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月兔 10 發表於 October 1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1, 2007 身為一個原創作者,自己努力的心血被盜走絕對是相當令人氣憤與難過的事情,然而在網路上這樣的事卻層出不窮。相信每一個作者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大家知道,但是當自己在某處自己不曾知道的地方看到另一個人將自己的心血結晶盜走並宣稱是自己原創時,那種打擊與憤怒是不能用言語來說明。事情是發生在一個頗有名氣的討論網『伊莉討論區』,此討論網站可說人數不少,但卻出現了一位盜文者『約爾姆.迦德』。這位先生將自己在『鐵之狂傲遊戲網』的『鬼話連篇驚悚版』所看到的一些原創作家所寫的文盜至『伊莉』的『靈異鬼故事』版,不但沒貼上來源、作者,還在文章上打上原創,受害者無數。當一個作家在別的地方看到自己的文章不但一字未改,還被其他人冒名發出,這是非常非常令人灰心的事。然而當我們跟該網站的管理者反應,請他們處理時,他們起先給予回應的意思竟是「網路上本來就沒有所謂的原創文章,要用『重複文章』這種名詞比較能讓人信服」,這段話明顯的表示出他們敷衍與不在乎的態度。什麼叫做重複文章?重複文章很明顯的就是轉載文章因多次轉載而在一個網站中重複出現,然而我們說的並不是『重複文章』,我們質疑的是該位會員在未經過眾原創作家之同意,任意將文章散布至其他地方,並且未附上出處與作者,還刻意宣稱是其原創之作品,這很明顯就是竊盜。當我們再次回應並已相當溫和的方式告知該網,如他們不願意負責處理,我們將自行採取法律途徑以解決此問題,並告知如採取法律途徑後將有可能發生之情況。然而當我們正耐心的等候該網之處理與回應時,我們即發現該網之處理竟是封鎖我們這些受害者的IP,然後不給予任何的回覆。這樣助紂為虐的行為難道就是他們面對我們的該有的態度嗎?他將我們這群為己之權利申訴者封閉起來,或許他能少聽到一些他不想聽的東西,但此行為明顯是在鼓勵其網友以盜文之方式在該網活躍,反正負責人會保護他們!這整件事情當中,我看到的是一個沒有道德觀念的人,與一群不願面對現實的上位者,他們以不聞不問的方式敷衍此事件,或許這些被盜文之作家皆只是默默無名的業餘作家,但是由此事就可以看的出來,那位盜文者眼中沒有法律,與該網負責人毫無責任感。難道竊盜他人之智慧財產就不叫竊盜嗎?為何面對這樣的事情時,該網之負責人給予我們的態度竟然是這樣的態度,難道這種竊盜就不應該讓竊盜者受到制裁嗎?為何還做出這種助紂為虐的行為,分明就是忽視法律的存在。該網可以選擇不認真面對我們這群原創作家的申訴,我們也可以選擇採取法律途徑的激烈手法,盜文者或許現在還正以玩味的心態在看著這群上位者為他驅趕這些受害的原創作家呢!當我們都在努力的為台灣力爭上游時,就是有這些不尊重人、不尊重道德、不尊重法律的人在破壞台灣的形象,或許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但也看出這些人在讓自己的文化腐敗。當我們這些原創作家在受到這種傷害後,很有可能都不願再分享自己的創作,最後原創作家們將真正的消失,而文化也有可能將就此停擺。同樣身為原創作家,也同樣受過被盜文之傷害,為了讓大家看見這些被隱藏在角落的小小作家的心聲,我在此發出此評論,以揭露這種不正當之行為,並期待此事能獲得大眾之重視。本評論文作者:小月兔鐵之狂傲:www.gamez.com.tw伊莉討論區:www.eyny.com/index.ph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October 1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1, 2007 請理解辯論版之規則及發展走向,本文協助轉移至深藍人文版,如有冒犯敬請見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vfrew 10 發表於 October 1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2, 2007 個人認為此篇移至法律版或許更適合些,畢竟原po這主題屬於法律的範疇,對症下藥,藥到病除 :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October 1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2, 2007 法律在社會上的相關應用與問題可以說是人文版的範圍 雖然比較偏門且有些許重疊疑慮 但是偏分享的部分還是待在人文版好另外代改分類為<分享>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發表於 October 1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3, 2007 這篇針對性很高,看起來比較像是在攻擊那個討論區和討論者,似乎不太適合在人文版拿來討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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