法,

然後,

青少年次文化也不算是主流文化,

你要說COSPLAY等不正常嗎?

如果世界上只有一個性別

那你講的無可厚非

在缺乏了解異姓的情況下

對同性產生興趣本來就是一定的

一定?

既然都是假設情況了,

什麼是一定什麼是不一定?

況且如果只有一個性別,

就沒有所謂異性同性之分。

不婚族和頂客族雖然也是人口成長停止的主要因素

但那只限於以開發國家

對於未開發或開發中國家

不婚族和頂客族的存在對於該國的人口變動是影響不大的

你確定嗎?

我怎麼記得北歐因為不婚人口的增加而導致人口縮減及老化?

並不是社會接受度

而是兒童心理的認知問題

目前台灣所有教育嬰幼兒的讀物或者兒童刊物

我還沒有找到哪一個是針對同性戀者領養的小孩所作

至於單親家庭

小孩長大後也只是知道了爸爸或媽媽離開了

在怎麼樣心理衝擊也絕不會比發現爸媽是同性戀來的差

我倒是認為是社會接受度的問題,

你要不要說一下為啥是兒童心理的認知問題?

之所以還沒有那些讀物,

是因為被同性戀撫養的小孩很少,(這邊我用撫養一辭)

既然沒有市場需求,

自然供應的量會減少,

我想這個理論應該很多人都有聽過。

至於小孩的心理衝擊,

我想並不適合由你來提出,

這種事情本來就無從比較起,

更何況你不是那種小孩。

(或許你是單親,但一定不是被同性戀領養。)

要一深根蒂固的主流去接受異常的非主流

談何容易?

對耶...

你說這句話真是正確。

同性戀怎麼會正常?

如果同性戀正常

不就代表了人類同性戀傾向的比例比異性戀多?

我想你這邊的"正常"一辭,

應該替換為"主流"會比較符合文意。

絕大多數非主流教育的後代

都和主流有著一定程度的偏差

至於這個"偏差",

應該是"不同"吧,

既然都是不同流的了(奇怪的用詞耶我),

當然會有所不同。

第二是無法繁衍後代的問題

這點就更有趣了

今天無論同性戀合法或不合法

同/異性戀的人數也不會突然多了起來

要我舉證也可以 今天一個異性戀者會因為同性戀合法化就變成同性戀?

而現象的產生也很荒謬

縱使同性戀是被禁止的好了 他們也不會因此變成異性戀 然後去生小孩

也許有些人會因為受不了世俗的眼光而像斷背山劇情裡一樣

結婚、生子 過著像我們一樣的生活

我沒有要說什麼,

只是希望大家在看一次這個觀點,

我個人認為是正確的。

另外沒有任一性別的家庭 會產生不知道什麼是男生 什麼是女生的問題

拉回來說 難道從小喪親的單親家庭 也會產生上述問題?

我想,

他說的那個例子是誇張了點,

我相信是不會有那種問題的。

同性戀的存在絕對會影響人口成長率,這一點我想看情況,造成負成長跟顯著的影響我想在世界上是不可能發生的。

因為事實上同性戀風氣時期並沒有對當代的人口成長沒什麼影響,古希臘本身就是城邦都市為主(一個古代城邦都市通常沒什麼人口,幾萬人就是大都市曾次了)跟古希臘人口減少是在於連年的戰爭以及瘟疫。 

大概就這些吧?

雖然一直有人說我發文也不會改變根深蒂固的人的想法,

但我認為自己必須發聲,

再重述一次,

必須讓大部分灰色地帶的人了解、並加以接受。

另外就是,

因為我認識相當多同志朋友,

我不覺得讓某些偏頗言論充斥而視若無睹是正確的,

至少對我而言不是。

*阿底0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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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往常的,引用自((王子日記))

It’s No Country for Gay Men

自從2月12日,年僅15歲的國中生 勞倫斯 Lawrence King 因為是 gay 所以被另一名比他還小、只有 14 歲的同學「拿槍抵頭射殺」之後(詳情寫在「流星男孩」中),各界又開始重視去年被教會成功推翻的「反仇恨法」(那為甚麼不當時就努力通過呢?為甚麼要等無辜小孩死了,才來重視呢?)

同志電視頻道 LOGO 推出一則廣告,請來多位名人呼籲,支持通過反仇恨法,好能終止對於同性戀的仇恨。

請恕我孤陋寡聞,當中我只認識 Outkast 的 Andre3000、唱 R&B 的Ashanti、在 Grey Anatomy 當中的演員T.R. Kinght(去年因為劇中那位黑人醫生對他講出歧視同性戀的話,導致黑人醫生被fire)。還認識「 Noah’s Arc / 黑金女郎」的主角 Darryl Stephens,最後當然還有 Janet Jackson 珍娜傑克森。

影片中出場的有:Calpernia Addams(Logo's Transamerican Love Story),Andre 3000(OutKast),R&B artist Ashanti,singer/songwriter Sarah Bareilles,actress Portia de Rossi(Arrested Development, Nip/Tuck),international performer Estelle,singer/actress Janet Jackson,actor T.R. Knight(Grey's Anatomy),R&B artist Little Sister,actor Darryl Stephens(Logo's Noah's Arc)and singer/songwriter Taylor Swift。

但事情如果真的有這麼順利,呼籲一下,大家就良心發現,給予同志們相同權利,那世界早就大同,早就是天堂了。

美國奧克拉馬州國會議員、浸信會牧師娘 Sally Kern,在最近一場共和黨聚會當中,則公開講了這樣的話:

「我真的相信這(同性戀)是我們國家最大的威脅,比恐怖主義跟伊斯蘭教都還要危險。」

「I honestly think it's the biggest threat our nation has, even more so than terrorism or Islam."」

奇怪,同性戀都是被打、被罵、被殺的那一方,是哪裡危險?還比恐怖份子更危險?

請聽她的演講全文:

我試著聽寫全文,但一方面她的中西部腔好重,二方面現在已經半夜兩點,我等下六點就要起床去上班,所以只完成一小部分。英文聽力好的朋友敬請協助;我沒聽出來的單字用 ### 帶過,不過根據上下文,還是可以大略知道她在講甚麼。

「同性戀正在毀滅我們國家。這是事實,並非每個人都生而平等,就如並非每個宗教都是平等的一樣(對,基督教最好)。今天我站在這裡跟你們講這些,是因為基督教正面臨存亡危機。OK?我並不是反gay,也不是恨gay,但是根據上帝的旨意,那並不是正確的。那會帶來死亡下場。做gay的人自殺率比較高、意志不堅定,又會得病,他們的命都比較短。並沒有人歧視他們的生活方式,可是根據研究證明(請問是誰研究的),完全擁抱同性戀的社會,都在幾十年內就會垮台。」

「The homosexual agenda is destroying the nation. It’s the fact, not everybody last ###, just like not every religion is equal. The very fact I am talking to you like this today, is Christian in jeopardy. OK? I am not anti, I am not gay-bashing, but according to God’s ### , not the right kind of ###. It has deadly consequences. People who involve with it has more suicides, more discourage, illness, their life span is shorter. You know, it’s not life style that is discrimination, as a matter of fact, the study show, that no society that had totally embraced homosexuality has lasted for more than few decades. 」

「我真的相信這(同性戀)是我們國家最大的威脅,比恐怖主義跟伊斯蘭教都還要危險 – 後兩者我認為已經夠大了,OK?(意即同性戀是更大的超恐怖威脅)。因為現在同性戀正從學校下手,從那些兩歲小兒開始。這是會出人命的,並且在擴散中,並且會摧毀我們的年輕人,會摧毀我們的國家。」

「I honestly think [homosexuality is] the biggest threat our nation has, even more so than terrorism or Islam - which I think is a big threat, OK? Cause what's happening now is they are going after, in schools, two-year olds...And this stuff is deadly, and it’s spreading, and it will destroy our young people, it will destroy this nation.」

你不好好教小孩和平相處,才會出人命吧!Lawrence King 就是這樣被殺的呀!

後面還有一段講:「同性戀滲透到市議會裡 / Gays are infiltrating city council.」,哪段是要強調,千萬不可以教導小孩可以接受同性戀,一定要持續仇視才行。

這位牧師娘這麼努力傳播「大家一定要繼續恨同性戀」的”福音” ,難道對於在學校中被欺負的同性戀孩子,沒有任何憐憫之心?難道對於因為是Gay所以被同學殺的學生,她認為是活該?她心中充滿了對虛幻的耶穌的愛,卻不願意實際的去愛身邊的活生生的人?

並且更恐怖的是,她還是國會議員,所以她跟她丈夫、浸信會牧師 Steve Kern,不但能夠利用教會龐大的體系,將這樣的仇恨觀念深植在教徒心中,她還握有實際的立法權!!

而想也知道,投票給她的,都是基督徒,都恨gay。

你要說恨gay的基督徒僅是少數嗎?他們人數多到可以選出國會議員,可以選出美國總統。不要再自欺欺人了!台灣最近在吵甚麼一黨獨大的問題,但從人的心靈層次開始箝制的「一教獨霸」,才是最最恐怖的!美國人最喜歡說他們是 One nation under God,說他們是神國,就是因為基督教一教獨霸。在基督教鋪天蓋地、包山包海的籠罩下,同志們想反擊還被罵,想跑也跑不掉。

The nation under God,is No country for Gay men!!

而這位 Sally Kern 在被批評之後,居然還拒絕道歉,還說:「我講的全部都是正確的。」(阿們!)然後過了幾天之後,在其他的共和黨聚會上,她居然接受到全場起立鼓掌的熱烈歡迎!

但還是有同性戀去信基督教,還是有同性戀去投共和黨,這….. 只能嘆氣…..

這就是講上面那些話的牧師娘 Sally Kern。

她看起來也不像壞人呀,看起來心腸也不壞呀。所以問題出在哪?

因為她是基督徒。

那是她理直氣壯、恨的由來。

The nation under God,is No country for Gay men!!

與其說討厭同性戀,不如說被宗教力量間接影響

其實中國在基督教傳入之前..是個男風盛行的國家 其中以明朝最盛

在此要對軍事坦丁佩服一下,他是一個很絕妙的商人((笑

其實在很多的古老的國家,其實都有同性戀崇拜(古印度、埃及、古希臘)

甚至在詩經一樣也有同性戀的詩篇

相國晏嬰勸道:「拒欲不道,惡愛不祥。雖使色君,於法不宜殺也。」景公覺著有理,便表示:「惡然乎,若使沐浴,寡人將使抱背。」

中國、日本、以及許多以武力為主的國家,其實都有盛行男風的傾像。

(手邊有實質文獻,可惜因為考試,電腦不能用太久((嘆

先這樣

其實很多事情吵到最後變成2元論,某些事情就像無神論者對上有神論者一樣,與其辯論不如說曾經存在過(數量還很嚇人),

(((拿文獻亂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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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更恐怖的是,她還是國會議員,所以她跟她丈夫、浸信會牧師 Steve Kern,不但能夠利用教會龐大的體系,將這樣的仇恨觀念深植在教徒心中,她還握有實際的立法權!!

我怎麼反而覺得你好像在煽動反基督教,不過宗教本身立場都是反對的。國會議員握有實際的立法權,不過他只有一個人,不是他有立法權他說的法案就算數。基本上有的官員各有立場,台灣也不少。

但還是有同性戀去信基督教,還是有同性戀去投共和黨,這….. 只能嘆氣…..

只有民主黨支持同性戀?我覺得你被誤導了,我發覺得很多人認為民主黨很開明,但是這是錯誤的觀念,民主黨以前對於種族問題甚至比共和黨處理的還要糟糕。且民主黨對外立場是不親中華民國(台灣),而是篇向中共。

你可以去研究歐美政治,美國政治主流對於同性戀都是反對的,目前沒有一個民主或共和檔政治人物公開支持贊揚同性戀,只有說增加他們一些權益,但立場都是採取不鼓勵,不過共和黨目前是贊成開放同性戀婚姻。

與其說討厭同性戀,不如說被宗教力量間接影響

其實中國在基督教傳入之前..是個男風盛行的國家 其中以明朝最盛

在此要對軍事坦丁佩服一下,他是一個很絕妙的商人((笑

這裡錯誤!中國男風一點都不盛行,你引用的資料有誤。(我是專讀歷史的)

你可能是看漢哀帝或是龍陽等例子,但實際上這是少數,實際上男風在中國沒有非常盛行。

明朝「理學」被定為官學,禮教在當代已到達經更深底固,對於女子地位極力壓制,更不可能對於在以前就視為異類的同性戀接受,我覺得你這裡資料查證錯誤。

『拒欲不道,惡愛不祥。雖使色君,於法不宜殺也。』這故事你引用也錯誤。全文入下

齊景公面姣,有一個負責徵集羽翮的小臣竟敢向著他注視,面帶傾慕。公怒,將欲殺之。相國晏嬰勸道:「拒欲不道,惡愛不祥。雖使色君,於法不宜殺也。」景公覺著有理,便表示:「惡然乎,若使沐浴,寡人將使抱背。」

晏子是勸齊景公不要殺只因這個小臣的臉色不一定是愛幕,是不確定,你這裡怎麼認為晏子是支持GAY?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110708838

你這裡資料應該是源自類似的內容,但是歷史舉證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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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關於神話的部份幫學長補例.....

埃及神話並不推崇男男戀愛,從他們神的誕生方式就可略知一二

而且埃及神話裡面不少偉大愛情故事(比方說蛇身巫女伊斯和被剁碎的法老王俄塞理斯)

希臘神話雖有不少男性與男性之間的"精神層次戀愛",但實際上依然充斥著大量的異性戀思想,如果拿那少量的同性戀(而且還是只有精神層次的)來說他們有同性戀思想,那其實不太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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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反而覺得你好像在煽動反基督教,不過宗教本身立場都是反對的。國會議員握有實際的立法權,不過他只有一個人,不是他有立法權他說的法案就算數。基本上有的官員各有立場,台灣也不少。

只有民主黨支持同性戀?我覺得你被誤導了,我發覺得很多人認為民主黨很開明,但是這是錯誤的觀念,民主黨以前對於種族問題甚至比共和黨處理的還要糟糕。且民主黨對外立場是不親中華民國(台灣),而是篇向中共。

你可以去研究歐美政治,美國政治主流對於同性戀都是反對的,目前沒有一個民主或共和檔政治人物公開支持贊揚同性戀,只有說增加他們一些權益,但立場都是採取不鼓勵,不過共和黨目前是贊成開放同性戀婚姻。

那篇上部分是引用自 王子日記 (那篇上面有連結)

手邊的大部分是文學方面,對於歷史就不在多加敘述。

這裡錯誤!中國男風一點都不盛行,你引用的資料有誤。(我是專讀歷史的)

你可能是看漢哀帝或是龍陽等例子,但實際上這是少數,實際上男風在中國沒有非常盛行。

明朝「理學」被定為官學,禮教在當代已到達經更深底固,對於女子地位極力壓制,更不可能對於在以前就視為異類的同性戀接受,我覺得你這裡資料查證錯誤。

  明代沈德符的《敝帚齋余談》云:

  近乃有稱契兒者,則壯夫好淫,輒以多金娶姿首韶秀者,與溝衾裯之好,以父自居,列諸少年於小舍,最為亂逆之尤。聞其事肇於海寇雲,大海禁婦人在師中,有之輒遭覆溺,故以男寵代之,而尊豪剛遂稱「契父」。

推薦:古代君王的「同性戀」

  「契」這個字,在福建就是指男性間的性關係。中國傳統的同性戀的關係,當要受社會承認時,就要舉行一種「契」的儀式,建立「契父」和「契兒」、「契兄」和「契弟」等關係,在福建地區,這類關係很多,它和廣東孤婆莊的媽祖階層,都是中國傳統的同性戀關係的表現。中國人受儒家思想影響很深,十分重視家庭關係和家庭形式,所以同性戀關係也要以父子、兄弟、姊妹相稱。《敝帚齋余談》中進一步提到這個問題說:閩人酷重男色,無論貴賤,各以其類相結,長者為「契兄」,少者為「契弟」。

  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撫愛如婿,弟日後生計及娶妻諸費,俱取辦於「契兄」,其相愛者,年過而立者,尚寢處如伉儷。

  這種「契兄」、「契弟」的關係,不但為當時當地的道德、法律、風俗、習慣所認可,而且權利、義務關係也很明確,這就是「契兄」受到「契弟」父母的愛護和尊敬,像他們的女婿一樣,而當「契弟」到了一定年齡要與女子結婚時,「契兄」就要在財力上予以支持。

  當時福建地區男風之盛行也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地處偏僻,貧民多以淫業為生,例如當地的剃頭師傅也兼經營變相男倡,並利用學徒為業。

  清代謝章的《賭棋山莊筆記》云:

  「福清之漁溪,孔道也,而風俗極靡,叢剃髮者,輒蓄成童以下,教以按摩。客至,進獻其技,倚人身作忸怩態,其齷齪貪婪最甚,真惡習也。而流妓亦鮮佳者,且年多在三十以外。牆壁或題句云:老陰與少陽,亂擲金錢卜。」

  當時,福建還有一個「賤民」的階層,叫蜁民。「傳蜁民為南方夷也,從前閩省乃烏諸國,到漢人進閩,他們戰敗無處可歸,相卒入水。或雲為蒙古民族,南遷閩、粵二省,元朝時甚有勢力,元初宗族子弟同帝至閩不歸而留,到處橫行。元亡,失勢,閩人屢戰屢敗,至驅迫落水,習操水上。」這些蜁民被視為奴、優、隸、卒一類的下賤人,他們生活在船上,夜晚不行駛時,男的做男妓,女的做妓女,對此也不以為恥。

  所以,男風表面上看是一種社會風氣,但其中有許多深刻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原因,它甚至和階級壓迫、民族壓迫連結在一起。

 

  

  

  至唐宋元明,男風之事仍然盛行,但或是因為環境的平定,也顯得較為平淡。

  同性之事仍受到一定的批評,卻被視為是沿襲下來的人性一部份,從後人所做的一些隨唐演義小說中大致可窺見男風雖然為常態,也多數被視為陋習,雖不嚴厲反對,也非為好事。

  唐代開始,在首都長安出現了男妓一職,以此可推知在不受拘束的民間男風仍然盛行,甚而有出現「香火兄弟」、「旱路英雄」等代名詞。(註一)

  然而唐初,皇室間對於男風之事仍十分忌諱,唐太宗就曾經因為太子承乾的同性戀傾向,而殺卻承乾寵愛的稱心,引起父子不合,其後才有承乾造反被廢一事。而後唐高宗之子李賢,也似是因為過度寵愛、放縱男寵,而遭武則天所廢。

  而據舊、新唐書中記載,唐玄宗、唐穆宗、唐敬宗、唐懿宗、唐僖宗等君王均有寵臣。

  唐之後的五代十國至北宋時期,同性之事幾乎與一般異性關係無二(註二)。

  而男娼職業,也漸漸的廣泛開來,陶谷《清異錄》有載:「……男子舉體自貨,進退恬然,逐成蜂巢巷陌,又不只煙月作坊也」,直至宋徽宗時,才有「男子為娼者杖一百,告發者賞錢五十貫」的法例出現;然即使如此,南方的男娼仍盛行,種種萎靡之舉,不下於男女之事。

  至宋室南遷偏安,整個國家處於紙醉金迷、醉生夢死的狀態下,男娼一業更為風行,由周密的《癸辛雜識》記載:「吳俗此風尤甚,新門外乃其巢穴,皆敷脂粉,盛裝飾,善指針,呼謂亦如婦人。」便可得知。

  元代關於同性之事記載不多,或者因為元人入關,對於民間的生活態度並未多加干涉,同性之事更乃枝微末節,不需多管。然而記載雖少,卻能從一些元劇中窺出同性之事仍然通俗。

  明代之後,同性之事可謂最為盛行之時,君臣、父子、夫妻共用一個孌童的情況屢見不鮮,從君王到民間均盛行,許多書寫同性關係的小說也應映而生,《金瓶梅》、《拍案驚奇》均有所述同性之事的橋段,《弁而釵》、《龍陽逸史》、《宜春香質》更是著名的同性戀小說專輯。

  明代君王許多都好男風。明武宗酷好男色,各色雜流凡具美型者輒加寵愛,一旦侍寢,便將其收為義子並賜姓;明熹宗更曾在宮中設置男院女院,其餘事項,不加贅述。

  在明代,男妓館相繼開設,據說正德年間北京已有男院,名為「長春院」;而女妓居所則稱「不夜宮」(註三),美妓孌童互相競爭,以得到顯貴狎客爲榮。

  明朝後期,不少有名的學者及士人除妻妾外,還有年少俊美的書童,並把同性間的性關係稱爲「外交」,與妻妾的性行爲稱爲「內交」,名士之間的「外交」也頗為常見。

  謝制肇《五色俎》中,也記載北方同性戀的盛況:「今天下言男色者,動以閩廣為口實,然以吳越至燕云,未有不知此好者。」

  然而何以男色會如此盛行?第一個原因是因為明代崇尚酷刑峻法,常有人犯罪後妻妾子女被販為奴,面目姣好者則會由權貴者競標,藉以享樂;其二,男娼未受當時法令規範;其三,男娼之費用比妓女便宜,儒生可以負擔得起;其四,則是妻子往往不會多加過問(或無權過問)男子之間的關係。以上種種,漸漸令男色風氣到達全盛。

  明代的同性關係無論從君王、上留至民間,史料記載均甚多,在此便不一一加以贅述。

  在此特別提出的是,福建(閩)是明代男同性戀比較公開與普遍的地區,而盛行的原因也有所不同。沿海一代行船人多,禁忌婦人不可上船否則會有事故,故多以同性為對象,自此衍發。

  明代沈德符的《敝帚齋餘談》曾載:「閩人酷重男色,無論貴賤妍媸,各以其類相結。長者為「契兄」,少者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則愛之如婿。弟後日生訐及娶妻諸費,據取辦於契兄。其相愛者年過而立,尚寢處如伉儷。」

  此種「契」的關係,不但被道德、法律、風俗、習慣所認可,而且權利、義務關係也很明確,是歷代中極為少見的情況。

  至此,同性關係也已成為家庭形式的一種以及生活的一個部份。

  

  

  

  註一:教坊記˙香火兄弟條云:「坊中諸人,以氣類相似,約為香火兄弟。每多至十四、五人,少不下八九輩。有兒郎娉之者,輒被以婦人稱呼,所娉者兄,見呼其為『新婦』;弟,見呼其為『嫂』也。」

  註二:《宋書˙五行志》上記載:「自咸甯、太康以後,男寵大興,甚於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競相仿效,或有至夫婦離絕,怨曠妒忌者。」

  註三:取意自蘇東坡詩:「風花競入長春院,燈燭交輝不夜城。」

  註四:資料取得/曖昧的歷程(張在舟著)、同性戀文學(矛鋒著)

阿,樓上的那位,他們的太陽神﹝主神﹞是雌雄同體的。不也算是一種同性戀?

希臘宙斯的雙性戀大家都知道了。

我想說的是,他們在""地位""上的特別,這樣的稀少也就成為很特別的稀少了

(不想打西方的)(((亂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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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

同性戀也是人阿

難道因為他們是同性戀

就要去排斥他們嘛?

只要是真愛

就不用去在意是不是同性戀了吧

況且

這是個人特質

不能去強迫的

有時候

也該站在他們的角度

替他們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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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福建地區男風之盛行也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地處偏僻,貧民多以淫業為生,例如當地的剃頭師傅也兼經營變相男倡,並利用學徒為業。

我老實告訴你吧,你這裡的文章已經寫很明白為何當地是男風,首先這種賣屁股的行為是因為生活困苦難以支持,不分男女都有這種情形,但這不能代表“男風之盛行”。且這種情況在戰亂時期都會出現,但是主要是解決性慾望賺錢,增加新鮮感,你這裡段資料基本上也只能指稱一些落後地區的情況,不能證明男風之盛流行明代社會。

皇帝喜愛這種情況但是極大可能是追尋新鮮感,不少是單純刺激危背禮教(皇家是不準的)。

你這裡引用的資料書籍我要重新確定,因為這裡大多數例子都是「妓」,並不是一般的斷袖之戀,也就是是一個被迫或因生活而做,並不是因為男風之盛而進入主流,請注意「妓」跟主流文化大都是難以相容的。這裡是代表一種情趣,跟那種一般戀愛相愛是有差的。

在明代,男妓館相繼開設,據說正德年間北京已有男院,名為「長春院」;而女妓居所則稱「不夜宮」(註三),美妓孌童互相競爭,以得到顯貴狎客爲榮。

如果沒有確切的證據,那這裡男院一切都可能是偽造,明代偽造之風極盛,所以最好能有確切證明。因為這類偽造在學術非常常見,如果以"據說"那這代表都不確定。
隨唐演義小說中

注意,小說有分二種,一種是不入流刻意瑄染,一種是如風塵三俠那種。

如果以刻意瑄染這種小說代表,那就是有以偏概全。

 

明代之後,同性之事可謂最為盛行之時,君臣、父子、夫妻共用一個孌童的情況屢見不鮮,從君王到民間均盛行,許多書寫同性關係的小說也應映而生,《金瓶梅》、《拍案驚奇》均有所述同性之事的橋段,《弁而釵》、《龍陽逸史》、《宜春香質》更是著名的同性戀小說專輯。

這裡書算是下層小說自然會把一些事情刻意宣染誇大,這在現代也是有這種現象。

這就像你現在拿同志A漫說這東西很盛行於台灣,但事實上這些東西你在一般書店漫畫店有否看到??

在此特別提出的是,福建(閩)是明代男同性戀比較公開與普遍的地區......其相愛者年過而立,尚寢處如伉儷。」

這一代是屬於窮困地區,人都吃飯都有問題怎麼會有時間管這些?禮教規範也難以傳入這些地區,所以造成特殊情景,也是限於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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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沈德符的《敝帚齋餘談》曾載:「閩人酷重男色,無論貴賤妍媸,各以其類相結。長者為「契兄」,少者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則愛之如婿。弟後日生訐及娶妻諸費,據取辦於契兄。其相愛者年過而立,尚寢處如伉儷。」

  此種「契」的關係,不但被道德、法律、風俗、習慣所認可,而且權利、義務關係也很明確,是歷代中極為少見的情況。

  至此,同性關係也已成為家庭形式的一種以及生活的一個部份。

這只是單從文學方面探討

很顯然的你沒看到這段文字(引用的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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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上部分是引用自 王子日記 (那篇上面有連結)

手邊的大部分是文學方面,對於歷史就不在多加敘述。

  明代沈德符的《敝帚齋余談》云:

  近乃有稱契兒者,則壯夫好淫,輒以多金娶姿首韶秀者,與溝衾裯之好,以父自居,列諸少年於小舍,最為亂逆之尤。聞其事肇於海寇雲,大海禁婦人在師中,有之輒遭覆溺,故以男寵代之,而尊豪剛遂稱「契父」。

推薦:古代君王的「同性戀」

  「契」這個字,在福建就是指男性間的性關係。中國傳統的同性戀的關係,當要受社會承認時,就要舉行一種「契」的儀式,建立「契父」和「契兒」、「契兄」和「契弟」等關係,在福建地區,這類關係很多,它和廣東孤婆莊的媽祖階層,都是中國傳統的同性戀關係的表現。中國人受儒家思想影響很深,十分重視家庭關係和家庭形式,所以同性戀關係也要以父子、兄弟、姊妹相稱。《敝帚齋余談》中進一步提到這個問題說:閩人酷重男色,無論貴賤,各以其類相結,長者為「契兄」,少者為「契弟」。

  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撫愛如婿,弟日後生計及娶妻諸費,俱取辦於「契兄」,其相愛者,年過而立者,尚寢處如伉儷。

  這種「契兄」、「契弟」的關係,不但為當時當地的道德、法律、風俗、習慣所認可,而且權利、義務關係也很明確,這就是「契兄」受到「契弟」父母的愛護和尊敬,像他們的女婿一樣,而當「契弟」到了一定年齡要與女子結婚時,「契兄」就要在財力上予以支持。

  當時福建地區男風之盛行也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地處偏僻,貧民多以淫業為生,例如當地的剃頭師傅也兼經營變相男倡,並利用學徒為業。

  清代謝章的《賭棋山莊筆記》云:

  「福清之漁溪,孔道也,而風俗極靡,叢剃髮者,輒蓄成童以下,教以按摩。客至,進獻其技,倚人身作忸怩態,其齷齪貪婪最甚,真惡習也。而流妓亦鮮佳者,且年多在三十以外。牆壁或題句云:老陰與少陽,亂擲金錢卜。」

  當時,福建還有一個「賤民」的階層,叫蜁民。「傳蜁民為南方夷也,從前閩省乃烏諸國,到漢人進閩,他們戰敗無處可歸,相卒入水。或雲為蒙古民族,南遷閩、粵二省,元朝時甚有勢力,元初宗族子弟同帝至閩不歸而留,到處橫行。元亡,失勢,閩人屢戰屢敗,至驅迫落水,習操水上。」這些蜁民被視為奴、優、隸、卒一類的下賤人,他們生活在船上,夜晚不行駛時,男的做男妓,女的做妓女,對此也不以為恥。

  所以,男風表面上看是一種社會風氣,但其中有許多深刻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原因,它甚至和階級壓迫、民族壓迫連結在一起。

 

  

  

  至唐宋元明,男風之事仍然盛行,但或是因為環境的平定,也顯得較為平淡。

  同性之事仍受到一定的批評,卻被視為是沿襲下來的人性一部份,從後人所做的一些隨唐演義小說中大致可窺見男風雖然為常態,也多數被視為陋習,雖不嚴厲反對,也非為好事。

  唐代開始,在首都長安出現了男妓一職,以此可推知在不受拘束的民間男風仍然盛行,甚而有出現「香火兄弟」、「旱路英雄」等代名詞。(註一)

  然而唐初,皇室間對於男風之事仍十分忌諱,唐太宗就曾經因為太子承乾的同性戀傾向,而殺卻承乾寵愛的稱心,引起父子不合,其後才有承乾造反被廢一事。而後唐高宗之子李賢,也似是因為過度寵愛、放縱男寵,而遭武則天所廢。

  而據舊、新唐書中記載,唐玄宗、唐穆宗、唐敬宗、唐懿宗、唐僖宗等君王均有寵臣。

  唐之後的五代十國至北宋時期,同性之事幾乎與一般異性關係無二(註二)。

  而男娼職業,也漸漸的廣泛開來,陶谷《清異錄》有載:「……男子舉體自貨,進退恬然,逐成蜂巢巷陌,又不只煙月作坊也」,直至宋徽宗時,才有「男子為娼者杖一百,告發者賞錢五十貫」的法例出現;然即使如此,南方的男娼仍盛行,種種萎靡之舉,不下於男女之事。

  至宋室南遷偏安,整個國家處於紙醉金迷、醉生夢死的狀態下,男娼一業更為風行,由周密的《癸辛雜識》記載:「吳俗此風尤甚,新門外乃其巢穴,皆敷脂粉,盛裝飾,善指針,呼謂亦如婦人。」便可得知。

  元代關於同性之事記載不多,或者因為元人入關,對於民間的生活態度並未多加干涉,同性之事更乃枝微末節,不需多管。然而記載雖少,卻能從一些元劇中窺出同性之事仍然通俗。

  明代之後,同性之事可謂最為盛行之時,君臣、父子、夫妻共用一個孌童的情況屢見不鮮,從君王到民間均盛行,許多書寫同性關係的小說也應映而生,《金瓶梅》、《拍案驚奇》均有所述同性之事的橋段,《弁而釵》、《龍陽逸史》、《宜春香質》更是著名的同性戀小說專輯。

  明代君王許多都好男風。明武宗酷好男色,各色雜流凡具美型者輒加寵愛,一旦侍寢,便將其收為義子並賜姓;明熹宗更曾在宮中設置男院女院,其餘事項,不加贅述。

  在明代,男妓館相繼開設,據說正德年間北京已有男院,名為「長春院」;而女妓居所則稱「不夜宮」(註三),美妓孌童互相競爭,以得到顯貴狎客爲榮。

  明朝後期,不少有名的學者及士人除妻妾外,還有年少俊美的書童,並把同性間的性關係稱爲「外交」,與妻妾的性行爲稱爲「內交」,名士之間的「外交」也頗為常見。

  謝制肇《五色俎》中,也記載北方同性戀的盛況:「今天下言男色者,動以閩廣為口實,然以吳越至燕云,未有不知此好者。」

  然而何以男色會如此盛行?第一個原因是因為明代崇尚酷刑峻法,常有人犯罪後妻妾子女被販為奴,面目姣好者則會由權貴者競標,藉以享樂;其二,男娼未受當時法令規範;其三,男娼之費用比妓女便宜,儒生可以負擔得起;其四,則是妻子往往不會多加過問(或無權過問)男子之間的關係。以上種種,漸漸令男色風氣到達全盛。

  明代的同性關係無論從君王、上留至民間,史料記載均甚多,在此便不一一加以贅述。

  在此特別提出的是,福建(閩)是明代男同性戀比較公開與普遍的地區,而盛行的原因也有所不同。沿海一代行船人多,禁忌婦人不可上船否則會有事故,故多以同性為對象,自此衍發。

  明代沈德符的《敝帚齋餘談》曾載:「閩人酷重男色,無論貴賤妍媸,各以其類相結。長者為「契兄」,少者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則愛之如婿。弟後日生訐及娶妻諸費,據取辦於契兄。其相愛者年過而立,尚寢處如伉儷。」

  此種「契」的關係,不但被道德、法律、風俗、習慣所認可,而且權利、義務關係也很明確,是歷代中極為少見的情況。

  至此,同性關係也已成為家庭形式的一種以及生活的一個部份。

  

  

  

  註一:教坊記˙香火兄弟條云:「坊中諸人,以氣類相似,約為香火兄弟。每多至十四、五人,少不下八九輩。有兒郎娉之者,輒被以婦人稱呼,所娉者兄,見呼其為『新婦』;弟,見呼其為『嫂』也。」

  註二:《宋書˙五行志》上記載:「自咸甯、太康以後,男寵大興,甚於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競相仿效,或有至夫婦離絕,怨曠妒忌者。」

  註三:取意自蘇東坡詩:「風花競入長春院,燈燭交輝不夜城。」

  註四:資料取得/曖昧的歷程(張在舟著)、同性戀文學(矛鋒著)

阿,樓上的那位,他們的太陽神﹝主神﹞是雌雄同體的。不也算是一種同性戀?

希臘宙斯的雙性戀大家都知道了。

我想說的是,他們在""地位""上的特別,這樣的稀少也就成為很特別的稀少了

(不想打西方的)(((亂跑

你講哪位?

LA嗎?

LA甚至原先是地上帝王,還娶妻生子,最後才成為太陽神

你說的雌雄同體的是初代神,但是那也不是同性戀

因為他根本沒有戀愛,而是從自身繁衍出其餘神體

宙斯的雙性戀並不是真正的同性戀案例

他大部分的時間都在搞女人,而真正欣賞男人則是非常少的時候,而且多半是抱持著玩樂的心態,那可不是"戀"

至於中國的部份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觀念你懂吧?

古時人最重孝義,所以大部分都會是個異性戀

古時的同性戀實在太少,少到我實在無法認同你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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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單從文學方面探討

很顯然的你沒看到這段文字(引用的這段)

但這裡帶有歷史 就必須評論 

沒有說以文學方面探討就代表一切都是該從這方面行事而忽略其他

由其是這裡情況關於你提出的證據是否靠的住

如何從文學方面探討 但是事實上同性戀並沒有在文學上特別突出

所以我這裡說以篇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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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實上同性戀並沒有在文學上特別突出
你指的是同性戀文學,還是同性戀寫的作品?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有 其實是3分之1 是同性戀喔((我可以不要列名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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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指的是同性戀文學,還是同性戀血的作品?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有一半一上是同性戀喔((我可以不要列名冊嘛

我是指妳只出的古代作品中有關同性戀的事 並不是說現代文學作品等等

本身古代這類作品就很少描述 極大多數是下層社會誇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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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指的是同性戀文學,還是同性戀寫的作品?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有一半一上是同性戀喔((我可以不要列名冊嘛

請列(這點我非常質疑)

不列就沒證據,列出來才能算是證據

另外,就算得主是同性戀,那又怎樣?

你完全就跳題了!現在在討論的是中國究竟男男風盛行與否,怎麼跟諾貝爾文學獎扯上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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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到底要不要列呢

因為我會繼續跳題((汗顏

你可以有以下選擇

把中國部份擺在一旁,我們開始討論文學家們的同性戀傾向

注意,就算全天下的文學家都是GAY,這地球上還是異性戀居多

或者你可以繼續和我們討論中國的同性戀風潮,但是注意

以上有關於諾貝爾文學獎的證據只能化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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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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