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蘇軾的烏台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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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元豐二年(1079年)

因蘇軾給朝廷寫封感謝信《湖州謝上表》。表中蘇軾流露了對當政朝臣的輕蔑,

其中有一段譏諷新法之辭:「伏念臣性資頑鄙,名跡堙微,議論闊疏,文學淺陋。

……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培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新黨便把握這個大好機會,把這些話曲解,還以蘇軾所寫的詩詞百餘首作為罪證。

他們指蘇軾借古諷今,謗訕朝廷,影射皇帝。指蘇軾並非直接攻擊他們,

而是間接指斥重用他們的宋神宗。他們以此作為把柄,彈劾蘇軾欺君妄上。

結果蘇軾被冠以「文字譭謗君相」的罪名而被捕,解往汴京下獄。

後神宗拒絕了處死他的上奏,改判為貶謫到黃州,史稱「烏台詩案」。

(按照株連家屬的條例,他的弟弟蘇轍也遭降職、貶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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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台詩案

宋神宗在熙寧年間(1068——1077)重用王安石變法,變法失利後,又在元豐年間(1078——1085)從事改制。就在變法到改制的轉折關頭,發生了蘇軾烏台詩案。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台獄受審。御史台自漢代以來即別稱“烏台”,所以此案稱爲“烏台詩案”。

“烏台詩案”是元豐二年發生的文字獄,御史中丞李定、舒亶等人摘取蘇軾《湖州謝上表》中語句和此前所作詩句,以謗訕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蘇軾,蘇軾的詩歌確實有些譏刺時政,包括變法過程中的問題。但此事純屬政治迫害。

烏台詩案始末介紹

烏台指的是御史台,漢代時御史台外柏樹很多山有很多烏鴉,所以人稱御史台爲烏台,也戲指御史們都是烏鴉嘴。

北宋神宗年間蘇軾因爲反對新法,並在自己的詩文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由於他當時是文壇的領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許下,蘇軾被抓進烏台,一關就是4個月,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寫的詩的由來和詞句中典故的出處。

由於宋朝有不殺士大夫的慣例,所以蘇軾免於一死,但被貶爲黃州團練。

元豐二年(1079)三月,蘇東坡由徐州調任江蘇太湖濱的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其實只是例行公事,略叙爲臣過去無政績可言,再叙皇恩浩蕩,但他在後又夾上幾句牢騷話: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句中“其”爲自稱,他以自己同“新進”相對,說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進”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爲客觀環境使然,總是習慣於在譴詞造句上表現得十分微妙,而讀者也養成一種習慣,本能地尋求字裏行間的含義。比如御史台裏的“新進”們。六月,監察御史裏行何大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給蘇軾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蘇軾在諷刺他們,而他們反說蘇軾愚弄朝廷。偷梁換柱正是小人們的慣技。這裏還有一點背景,王安石變法期間,保守派和變法派鬥爭激烈,兩派領袖分別是兩位丞相司馬光和王安石,因前者給後者的長信中有“生事”二字,於是“生事”成了攻擊變法的習慣用語;“新進”則是蘇軾對王安石引薦的新人的貶稱,他曾在《上神宗皇帝》書裏說王安石“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結果是“近來樸拙之人愈少,而巧進之士益多”。後來正是曾擁護過王安石的“巧進之士”呂惠卿把王安石出賣了,使其罷相。

朝廷的公報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當於現在的官方報紙,蘇軾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這次謝恩表,使那些“新進”成了讀者心目中的笑柄。而他們惱羞成怒,必然對蘇軾進行報復,同時也是借新法謀私利、打擊異己的一個步驟。

但單憑《湖州謝上表》裏一兩句話是不行的。偏偏凑巧,當時出版了《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給御史台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機會。監察御史台裏行舒亶經過四月潜心鑽研,找了幾首蘇軾的詩,就上奏彈劾說:

“至於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漫駡,而無復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蓋陛下發錢(指青苗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鹽鹼地)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爲主。”

他舉的例子,“贏得”兩句及“豈是”兩句出自《山村五絕》;“東海”兩句出自《八月十五日看潮》;“讀書”兩句出自《戲子由》。但經斷章取義後,句句都被附會穿鑿。

馬上,國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前腳後腳殺到,他們歷數蘇軾的罪行,聲稱必須因其無禮於朝廷而斬首。李定舉了四項理由說明爲什麽應當處蘇軾極刑,他說:“蘇軾初無學術,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遂叨儒館。”接著說蘇軾急於獲得高位,在心中不滿之下,乃譏訕權要。再次,皇帝對他寬容已久,冀其改過自新,但是蘇軾拒不從命。最後,雖然蘇軾所寫詩之荒謬淺薄,但對全國影響甚大,“臣叨預執法,職在糾*,罪有不容,豈敢苟止?伏望陛下斷自天衷,特行典憲,非特沮乖慝之氣,抑亦奮忠良之心,好惡既明,風俗自革。”這位李定正是當年因隱瞞父喪而被司馬光稱爲“禽獸不如”的傢伙,蘇軾也譏他“不孝”。雖然群小都要蘇軾死,但神宗皇帝不願殺害他,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蘇軾在進京途中關入監獄過夜。

此時,蘇軾的一個好友王詵,是他印了蘇軾的詩集,聽到這個消息,趕緊派人去給南部的蘇轍送信,蘇轍立刻派人去告訴蘇軾,朝廷派出的皇差皇甫遵也同時出發,但蘇轍的人先到,蘇軾知道消息,立即請假,由祖通判代行太守之職。

皇甫遵到時,太守官衙的人慌做一團,不知會有什麽事發生。蘇軾不敢出來,與通判商量,通判說躲避朝廷使者也無濟於事,最好還是依禮迎接他,應當以正式官階出現。於是蘇軾穿上官衣官靴,面見官差皇甫遵。

蘇軾首先說話:“臣知多方開罪朝廷,必屬死罪無疑。死不足惜,但請容臣歸與家人一別。”

皇甫遵淡然道:“並不如此嚴重。”命士兵打開公文一看,原來只是份普通公文,免去蘇軾的太守官位傳喚進京而已,要蘇軾立即啓程。蘇軾歸看家人時,全家大哭。蘇軾笑著說了一個故事安慰他們:

“宋真宗時代,皇帝要在林泉之間訪求真正大儒。有人推薦楊樸出來。楊樸實在不願意,但是仍然在護衛之下啓程前往京師,晋見皇帝。皇帝問道:‘我聽說你會作詩?’楊樸答道:‘臣不會。’他想掩飾自己的才學,抵死不願作官。皇帝又問:‘朋友們送你時,贈給你幾首詩沒有?’楊樸回答道:‘沒有,只有拙荊作了一首。’皇帝又問:‘是什麽詩,可以告訴我嗎?’於是楊朴把臨行時太太做的詩念出來:更休落魄貪酒杯,且末猖狂愛咏詩。今日捉將官裏去,這回斷送老頭皮。”

家人聽了故事,心裏稍安。

太守官衙的人全都嚇得手足無措,個個躲躲藏藏,只有王氏兄弟和陳師錫設酒筵餞別。但老百姓都出來看太守啓程,縣志記載,老百姓都涙如雨下。蘇軾途經揚州江面和太湖時,都想跳水自殺。他不知道要判什麽罪,並且怕他的案子會牽連好多朋友。等再一想,真跳了水,又會給弟弟招致麻煩。不然,後人就見不到赤壁懷古和赤壁賦了。家裏燒了他大部分與友人的通信和手稿,家人到了安徽宿縣,御史台又派人搜查他們的行李,找蘇軾的詩,書信和別的文件。後來蘇軾發現自己的手稿殘存者不過三分之一。

蘇軾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台的監獄。二十日,被正式提訊。

蘇軾先報上年齡,世系,籍貫,科舉考中的年月,再叙歷任的官職和有他推薦爲官的人。他說,自爲官始,他曾有兩次記過記錄。依次是任鳳祥通判時,因與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儀典,被罰紅銅八斤。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內,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報呈,也被罰紅銅八斤。“此外,別無不良記錄”。

最初,蘇軾承認,他游杭州附近村莊所作的《山村五絕》裏“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是諷刺青苗法的,“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是諷刺鹽法的。除此之外,其餘文字均與時事無關。

到二十二日,御史台審問他《八月十五日看潮》裏“東海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兩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被逼按舒亶定的調子,說是“諷刺朝廷水利之難成”。至於《戲子由》詩違抗“朝廷新興律”的主旨,直到二十八日才作了交代。

到九月份,御史台已從四面八方抄獲蘇軾寄贈他人的大量詩詞。有一百多首在審問時呈閱,有三十九人受到牽連,其中官位最高的是司馬光。王安石罷相的次年(1077年),蘇軾寄贈司馬光一首《獨樂園》:“先生獨何事,四方望陶冶,兒童誦君實,走卒知司馬。撫掌笑先生,年來效喑啞。”實爲司馬光重登相位大造輿論。御史台說這詩諷刺新法,蘇軾供認不諱:“此詩云四海蒼生望司馬光執政,陶冶天下,以譏諷見任執政不得其人。又言兒童走卒,皆知其姓字,終當進用......又言光却喑啞不言,意望依前上言攻擊新法也。”

雖然“罪名成立”,但當時新法已廢,憑此罪名不能判重刑,於是御史台又找。找了痛斥“新進”的《和韻答黃庭堅二首》,抨擊“生事”的《湯村開運河,雨中督役》詩。前者是與黃庭堅唱和的,後者寄贈好友王詵。

《和韻》詩云:“嘉穀臥風雨,莨莠等我場。陣前漫方丈,玉食慘無光。”蘇軾自己解釋說,前四句以譏今之小人輕君子,如莨莠之奪嘉穀也,後面意言君子小人各自有時,如夏月蚊虻縱橫,至秋自息,言黃庭堅如“蟠桃”,進用必遲;自比“苦李”,以無用全生。又取《詩》(詩經)云:“憂心悄悄,慍於群小。”皆以譏諷當今進用之人爲小人也。蘇詩巧用“悄悄”、“慍”等詞,暗藏“群小”之意。要不是作者解釋,還沒多少人知其中奧妙。

《湯村》詩云:“居官不任事,蕭散羨長卿。胡不歸去來,留滯愧淵明。鹽事星火急,誰能恤農耕?薨薨曉鼓動,萬指羅溝坑。天雨助官政,泫然淋衣纓。人如鴨與猪,投泥相濺驚。下馬荒堤上,四顧但湖泓。綫路不容足,又與牛羊爭。歸田雖*辱,豈失泥中行?寄語故山友,慎毋厭藜羹。”蘇軾也供認自己確有對鹽官在湯村一帶開運鹽河的不滿,“農田未了,有妨農事”,“又其河中間有涌沙數裏”不宜開河,“非農事而役農民”,“役人在泥中,辛苦無異鴨和猪”等等。*人指控之下,仗義執言也是罪行。

這些贈黃庭堅、王詵等人的詩文,一時成爲轟動朝野的新聞,舒亶等人趁機落井下石,慫恿副相王圭(加“土”旁)檢舉蘇軾的《王復秀才所居雙檜》詩。詩云:“凜然相對敢相欺,直幹淩空未要奇。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王圭誣告說:“陛下飛龍在天,軾以爲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蟄龍,非不臣而何?”神宗冷靜地回答:“詩人之詞,安可如此論?彼自咏檜,何預朕事?”不久,獄吏問蘇軾咏檜一事,蘇軾巧妙答道:“王安石詩‘天下蒼生望霖雨,不知龍向此中蟠’,此龍是也。”獄吏會心而笑,那些自稱擁護王安石變法的人,連王安石說過“蟠龍”也忘記了。

對蘇軾的指控,有的十分牽強,剛才的咏檜詩就是一例。還有《杞菊賦》的序言裏曾提到吃杞菊的苦種籽,御史認爲作者是在直接諷刺全境百姓的貧窮,尤其指朝廷對官吏薪俸的微薄。“生而盲者不識日”是諷刺科舉考生的淺陋無知,諷刺考生不通儒學,只知道王安石在《三經新義》裏對經書的注釋。

蘇軾對大部分指控,都坦白承認在詩中批評新政。

在給王詵的詩裏,有一行是坐聽“鞭笞環呻吟”,又說,“救荒無術歸亡逋”,他也提到“虎難摩”是爲政貪婪的象徵,給李常的詩裏,他確是說在密州“灑涕循城拾棄孩”,見到男尸、女尸、嬰尸餓死在路邊,當時確是“爲郡鮮歡”。在給孫覺的詩裏,有一行說二人相約不談政治,是真在一次宴席上約定,誰談政治就罰酒一杯。給曾鞏的詩裏說他厭惡那些“聒耳如蜩蟬”的小政客。給張方平的詩裏把朝廷比作“荒林蜩蚻亂”和“廢沼蛙蟈淫”,又說自己“遂欲掩兩耳”。給范鎮的詩裏,他直言“小人”,給周邠的詩裏把當權者暗比作“夜梟”。好友劉恕罷官出京時,蘇軾寫了兩首詩給他:

“敢向清時怨不容,直嗟吾道與君東,坐談足使淮南懼,歸向方知冀北空,獨鶴不須驚夜旦,群鳥未可辨雌雄。”

“仁義大捷徑,詩書一旅亭。相誇綬若若,猶誦麥青青。腐鼠何老嚇,高鴻本自冥。顛狂不用喚,酒盡漸須醒。”

前一首最後一句取自詩經“俱曰予聖,誰識鳥之雌雄”,等於說朝廷上只有一群烏鴉,好壞難辨。後一首表達自己對小人的爭權爭位不屑一顧。這些無疑會激怒御史台群小,加上他們本就是來迫害蘇軾的,所以後者的獄中日子不會好過。

蘇軾寫《獄中寄子由》說“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無比凄慘。審訊者常對他通宵辱駡。巨大精神壓力下,蘇軾寫下了“與君世世爲兄弟,再結來生未了因”的悲慘詩句。那次是兒子蘇邁要離開京城去別處借錢,把送飯的事交給朋友,但是忘了告訴朋友父子之間有約定:送飯只送蔬菜和肉食,若聽到壞消息,才送魚去。巧的是這位朋友恰恰送去熏魚。蘇軾大驚,就給弟弟寫了兩首訣別詩。

十月十五日,御史台申報蘇軾詩案的審理情况,其中輯集蘇軾數萬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蘇軾譏諷文字的人物名單,計有司馬光、范鎮、張方平、王詵、蘇轍、黃庭堅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李定、舒亶、王圭等欲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但神宗一時舉棋不定,太祖早有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

同時,正直人士也仗義相救。宰相吳充直言:“陛下以堯舜爲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禰衡,陛下不能容一蘇軾何也?”已罷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上書說:“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連身患重病的曹太后也出面干預:“昔仁宗策賢良歸,喜甚,曰:‘吾今又爲吾子孫得太平宰相兩人’,蓋軾、轍也,而殺之可乎?”蘇軾未判重罪,這些幕前幕後相救的人功不可沒,否則,中國會失去一位光照千古,集詞人、詩人、畫家、書法家於一身的藝術天才。

但是,御史台的人也在瘋狂行動,他們準備把新法反對派一網打盡。李定奏上一本,要求太后國喪時不赦免涉案人員,舒亶更狠,他奏請將司馬光、范鎮、張方平、李常和蘇軾另外五個朋友一律處死。

十一月二十九日,聖諭下發,蘇軾貶往黃州,充團練副使,但不准擅離該地區,並無權簽署公文。這樣的結果,李定等人自是大失所望。

受到牽連的人中,三個人的處罰較重。駙馬王詵因泄露機密給蘇軾,而且時常與他交往,調查時不及時交出蘇軾的詩文,被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鞏,被御史附帶處置,發配西北。第三個是子由,他曾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己願意納還一切官位爲兄長贖罪,他並沒有收到什麽嚴重的毁謗詩,但由於家庭連帶關係,仍遭受降職處分,調到高安,任筠州酒監。

其他人,張方平與其他大官都是罰紅銅三十斤,司馬光和范鎮及蘇軾的十八個別的朋友,都各罰紅銅二十斤。

詩案總算了結了。蘇軾出獄當天又寫了兩首詩,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爲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鬥少年雞。”要是由御史台的人檢查起來,他又犯了對帝王大不敬之罪,“少年雞”指的是賈昌,賈昌年老時告訴人他在少年時曾因鬥雞而獲得唐天子的寵愛,而任宮廷的弄臣和伶人,這一點可引申而指朝廷當政的小人是宮廷中的弄臣和優伶,又是誹謗!

烏台詩案前後蘇軾詩詞風格的變化

1079年7月,蘇軾在湖州任上,因烏台詩案獲罪入獄,次年元月,被流放至黃州。詩案之前,自1071年任杭州通判以來,蘇軾歷任密州知州、徐州太守和湖州太守,政績卓著。其詩詞作品在整體風格上是大漠長天揮灑自如,內容上則多指向仕宦人生以抒政治豪情。而詩案之後,雖然有一段時間官至翰林學士,但其作品中却少有致君堯舜的豪放超逸,相反却越來越轉向大自然、轉向人生體悟。至於晚年謫居惠州儋州,其淡泊曠達的心境就更加顯露出來,一承黃州時期作品的風格,收斂平生心,我運物自閑,以達豁然恬淡之境。

以烏台詩案爲界,蘇軾的詩詞作品在創作上有繼承也有明顯的差異。在貫穿始終的“歸去”情結背後,我們看到詩人的筆觸由少年般的無端喟嘆,漸漸轉向中年的無奈和老年的曠達——漸老漸熟,乃造平淡。

首先,在題材上,前期的作品主要反映了蘇軾的“具體的政治憂患”,而後其作品則將側重點放在了“寬廣的人生憂患”。

蘇東坡,用他自己的話說,他過去生活的態度,一向是嫉惡如仇,遇有邪惡,則“如蠅在台,吐之乃已”。在杭州,在一首給孔文仲的詩裏,他流露出對聲勢煊赫的官場的蔑視:“我本麋鹿性,諒非優轅姿。”不僅如此,他還替監獄裏的犯人呻吟,替無衣無食的老人幽咽。他寫農村田園情趣時,他起的題目却是《吳中田婦嘆》:“汗流肩赤栽入市,價賤乞與如糠粞。賣牛納稅拆屋炊,膚淺不及明年饑”;他在歌咏“春入深山處處花”時也寫農民的食糧,農民吃的竹笋沒有鹹味,只因“爾來三月食無鹽”,直指朝廷的專賣壟斷;他寫被徵調的人民挖通運河以通鹽船,他的筆觸更加尖刻犀利:“人如鴨與猪,投泥相濺驚”;他指責積貧積弱的朝廷,他渴望“致君堯舜”,渴望有朝一日“會挽雕弓如滿月,西北望,射天狼”。他探問:“持節雲中,何日遣馮唐?”他輕狂:“誰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然而,“世事一場大夢.人生幾度秋凉”。東坡行雲流水之作引發了烏台詩案。夢後的黃州貶謫生活,使他“諷刺的苛酷,筆鋒的尖銳,以及緊張與憤怒,全已消失,代之而出現的,則是一種光輝溫暖、親切寬和的識諧.醇甜而成熟,透徹而深入。”在下棋時,他體悟到:“著時自有輸贏,著了並無一物”。在幽林靜山之間,他豁然開朗:“夜凉吹笛千山月,路暗迷人百種花。棋罷不知人換世,酒闌無耐客思家”。他不再執著於“奮力有當時志世”而是“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所以當蘇軾遨游赤壁之時,面對“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發出“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的感嘆,便也可被世人所理解。他飄然獨立,只願做一隻孤鴻:“揀盡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其次,在文化上,前期尚儒而後期尚道尚佛。

前期,他渴望在仕宦之路上獲得成功,即使有“歸去”之心,也是“欲回天地如扁舟”“何日功成名遂了,還鄉”。 他有儒家所提倡的社會責任,他深切關注百姓疾苦:“秋禾不滿眼,宿麥種亦稀。永愧此邦人,芒刺在膚肌。平生五千卷,一字不救饑”;他渴望在沙場上一展雄威,“鬢微霜,又何妨!持節雲中,何日遣馮唐?”尤其在密州徐州時,其銳意進取、濟世報國的入世精神始終十分強勁。蘇軾在其政論文章中就曾一再闡發《易經》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的思想,希望“天子一日赫然奮其剛健之威”,能動於改革,爲變法搖旗呐喊 。

後期,尤其是兩次遭貶之後,他則更加崇尚道家文化並回歸到佛教中來,企圖在宗教上得到解脫。他認識到自己和朝廷權貴們已經是“肝膽非一家”。所謂使人追求的“浮名浩利”,對他來說已經是 “鶴骨霜髯心已灰”,只能勞神費力,再沒有什麽“西北望,射天狼”的豪情壯志,“窮猿已投林,疲馬初解鞍”。對那個一生仕宦起伏顛簸的蘇東坡而言,他從心底發出最最真實的慨嘆“惆悵東南一隻雪,人生看得幾清明?”他深受佛家的“平常心是道”的啓發,在黃州惠州儋州等地過上了真正的農人的生活,並樂在其中。當太后允其在太湖邊居住的時候,他大喜:“十年歸夢寄西風,此去真爲田舍翁。”他終於可以乘一扁舟來往,“神游八極萬緣虛”了。久旱逢甘露,蘇東坡和農人完全一樣快活而滿足,他寫詩道:“沛然揚揚三尺雨,造化無心恍難測。老夫作罷得甘寢,臥聽墻東人響屐。腐儒奮糲支百年.力耕不受衆目憐。會當作溏徑千步,橫斷西北遮山泉。四鄰相率助舉杵,人人知我囊無錢。”

第三,在風格上,前期的作品大氣磅礴、豪放奔騰如洪水破堤一瀉千里;而後期的作品則空靈隽永、樸質清淡如深柳白梨花香遠溢清。

就詞作而言,縱觀蘇拭的三百餘首詞作,真正屬於豪放風格的作品却爲數不多,據朱靖華先生的統計類似的作品占蘇拭全部詞作的十分之一左右,大多集中在密州徐州,是那個時期創作的主流:有詞如“有筆頭千字,胸中萬卷,致君堯舜,此事何難!用舍由時,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閑處看?身長健,但優游卒歲,且鬥樽前”鋒芒畢露;一首《江城子 密州出獵》决不可“十七、八女子,執紅牙板”來悠然而唱,而必須要“東州壯士抵掌頓足而歌之,吹笛擊鼓以爲節,頗壯觀也。”這些作品雖然在數量上並不占優勢,却著實反映了那段時期蘇軾積極仕進的心態。

而後期的一些作品就既有地方人情的風貌,也有娛賓遣興,秀麗嫵媚的姿采。諸如咏物言情、記游寫景、懷古感舊、酬贈留別,田園風光、談禪說理,幾乎無所不包,絢爛多姿。而這一部分占了蘇軾全詞的十之八九左右。雖然也有“人間如夢,一樽還酹江月”的大悲嘆,但更多的却是“花謝酒闌春到也,離離,一點微酸已著枝”的小惻隱,他逃離了仕途官場的蠅營狗苟,開始靜觀自然:“林斷山明竹隱墻,亂蟬衰草小池塘”;他越來越覺得文字難以承載內心之痛:“斂盡春山羞不語,人前深意難輕訴”;他將自然與人化而爲一:“春色三分,二分塵土,一分流水。細看來,不是楊花,點點是、離人涙。”其間大有莊子化蝶、無我皆忘之味。至此,他把所有的對現實的對政治的不滿、歇斯底里的狂吼、針尖麥芒的批判全部驅逐了。其題材漸廣,其風格漸趨平淡致遠。

蘇軾詩詞前後期發生如此之大變化的原因

木齋先生對於這個問題的論述已經十分精闢,現直接引用過來:“詩案對詩人的思想和創作不能不發生深刻影響。有人說,詩案是蘇軾一生的轉折點:蘇軾由當初的“奮厲有當世志”、“致君堯舜”,轉變爲“聊從造物游”的藝術人生。案前,詩入主要是深刻地反省仕宦人生;其後,他痛苦的心靈在自然的天地裏找到了歸宿,發現了新的人生境界。也有人說,黃州時期.“蘇東坡精神寄托的對象從名利事業而暫時轉移到東坡,轉移到大自然。這就是對統治集團的一種疏遠,這不能不無它的積極意義”。詩案對於蘇軾,渾如一場惡夢。夢後的黃州貶謫生活,使蘇拭從具體的政治哀傷中擺脫出來,重新認識社會,重新評價人生的意義。”

現從先生的角度,將這一問題作一個小小的展開。

首先,生活環境的改變是蘇軾作品發生變化的客觀原因。烏台詩案之後,蘇東坡謫居黃州,遠離官場。在黃州,他在給好友章淳的信中寫道:“現寓僧舍,布衣蔬飲,隨僧一餐,差爲簡便。以此畏其到也。窮達得喪粗了其理,但廩祿相絕,恐年載間,遂有饑寒之擾。然俗所謂水到渠成,至時亦必自有處置,安能預爲之愁煎乎?初到一見太守。自余杜門不出,閑居未免看書,惟佛經以遣日,不復近筆硯矣。”我們可以看到在表層意義上蘇軾是謫居黃州、惠州、儋州等地,但他的謫居與其他人又不一樣。他“寓僧舍”、“隨僧餐”、“惟佛經以遣日”。這說明,他在起居生活上已漸趨佛道。

其次,崇尚佛老思想。烏台詩案是蘇軾對儒家的仕宦思想産生深深的懷疑,在仕途失意之時,自然傾向於佛家和道家的思想。他在《安國寺記》裏寫道:“余二月至黃舍。館粗定,衣食稍給,閉門却掃,收召魂魄。退伏思念,求所以自新之方。反現從來舉意動作,皆不中道,非獨今之所以得罪也。欲新其一,恐失其二;觸類面求之,有不可勝悔者。於是喟然嘆曰:道不足以禦氣,性不足以勝習,不鋤其本而耘其末,今雖改之,後必復作。盍歸誠佛僧,求一洗之。’得城南精舍.曰安國寺.有茂林修竹、陂池亭謝。間一二日輒往焚香默坐’,深自省察.則物我相忘,身心皆空,求罪始所生而不可得。一念清淨.染污自落;表裏核然.無所附麗。私竊樂之……”“歸誠佛僧,求一洗之”、“物我相忘,身心皆空”。這說明,他的內心已經開始疏遠儒家思想,而日漸趨向佛老思想。

第三,儒道佛三教合一。表面上蘇軾棄儒從道,但是實際上,儒學的觀念已經深深地扎根其內心之中了,而蘇軾又將佛道的出世與儒家傳統思想中的“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和於宋代“修己治人”統一起來,故其作品談禪說理、懷古感今,無所不包。在黃州時,蘇軾逍遙游世:“吾生本無待,俯仰了此世。念念自成劫,塵塵各有際。下觀生物息,相吹等蚊蚋”;在惠州時,他超然淡泊: “勝固欣然,敗亦可喜。優哉游哉,聊復爾耳”在儋州,寵辱不驚、履險如夷、臨危若素:“春牛春杖,無限春風來海上。便丐春工,染得桃紅似肉紅。春幡春勝,一陣春風吹酒醒。不似天涯,卷起楊花似雪花。”

蘇軾一生時運不齊,命途多舛。宦海沉浮,兩遭流放。烏台詩案對於蘇軾的仕途人生而言是一個低潮,但却是其文學創作生涯中的一個重要的轉折。這種仕途的不得意和現實的坎坷,使他走出市井朝廷,將自己的精神世界更多的寄托於佛法禪意、青山秀水之中,故而也就在更大意義上成就了東坡式“自在灑脫、空靈超然”。

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轉繁體字並修正錯字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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