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用 10 發表於 January 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3, 2007 1. 須遵守既定之論壇總則。2. 嚴禁使用非正體中文之文字。<非正體中文:泛指注音文、火星文>3. 嚴禁筆戰、人身攻擊、諷刺、謾罵、散佈謠言、以不雅字眼誹謗他人,違者屢勸不聽函送管理員處置。4. 發文時,請選擇分類。5. 為了避免灌水情形,佔版面,字數不足10字或無意義的回文,本人將視情況予以刪文。6. 若有嚴重的版聊或離題的回文,本人將視情況刪文。<如果是比較有意義的離題將視情給予保留> 7. 有關尋事.尋人等啟事,本人將在一星期後刪除。8.有關活動宣傳可以自己發起,PM給我我會用置頂,活動結束後予以取消。9. 對於版規有任何異議或其他問題的請PM給我。10.若文章中有太多錯字,經警告後履犯,將刪除此文章。11.討論老師教官的時候,批評請勿指名道姓,用詞別太誇張。p.s 1. 錯字請要注意,常看到一篇文章中有很多錯字 2.若你們的文章被我刪除,請見諒-----------------------------沿用舊版規,更新一部分內容,請各位務必遵守。 BY 星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ston 10 發表於 May 1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2, 2007 為因應站方要求原版規第5點更改為請勿灌水,違者將視情況予以保留或刪除即日起立即生效另外深藍總則也略稍改變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5800請自行參看 winston 2006/05/13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仰望星空 10 發表於 November 2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0, 2007 11/20新增版規第10點若文章中有太多錯字,經警告後履犯,將刪除此文章。請大家注意自己的用詞以免觸犯版規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仰望星空 10 發表於 December 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7, 2007 12/7新增版規第11點11.討論老師教官的時候,批評請勿指名道姓,用詞別太誇張。在網路上也該有網路上的禮儀,老師教官也有不受人身攻擊的權利,但完全沒有我想不太可能,那麼就請大家以後有什麼不滿的請不要打出名字來,能讓大家知道是誰就好,用詞也不要太過火,我想這是大家都能接受的範圍,請大家遵守。有意見請PM給我,我會斟酌。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imple 10 發表於 December 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7, 2007 這是因為關於今天朝會所宣布的嗎...我可以確切的回答你沒錯!!就是!!(點)今天教官不是暗示論壇不可以指名道姓他除了名字沒講出來以外就是在講深藍= =為什麼我知道??因為教官前幾天已經跟我談過這件事情了雖然我不是版主在這一論壇發言也不是很踴躍但是...一但坐上這個職位所有學生相關事宜就跟我有關係教官前幾日"無意間"發現這個網站的討論教官的那一篇文已經在教官室引起一陣很大的軒然大波尤其是各個同學在形容教官的外貌時所用的措詞教官沒有生氣的意思只是本著保護我們學生的心希望我們不要因為在網路上指名道姓的漫罵(措詞不當)而在不知不覺當中已經觸犯了毀謗的罪名(這是教官們希望表達的訴求)反正以後在公共空間上(尤其是像網路這一種作任何事情都會留下紀錄的地方)在發表言論時就多多注意一下自己的用字吧!!----------共勉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咖啡燴飯 10 發表於 December 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7, 2007 原來如此阿不過基本上那篇氣氛還算和樂形容外貌...教官沒生氣就好=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f2k19 10 發表於 November 27,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7, 2008 請教一下在發表文章的時候圖片可以直接插入嗎?還是要用連結?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仆街皇帝 10 發表於 November 28,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8, 2008 請教一下在發表文章的時候圖片可以直接插入嗎?還是要用連結?請用連結直接插入好像只有自己的電腦看的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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