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發表於 February 1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5, 2007 我想有一件事情得釐清一下。原PO的問題是"決定論為真是否蘊含異因同果的不可能",而不是"實際上異因同果是否可能"。那就牽涉到決定論能否成立的根據是什麼我記得是根據古典物理決定論好像是說「知道一個時間的所有資訊就可以往後推到任意一個時刻的唯一情形」要往前推只要把所有物理量中的向量都改成反方向後再帶入決定論,然後再把向量轉回來就可以例如本來A時刻時是這樣的(符號說明:粒子在箭頭的尾端,箭頭表示移動方向及速度)↘↗用決定論可以知道在B時刻一定會變成 ↗ ↘上面那樣是一般的決定論嘛那在B時刻把向量反過來 ↙ ↖我們由決定論可知這個情況下(B-A)時間後一定會變成↖↙然後再把向量轉回來就得到唯一的A時刻情況↘↗這樣可以算是由決定論否定異因同果的情況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白鹿 11 發表於 February 1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5, 2007 那就牽涉到決定論能否成立的根據是什麼我記得是根據古典物理決定論好像是說「知道一個時間的所有資訊就可以往後推到任意一個時刻的唯一情形」要往前推只要把所有物理量中的向量都改成反方向後再帶入決定論,然後再把向量轉回來就可以例如本來A時刻時是這樣的(符號說明:粒子在箭頭的尾端,箭頭表示移動方向及速度)↘↗用決定論可以知道在B時刻一定會變成 ↗ ↘上面那樣是一般的決定論嘛那在B時刻把向量反過來 ↙ ↖我們由決定論可知這個情況下(B-A)時間後一定會變成↖↙然後再把向量轉回來就得到唯一的A時刻情況↘↗這樣可以算是由決定論否定異因同果的情況嗎?嚴格上來講,哲學家並不討論決定論是不是正確的,所以哲學家在討論決定論的時候並不一定會訴諸古典物理(或者同時主張古典物理)。不過針對你提到的那個反轉向量的方法,我覺得滿有意思的。我想到一個反例,不知道適不適用:假想有一個機器,這個機器可以吸收來自A方向 B方向 C方向的物質,然後將它們通通朝著D方向射出(我們手邊就有類似這種機器,比方說漏斗)。如果我們可以找到兩個case,在這兩個case裡物質從機器裡射出來的方向和速度都一樣,可是當初進入機器的速度或者方向不一樣的話,我們就可以說,異因同果是可能的。而我們如果可以證明這樣的機器的存在和決定論的為真是相容的,我們就可以說,異因同果和決定論是相容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發表於 February 1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5, 2007 我想到一個反例,不知道適不適用:假想有一個機器,這個機器可以吸收來自A方向 B方向 C方向的物質,然後將它們通通朝著D方向射出(我們手邊就有類似這種機器,比方說漏斗)。如果我們可以找到兩個case,在這兩個case裡物質從機器裡射出來的方向和速度都一樣,可是當初進入機器的速度或者方向不一樣的話,我們就可以說,異因同果是可能的。而我們如果可以證明這樣的機器的存在和決定論的為真是相容的,我們就可以說,異因同果和決定論是相容的。再玩一次倒轉,如果我把東西從D送進去會怎麼樣?:E 還有,正常來說物質從不同方向來,機器也會有不一樣的反應,不太可能機器作不同的工作結果本身沒有受不同的影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白鹿 11 發表於 February 1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5, 2007 再玩一次倒轉,如果我把東西從D送進去會怎麼樣?:E 還有,正常來說物質從不同方向來,機器也會有不一樣的反應,不太可能機器作不同的工作結果本身沒有受不同的影響。這就是我想問的。如果我們把彈珠用相反的向量力從漏斗的出口送回去,它大概也不會如同倒帶一般回到原來進入漏斗時的位置。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發表於 February 1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6, 2007 這就是我想問的。如果我們把彈珠用相反的向量力從漏斗的出口送回去,它大概也不會如同倒帶一般回到原來進入漏斗時的位置。那是因為平常漏斗固定到質量相較下為無限大的地球上所以「看起來」漏斗本身沒有受影響物質和漏斗的質心水平座標是固定的東西會回去原位越來越像討論物理了=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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