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y224 10 發表於 January 14,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4, 2008 美國加州最近在議會中要討論有關於性別廢除的法案也就是說在未來人就是人無分男女所以廁所會共用學校也不再上性教育就是不分男女你們覺得呢這對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楊少女 10 發表於 January 18,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8, 2008 所以廁所會共用學校也不再上性教育也太扯了男女在生理上有所不同,需要的也不完全相同,所以廁所的區分、性教育的執行......都是必要的人就是人無分男女應該是指人權不能因為性別而受影響(意即所謂的「性別平等」)這早在憲法裡面就有規定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大貓喵 10 發表於 January 18,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8, 2008 我想法律不脫於生活,社會習俗,和固有文化吧,在台灣我想再一甲子應該還會維持原狀,本人也認為沒什麼必要再另外規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lly224 10 發表於 January 2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2, 2008 啥羨慕???很噁心耶而且老外還不知道會在裡面幹麻尤其樣樣都來那.......你們自行想像吧噁斃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vfrew 10 發表於 January 27,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7, 2008 沒看過法案不清楚細節,但從幾個關鍵字來看要討論有關於性別廢除的法案人就是人無分男女應該是講法律上無分性別,有可能是因為現在法律上所規範男女有別的法律越來越少了,而且兩性平權的觀念普遍,在有關婚姻,財產之類的法律,其權利不因性別不同而異,其餘法律例如殺人罪上面,不會因為是女性就判比較輕男性就判比較重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C. 10 發表於 January 31,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31, 2008 應該是僅限於商法、繼承法等商務民事法吧至於刑事,由陪審團決定,不必限制也沒辦法限制行政,加州民族複雜實現機率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言靖 10 發表於 February 18,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8, 2008 我也認為無須分男女....畢竟現在也有很多跨性別的人但是性教育不能沒有不過要改成性教育而不是純粹''兩性''教育要會''尊重''各種的性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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