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史上最偉大的法律虛構案件---洞穴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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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則虛構的法律案件:紐卡斯國4300年ㄧ隊,進入山洞探險,去被困進山洞中,探險協會派出搜救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救援過程中,因地質不穩犧牲了10個救難人員,在探險者們受困20天時,救難人員才得知他們帶了小型發信器,並開始與他們通訊,代表發言人威特莫爾向外界說明,存糧和水都沒了,救援隊告知他們,需要再10天才能打通山洞,威特莫爾詢問在場醫生,是否能在無水無食物的情況下撐完10天,醫生給了否定的答案。8小時後威特莫爾再度與外界聯繫,問說它們殺了一個人吃掉,會不會有法律或是宗教的問題,卻沒有人能回答這恐怖的問題,之後就在也沒有收到洞穴中的訊息,因為在第23天時,威特莫爾就被殺了吃掉...。

據倖存者的證詞,是威特莫爾提出擲骰子決定人選的想法,經過3天的討論,威特莫爾卻臨時打退堂鼓,決定再等一星期,其他人怪罪莫特威爾,並執意抽人,並幫他擲骰子,結果對威特莫爾不利,他便被分食,倖存者獲救之後,被送進法院,並判處死刑,上訴後,最高法院法官票數相當,依法維持原判。

50年後,抓到一個老人,竟然是50年前未被抓就先逃跑的另一位倖存者,案件因死刑再度上訴到最高法院,判決卻依然是不相上下,維持死刑,前後50年共14位法官,為法律,為道德;為天職,為良心,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想藉以闡釋心中的看法。

請大家多多發表意見...我想知道各位高手心中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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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關係到某些價值觀還有哲學的東西...

不過,我贊成死刑

「為了自我的生存而犧牲其他個體,這是生物的本能,當然人也不例外。但是當人拋棄了某些基本的價值與信念之後,其不過是高度智慧的動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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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

法官都是豬嗎? 用平常時的道德觀點來判一個

"攸關一堆人性命的狀況"

如果那些法官為當事人 他們會乖乖等死?

(假設不成立 但是還是要提出來

說不定 那群無腦法官直接就抓一個吃了 連骰子都不擲了)

有大腦的人都知道...死一個比全死好

不然古代戰爭時為啥要有人斷後? 就是不希望全死

更何況 當時只有 也就是唯一 這個方法能活下來

犧牲一人 其他全活 何樂而不為?

況且 大家都同意擲骰子的情況下

需要犧牲的人也只能自認倒楣(因為 你也是當初同意者之一)

至於...威特莫爾提出此案...眾人同意後 卻又反悔 那就是自找麻煩了...

再說~其他人也沒虧待他 還幫他擲 並不是直接吃了

子曰 有殺身以成仁 無求生以害仁

我就不信 這種假惺惺的言論

在你命都要丟了 還說的出口 還能實踐

另外...孔子的肉絕對不好吃...

滿口屁話...肉一定充滿屁味...

最後...給那些自以為能實踐孔子精神的人

除非你曾在"死亡的恐懼環繞著"的情況下

也就是說...等死 尤其是當一大堆人一起等死的時候 如911 猶太集中營

還能真正實踐 真正做到過

否則 一切都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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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我也覺得孔子滿口屁話

仔細去了解孔子

才會感到孔仔真的是用心良苦......

這個問題會因為文化背景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解答

最近有在研究伊斯蘭教

如果這個問題發生在伊斯蘭世界

最終結果應該是無罪的

由於伊斯蘭世界的生活環境非常差

犧牲一個人來拯救多數人的行為不僅不會被批評

還會被讚揚

反而該是那位退縮的人會被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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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month later...
  • 2 weeks later...
訪客 mj2323
這關係到某些價值觀還有哲學的東西...

不過,我贊成死刑

「為了自我的生存而犧牲其他個體,這是生物的本能,當然人也不例外。但是當人拋棄了某些基本的價值與信念之後,其不過是高度智慧的動物罷了。」

那是你身為人才會認為你跟其他動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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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以前台灣的礦坑曾經發生類似的案件

生還者也是靠著同事的屍體和血液才得以生存

不過他好像不是殺他們耶

是他們已經掛掉了才吃掉同事

殺了喀掉後就沒有證據證明被食者不是生還者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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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洞穴裡,到了非常時刻,我會犧牲自己,找一種當時許可最乾脆的死法快快死去...

我不喜歡這種可怕的氣氛;這算是一種逃避吧!

就算最後活下來了,精神上一定會重創,沒把握我能好好活著

如果我是法官,我不會判他們死刑,

法律應是平等的,他們當時的情況並不是正常狀況.

人為了求生,這種事可以理解,

如果要維護自己清高的人性,那一定是第一個被吃掉,

不然就是集體自殺

如果我是法官,

我頂多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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