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店店長 10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6 深藍建中版版主「☆↖劍宗小沖沖↗★」上任後諸多作為引發爭議先在修改版規之情況下刪除他人未違反總則之文章,且不予以回復。並無要求回復之近日又曲解總則文章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發文時請注意標題是否提及文章重點,禁止無意義的簡單標題,違者處[處罰條例第1條]」為「發文時請注意是否提及文章重點」將sam19901212、*~夜 星辰~*、時光荏苒與吾發表之回覆刪除。對於第二個理由,首先要先聲明基於 版主責任A. 板主有義務對發文把關,凡不適當之文章須於第一時間處理。故我擁有刪除不適當文章之權力上述之會員所發表之文章主旨已經與主題發表者所詢問之問題不同造成嚴重離題(從詢問如何加入班聯到班聯會的定位認知問題再到學校網站的資訊),且也有會員表示此主題已經離題需予以刪文,故予以刪除之,而”總則文章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發文時請注意標題是否提及文章重點,禁止無意義的簡單標題,違者處[處罰條例第1條]」”我將此條文解釋為離題,於刪除後將在”【公告】被刪文與主題列表”主題中公告,並且為使原作者明白刪文原因,正義為”發文時請注意是否提及文章重點”,故我認為我與likejean對於這則法規的解釋認知有所不同本人認為「☆↖劍宗小沖沖↗★」之行為符合總則中關於版主之任命罷免辦法中得撤銷其職務部份之「E. 濫用版主權力者。」。首先,濫用權力必有其背後利益所在刪除只詢問英文帳號是什麼的文章(刪文後我於刪文原因寫上”請PM詢問”,但因對於系統之認知問題故沒有使原作者看到),與刪除離題文章有什麼利益可以被我得到?我不喜歡刪除別人的文章,每個人發表的文章都代表了自己的意見,同不同意他的論點是另一回事,但是尊重所發表的意見這是應該要有的態度,可是在版務上管理就不一樣了,一個主題不能無限制的發表跟原主題主旨截然不同的文章,必須要刪除以維護其他人回覆的權利刪文後我沒有得到任何利益,故我認為此理由不成立故依版主任命罷免辦法第五條「5. 會員可於連署區提案罷免版主,投票天數10天,採相對多數制。」,提出罷免如果投票的結果是罷免,我也會尊重這個決定,辭去建中版主這個職務,以期待下一個有心為建中版服務的同學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清新旋律 10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06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90733本文已於去晚提出。又,本文與「版主罷免投票」無關,僅代表本人對版主一點看法,並因牽涉與上述內容有關,故引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 Hong 10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罷免投票已經開始,為避免影響他人投票意願且罷免原因已提出,故對於版主任何聲明與回應暫不予置評待罷免投票結束後再予以回覆另外,罷免投票只是決定這個人適不適任版主一職,這點需要特別提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eacehopping 10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我不懂"濫用權力必有其背後利益存在"是什麼稍微想就有一堆反例 能不能換個合理的說法?另 如果問帳號要一個個PM 那要敲多少人= =以我的經驗 至少我在高一二時都有人直接在版面上留此類問題 而未被視作違規希望這答覆不會僅僅被 "各任版主管理風格不同"云云所搪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k3300503 10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話先說在前面 身為管理員 我的立場保持中立 對於罷免這件事不予置評)不過其實要做好一個"管理者"確實也有很多不得已建中板人氣很高 相對來說灌水文也會偏多版主在刪文時想必也有許多困擾我覺得大家不要太過於偏激其實目前的版主算是很認真了或許可能太過嚴格 或許也有錯也有可能是前任甚至更早的版主太過於放鬆 所以大家可能不太適應但大家在看待這件事時 與其一味罷免 還不如好好檢討一下以後該怎麼做我能體會版主也是有許多苦衷的我還是希望大家能多表達一些意見請盡量以客觀的角度來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易水寒 10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話先說在前面 身為管理員 我的立場保持中立 對於罷免這件事不予置評)不過其實要做好一個"管理者"確實也有很多不得已建中板人氣很高 相對來說灌水文也會偏多版主在刪文時想必也有許多困擾我覺得大家不要太過於偏激其實目前的版主算是很認真了或許可能太過嚴格 或許也有錯也有可能是前任甚至更早的版主太過於放鬆 所以大家可能不太適應但大家在看待這件事時 與其一味罷免 還不如好好檢討一下以後該怎麼做我能體會版主也是有許多苦衷的我還是希望大家能多表達一些意見請盡量以客觀的角度來說~(在此我也先保持中立)身為管理員我也有同感大家現在想的應該是"如何讓建中版更好?"而非一味的想要罷免大家也知道建中有3000多位學長和學弟難免會有講話意見不合的時候此時是否能夠先靜下來想想如何處理?如果以管理階層的角度來說管理一個版面是有其難度的(尤其是像建中這種較大的版)而非像各位想像中的輕鬆且可以濫用權力當然,會員的意見管理團隊也能了解與體會所有情形管理團隊都會再審慎審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赤鈴 10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首先,濫用權力必有其背後利益所在可是如果大家都覺得你在濫用權力呢?而且其實在這邊發文也不會有什麼利益吧。只是單純你的管理出了問題刪文後我沒有得到任何利益,故我認為此理由不成立如果總規則有說:「濫用權力者必有得到利益,若無得利則無濫權」這一條的話你的理由才成立,不然就只是你自己的辯駁而已,沒有實質效用而非像各位想像中的輕鬆且可以濫用權力當然,會員的意見管理團隊也能了解與體會所有情形管理團隊都會再審慎審酌問題在於版主根本沒有了解自己的職權界限在哪裡沒有認清自己能力範圍才會常常就逾越了而不知我只想問有多少人對這件事提出過意見了從來出現的回應就只有對總則的解釋跟私下PM這樣可以說是體察板眾的意見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易水寒 10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可是如果大家都覺得你在濫用權力呢?而且其實在這邊發文也不會有什麼利益吧。只是單純你的管理出了問題如果總規則有說:「濫用權力者必有得到利益,若無得利則無濫權」這一條的話你的理由才成立,不然就只是你自己的辯駁而已,沒有實質效用問題在於版主根本沒有了解自己的職權界限在哪裡沒有認清自己能力範圍才會常常就逾越了而不知我只想問有多少人對這件事提出過意見了從來出現的回應就只有對總則的解釋跟私下PM這樣可以說是體察板眾的意見嗎目前管理團隊尚未對此事件定調本人暫不予回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千年一嘆 10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06 難道說這又會變成學長和學弟的爭執嗎?(我想太多XD)--不過版規6一實施就真的還滿多文章要砍的....我誇張一點啦:【問題】請問公民朱的二百五是什麼意思? ---內文有吃大便等不雅字眼,有辱校譽,當砍【尋找】高二還有人在聯誼嗎? ---物化女性,學妹不是可以搶來搶去的東西,有辱校譽,當砍【討論】讀書到底為了什麼? ---有違建中生對外良好的U質形象,當砍【討論】某個英文老師(小朋友~) ---批評學校老師,校醜外揚,當砍【討論】今天下午高二2f的暴動 ---不正常的舉動,有辱校譽,還會帶壞學弟,當砍【問題】關於北一校慶 ---內文提到大家都會溜到北一,違反校規,當砍XD以上只是開開玩笑我只是舉第一面的文章做例子被我舉到例子的文章作者別不高興啊希望小宗宗版主能夠再對第六條考慮一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aintMichael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推樓上啊~~~ 其實並不是所有有辱校譽的話題都應當要刪畢竟有許多都是玩笑成分居多 像是"文字獄"那篇文章爬牆、翹課等等話題可不可以討論 我個人覺得是可以來討論的就算是"討論如何爬牆、哪裡比較好爬"等等的話題也是可以的畢竟不會爬的就是不會爬 會爬的就算這裡不發文也不會就說他不會爬啊就連教官也會開玩笑的說要爬牆請找有監視器的地方爬 有意外教官才知道要去幫忙(真的有教官對我這樣說喔!!)況且建中爬牆似乎也是人人皆知的事情.....(抱歉喔 沒有醜化自己學校的意思)實在沒有必要為這件事情在這裡吵這麼兇PS:抱歉在這裡講 不過OGS在"文字獄"的文章裡第5個回覆我覺得語氣重了些就算是學長的不對也請你用詞再稍稍輕點行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OGS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PS:抱歉在這裡講 不過OGS在"文字獄"的文章裡第5個回覆我覺得語氣重了些就算是學長的不對也請你用詞再稍稍輕點行嗎我相信學長也很常爬文但我不清楚學長有沒有這樣的感覺過當有人是光明正大地討論說哪裡爬牆好、怎麼爬牆比較快、什麼時間爬最好你會不會覺得,為什麼連這個都要討論...我今天並沒有說批判爬牆不好只是在我們加以討論其不好性的同時出現一些比較玩笑話的言語當有許多玩笑話同時存在時這一整件事就會變成笑話學長是說這一篇嘛?!我承認我之前正在氣頭上,說話比較衝但現在想想,我得尊重每個人的發言權現在冷靜多了在此向各位學長學弟道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aintMichael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呃....其實我要講的是這篇就本校校規規定,爬牆是會被處以警告到大過不等的處罰這樣的事情,本應制止討論更何況還公開討論如何爬牆、哪裡比較好爬我們身為建中生,行為舉止一定要有分寸再者,學長教學弟爬牆,好的不學,專學一些不好的,這是你來建中的目的嗎?!我可是很熱愛建中,對於有關建中的事務也有一定程度的熱忱但對有辱建中的事,我是絕對喫之以鼻的我只是覺得如果你是以副版主的身份回文的話 最好不要有個人情緒在裡面我只是單單覺得這樣很不妥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huck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根據一個很經典﹝但未必全對啦﹞的定義所謂有權力的人是:「面對反抗時仍能堅持自己行為﹝或決策﹞的人」跟背後有無利益似乎無關。---如離題請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OGS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我只是覺得如果你是以副版主的身份回文的話 最好不要有個人情緒在裡面我只是單單覺得這樣很不妥當學長說的是我們會更加改進讓建中版更好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落葉〃﹏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雖然不干我的事情= ="版主一職引起軒然大波我覺得只是覺得而已學長的抗議好像蠻嚴重的或許只是道個歉就可以解決的事情感覺把事情擴大了讓3千多位的建中學長們加入這個戰局這個版會不會因為這件事也許發言謹慎了些不自然了些..?我覺得只是覺得而已有些事情大而化之一點會對自己好一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神奇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我是不知道發文或罷免前是否有私下溝通PM之類如果沒有即使也許版主副版主有做不好的地方直接逕行罷免及用尖銳字眼批評(個人主觀認為雙方的發言都蠻尖銳)我想應該是會讓一些對公共事務有熱誠的人(不管是學長或是版主副版主)感覺不愉快如果遣詞用句能委婉一點大家討論也許會更心平氣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hobirdher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likejean這位學長我在建中板已多次看過您的發文.留言等我只希望您能瞭解這個社會很現實可能不太能容許您的這種個性的存在處世圓融一點不好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ooyaka619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likejean這位學長我在建中板已多次看過您的發文.留言等我只希望您能瞭解這個社會很現實可能不太能容許您的這種個性的存在處世圓融一點不好嗎?圓融一點不是這樣用的什麼叫社會不太能容許這種個性存在?有問題就提出來 這不被社會允許嗎?在我看來你只是禮貌性的請他不要再吵了而已不知道你是潛水潛了很久還是第一次來第一篇文章就是這種東西小心被嗆得體無完膚不光是likejean 我敢說還有很多人會嗆你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赤鈴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likejean這位學長我在建中板已多次看過您的發文.留言等我只希望您能瞭解這個社會很現實可能不太能容許您的這種個性的存在處世圓融一點不好嗎?鄉愿,德之賊也。是因為文化教材刪掉了才會有學弟說這種話嗎,真令我吃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ooyaka619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鄉愿,德之賊也。是因為文化教材刪掉了才會有學弟說這種話嗎,真令我吃驚。我剛剛也想說鄉愿XD不過不確定在這時候用正不正確好啦我承認我都沒在聽文教 (眾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OGS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可不可以停下來了啊?!我跟版主都已經知道自己有錯我們有沒立場跟學長再辯下去然而有學弟跳出來講話這樣也要指責嗎?!那位學弟也是在表達他個人的意見不是嗎?!這不就是你們要的意見自由拜託停下來好不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葉~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鄉愿,德之賊也。是因為文化教材刪掉了才會有學弟說這種話嗎,真令我吃驚。就算沒刪掉還是有人會說這種話啊: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小蝶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圓融一點不是這樣用的什麼叫社會不太能容許這種個性存在?有問題就提出來 這不被社會允許嗎?在我看來你只是禮貌性的請他不要再吵了而已whobirdher同學的意思很明顯的只是希望likejean學長的發言口氣不需要那樣的尖銳今日學長以這樣的態度興師問罪無論對方有錯無錯會感覺到相當的不舒服也是絕對可以理解的在現在的社會需要的是願意平心靜氣與他人溝通的人而非孤芳自賞的人有問題的確該提出來但絕不是以如此揭人瘡疤的態度來提問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huck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有問題的確該提出來但絕不是以如此揭人瘡疤的態度來提問題請問是揭了什麼瘡疤了我怎麼沒看到?然而有學弟跳出來講話這樣也要指責嗎?!那位學弟也是在表達他個人的意見不是嗎?!這不就是你們要的意見自由是啊,意見自由啊就是他能夠來嗆我一下我也可以嗆回去的自由這樣的解釋可乎?---奇怪難道都沒有人覺得建中板還有能力/風度這樣戰是好事嗎不打不殺只是辯論,卻每次都有人喜歡指責理直氣壯的人我實在不懂語氣強烈算是什麼罪了啊這裡是沒有人讀過孟子是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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