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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中孩子們推選出版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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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管理權限:

1.可對管理之子論壇文章進行管理(刪除、移動、置頂、開啟/關閉、分割、合併)。

2.可提名一位副版主,經管理員審查後任命之。

3.版主得提出精華區設立申請。

4.警告違反該版版規之會員。

版主任命罷免辦法:

1.申請既有版版主請至[深藍服務窗口]填寫申請資料,需取得該版所轄之總版附屬同意。

2.申請人之發文數需超過50篇,加入時間須超過15天。

3.每版以一名版主 一名副版主為原則 ( 校版之版主須為該校學生 )

4.版主有權提名一位副版主,管理員審核後任命之。

5.會員可於連署區提案罷免版主,投票天數10天,採相對多數制。

6.總版得提案撤換所轄論壇之版主(需附屬理由),經管理員批准後執行。

7.採任期制,半年一任,無限制連任次數,每年1/1、7/1舉行徵選,細則公告定之。

8.版主違反下列規定者,得撤銷其職務

 A.違反版主責任:F

 B.未能有效領管理所轄論壇者。

 C.行為爭議性過大、經常與會員發生爭執、影響論壇名譽者。

 D.未能有效執行上級命令者。

 E.濫用版主權力者。

版主責任:

A.板主有義務對發文把關,凡不適當之文章須於第一時間處理。

B.板主有權力與義務編輯精華區、導向板面討論風氣。

C.版主可自行訂定版規,但不可與總規牴觸,牴觸者無效。

D.該板出現輕微違規或純粹惡意破壞之文章,可警告後直接予以刪除。

E.該版出現嚴重反總則(人申攻擊、違反法律等),轉移至違規文章區,並予以警告。

F.版主超過5天未上站,管理團隊將發信提醒,隔日內仍未上站且無正當理由者,得解除其職務,累犯前項三次不需告直得直接解除職務。

G.管理之子論壇超過論壇規定之文章容量,請立即刪減。

會員頭銜:以所屬之子論壇版主標示(站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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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板主的這段時間內暫由總版代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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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DGA 發表

圖像就用校徽吧...

nhsh.jpg

小弟獻醜了

感覺歪歪的= =|||||||

做得好

最初由 linchiawei5217 發表

喔唷!!

那些高二的學長姐都死到哪去了!!(汗...)

也沒看見他們發文章!!

難道說這裡都只有我們一年級的嗎?

死到這了= =+

最初由 DGA 發表

大家都不太想當的樣子

不過好像這邊內中人實在有點少

不到20個我想....

這您有所不知, 其實內中的孩子們比較熱衷於功課XXD

所以大家都在讀書; 沒空逛論壇XXXD

hey~! 後天期中考欸~ 現在人氣很旺的話才很奇怪︿︿"

(來亂的, 我要關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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