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竹中的傳統!!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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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學生跟學校是可以溝通的

我也贊成在教室可以穿拖鞋 下雨如果真的鞋子濕了 換雙拖鞋也無訪

但平常沒事都穿著拖鞋到處跑 那真的對別人很不禮貌

對別人已經造成不禮貌了 還有什麼資個談 穿拖鞋是個人自由?

摸著自己的良心想

這樣做 真的是無所謂? 就因為那是你的自由?

不應該被指正?

去哪都這樣穿??

學校耶 公共場合耶

還是你去聽音樂會 也要跟工作人員說 我穿拖鞋 不甘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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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要自首

每次上完游泳課,要去上體育課時,全班就會直接穿著拖鞋趴趴走

現在想想真是很不雅觀= ='

噢~~~小鄧,我對不起你啊!!!!(淚奔)

換個方向想好了,就當注意自己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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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教官和胖虎聯手抹殺了竹中長遠的傳統

禁賣藍白拖唉!!!

學弟,你大概誤解所謂傳統的意思了,

傳統是指長久流傳下來,所含有正面意義的事情,

而不是那些因為學生個人方便而衍生出的大眾習慣。

學校規定不准穿拖鞋、不行把下擺放出來,

這些是出於脩身在先,先讓你們從外在約束自己,

而當今的我們,用思想教化是行不通的,才會有這種方法。

等下學期的學生意見座談大會你就會知道,

撇開胖虎主任介入與否不談,

卻總是會有一些學生自主意識極強的提議出來,

假若要使這種提議成立,我們也要先簡是自己是否有徹底自治。

講這麼多,都是出於態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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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個人之見

其實這是因為最初部分竹中學生自我認知能力不足引起的論戰

穿拖鞋~讚~我也整天在穿

BUT部分對於公眾禮儀及自我控制能力不足的同學

卻過度的濫用了這項自由

以致於學校不得不祭出鐵腕政策

一概禁止

但我覺得在合理的範圍內(如教室內、游泳課)都是尚可接受的範圍

然今天主任和教官卻為求完美而過度反應(如胖虎及髮量稀疏的那位)

適得其反,反而讓大家的反對聲浪更大了、拖鞋穿的更兇了

而主任的沒收行為,我也不見任何實際成效,只造成:

"你沒收了一雙拖鞋,我還有千千萬萬雙的拖鞋!"

日前我不過去離教室只有五步之遙的廁所如廁

一出廁所即遭胖虎的沒收

我覺得這實在是過度反應

再說樓主所說之制服的問題

相信眾多同學都有見過胖虎從司令台飛奔而下的英姿

我個人也是非常反感

其一,主任以粗魯的言詞及恐嚇警告學生

但只是為了在離開操場前脫掉制服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

其二,主任常以稍嫌粗暴的肢體動作阻止學生離開

身為一名教育者,實不應該有如此舉動

其三,主任常在校門口阻攔未穿制服出校門的同學

但很多同學出校門後脫掉制服卻仍遭自校門飛身而出的胖虎制止

個人以為這實在明顯妨礙人身自由,且無任何實際意義

為何出校門後仍不准脫制服!?

難到穿著運動服出校門會有礙校譽!?

就以上幾點,發表個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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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確實該改進 (或許?)

但有些學生甚至故意挑釁

好想覺得自己很厲害

怎麼不跑到胖虎面前脫?

在很遠的地方 對著胖虎叫囂(聲音大到胖虎不會聽到)

然後嘴巴一邊動 衣服也跟著脫

這種行為到底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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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個人之見

其實這是因為最初部分竹中學生自我認知能力不足引起的論戰

穿拖鞋~讚~我也整天在穿

BUT部分對於公眾禮儀及自我控制能力不足的同學

卻過度的濫用了這項自由

以致於學校不得不祭出鐵腕政策

一概禁止

但我覺得在合理的範圍內(如教室內、游泳課)都是尚可接受的範圍

然今天主任和教官卻為求完美而過度反應(如胖虎及髮量稀疏的那位)

適得其反,反而讓大家的反對聲浪更大了、拖鞋穿的更兇了

而主任的沒收行為,我也不見任何實際成效,只造成:

"你沒收了一雙拖鞋,我還有千千萬萬雙的拖鞋!"

日前我不過去離教室只有五步之遙的廁所如廁

一出廁所即遭胖虎的沒收

我覺得這實在是過度反應

再說樓主所說之制服的問題

相信眾多同學都有見過胖虎從司令台飛奔而下的英姿

我個人也是非常反感

其一,主任以粗魯的言詞及恐嚇警告學生

但只是為了在離開操場前脫掉制服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

其二,主任常以稍嫌粗暴的肢體動作阻止學生離開

身為一名教育者,實不應該有如此舉動

其三,主任常在校門口阻攔未穿制服出校門的同學

但很多同學出校門後脫掉制服卻仍遭自校門飛身而出的胖虎制止

個人以為這實在明顯妨礙人身自由,且無任何實際意義

為何出校門後仍不准脫制服!?

難到穿著運動服出校門會有礙校譽!?

就以上幾點,發表個人的意見

同意+1

看事情能用宏觀的觀點分析,您的觀察很敏銳,也很有見地。很棒的分析。

是否曾經考慮過,那些無故拖延的繳費單,最終都會成為行政人員的困擾?

困擾!?遲繳學費會形成行政人員什麼困擾?難道會要行政人員幫學生家長代墊學費嗎?呵呵~~。

家長為學生繳學費,是到銀行匯款,行政人員連代收都免了﹝銀行已幫行政人員免除收款程序與責任,在我唸書的年代可是學生拿現金到學校註冊﹞。萬一有發現有學生未繳費,現行公家機關都有一個催繳提醒的服務,這是公務人員的責任,學校行政人員應主動客氣向缺繳者逕行「催繳提醒」程序。

今天學校省了這道程序,逕行公告無故拖延的繳交註冊費,學生要接受‧‧‧懲處。請問有沒覺得很像回復到古代公務人員當「官」的時代?我記得公務人員在現今民主時代的名稱好像叫「公僕」,民主時代允許有這麼懶又野蠻的「公僕」嗎?

家長遲繳錢,處罰學生?學生何辜?什麼增加行政人員的困擾云云,除非您也認同那些行政人員是「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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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似乎任何費用都可以拖延的意思....

遲繳 那如果真的太遲勒?

催了也不繳呢? 那是不是真的可以祭出處罰?

還是等你想要繳在繳?

很多事情 應該一體多面去想吧?

為什麼都是很單純想到 "為什麼要有這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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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是「無故」

為什麼明明在能力範圍之內的錢,會沒有辦法繳交呢?抽不出時間?一秒鐘幾十萬上下嗎?

我在國中時有位同學,一百塊的班費,她從學期初拖到學期末,我們都繳了好幾次班費了,她依然故我,所以訂考卷、講義、雜支,她都沒有付出,總是要班導代墊

到了最後是班導揚言扣留她的畢業證書,她才繳出那積欠的幾百塊

我可以保證她絕對不缺錢,一雙名牌拖鞋、名牌化妝品,幾千塊砸下去不手軟的

您說這算不算是無故欠款呢?^^

一個人這樣的行為,造成了總務股長的困擾(記帳很麻煩)、班導的困擾、全班的不平

當您在考慮自己的方便時,有沒有考慮過其他人的方便呢?

難道你是希望透過反覆的發文、回覆,增加我們對此一概念的認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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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是「無故」

為什麼明明在能力範圍之內的錢,會沒有辦法繳交呢?抽不出時間?一秒鐘幾十萬上下嗎?

我在國中時有位同學,一百塊的班費,她從學期初拖到學期末,我們都繳了好幾次班費了,她依然故我,所以訂考卷、講義、雜支,她都沒有付出,總是要班導代墊

到了最後是班導揚言扣留她的畢業證書,她才繳出那積欠的幾百塊

我可以保證她絕對不缺錢,一雙名牌拖鞋、名牌化妝品,幾千塊砸下去不手軟的

您說這算不算是無故欠款呢?^^

一個人這樣的行為,造成了總務股長的困擾(記帳很麻煩)、班導的困擾、全班的不平

當您在考慮自己的方便時,有沒有考慮過其他人的方便呢?

難道你是希望透過反覆的發文、回覆,增加我們對此一概念的認知嗎?

呵呵~~!您非常聰明,您舉的例子也很好,我同意您舉的例子。

或許您的父母較沒經濟負擔,註冊費一、兩萬塊錢不當一回事。正如同您所說:當您在考慮自己的方便時,有沒有考慮過其他人的方便呢?或許在您同班周遭的同學就有快繳不出註冊費的同學,只是您不知道而已,因為家庭的經濟狀況通常屬於隱私權的一部份,很多窮困的學生基於尊嚴不會向別人哭窮。

我認識一些窮困的家庭,貧窮常是如同犯罪般的難言之隱,都不容易輕言啟齒。好啦~~!廢話不多說,最後的問題:父母遲繳學費,請問學生犯了什麼錯?必須接受處罰?您同意父母遲繳學費,錯在學生因學生投錯胎,生在貧窮家庭,所以該接受處罰嗎?

換句話說,學校可以制定:父母遲繳學費,然後找學生當代罪羔羊的法條嗎?

您很聰明,應有好答案。﹝期待中‧‧‧^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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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是那句話,無故。

當然父母沒錢繳不出學費不算在無故愈期之內

繳不出學費沒甚麼好可恥的,沒有人問王永慶當初是多窮

但是常見的情況是學生忘了告訴家長要繳錢,或是忘了將錢帶到學校

又有可能你會說:家長忘了領錢呢?

這就不是學生的問題了,個人以為這也不在無故愈期之列

然而事實上,通常繳費會有一到兩周的期間,如果學生及早將繳費單拿給家長,不就少了很多麻煩了嗎

情理法,遲交造成別人的不便雖然是不好的行為,但是不至於罪無可赦,老師多半會通融

(再次離題嚴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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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是那句話,無故。

當然父母沒錢繳不出學費不算在無故愈期之內

繳不出學費沒甚麼好可恥的,沒有人問王永慶當初是多窮

但是常見的情況是學生忘了告訴家長要繳錢,或是忘了將錢帶到學校

又有可能你會說:家長忘了領錢呢?

這就不是學生的問題了,個人以為這也不在無故愈期之列

然而事實上,通常繳費會有一到兩周的期間,如果學生及早將繳費單拿給家長,不就少了很多麻煩了嗎

情理法,遲交造成別人的不便雖然是不好的行為,但是不至於罪無可赦,老師多半會通融

(再次離題嚴重:P)

沒有離題吧~~!這是討論竹中註冊以往與現今的不同,何者適當或不適當的問題,適當的或許行之有年而變成傳統;反之不適當的不就應改善嗎?

您還是沒回答我的疑問:

父母遲繳學費,請問學生犯了什麼錯?必須接受處罰?

您同意父母遲繳學費,錯在學生因學生投錯胎,生在貧窮家庭,所以該接受處罰嗎?

換句話說,學校可以制定:父母遲繳學費,然後找學生當代罪羔羊的法條嗎?

大部份學生不用賺錢負擔家計,學費是父母到銀行劃撥繳的。所以大部份學生的學費是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繳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遲繳學費,學校設處罰條文把學生當代罪羔羊是否可以?問題就這麼簡單,連這個都無法回答嗎?呵呵~~。

ps:又一個問題:法律可以訂得嚴酷不符合情、理、法,然後犯法或犯規再請執法人員依情、理、法,法外開恩通融嗎?那麼訂的嚴酷法律豈不是笑話?通融張三,不通融李四,隨老師高興,會不會天下大亂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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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遲繳學費,請問學生犯了什麼錯?必須接受處罰?

許多時候父母遲繳學費是由學生引起的,例如忘了將繳費通知單交與父母(我弟)

如果真是父母的錯,我說了法外還有情,老師不會那麼不近人情,多半會通融

您同意父母遲繳學費,錯在學生因學生投錯胎,生在貧窮家庭,所以該接受處罰嗎?

這句話很無厘頭,有點沒來由

如果是因家境有問題而繳不出學費,這並不算無故愈期,因此也不會被記大過處分

換句話說,學校可以制定:父母遲繳學費,然後找學生當代罪羔羊的法條嗎?

請先想想遲繳的理由是什麼?又是怎樣會被懲罰?

無故!無故!無故!(張國志上身)xd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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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遲繳學費,請問學生犯了什麼錯?必須接受處罰?

您同意父母遲繳學費,錯在學生因學生投錯胎,生在貧窮家庭,所以該接受處罰嗎?

換句話說,學校可以制定:父母遲繳學費,然後找學生當代罪羔羊的法條嗎?

這種劇情在現實社會通常有一個專有名詞叫「綁架」,為了金錢,找孩子當禁臠勒索父母或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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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在於「無故」的標準是由學校判定,不是您、我說了算。這個行政裁量權由立法者兼司法者一體裁量適合嗎?會不會萬一校方看誰不順眼,因人裁量呢?

如果學長有這樣的例子,我想大家都會一樣為他抱不平的,

只是我目前還沒看過這樣的例子,只看過學校千方百計幫忙家中經濟有困難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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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遲繳學費,請問學生犯了什麼錯?必須接受處罰?

您同意父母遲繳學費,錯在學生因學生投錯胎,生在貧窮家庭,所以該接受處罰嗎?

換句話說,學校可以制定:父母遲繳學費,然後找學生當代罪羔羊的法條嗎?

這種劇情在現實社會通常有一個專有名詞叫「綁架」,為了金錢,找孩子當禁臠勒索父母或監護人。

不好意思,但是你這篇

我真的看不懂啊(大囧)0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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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長有這樣的例子,我想大家都會一樣為他抱不平的,

只是我目前還沒看過這樣的例子,只看過學校千方百計幫忙家中經濟有困難的同學。

我同意學校千方百計幫忙家中經濟有困難的同學,也確實有許多感人的例子。

我的重點在於學校能不能訂出:父母遲繳學費,然後找學生當代罪羔羊的法條嗎?

摧繳學費的方法很多,除了我之前提到的由行政人員通知提醒家長,還可以由學校告知家長申請助學貸款的方法,還有沒有可能讓學生家長分期付款繳交學費,或者提供社會善心助學單位的資訊給予家長‧‧‧等等。

方法很多,學校卻選擇最糟糕的方法,訂定便宜行事的法條規定,這也是我 抗議的主因。學校目前有許多措施,就是在累積不為人注意的小惡,而慢慢形成多年積習的制度,這是令人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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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學長的意思了,我完全支持學長在這個議題上的論點。

我記得某個哲學家說過(抱歉,一時想不起來是誰),

法條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與罪惡的平衡。

真正的公理可能在真正有良心的人心中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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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學長的意思了,我完全支持學長在這個議題上的論點。

我記得某個哲學家說過(抱歉,一時想不起來是誰),

法條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與罪惡的平衡。

真正的公理可能在真正有良心的人心中才有。

謝謝您能了解我的用意。

關懷、悲憫是人性中的美德,尤其在教育中更應設計溶入這些措施。

註冊費的繳交是學生父母的責任,父母遲交學費縱有千般理由,做為孩子的學生可以去質疑父母嗎?然後學校不去與該繳費的父母溝通,反而用校規法條去為難學生。

縱有萬般遲交註冊費的理由,怎可用校規法條的懲處,逼著學生由口中說出:我家窮,暫時繳不出學費,能不能讓我寬限幾天。請問情何以堪?我說過,每人的家庭經濟狀況是隱私權的一部份,訂出法律究竟是解決問題還是為難學生,這是值得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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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操喔...

對啊

難看到了一種傳奇的地步了...= =

有學校穿喔

建中和附中的常常穿

他們的教官不抓的

可以去問問看喔

還有...教官穿軍服不嫌熱那屬於我提到的個人自由意志範圍

他不嫌熱是他的事

穿制服不難看,BUT!!!我嫌熱!!!我脫!!!

歡迎大家持續討論

也可以參閱

【無奈】你們不覺得教官還有主任的一些話......?

一文

學弟........@@

我那篇的主旨是:胖虎愛講髒話啦!我被因為脫衣服被抓,我就接受處罰,但是我討厭的是他的態度喔 :)

而不是我嫌熱我在那邊跟他爭論說天氣很熱 @@" 不是這個意思........嗯!我覺得你很有想法!但現在還是不要再跟你的其他學長們爭了........ > <"

依個人之見

其實這是因為最初部分竹中學生自我認知能力不足引起的論戰

穿拖鞋~讚~我也整天在穿

BUT部分對於公眾禮儀及自我控制能力不足的同學

卻過度的濫用了這項自由

以致於學校不得不祭出鐵腕政策

一概禁止

但我覺得在合理的範圍內(如教室內、游泳課)都是尚可接受的範圍

然今天主任和教官卻為求完美而過度反應(如胖虎及髮量稀疏的那位)

適得其反,反而讓大家的反對聲浪更大了、拖鞋穿的更兇了

而主任的沒收行為,我也不見任何實際成效,只造成:

"你沒收了一雙拖鞋,我還有千千萬萬雙的拖鞋!"

日前我不過去離教室只有五步之遙的廁所如廁

一出廁所即遭胖虎的沒收

我覺得這實在是過度反應

再說樓主所說之制服的問題

相信眾多同學都有見過胖虎從司令台飛奔而下的英姿

我個人也是非常反感

其一,主任以粗魯的言詞及恐嚇警告學生

但只是為了在離開操場前脫掉制服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

其二,主任常以稍嫌粗暴的肢體動作阻止學生離開

身為一名教育者,實不應該有如此舉動

其三,主任常在校門口阻攔未穿制服出校門的同學

但很多同學出校門後脫掉制服卻仍遭自校門飛身而出的胖虎制止

個人以為這實在明顯妨礙人身自由,且無任何實際意義

為何出校門後仍不准脫制服!?

難到穿著運動服出校門會有礙校譽!?

就以上幾點,發表個人的意見

說的太好了!+1!

我相信很多人並不是為了那一、兩支警告(我多的咧....)而去跟主任爭論,我們賭濫+厭惡是那主任滿口的髒話

隱藏性角色是我認識的人,我也看過他在校園裡面穿過拖鞋

我想穿拖鞋並無傷大雅,我真的這麼想。只是平常規定的時間內,就是不要穿在校園裡面!(至少,我沒有,我這點有做到) 如果要穿拖鞋,我覺得還是放學5:30之後穿倒還好,主任比較不會抓。

有些班級班導有規定不能穿,那也應該盡量服從規定。通常晴朗的天氣,不穿拖鞋是不會怎麼樣的.....我是這麼想,雨天穿拖鞋倒還情有可原囉!^^

另外,我想樓主所說的「傳統」,......可能樓主發文的學弟並無惡意,只是大多數的人在這個時候突然很有遵守法律的心態而.....讓他有點囧 (=難堪) ,我想大家還是不要再繼續討論他說的"賣拖鞋到底是不是傳統這件事情"上面比較好.....以和為貴嘛!:)

其實我是覺得穿拖鞋是ok

但是要穿對時機,也不應該太張揚。

像我知道克拉克老師很注重生活禮儀,我就會在他課堂上自動換成布鞋

要做壞事就要有把握不被抓到:P

我覺得最後的結論就是這段話了,做壞事不要被抓到,穿拖鞋也是沒差的 (因為學生之間,應該是不會說誰誰誰穿拖鞋很台或者很很不禮貌,那是教官們的官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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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我,談談我的教育背景

我出生於望族落沒的家庭,小時候學校都會作身家調查,在家庭經濟那一欄,基於自尊,我都填上「小康」,我家不是貧戶,與當時其他台灣社會的家庭類似,算是貧窮瀕臨貧戶階層,不是軍公教階級,父母非常辛苦掙錢拉拔孩子長大。

從小印象所及,大部份的客家人會灌輸子弟,好好唸書將來考進公部門當公務人員,生活穩定福利健全,一輩子安穩無虞。這也是我一心企圖藉由廉價的公立學校義務教育,努力用功讀書與學習技藝,好為將來長大擁有具備晉昇上流社會的敲門磚。

小學時自詡天縱英明,功課好不在話下,生活禮儀長幼倫常也恭謹實踐。小學四年級起即被學校網羅參加乒乓球、躲避球、手球、棒球、籃球校隊,音樂、美術、書法一直到畢業都在學校名列前矛,沒得過第二名。這一切的興趣與技藝都不用花一毛錢去學習,廉價的公立學校義務教育,提供貧困家庭出身的孩子一個幸運的機會

國中時,我依舊保持勤奮地接受教育洗禮,無論學科、其他技能術科與體操、球類運動,比小學時期更加精進。我衷心期待出人頭地進入上流社會的願望,又邁進了一大步。

考上新竹中學或許是我人生的轉捩點,我參加合唱團、土風舞社、書法社、管樂團培養充實高尚的品格之外,各式球類運動足球、排球、籃球、棒球、羽毛球與游泳,這些成績與我的美術、音樂成績都能在班上或全校名列前矛。但同時我也開始接觸西方民主自由的概念與政治思想的啟蒙,此時,我學會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思考

新竹中學當時的「公民與道德」課程,除了在教室學習課本的課文內容外,也安排到新竹地方法院或新竹縣議會旁聽上課,看看實際法院訴訟進行與議會議員質詢,這些親身體驗,讓我背離心中嚮往的上流社會而種下走向社會改革的種子 。當然學校裡那些嚴厲批判國民黨政府的老師,無疑也成為我對社會假象充滿懷疑的催化劑

我高中畢業考大學前夕,我發誓絕不填選師範大學,我認為做為一個有骨氣的人,我絕不願當公務人員,把我的一生葬送在公家機關。上了大學,我認識了來自全國各地的同學,我才驚覺到那些所謂來自其他高中名校的同學,竟然只是接受殘缺教育、只會讀書考試的機械。大一新生杯的系際競賽,我囊括各個個人、團體項目的系隊,包括合唱團指揮;也參與系上所有活動的協助與主辦。

違背我父親一心要我當進入公務部門的期待,家裡斷絕我的大學學費與生活費,我半工半讀念完四年日間部大學,在那沒有麥當勞、7-11打工的年代。除了兼家教之外,寒暑假,我當過隨車小弟(貨車捆工、搬貨);在梨山附近的翠峰與原住民工人種高麗菜,兩座山5人種70萬顆;在林森北路六條通酒廊當吧台;在欣葉台菜料理當端盤子的小弟,‧‧‧。

四年的大學生活,貧困幾乎讓我崩潰,我有多次自殺的強烈念頭;人生是一場場的試煉,在我受過的教育過程中,我總覺得出之於己太少,得諸於人太多,社會對一個貧窮出身的我來說,是永遠也報答不了、還不完,所以我盡我所能樂群助人。可是當時我周遭的同學對貧窮的歧視,是令人心寒的,沒錢參加班上的郊遊叫:不合群,沒錢買畢業紀念冊叫:增加買紀念冊同學的負擔(印量少單價貴),集體租大學學士服參加畢業典禮,沒在時限內繳錢,叫我別參加畢業典禮以免影響團體。

究竟什麼教育能讓人性如此卑劣?不就是摧殘人格與功利掛帥的升學主義嗎?除了教育中除了讀教科書考試升學,一切的教育行為皆可拋棄,追求高學歷成為受教育的唯一目標,一個國家社會的教育搞到這種田地,絕對是禍不是福。

我沒有受過殘缺教育的經驗,相反地,我接受了完整的教育洗禮,所以很慶幸今天我可以用自身完整的經驗,公平且理性的談台灣教育,如果我的教育思維清楚而不偏頗,這絕對來自於自身完整教育的經驗,甚至還不需要用到我在大學教育心理本科專業的論述。

我很慶幸,目前對家中小朋友唸書受教育,無論註冊費或生活費在經濟上都沒太大負擔,但不能因為自己經濟充裕,而忽略了那些周遭可能在 貧困掙扎的同學,即使不能以實質的金錢幫助他們,至少儘量幫助他們免除貧困帶來的困擾,讓他們能安心有同樣的機會平等就學。

親愛的同學們,如果您關心台灣教育,建議您多實際敏銳觀察教育,了解教育,減少偏見與盲點,一起為台灣教育而努力。謝謝大家!

----------------------------------------------------------------------------------------------------------------------------------

沒見過彩虹,永遠不知道天空的美麗可以充滿無限可能!

以新竹中學校友的身份,偶願以實際經驗來談談已故辛治平校長,在台灣大新竹地區深化教育的影響。新竹中學在辛治平校長治校的時代,除了對新竹中學五育並進的治校理念之外,這個教育理念也落實影響到桃、竹、苗地區的國中國小,五育並進為大新竹地區的教育樹立了共同的標準。辛校長對教育的影響力或許到他過逝,他本人依舊不知道。

偶在念國小與國中的時候,新竹縣的國小國中當時在升學主義的籠罩下,考上新竹中學就是國小國中的教育目標。尤其是國中教育,升學班的老師都會殷殷告戒學生,要具備「會玩、會讀書」的能力才能唸新竹中學,要不然即使考進去,也很容易留級,甚至畢不了業!

在那種「五育並進標準」的背景底下,大部份的國中在升學主義的籠罩下,依舊能儘量保持教育正常化,音樂、美術、體育、工藝、家政、童軍與國、英、數、理、化一樣都正常上課,該教的都教,該學的都要學。許多國中的老師都不願意把自己教育出來的優秀子弟,送進到新竹中學後變成只會念書,通不過五育並進考驗的炮灰!

偶在國中時,唸新埔國中最好班(升學班),全班集合全校成績最好的國三男生菁英55名,除各式球類運動之外,全班超過2/3的學生精通墊上運動及單、雙槓,手前翻、後手翻、前空翻、後空翻,如果沒說,別人還以為我們是民俗技藝團或馬戲團的特技小組。

工藝課作木雕果盤,每人將一塊木板,用自製線鋸裁切,用雕刻刀雕琢,用粗、細砂紙打磨,不少件作品都有職業水準。童軍課的追蹤旅行、繩結、削火媒棒、野炊、露營等課程,都在野外實地教學。美術課在教室靜物素描,在校園水彩寫生。音樂課要學習簡易樂理,認識五線譜及音符。

一直到新竹中學畢業進入大學,接觸來自全國的同學,偶才更能體會新竹中學教育的可貴與偉大,辛治平校長對教育的胸襟與遠見。當其他地區學校的教育壓抑人性的本能,把學生訓練成只會唸書不會思考的機械時,偶非常慶幸偶是一個接受正常教育洗禮的「人」。

一個卑微的高中校長,他的視野與堅持讓他成就一番偉大的教育事業,這些影響甚至在他過逝多年的今天,由他的學生李遠哲先生主導台灣整個教育改革的思潮,那些批評李遠哲教改理念與實踐的老師或家長,偶敢說:沒見過彩虹,永遠不知道天空的美麗可以充滿無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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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搶自助餐嗎...

竹中是個好地方!

撇開升學不談(也不差了拉!)

這真的是一個學習的善地

國中我一直認為我是少數籃球隊、田徑隊而考上竹中的人

沒想到進了竹中之後,發現比我好的人到處都是

能跟這許多優秀的同學一起學習真的是件痛快的事情!

我想能進竹中是很多人的福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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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Loston:

學長請問,你國小是不是唸寶石國小or新埔國小?

幾個月前我還有去新埔國中的說,雖然我不是唸那裡。原來你唸埔中!

你覺得,你唸輔仁大學是為了某些原因去唸嗎?(例如:教育環境、品質、學生所能分得的教學資源......)還是因為大考分數不到,所以只能唸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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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en學長的年代如果跟我爸媽差不多的話,

那是個全國只有不到10%考得上大學的年代..

扣掉夜間部,當時文大錄取的學生是全國前5%..呵!

比現在竹中難考很多..哈

沒那麼誇張吧........

應該有20%左右......

應該是1970年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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