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板中 10 發表於 August 1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1, 2007 自由時報2007.08.11 〔記者許敏溶、林秀姿、田瑞華/台北報導〕未來在捷運站區內嬉戲、跨越黃線、逆向行走電扶梯,可能會被處罰一千五百元至七千五百元,若使用不符身分車票,例如成人使用優待票,除補足差額,還須賠償原來票價五十倍金額。 交通部昨天討論大眾捷運法部分條文修正,台北市捷運局提出多項建議。台北捷運公司副總經理譚國光表示,逆行電扶梯、月台嬉戲以及跨越黃線,對於旅客會造成嚴重的安全影響。此外,愛心卡、敬老卡的補貼都是使用納稅人的錢,民眾不應該濫用。 交通部初步認為北市捷運局的建議可以納入修法範圍,今年來不及完成修法,所以最快明年實施,屆時高雄捷運也適用這些規定。 由於目前對於捷運嬉戲、跨越黃線等行為,工作人員大都採取規勸做法,未來卻要處罰一千五百元至七千五百元,民眾不免認為政府搶錢,消基會提醒,討論修法階段時,應徵詢各方意見,以免修得太過嚴苛,或太離譜。 使用不符身分車票賠50倍 消基會說,乘客如果使用不符合其身分的車票,賠償票價五十倍的金額過當,應該再討論。而且執法應該採取階段式、依比例原則的做法,如果乘客有不當或危險行為,應先勸阻再開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ap32aaa 10 發表於 August 1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1, 2007 站內嬉戲也要罰?那麼帶小孩的父母不就會起肖了...特別是家裡小孩特皮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ieiuping 10 發表於 August 1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1, 2007 這樣就不能逆向行走電扶梯了,真懷念補完習和同學逆向行走電扶梯的感覺(喂)不過會這樣做的應該還是只有小孩吧,捷運公司要怎麼抓?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ccp1922 10 發表於 August 1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4, 2007 我贊成嬉戲要罰 有些小孩吵得要命家長都不管的 再皮的小孩家長管一下都還是可以安靜一些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haydon91009 10 發表於 August 1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9, 2007 我覺得站內宣導標誌要明顯而且捷運站內要徹底執法而且要重罰小孩子如果在玩就罰父母至少一萬元起跳(喂..是不是太偏激啦)不用講人情該罰就要罰台灣就是處處講人情國家競爭力一直無法提升像新加坡亂丟垃圾.吐口香糖至少新台幣兩萬元起跳決不寬貸所以他們國家這麼有秩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ieiuping 10 發表於 August 1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9, 2007 小孩是沒辦法罰的,「行政法第九條係有關行為人受行政罰之責任能力規定,並以年齡及意識作為認定之標準,其中以年齡作為認定標準之理由,在於未滿十四歲之人,生理及心理發育尚未臻成熟健全,是非善惡辨別能力尚有未足;而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則因涉世未深,雖已漸具辨別事理能力,然思慮可能仍有欠周延,不具完全之辨識能力;故該等之人一旦有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時,本法規定分別不予處罰或得減輕其處罰。」所以上面大大所提出的理想國度是很難實現的,並不是《大眾捷運法》愛怎麼罰就可以怎麼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ccp1922 10 發表於 August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1, 2007 小孩是沒辦法罰的,「行政法第九條係有關行為人受行政罰之責任能力規定,並以年齡及意識作為認定之標準,其中以年齡作為認定標準之理由,在於未滿十四歲之人,生理及心理發育尚未臻成熟健全,是非善惡辨別能力尚有未足;而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則因涉世未深,雖已漸具辨別事理能力,然思慮可能仍有欠周延,不具完全之辨識能力;故該等之人一旦有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時,本法規定分別不予處罰或得減輕其處罰。」所以上面大大所提出的理想國度是很難實現的,並不是《大眾捷運法》愛怎麼罰就可以怎麼罰。那就罰法定代理人一_一狠我覺得上上樓的大大方法可行耶尤其是小國家 小地區 新加坡不就很成功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oadstar‧柚子 10 發表於 August 2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2, 2007 那就罰法定代理人一_一狠我覺得上上樓的大大方法可行耶尤其是小國家 小地區 新加坡不就很成功嗎:)這樣的話可能有些狀況會很尷尬總不能阻止14歲以下的人單獨搭乘捷運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ieiuping 10 發表於 August 2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2, 2007 嗯,而且說不定爸媽為了怕被罰,當場就而不認小孩了: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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