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偷拍變態男,大家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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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這一篇嗎??不過這是今天的聯合報也!

豬哥網友 PO北一女儀隊底褲

【聯合報╱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2007.09.08 03:25 am

一名署名「勞俄」的網友,在個人部落格「我的性記錄」上,張貼北一女和中山女中樂儀隊的照片及影像,鏡頭都鎖定女學生的下半身,並加註低俗不堪的字眼,把女學生當成性幻想對象。校方昨天聞訊感到震驚,已經採取法律行動。

這名網友從今年五月間,陸續以「儀隊性幻想」為主題,從北一女樂儀隊表演中擷取裙襬飛揚或露出底褲的照片,文字出現「露安全褲大賽」等不雅字眼,還說自己每次看完都會「慾望高漲」、「想撲倒她」、「打三次手槍」、「想掀開裙子看內褲」等,引起男人的性幻想。

這名網友還疑似到中山女中校園外偷拍,專拍女學生的下半身,把影像和照片PO上網,甚至還大剌剌地拍攝女學生的臉部;雖然經過馬賽克處理,但還是引起網友好奇,短短三個月,部落格湧入兩萬人次的瀏覽。

中山女中的教官昨天帶著部落格影像和文字的備份,前往轄區中山警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報案,並在第一時間向奇摩公司反映,希望能關閉該部落格。

中山女中學務主任蕭穗珍指出,八月廿八日中午,學校教官在學校圍牆外,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手持數位相機意圖偷拍,隨即報警處理,該名男子被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但因為沒有確切證據,警方未進一步偵辦;事發後,學校也將該名男子的照片張貼在校園四周,提醒學生加強防範。

北一女中校長周韞維無奈表示,原本是榮耀的樂儀隊表演,卻被有心人士「想歪」,學校也莫可奈何;社會應該譴責這種行為,也希望網路公司嚴格把關,控管張貼在網路的內容。

【2007/09/08 聯合報】@ http://udn.com/

挖咧~還真的沒有被抓到喔!!!不開心...

第一時間咧... 我們已經檢舉都沒有用了~這樣會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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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想說去確定一下這個網站到底怎麼了

因為又看到一篇相關的報導

儀隊圖上網》警:內容未構成公然猥褻

【記者陳金松╱台北報導】 2007/09/08

刑事警察局指出,署名「勞俄」男子在部落格張貼北一女儀隊和中山女高學生服照片,並留下性暗示字眼,就內容看來,還不足構成公然猥褻或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刑事局偵九隊說,這名男子雖然張貼看似偷貼而來的女學生照片,但全都沒有裸露,不構成色情,且學生臉部都打上馬賽克,容貌無法辨別,也沒有肖相權問題。

雖然部落格內留有「慾望高漲」、「想撲倒她」、「打三次手槍」、「想掀開裙子看內褲」等較淫慾的字眼,但都是偏向自己的「心情寫照」,並無煽惑他人犯罪,或有直接攻擊特定人的惡心字眼。

【記者古鎮榮�x北報導】針對網友「勞俄」部落格疑似出現猥褻圖文一事,Yahoo!奇摩表示,目前該部落格仍維持開放狀態,原因是網站上的圖文都符合規定,且該網友並不是「登記有案」的累犯。

根據昨晚Yahoo!奇摩檢視「勞俄」的部落格「我的性記錄」的內容,公關經理吳苑如表示,並未發現任何猥褻圖文,至於是否曾經出現不雅文字或圖片,Yahoo!奇摩無法確認。

不過Yahoo!奇摩表示,「勞俄」過去並沒有不良記錄,對於是頭一兩次違規的網友,常會網開一面,只要版主自行將違規圖文移除,網管人員並不會強制關站。但針對違規「慣犯」,網管會定期監控網頁,必要時不排除直接關站。

【2007/09/08 聯合報】@ http://udn.com/

整個很XXOO

超想去那個網站留髒話的!!!

那個網站似乎被這些報導又給衝高了人次

超機車的!!! 又更多人上去回應了

雖然文章都刪掉了 可是相簿還是很誇張!!!

還想順便罵一罵Yahoo奇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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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atecamera.blogspot.com/ 從匿名版找來的......... (如果違反規定請刪了)

話說這種變態越來越多了!

不過我覺得奇怪的是 為啥會有女學生給那種人拍阿?!

早知道上次在看到的時候就傳新聞給蘋果了..........

儀隊練的那麼辛苦被她這樣蹧蹋!

敗類! 把他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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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構成公然猥褻 那...妨礙秘密勒? 哈...請唸法律系的來解答吧!!

台灣的法律對於色狼沒有任何威脅性

要是我當法務部長

我要修法 讓強X別人的男生剁LP 偷拍別人的 把眼睛挖出來

雖然很狠 不人道 但亂世治國 就是要用重典

找幾個人來開刀 相信這些人就不敢了

女生是用來保護的 不是用來滿足變態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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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構成公然猥褻 那...妨礙秘密勒? 哈...請唸法律系的來解答吧!!

台灣的法律對於色狼沒有任何威脅性

要是我當法務部長

我要修法 讓強X別人的男生剁LP 偷拍別人的 把眼睛挖出來

雖然很狠 不人道 但亂世治國 就是要用重典

找幾個人來開刀 相信這些人就不敢了

女生是用來保護的 不是用來滿足變態男人的

恩........ 學長

如果你真的當法務部長的話 台灣應該會大亂~ ((笑~

不過我同意這句話!

女生是用來保護的 不是用來滿足變態男人的

P.S 深藍中山板的各位同學 學姐們

要貼他的照片在深藍以供大家小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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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誌的影片 和 文章 已全數刪除

不過 他的相簿 似乎沒砍

還是有辦法查

希望條子 能聰明一點 把那當證據

就說過了構成要件全都不該當,

無法可辦,

光有照片也沒辦法~

上面有人提到妨害秘密罪,

那就必須要有拍攝到當事人"隱私部位"方可成立,

只有拍到制服裙、大腿的照片,

依照以往的判決結果是不構成犯罪的。

至於拍到儀隊的安全褲算不算隱私部位呢?

就我說,

當然不算。

如果算,

那接下來要移送的人又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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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這一篇嗎??不過這是今天的聯合報也!

豬哥網友 PO北一女儀隊底褲

【聯合報╱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2007.09.08 03:25 am

一名署名「勞俄」的網友,在個人部落格「我的性記錄」上,張貼北一女和中山女中樂儀隊的照片及影像,鏡頭都鎖定女學生的下半身,並加註低俗不堪的字眼,把女學生當成性幻想對象。校方昨天聞訊感到震驚,已經採取法律行動。

這名網友從今年五月間,陸續以「儀隊性幻想」為主題,從北一女樂儀隊表演中擷取裙襬飛揚或露出底褲的照片,文字出現「露安全褲大賽」等不雅字眼,還說自己每次看完都會「慾望高漲」、「想撲倒她」、「打三次手槍」、「想掀開裙子看內褲」等,引起男人的性幻想。

這名網友還疑似到中山女中校園外偷拍,專拍女學生的下半身,把影像和照片PO上網,甚至還大剌剌地拍攝女學生的臉部;雖然經過馬賽克處理,但還是引起網友好奇,短短三個月,部落格湧入兩萬人次的瀏覽。

中山女中的教官昨天帶著部落格影像和文字的備份,前往轄區中山警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報案,並在第一時間向奇摩公司反映,希望能關閉該部落格。

中山女中學務主任蕭穗珍指出,八月廿八日中午,學校教官在學校圍牆外,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手持數位相機意圖偷拍,隨即報警處理,該名男子被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但因為沒有確切證據,警方未進一步偵辦;事發後,學校也將該名男子的照片張貼在校園四周,提醒學生加強防範。

北一女中校長周韞維無奈表示,原本是榮耀的樂儀隊表演,卻被有心人士「想歪」,學校也莫可奈何;社會應該譴責這種行為,也希望網路公司嚴格把關,控管張貼在網路的內容。

【2007/09/08 聯合報】@ http://udn.com/

挖咧~還真的沒有被抓到喔!!!不開心...

第一時間咧... 我們已經檢舉都沒有用了~這樣會有用嗎???

抱歉打個岔 請問你是汪柔晨嗎=ˇ=?

如果是 那我是那個以前你補數學那個最愛開你玩笑的那個姓羅的

如果認錯抱歉><

哈哈,我只是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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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不少記者到學校想要採訪,

有點感慨、有點欣慰;

感慨的是這件事情在媒體上好像有點被模糊焦點,

有點像是『八卦』之類的感覺。

但也欣慰因為很多人重視這個事件,

讓大家一同注意起有關防範的問題……

台灣的記者就是這樣沒水準

習慣就好

要是大家都不看新聞

他們自然也沒東西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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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打個岔 請問你是汪柔晨嗎=ˇ=?

如果是 那我是那個以前你補數學那個最愛開你玩笑的那個姓羅的

如果認錯抱歉><

哈哈,我只是路人甲...

是阿。。你沒認錯人~不過在這裡不能閒聊。。。

就說過了構成要件全都不該當,

無法可辦,

光有照片也沒辦法~

上面有人提到妨害秘密罪,

那就必須要有拍攝到當事人"隱私部位"方可成立,

只有拍到制服裙、大腿的照片,

依照以往的判決結果是不構成犯罪的。

至於拍到儀隊的安全褲算不算隱私部位呢?

就我說,

當然不算。

如果算,

那接下來要移送的人又更多了!

那請問underwear算不算

我覺得新聞媒體已經把焦點模糊了啊

重點根本不是儀隊

是我們的同學的裙底照啊

儀隊根本不是什麼問題

哪一個穿裙子的儀隊裙子不會飛起來啊???

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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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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