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markhsu 7 發表於 May 1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2, 2007 依據深藍總則 2.6.1 版規定凍結牴觸總則之版規第一條部份內容、第八條、第十條部份內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OGS 10 發表於 May 12,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2, 2007 修訂版規移除版規:第一條1.主題內容與建中版無關者(採廣義認定原則)。第八條8.嚴禁「鼓勵」違反校規之討論串。修改版規:第十條其他違反深藍總則即日起生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 Hong 10 發表於 May 1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3, 2007 版主違反新總則「7. 版規之制定與修改需於該版以新文章公告,並於公告後三日實施,違規條文不朔及既往。」新修訂之版規應於5/1510:54 PM 生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kmarkhsu 7 發表於 May 1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3, 2007 版主違反新總則「7. 版規之制定與修改需於該版以新文章公告,並於公告後三日實施,違規條文不朔及既往。」新修訂之版規應於5/1510:54 PM 生效你弄錯了,是即日起沒錯: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 Hong 10 發表於 May 1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5, 2007 是指因為這條8. 限制文章內容之規範均須在總則位階方具效力,唯文章格式與文章發表程序之規範不在此限。所以這次的修訂是即日起實施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 Hong 10 發表於 May 3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0, 2007 版規第一條已經移除,【遊戲】舊聯新對以及之前那篇被刪除的文章應該回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 Hong 10 發表於 July 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4, 2007 likejean這種問題用pm問就好了~這不是問題,而是依據版規的要求。而且版主也沒有回復那兩篇文章。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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