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國普通刑法應廢除死刑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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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社團要與友校進行練習賽,我們會同時擔任正反方,所以先問正方

辯題:我國應廢除死刑(申論稿還沒寫,就針對辯題作討論)

死刑有違人道主義,為何會有人犯下足以致死的重大刑案,我們應該先就心理層面去了解,而非一味的論處其刑責, 死刑犯一般來說,都是行為有嚴重偏差者,為何會造成這種偏差,即有可能是因其出身背景或教育層面所造就的,我們應該去了解是什因造成了這個果,當然受刑人也必須接受等同於死刑的懲罰。(因為尚在討論階段,所以可能有許多不足,這只是大綱)

有不足之 處的話請不吝指教。

謝謝各位學長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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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weeks later...

恩...學弟(妹?)

何謂人道主義?死刑為什麼違反人道主義?無期徒刑沒有違反嗎?違反了又如何?

這地方要多作思考推論

然後...我們應該了解死刑犯的背景

現況下沒有嗎? "去了解他"會與死刑造成衝突?

這個部份看你們認為有沒有必要

論點裡需要出現的話要小心操作

以上 小高二的個人拙見 有缺漏處請學長們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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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最後變成反一),還有,我會注意學長姐提出的有問題的地方(我是男的)另外我將附上申論稿,煩請學長姐指教(我是反ㄧ喔)

我國死刑有其傳統文化背景,以現今社會來說,根據民意調查顯示,大部分民眾都不贊成廢除死刑,這是因為西方人權的觀念尚未在我國人民之間普及。我國民眾普遍認為”罪大惡極“便是”死有餘辜“因此大部分民眾都無法接受某些犯下重罪的犯罪份子在歷經監禁、徒刑之後,又再度活躍於社會之中的事實,美國大法官霍斯姆曾經說過:「如果法律不幫助人民,人民就會從法來滿足自己的報仇激情,法律就別無選擇,只能滿足這種可求本身,並因此避免私人報復的更大邪惡。」為了照顧民眾情緒,因此死刑尚不應廢除。

其次,我們應站在被害人的立場著想一下,死刑對於犯罪人而言,也許是剝奪人權的行為,但是對於被害人及其遺族而言,是一種伸張正義的手段,基於「殺人者死」的思想基礎之下,被害人遺族可以更快的從痛苦之中恢復過來。除此之外,死刑也具有其教育意義,刑罰的功能,在於規範、警告並預防人民,而死刑是刑罰之中最重的一種,它一方面以其嚴重的後果警告社會大眾,並告誡社會大眾,決不能犯下相同的錯,另一方面對於潛在性的犯罪者也有一定的威嚇作用,所以死刑不能輕言廢除。

現今我國的社會情況,亂象橫生,根據法務部統計,刑事案件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七年來,刑事案件的增加率高達百分之四十七,而導致我國人民不信任我國的治安情況,也使得人民依賴死刑來保障自己的身家及性命安全,這是我國社會現階段的狀況,即使世界上有些國家已經廢除了死刑,那麼我們還是必須比較我國與那些已廢除死刑的國家有哪些地方不一樣呢?況且也有不少國家廢除死刑之後,由於公眾意向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增加,而不得不重新恢復死刑。例如:美國在1967年7月之後曾經停止執行死刑長達十年之久,後來因為公眾要求恢復死刑的呼聲日益高漲,以及重大刑案的急遽增加,而不得不重新恢復死刑的執行。還有前蘇聯曾三次廢除死刑右三次恢復死刑,除此之外,像義大利、菲律賓和瑞士等國,均出現死刑反覆廢立的問題,即使是重視人權的西方國家,都還是出現這樣的問題,更何況是人權觀念尚未普及的我國?廢除死刑,絕非一個人或某些政黨為了達到崇高的理想而不考慮當下的時空背景、歷史因素及公眾意向而勉強立法的行為,比方說:南非1990年時,包括曼德拉在內的政治犯獲得釋放,並停止廢除死刑,而1995年,南非正式廢除死刑,卻使得其治安日益敗壞,犯罪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使南非成為世界上除了戰區之外,犯罪暴行最嚴重國家之ㄧ。因而有越來越多南非人民希望恢復死刑,但曼德拉及執政黨非洲民族會議都堅決反對恢復死刑,他們也不同意進行公投,一般民調都都顯示,若付諸公投,死刑必然恢復。這樣的立法基礎是相當薄弱的。在我國尚未落實完美社會之前,是當的懲罰手段是必要的,而死行正是此種手段的最後一道防線,地位顯得更加重要,所以我國刑法尚不應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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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

難道人權團體沒聽到被害家屬深夜的悲泣嗎?

這裡是辯論版

所有事情對錯都可以拿來討論一_一狠

對不起(我最後變成反一),還有,我會注意學長姐提出的有問題的地方(我是男的)另外我將附上申論稿,煩請學長姐指教(我是反ㄧ喔)

我國死刑有其傳統文化背景,以現今社會來說,根據民意調查顯示,大部分民眾都不贊成廢除死刑,這是因為西方人權的觀念尚未在我國人民之間普及。我國民眾普遍認為”罪大惡極“便是”死有餘辜“因此大部分民眾都無法接受某些犯下重罪的犯罪份子在歷經監禁、徒刑之後,又再度活躍於社會之中的事實,美國大法官霍斯姆曾經說過:「如果法律不幫助人民,人民就會從法來滿足自己的報仇激情,法律就別無選擇,只能滿足這種可求本身,並因此避免私人報復的更大邪惡。」為了照顧民眾情緒,因此死刑尚不應廢除。

其次,我們應站在被害人的立場著想一下,死刑對於犯罪人而言,也許是剝奪人權的行為,但是對於被害人及其遺族而言,是一種伸張正義的手段,基於「殺人者死」的思想基礎之下,被害人遺族可以更快的從痛苦之中恢復過來。除此之外,死刑也具有其教育意義,刑罰的功能,在於規範、警告並預防人民,而死刑是刑罰之中最重的一種,它一方面以其嚴重的後果警告社會大眾,並告誡社會大眾,決不能犯下相同的錯,另一方面對於潛在性的犯罪者也有一定的威嚇作用,所以死刑不能輕言廢除。

現今我國的社會情況,亂象橫生,根據法務部統計,刑事案件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七年來,刑事案件的增加率高達百分之四十七,而導致我國人民不信任我國的治安情況,也使得人民依賴死刑來保障自己的身家及性命安全,這是我國社會現階段的狀況,即使世界上有些國家已經廢除了死刑,那麼我們還是必須比較我國與那些已廢除死刑的國家有哪些地方不一樣呢?況且也有不少國家廢除死刑之後,由於公眾意向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增加,而不得不重新恢復死刑。例如:美國在1967年7月之後曾經停止執行死刑長達十年之久,後來因為公眾要求恢復死刑的呼聲日益高漲,以及重大刑案的急遽增加,而不得不重新恢復死刑的執行。還有前蘇聯曾三次廢除死刑右三次恢復死刑,除此之外,像義大利、菲律賓和瑞士等國,均出現死刑反覆廢立的問題,即使是重視人權的西方國家,都還是出現這樣的問題,更何況是人權觀念尚未普及的我國?廢除死刑,絕非一個人或某些政黨為了達到崇高的理想而不考慮當下的時空背景、歷史因素及公眾意向而勉強立法的行為,比方說:南非1990年時,包括曼德拉在內的政治犯獲得釋放,並停止廢除死刑,而1995年,南非正式廢除死刑,卻使得其治安日益敗壞,犯罪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使南非成為世界上除了戰區之外,犯罪暴行最嚴重國家之ㄧ。因而有越來越多南非人民希望恢復死刑,但曼德拉及執政黨非洲民族會議都堅決反對恢復死刑,他們也不同意進行公投,一般民調都都顯示,若付諸公投,死刑必然恢復。這樣的立法基礎是相當薄弱的。在我國尚未落實完美社會之前,是當的懲罰手段是必要的,而死行正是此種手段的最後一道防線,地位顯得更加重要,所以我國刑法尚不應廢除死刑

第一個嘛...民眾支持不支持需要資料(而且依我的經驗這種資料常常被拆爆= =")

還有...為何一個政策一定要能夠符合民眾情緒?又,何為民眾情緒?你如何得知民眾情緒?

殺人者死這種思想是對的嗎?

各國廢死刑後犯罪率上升與我國廢死刑有何干?

還有後面例子對申論稿來說會有點太長:p

我個人的拙見啦...事實上我覺得"民意"的論點大部分有些薄弱

其一是需要以很多民調做基礎,然而在資料運用上這些民調又容易爆

(比方說是調查一萬人,仍不能代表2300萬人的民意)

然後就算不符民意又何妨?要是能達到更高的價值概念的話,民意何不能擺一旁?

大概是這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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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廢死刑後犯罪率上升的資料如果真的有的話最好要提出數據,不然可以否證你的資料太多了。

正巧我對這個廢死刑議題有點小小的接觸,現在世界各國的發展走向幾乎全部都是廢死刑(歐洲甚至希望將廢死刑當作入歐盟的門檻),以一個討論恢復死刑的美國麻州為例,他們對恢復死刑的限制你可以參考。

( http://idv.student.tw/db/thread/146/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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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嘛...民眾支持不支持需要資料(而且依我的經驗這種資料常常被拆爆= =")

還有...為何一個政策一定要能夠符合民眾情緒?又,何為民眾情緒?你如何得知民眾情緒?

殺人者死這種思想是對的嗎?

各國廢死刑後犯罪率上升與我國廢死刑有何干?

還有後面例子對申論稿來說會有點太長:p

我個人的拙見啦...事實上我覺得"民意"的論點大部分有些薄弱

其一是需要以很多民調做基礎,然而在資料運用上這些民調又容易爆

(比方說是調查一萬人,仍不能代表2300萬人的民意)

然後就算不符民意又何妨?要是能達到更高的價值概念的話,民意何不能擺一旁?

大概是這樣囉...

第一,民調的話,我當然有準備資料,只是為什麼常會被拆爆?(原因?)^o)

一個政策不一定必須符合民意,但在民主國家中,是很重要的施政參考

民眾情緒可以就民調上顯示。如何得知,還是看民調(真的滿薄弱的)

我所謂的殺人者指的是「故意且惡意傷害他人並殺害他人的人,而不是有殺人就一定要死」

可以就外國的例子來檢視我國的情況適不適合廢除?(那個很長的例子,我已經決定刪掉好了)

如果正方真的這樣問「就算不符民意又何妨?要是能達到更高的價值概念的話,民意何不能擺一旁?」我會說:對方辯友,不符民意,在一個「民主」國家來講,此風不可長

可不可以請對方辯友解釋何為「更高的價值觀念」,又為何民意不能達到?

謝謝學長的指教,因為是第一次,真的有滿多論證不完全的,我會努力改進的啦!!: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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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認為我國應不應該廢除死刑」為問句的民調有七成反對廢除,但是把問句換成「你是否同意用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來取代死刑?」的話同意人數超過五成,光靠民意我想你是佔不到便宜的。(除非你的對方辯友太混= =)

假設所有理性事實數據專家學者等等分析都指向廢除死刑的話,就算擁有七成民意反對廢死刑那也不構成什麼有說服力的反廢死刑論點。

如果有興趣而且時間充裕的話,不妨去戰書區下個戰帖玩玩看。

嗯,附帶一提,你的標題的確改一改會比較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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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最後變成反一),還有,我會注意學長姐提出的有問題的地方(我是男的)另外我將附上申論稿,煩請學長姐指教(我是反ㄧ喔)

我國死刑有其傳統文化背景,以現今社會來說,根據民意調查顯示,大部分民眾都不贊成廢除死刑,這是因為西方人權的觀念尚未在我國人民之間普及。我國民眾普遍認為”罪大惡極“便是”死有餘辜“因此大部分民眾都無法接受某些犯下重罪的犯罪份子在歷經監禁、徒刑之後,又再度活躍於社會之中的事實,美國大法官霍斯姆曾經說過:「如果法律不幫助人民,人民就會從法來滿足自己的報仇激情,法律就別無選擇,只能滿足這種可求本身,並因此避免私人報復的更大邪惡。」為了照顧民眾情緒,因此死刑尚不應廢除。

其次,我們應站在被害人的立場著想一下,死刑對於犯罪人而言,也許是剝奪人權的行為,但是對於被害人及其遺族而言,是一種伸張正義的手段,基於「殺人者死」的思想基礎之下,被害人遺族可以更快的從痛苦之中恢復過來。除此之外,死刑也具有其教育意義,刑罰的功能,在於規範、警告並預防人民,而死刑是刑罰之中最重的一種,它一方面以其嚴重的後果警告社會大眾,並告誡社會大眾,決不能犯下相同的錯,另一方面對於潛在性的犯罪者也有一定的威嚇作用,所以死刑不能輕言廢除。

現今我國的社會情況,亂象橫生,根據法務部統計,刑事案件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七年來,刑事案件的增加率高達百分之四十七,而導致我國人民不信任我國的治安情況,也使得人民依賴死刑來保障自己的身家及性命安全,這是我國社會現階段的狀況,即使世界上有些國家已經廢除了死刑,那麼我們還是必須比較我國與那些已廢除死刑的國家有哪些地方不一樣呢?況且也有不少國家廢除死刑之後,由於公眾意向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增加,而不得不重新恢復死刑。例如:美國在1967年7月之後曾經停止執行死刑長達十年之久,後來因為公眾要求恢復死刑的呼聲日益高漲,以及重大刑案的急遽增加,而不得不重新恢復死刑的執行。還有前蘇聯曾三次廢除死刑右三次恢復死刑,除此之外,像義大利、菲律賓和瑞士等國,均出現死刑反覆廢立的問題,即使是重視人權的西方國家,都還是出現這樣的問題,更何況是人權觀念尚未普及的我國?廢除死刑,絕非一個人或某些政黨為了達到崇高的理想而不考慮當下的時空背景、歷史因素及公眾意向而勉強立法的行為,比方說:南非1990年時,包括曼德拉在內的政治犯獲得釋放,並停止廢除死刑,而1995年,南非正式廢除死刑,卻使得其治安日益敗壞,犯罪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使南非成為世界上除了戰區之外,犯罪暴行最嚴重國家之ㄧ。因而有越來越多南非人民希望恢復死刑,但曼德拉及執政黨非洲民族會議都堅決反對恢復死刑,他們也不同意進行公投,一般民調都都顯示,若付諸公投,死刑必然恢復。這樣的立法基礎是相當薄弱的。在我國尚未落實完美社會之前,是當的懲罰手段是必要的,而死行正是此種手段的最後一道防線,地位顯得更加重要,所以我國刑法尚不應廢除死刑。

以一辯稿而言 我不喜歡這兩句:p

第一句的原因是 如果我是正方 我可能直接詢問你

為什麼人民的心情 一定要看到犯人死才能平復

這其實是一種變相的價值偏差 ( 也許我講話太激動 但是因為現今這種情況我其實很不喜歡 )

第二句是 既然現今的法律無法有效抑止犯罪率上升

那為什麼我們無法以改變現狀(廢除死刑)的方式試試看

只要讓正方論證出 以這種方式或許能改變現況

在損益比方面 也許反方會比較吃力一些

噢 對了 同學

我發現一件事 原來我們是禮拜天比賽的對手

各自加油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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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想特別強調一個論點:我國目前社會情況不適合廢除死刑,我覺得只要這個論點成立並完整的論證出來

正方就比較難打了,可是這個論點非常不好論證,另外在我的申論稿裡有比較偏激的字句,只是想強調被害人立場

(真的有比較偏激)所以關於此點(我國目前的社會情況不適合廢除死刑),希望前輩們能多建議指教

能不能請學長稍微提一下有關正方可以論証出廢除死刑可能改變現狀的說法(我們正反都要打,所以正反方的建議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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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取代死刑的上位價值已經失掉大半,

(雖然的確不難打)

正方我會乾脆打完全廢除死刑、加高有期徒刑最高年數及無期徒刑假釋門檻,

其實這也是台灣目前的司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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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對於這個題目,我還是了解的不夠

正方比較好打。難道反方會比較難打?反方我所能想到的論點

幾乎都寫在申論稿內了,如果都被打掉:'(我會起肖

我個人的主觀比較傾向反方,所以才會是反方啊!(我本來以為反方比較好打的說)

順道一提:我這算透露軍機給對方辯友嗎?= =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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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month later...

在論壇上逛逛,逛到這裡來~~

我們最近也是一直在接「我國普通刑法應廢除死刑」的練習賽的說...而且這週在寫正反一辯的申論稿....

...聽說除了正一可寫全稿外,其他持方都只能寫半稿,那麼這樣要如何控制好時間???因為在比賽前又不能先知道對方會講啥〈雖然死刑這個辯題,已經打到大概可以猜到對方會講哪些大項目...〉

還有,之前學長在「論點架構」上有提到「積極的證明死刑無助於犯罪率下降並且引入先進區域如歐盟各國以及美國數洲的例子」,但是在比賽時〈我們是正方〉,被對方拆掉〈「死刑廢除犯罪率雖然下降,但是你方怎麼能確定他是犯了該判死刑的犯罪率下降,還是其他案件的犯罪率下降??」〉

這時該怎麼辦??: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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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們可以查到的資料不是那種雅虎奇摩知識加亂蓋的數據,那些死刑無助降低犯罪率的資料和研究是法律界人士早就已經有的普遍共識,不那麼認為的只有極少部分的法律人及大部分的警政人士(如一堆不殺人不心安的檢察官)以及一般鄉民大眾。

全歐洲現在只有白俄羅斯仍執行死刑,全世界128個國家已經廢除死刑,仍執行死刑的國家只有69個,台灣即在其中。聯合國已在議程中考慮將廢死刑列為聯合國成員的必備項目、台灣已經一年無執行死刑(再過不到一個月就滿兩年)、中國為了迎向世界潮流(以及奧運),已經採用各種政策來緩執行以往每年殺數千人的死刑。

如果連「死刑廢除犯罪率雖然下降,但是你方怎麼能確定他是犯了該判死刑的犯罪率下降,還是其他案件的犯罪率下降??」這種問題都打的倒你代表你完全沒認真做功課,聯資料都沒消化,因為那個問句不過是在問「請問您方的數據中的犯罪率是犯死刑的犯罪率還是總體犯罪率?」。

這個廢死刑的命題還能繼續廣泛存在於辯論圈,可以見得辯論圈的許多辯士目光之狹隘,像這種關係人權進步的重要議題,在研究和資料上是瞬息萬變。坦白說死型與犯罪率問題的資料也不是最近才有的,但辯士在辯論之餘的心態常還是無異於一般大眾,不免令人惋惜辯論帶給他的東西之微薄。

本期人本教育札記特別報導即是全球廢死刑的議題,有興趣不妨去翻翻,今天話說得重了些,是出於在法律版和辯論版長期以來看到的無奈,還請不要見怪。

嗯,再提供一個資訊,事實上廢死刑議題近期的座談裡面的參加者也有美國和台灣的犯罪受害者保護協會,他們也是支持廢死刑的(足見為了被害人家屬殺人償命的荒謬)。但是坦白講,這幾個組織有很大的成分就是廢死刑的相關團體設立的,這裡雖然可能讓人質疑,但卻反映出了真正安撫受害者、帶受害人或其家屬走出傷痛的方式該如何。自稱站在受害者那邊的喊得很大聲的人要求的是把兇手殺掉,另外反對公權力殺人的一方卻真正走入受害者的世界對其做諮詢和輔導。

暫且說到這裡,再講就有人要嫌我兇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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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們可以查到的資料不是那種雅虎奇摩知識加亂蓋的數據,那些死刑無助降低犯罪率的資料和研究是法律界人士早就已經有的普遍共識,不那麼認為的只有極少部分的法律人及大部分的警政人士(如一堆不殺人不心安的檢察官)以及一般鄉民大眾。

全歐洲現在只有白俄羅斯仍執行死刑,全世界128個國家已經廢除死刑,仍執行死刑的國家只有69個,台灣即在其中。聯合國已在議程中考慮將廢死刑列為聯合國成員的必備項目、台灣已經一年無執行死刑(再過不到一個月就滿兩年)、中國為了迎向世界潮流(以及奧運),已經採用各種政策來緩執行以往每年殺數千人的死刑。

如果連「死刑廢除犯罪率雖然下降,但是你方怎麼能確定他是犯了該判死刑的犯罪率下降,還是其他案件的犯罪率下降??」這種問題都打的倒你代表你完全沒認真做功課,聯資料都沒消化,因為那個問句不過是在問「請問您方的數據中的犯罪率是犯死刑的犯罪率還是總體犯罪率?」。

這個廢死刑的命題還能繼續廣泛存在於辯論圈,可以見得辯論圈的許多辯士目光之狹隘,像這種關係人權進步的重要議題,在研究和資料上是瞬息萬變。坦白說死型與犯罪率問題的資料也不是最近才有的,但辯士在辯論之餘的心態常還是無異於一般大眾,不免令人惋惜辯論帶給他的東西之微薄。

本期人本教育札記特別報導即是全球廢死刑的議題,有興趣不妨去翻翻,今天話說得重了些,是出於在法律版和辯論版長期以來看到的無奈,還請不要見怪。

嗯,再提供一個資訊,事實上廢死刑議題近期的座談裡面的參加者也有美國和台灣的犯罪受害者保護協會,他們也是支持廢死刑的(足見為了被害人家屬殺人償命的荒謬)。但是坦白講,這幾個組織有很大的成分就是廢死刑的相關團體設立的,這裡雖然可能讓人質疑,但卻反映出了真正安撫受害者、帶受害人或其家屬走出傷痛的方式該如何。自稱站在受害者那邊的喊得很大聲的人要求的是把兇手殺掉,另外反對公權力殺人的一方卻真正走入受害者的世界對其做諮詢和輔導。

暫且說到這裡,再講就有人要嫌我兇了。(茶)

話的確說了重,她是個初學辯論的高中生,

我推定她的思維或許較為不周,態度是否認真我無從判斷。

學妹,在一個特定範圍內,你可能找到的資料有很多,經由第一次層層的篩選(出處、推論是否合乎邏輯、資料佐證是否齊全),將尚未被淘汰的資料加入討論(陳述方式、使用時機、預備攻防),這是例行程序,反覆的進行過後,可能找出一些有問題的資料,例如那份犯罪率的資料,或許你在做第一層篩選時,你當下認為這份資料不用淘汰,但是當資料加入討論發現問題時(就像是現在我們的討論),發現一些技術上的操作困難或者可能性低落時,可以回頭再找到原因,啊,這份資料(或許是社論,還是單純數據,我不知道,我假定是社論這樣寫,你也嘗試這樣用)原來是不能使用的,所以下次當你再遇到類似情形(是否根屬於欲證明的論點),你會多加進去一個因素討論,所以你的提問,是討論時候會遇上的正當問題。

祝你比賽好好加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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