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學生就不能戀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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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好像每個人在國中的時候...學校對於這個都管的很嚴說= ="..

可是我到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啊!!

小孩都已經長到國中這個年紀了...

很多事情也都可以自己做主~~

或許...是家長跟學校太過於保護小孩了吧!!

小孩...總得學著獨立嘛!!

早點放手...早點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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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倒是沒經歷過樓主的情況

我國中很害羞 喜歡一個女生不敢講

我感覺她也喜歡我 就這樣曖昧了三年

直到考完基測要畢業了才互相表白

...我在想...國中的時候是不是保持曖昧就好了?

可是又對錯失掉的3年耿耿於懷...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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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month later...

國3之後...有一次考公民小考...檢討考卷時...大家都錯同一題...

題目好像是問...何者是犯法的?...大家都選"父母私自看小孩的信"

但老師說這在法律上是成立的...父母有保護及管教小孩的權力...

老師負責教育我們....所以老師也有權力看我們的信....

但是...每一位中華民國國民都享有自由權...

其中又分為: 人身.居住.遷徙.意見.信仰宗教.秘密通訊.集會.結社等 8 種自由

那這樣是不是算互相矛盾呢??? (自己不太能接受)

現在我和我男朋友已經分手了...但那是我們一起討論後的決定...

從3上期末開始慢慢遠離...(與其讓老師操心.每天這樣盯著...

不如只當朋友.這樣老師就無話可說了吧.男女之間也可以當知己阿)

只是有時老師們看我們一起聊天...就會問我..." 你們是不是.....??? "

唉...天阿...真是敗給他們這些老師了...早就告訴他們...我們分手很久了

老師們還是不太相信...看一次就問一次= ="" 救人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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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的禁止只會讓小孩子覺得這種戀愛越神秘也就越好玩...

大人要教導的應該是面對感情時的態度

而不是說學生不准談戀愛...

這就跟性教育一樣

(聽大人說)以前老師教到那章就會說回家自己看...

這是一樣的道理

講難聽

再怎樣禁止的事情都絕對會有人去做..

何況是戀愛這種事情

戀愛會引響到功課?

我承認會

但是是好的影響或是不好的

這有待商確

結論是什麼?

就是

大人總是以為為小孩子好的東西

事實上是錯誤的

就算是

出發點是為小孩子好(大人常常說這句話)

但是做的行為不好

那就糟透了

牽強一點的說

就跟"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一樣...

或是是為國家好,但是做起來錯了...就很糟糕了

就是這樣

希望父母能真正的放下身段與傾聽孩子的聲音

而不是認為孩子是叛逆期,是不懂事,或是自己的經驗比較多

時代在改變

經驗不一定會適用......在這個充滿未知的年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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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3之後...有一次考公民小考...檢討考卷時...大家都錯同一題...

題目好像是問...何者是犯法的?...大家都選"父母私自看小孩的信"

但老師說這在法律上是成立的...父母有保護及管教小孩的權力...

老師負責教育我們....所以老師也有權力看我們的信....

因為還沒成年

父母是你的監護人

你還沒成年內所發生的事情

父母要承擔一切後果

你犯罪是你父母會被罰

所以父母才會有資格能夠看小孩的信

你要滿20歲才能算是合法的公民

能夠投票~能夠行使任何憲法所保障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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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家裡一直都是投反對票 總認為在國中階段就不應該談戀愛 甚至是高中也一樣。。

不過我國中的時候 倒是遇到很棒的老師 這點我很幸運

當時因為戀愛談得昏天暗地 一下吵架一下怎麼樣 搞得我生活和成績整個都出問題

家裡就一直罵 但家裡越罵 我越想繼續這樣下去 我並不想放棄我的戀情

當時班導也知道這件事 就下課常找我聊天 甚至還要我把男朋友帶給他看

看到我心情差 也會開導我 整個就讓我覺得 原來國中談戀愛是可以不用有罪惡感的

當時數學老師剛好是我男朋友的以前班導師 也知道這件事

就一直叫我男朋友救我的數學 沒辦法 我數學差到極點

雖然最後數學沒改變多少 但至少我功課有救回來一些 基測分數勉勉強強不至於太難看

不過 現在都分手好久啦 可是是我國中很美好的回憶

國中時期談戀愛 多多少少是會影響課業 但並不是絕對

家長老師越反對 學生只是更反彈 畢竟這件事本來就不是錯誤的

如果能得到大家的支持 學生的壓力或許就能少一些 也更能專心一些在學業上

我真的很想大吼 求學時期談戀愛沒有不對 這些大人 不要再禁止了辣>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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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months later...
國3之後...有一次考公民小考...檢討考卷時...大家都錯同一題...

題目好像是問...何者是犯法的?...大家都選"父母私自看小孩的信"

但老師說這在法律上是成立的...父母有保護及管教小孩的權力...

老師負責教育我們....所以老師也有權力看我們的信....

父母擁有適當管教和保護權,是在其為小孩之"監護人"的情況下才成立,至於老師,既非監護人也非代理監護人,就我所知沒有此項權限.........

談戀愛.......遇到了!為什麼要讓自己錯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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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阿……現在看來還太早 畢竟都還不成熟 當然有人是例外

國中時老師也是查很兇啦,老師的用意是不希望學生因為感情陷下去把課業廢了

但是跟對方講講話沒什麼吧…有時老師求好心切不知不覺極端…

自己選的路就好好走,擔起責任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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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若真要說的話, 感情來了真的是一發不可收拾

我相信沒什麼人可以抵擋的了吧...這是沒有年齡的分別的

但是在我們這種學生時期, 要談感情的話真的要課業優先

大家不是都說愛情像檸檬汁..酸酸甜甜 朝起朝落的

如過因此而丟了課業的話真的很不值得

不過要是兩個人能互相扶持, 一起成長的話

那是最厲害 最令人敬佩的喔!!

大部分老師都不相信也不放心我們的自律能力

所以都是強硬的否定=" =

我們要好好為了感情.課業努力

讓他們知道我們的能耐!!

如果老師還是在那..7788的....

那就只能忍忍..順便跟她爹娘問候問候

買個小紙人扎扎吧!!!

加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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