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論建中版版務管理之各項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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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之前想罷免進行中對於版主的一些行為之批評與討論就算了,

免得影響投票結果。

不過算了,乾脆一次把它說清楚,省得麻煩

  首先,我的立場是言論自由必須受到最大的保障,任何限定言論自由(不論任何形式的限定)都必須依循比例原則,而各項權限之執行必須符合既往不究原則。另外一點我的立場是「凡沒有必要變動的,就不需變動」。然深藍總則訂定的時間在我加入會員之前,我加入會員同時便接受深藍總則之約束,故深藍總則不在此限。然建中版新版規不同,新版規在我於建中版開始發言、討論、瀏覽之後。對於新版規,我認為我具有提出意見的權力。

  深藍總則賦予版主對於子論壇管理的權限,包括刪除、移動、置頂、開啟/關閉、分割、合併。但對於這些權限如何運用,則沒有規範。而另一方面,總則也要求版主負起「A. 板主有義務對發文把關,凡不適當之文章須於第一時間處理、B. 板主有權力與義務編輯精華區、導向板面討論風氣、C. 版主可自行訂定版規。 」之責任。但何為不適當之言論,並無規範。因此,如何運用版主權限與責任,是此次建中版爭議所在。

  版主上任第一個爭議點在於新生入學時的大量發文,許多文章明顯違反總則中文章管理辦法之第11條:「發文時請注意標題是否提及文章重點,禁止無意義的簡單標題」,然卻未見版主針對這些文章進行刪文或提醒;而是將其全部移入同一個討論串。這些問題的主題,移動文章造成瀏覽上的困難,前後的文根本對不起來,這篇文回應上個問題,下篇文搞不好回應上上個問題,這是第一個我認為版主管理不當之處。

  版主第二個爭議點在於8/31在沒有更改(當然也不用說公告更改)建中板板規的情況下自行把對於第61屆校慶紀念品徵稿辦法之討論串刪除,而後又將過去對於置頂公告的討論強行與公告切割,造成討論脈絡的斷裂。且對於我當時提出的質疑,根本沒有回覆,對於任意刪文的動作也沒有立即道歉。版主有時間去弄一個新的子論壇(建中社胚討論區)出來,去把其他公告的討論與公告切割,卻沒有時間去回覆問題,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態度。這只是因為版主認為「認為公告與對於公告的討論應該分開」,所以便在沒有修訂版規的情況下,將本人與時光荏苒未違反總則與版規之文章刪除。在時光荏苒與版主抗議後,他在未經公告之情況下,自行增加版規第五條:「置頂文章非標明可回應者,請於下方討論串新開主題討論」。第一,版規修訂而沒有公告,一般版友根本不知道版規修訂。修訂版規而未公告,將讓版友在無意中違反版規,容易引起糾紛。第二,以文章發表後新修訂之法規來規範之前之文章,與法律執行之既往不究原則不合,損害會員既有利益。不當損害會員權益,本應回復補償之。

  第三,就版主所謂「"置頂文章非標明可回應者,為顧及大部分會員觀看清晰明確之置頂主題,請於下方討論串新開主題討論"這種方式給大家比較明確的置頂主題觀看,如果下面有許多人提出質疑問題後有個不知情的人看到了,以為這個方法是錯誤的因而導致訊息錯誤那就不太好,故為之」此理由並不必然成立,深藍作為一獨立組織,不隸屬於任何團體或學校,這在「【公告】深藍會員個人資料保密立場」中是被申明的。且深藍為討論區,而非各團體之公佈欄,任何人發表之言論皆平等,就算以社團名義發表也一樣。是故,深藍沒有必要維護任何一個團體發佈公告之正確性,公告之正確性應由該團體為之而非深藍管理團隊為之。且其對於過往置頂文章與其討論切割乃割裂討論脈絡之舉。對於論壇溝通而言,實為不妥。

  版主上任之第三個爭議點在於關於日前水球事件時,共有四篇討論,版主僅留「 【警告】請建中的同學不要對女校的同學那麼沒禮貌ˋˊ」該篇,但最早之「請問週一下午的騷動」與其他兩篇卻未有保留。使討論之脈絡受到切割。

  而就提起罷免之任意刪文之情事。總則及版規並未對離題文章提出限制,離題文章也未必為不適當之文章,且以版主之標準:「會員所發表之文章主旨已經與主題發表者所詢問之問題不同造成嚴重離題(從詢問如何加入班聯到班聯會的定位認知問題再到學校網站的資訊)」,則【討論】聯合電欣也有同樣的現象,為何該討論串乃鎖文後提請管理員裁定,而此次為直接刪除,執法標準前後不一。版主自行刪除離題文章,於法無據。且總則文章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為「發文時請注意標題是否提及文章重點,禁止無意義的簡單標題」,也就是說,總則要求為文需對題,而非回覆必須對回第一篇文章,版主自行擴大認定為「離題」,明顯於辦法條文不同。是故認定版主濫用權力。

  此次將於11/29執行的版規第六條(站長已暫時凍結),一則版主於為公告之情況下修改,二則對於文章討論內容進行限制,且採自由心證之方式認定。換句話說,只要是版主認為「妨礙校譽之文章或討論違反校規事物之文章」,皆可刪除,但從謝宜峯於凱達格蘭上台事件、水球事件以及對於第六條的討論中,明顯可以發現版友對於何謂「妨礙校譽」之認定相去甚遠,若以版主自行認定,筆者認為將會形成文字獄,文字獄的特色就是,不論你談的是什麼,只要當權者認為有便算數。由版主自行認定何為「妨礙校譽之文章或討論違反校規事物之文章」也明顯違背其自稱之「超脫任何個人身份,秉持著公正客觀的角度管理建中版及下屬各版」。另外,禁止討論違反校規事物之文章也明顯與站長於「【公告】深藍會員個人資料保密立場」所謂

深藍是一個獨立組織,不屬於任何團體或學校

因此,我們僅遵守中華民國法律與學術網路規定

任何其他政治實體的法律與各級學校規定,對我們都沒有約束力

此聲明雖未針對討論違反校規之事項,但筆者可援引說明站方對於校規之態度

依論壇總則,「論壇法規位階定義如下:管理總則>特別公告規範>站長公告>副站長公告>管理員公告>個版版規,牴觸高於其位階者皆無效。」,可知其建中版版規「請勿討論違反校規事物之文章(廣義認定原則)」為無效之。再者校規也未規定不可討論違反校規之事項,為何建中版需多此一舉?而bohu學長之建議為「允許討論爬牆翹課,但封殺任何鼓勵的文章」,版主卻自行擴大認定,筆者認為其行為不妥。

  另外,就刪文主題列表中所謂「非公共討論事項」之刪文原因提出質疑,文章管理辦法第二條稱「嚴禁會員發表大量無意義文章(採廣義認定原則)」但非公共討論事項與發表大量無意義文章無必然關係,筆者認為版主過度解釋。

以上幾點,是我觀察到的各項建中版版務管理爭議與說明,對於罷免及版主相關回覆,個人不再做任何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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