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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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期補考公告

※ 時程表【考試日期:2月6日(星期二)】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一 08:10-09:00   歷史      物理、國學概要   數學

二 09:10-10:00   國文      數學        國文

三 10:10-11:00   數學      化學、地理     物理、歷史、地理

四 11:10-12:00  基礎物理基礎化學 英文        化學

五 13:05-13:55   英文      國文        英文

六 14:05-14:55   地理      生命科學、歷史   生物、英文作文、應用文

請注意:務必攜帶 身份證 應考。(詳見考試規則 2.)入場前務必將手機關機。(詳見考試規則 6.)

※考試規則:

1.不依指定考場座位應考者,該科不予計分。(座位表貼於各考場前門)

2.必須攜帶 身份證 應考,入場後請將身份證置於桌面供監考教師核對。 ※為防止換貼照片代考,未帶身份證者僅能以駕駛執照保IC卡證明身份。無上述證明者須當場拍照存證,並於2月9日前持身份證到教務處核對身分  否則該科不予計分。

3.各節遲到10分鐘以上不准入場,考試開始 15分鐘內不准出場。

備註:考試開始10分鐘後,請監考教師將缺考學生的試題及答案卷卡收回。

4.身份證明經監考教師核對後請收妥,繳卷時勿留置考場以免遺失。

5.每張試題卷及答案卷(卡)均須書寫考生上學期之班級座號姓名,並全部繳回,不准攜出試場。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6.具有計算或通訊功能之物品(如手機,PDA等)禁止使用,且不得置於桌面,手機必須關機。

違者(含手機在場內鈴響)該科不予計分。

7.如有代考,變造證件,作弊等行為,依校規處理。

8.補考座位表於考試前一天另行公佈於教務處公佈欄。

9.高一高二音樂補考說明:

補考方式: 繳交報告一份,封面註明學號、原班級座號、姓名

報告範圍: 高一: 以音樂課本一~五課內容為主

高二: 以音樂課本一~六課內容為主,2/6前交至試務組,遲交視為放棄補考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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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記!!! !!!

要帶身分證

PS。到底要不要穿制服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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