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m3000f 10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最近收到一封私人訊息內容有包括毀謗辭如:------------------------------------------------幹 殘渣媽的 廢物幹 人渣 敗類腦殘--------------------------------------------------------------------能否請問版主可否查詢這位的資料 或請這位同學道歉(我想我自己傳回去的話可能沒有什麼用吧)還有其他可行的方法可以處理這件事嗎?<文章因其他版主糾正而改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iela 10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剛剛那個學妹在板上的回應我倒覺得還好,怎麼到私人訊息就變成一堆三字經了0_o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xam3000f 10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世界上就是有這種奇怪的人~這位學妹的未來更是可想而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浩一 10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就是有這種人啦...別人就是不想或是不能公開才發pm的你還把他公開幹麻? 在大眾面前毀謗她嗎?(我不想說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cott Kazmir 10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鑑於之前有人在論壇上公佈他人網誌(未經當事人同意下),造成了當事人很大的困擾。所以說發文者把別人給你的PM公佈出來又是什麼意思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xam3000f 10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我覺得邏輯很怪可以用PM詆毀對方= =?除了發出來又有什麼辦法處裡?(一問←發出來是毀謗喔?這點我真的不大清楚)恩,對於公開了我也在此道歉那我來修改一下 各校好友們不介意吧請問.改成這樣還有造成公開的問題嗎?請指導一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浩一 10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還不是一樣pm發了他就是私人的東西 沒有經過原發文人的同意是不能發出來的如果你有任何疑問請洽管理群校版不是給你這樣用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dward79519 10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這位大哥...雖然說...她罵你,你不爽是沒錯......但是也不公佈私人訊息吧?這樣真的很不禮貌喔....本來對你第一篇在餐會發的回應,是有點小道理沒錯還沒有說特別討厭你的但是由於你最近好像有點小過份喔...與你當初的言行相違背請不要拿網路的方便做一些法律管不着的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xam3000f 10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這篇已經變成一篇疑問了因為當初沒想這麼多就發出來而且也沒考慮到是pm而不能發出的問題= ="所以上面幾篇已經有道歉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840808 10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我覺得,樓上各校版有觀念可能有些問題吧?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任何私人之間的對話(包括電話、網路訊息、信件),只要其中一方同意便可自由告知他人我不懂XAM學弟錯在哪?又或許是小弟所獲資訊有誤不過各位要糾正我前,也請先提出法律資料佐證不要一昧的憑個人感覺妄加評論煩請各位先進告知,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ookfortrue 10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實在有夠無言 那個XAM 人家就是看你不高興有事沒事就在那邊發一些引起爭議的文章真的 成熟點 好嗎被別人訐譙自己不檢討還到處公開罵你的人沒品就算了實在沒必要把自己被人罵的三字經事實公開出來吧...別再發這種沒有意義的留言了學生論壇原本是拿來討論與學校相關...等有意義的事情如果一直被拿來這樣利用 不但讓外校人覺得我們沒風度、不成熟更顯的這個論壇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白鹿 11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8, 2007 嗯原po如果希望解決問題討回公道,應該pm管理員或者循申訴管道處理,而非企圖號召大家公幹。然後,雖然這個議題有點尖銳,但是我們希望大家發文維持理性,就事論事。如果大家不能維持討論而陷入筆戰,這個討論串會被版主關閉或者刪除。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柏』 10 發表於 April 1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9, 2007 改成這樣應該可以了,沒有對方資料以及原文(我沒看過原文:P)學妹用詞是激烈了一點,令人錯愕= =也搞不好是有人利用她帳號來PM :P誰知道但願你們雙方能好好溝通鎖文,事情解決後刪文。希望雙方都MP給我解釋一下= =+另,標題違反版規第六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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