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one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那可以請您說明一下依照所謂的國際法台灣該怎麼處理嗎?以及誰是國際法的執行機關?沒有強制力的法律為何可以規定中國主權不及於台灣或者是限定所謂台灣的主權?國際法是憲法或是各國的太上政府嗎?以及,台灣作為日本帝國的一個地區,何來主權之有?只有國家才有主權喔!而且日本本來是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屬和約的,因為美國介入和韓戰時美國要用台灣交換韓國的糢糊戰術的結果,要不然台灣早就轉移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了另外,對於金門馬祖,您的看法是?最後,越共取代越南政府,俄共取得沙皇帝國,美國併吞夏威夷國,剛果內戰,這些有什麼法律基礎?主權本來就有形式主權和實值主權,法律怎麼規定台灣屬於誰的,當時還得看蔣毛臉色勒!並且實際上韓戰期間老美本來要拿台灣換韓國又該怎麼說?主權是不容國外法律限制的,相信您自己也知道,就算清國皇帝不要台灣,也不能說中華民國沒有對台灣的主權,這是在西方意義上的兩個國家,領土取得莫非戰爭交易兩端,而國家是一定區域內可以施以合法強制力的團體,我相信您上街帶把刀應該就會對這句話有所認知了,而我相信一定不是公安或是臺灣國警察來找您歷史不是法律案件或是法條,他本來就不需要合乎什麼法理的1.國文應該重修。2.貴校有無理則學的課程?建議您選修。3.沒有強制力的法律?那麼怎麼"有人"老愛提國際法來說嘴。4.文章寫的很清楚,從一連串歷史事實與國際法的基礎上看,台灣從馬關條約之後,就是日本的永久領土了。而日本戰敗之後,只有撤軍,並且聲言放棄台灣主權而已,從未具文說要"歸還"給誰(邏輯上也根本沒有"歸還"的問題,只有"放棄給誰"的問題)5.從您對國際法的認識程度上看,很難跟帳號下面的那行字聯想在一起。6.越看越奇怪,狗屁不通的問題,我哪裡說過日治時期的臺灣有"主權"了?文章明白指出日本"放棄"臺灣主權之後,任何外來國家政權都沒有統治台灣的合法性基礎,麻煩用點腦子看文章。7.金馬不屬臺灣,純粹為劫收台灣的國民黨政府的軍事佔領區域。8.下面的文字完全邏輯錯亂,請火星人幫你做答吧。9.依照你的結論,中國將來侵略臺灣是理所當然,日本若要"收回"臺灣而出兵也不用抵抗囉?10.請乾脆參考本系兼任教授的這個文章:台灣自古不屬中國,現在也是⊙ 李筱峰 阿扁在元旦談話中,提出所謂的「統合」論,又明白表示根據憲法「一個中國沒有問題」,明顯地是在向北京以及台灣內部的中國勢力「釋出善意」,然而,卻傷了不少追尋台灣主權獨立的人的心。儘管民進黨主席謝長廷極力圓說「統合論不失去台灣的主體性」,不過既然在「一個中國」框架下統合,台灣如何保持主體性?這個道理就和「下海當了妓女如何保持童貞」一樣簡單易懂。然而,向中國釋出善意也罷,讓台灣人傷心也罷,是非曲直總該有個論斷,台灣到底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我們有必要在此「一個中國」的意識形態橫行的此刻,從歷史到現實做一個考察。在台灣長期受「中國」國民黨教育洗腦的人,一定會習以為常認為「台灣自古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對岸中國的北京政權,也經常對外宣稱「台灣自古即為中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其然乎?豈其然乎?讓我們從具體的史例及史料來了解:十七世紀初,西方勢力東漸,荷蘭人曾於一六○二年及一六二三年兩度佔領已隸屬明帝國的澎湖,第一次經沈有容交涉,荷蘭退出澎湖;第二度佔領時,明帝國當局再度要求荷蘭撤離澎湖,荷蘭則一邊提出通商要求,一邊派兵襲擊廈門沿海。明帝國官方在與荷蘭代表交涉當中,曾建議荷蘭不妨到台灣去,並表示會派遣商船前往台灣大員(今台南安平)貿易。荷蘭遂於一六二三年十月派員先到大員觀察,並進行要塞工事,但仍未退出澎湖,明政府只好以武力解決,雙方經過八個多月交戰,最後議和,在和約中達成三項協議:一、荷蘭退出澎湖;二、荷人退出澎湖後去佔領台灣,明政府沒有異議;三、准許荷蘭人今後在明帝國通商,明帝國商船也可以往台灣及爪哇與荷蘭人交易。這就是荷蘭人在一六二四年進入台灣,建立台灣史上的第一個統治政權的背景。可見此時的明帝國,並沒有認為台灣是其領土的一部分。在《明史》〈外國列傳〉中,出現有「雞籠山」條,其中這樣記載:「雞籠山在澎湖嶼東北,故名北港,又名東番,去泉州甚邇。…」這個雞籠山,指的就是台灣。與朝鮮、安南、日本、琉球、呂宋等,同被列在〈外國列傳〉中,可見它不是明帝國的本國領土。早在一六○三年沈有容出兵台南剿倭寇時,隨軍的陳第就說,台灣非中國的版圖,因倭寇盤踞以騷擾福建,所以才出兵。同時的陳學伊甚至說:「假令不有沈將軍今日之巨功,吾泉人猶未知有所謂東番(按即台灣)也。」既然都不知道有東番(台灣)的存在,台灣當然就不可能是其管轄下的領土。誠如清朝乾隆初福建巡撫陳大受所說的,台灣到了明朝時「不過為日本、荷蘭停泊互市之地」,並未受中國政權管轄。一六六二年鄭成功在廈門提出攻取台灣之議,部將們反對,因為那是海外之地,不是反清復明的目的地,經過鄭成功力排眾議,決意攻台,行前表文告說:「本藩矢志恢復,切念中興,恐孤島之難居,故冒波濤,欲闢不服之區,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為貪戀海外,苟延安樂。」從文告中可知台灣當時是「海外」的「不服之區」,不是中國的領土。鄭成功的兒子鄭經退守台灣後,建立東寧王國,自稱「東寧建國,別立乾坤」,外國文書稱他為「The king of Tyawan(Taiwan)」,這個東寧政權,是台灣史上漢人建立的第一個獨立政權,也不屬於中國(清國)管轄。一六七九年清朝政府向鄭經提出最後的和談條件時,其中說到:「自海上用兵以來,朝廷屢下招撫之令,而議終不成,皆由封疆諸臣執泥削髮登岸,彼此齟齬。台灣本非中國版籍,…」台灣自古不屬中國,這裡又得一明證。 鄭氏政權到了第三代鄭克塽時投降清國。跟隨鄭經來台的明朝貴族寧靖王朱術桂自殺,留下這樣的絕命詩:「艱辛避海外,總為數莖髮。於今事已畢,祖宗應容納。」可見流亡到台灣廿年的明朝遺冑,到死之前還把台灣看成「海外」。東寧王國在一六八三年八月降清,可是清帝國卻等了八個月之後,才決定將台灣納入其版圖。原來清廷內部還在考慮台灣這個島嶼要不要正式併入版圖,而有台灣棄留之爭。原先主張棄台的康熙皇帝還這樣說:「…台灣屬海外地方,無甚關係;因從未響(向)化,肆行騷擾,濱海居民迄無寧日,故興師進剿。即台灣未順,亦不足為治道之缺,…海賊(指鄭氏)乃疥癬之疾,台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海外丸泥,不足為中國之廣,裸體文身,不足共守。日費天府金錢而無益,不如徙其人而空其地矣。」早在十六世紀末,西方諸國即已覬覦台灣,不意到了十七世紀八○年代,清國皇帝竟然對台灣沒有領土野心,真是時代的異數。不過這也再次說明台灣原本就不是中國的領土。經過八個月的觀望考慮,清國最後才決定把台灣併入版圖,台灣被併入中國版圖應該從此時算起,此時已是十七世紀八○年代中,是近世,不是古代,何來「自古」之說。所以從來雍正皇帝才說:「台灣地方自古不屬中國,我皇考聖略神威,拓入版圖。」而清朝的史家趙翼也說:「台灣自古不隸中國」。既然台灣自古不屬中國的史證歷歷在目,為何中國北京當局和在台灣的親中國學者會一口咬定台灣自古即屬中國?他們所憑何據?原來他們僅根據兩處資料:一是根據《三國志》〈吳書〉的記載:「(黃龍)二年春正月,遣將軍衛溫、諸葛直將甲士萬人浮海求夷洲及亶洲。…得夷洲數千人還。」夷洲是不是台灣,至今尚無直接證據,退一萬步說,假設夷洲真的是台灣,但是派兵來台灣擄人回去,又沒有在此設官治理,台灣怎麼成為其治下的領土呢?這個歪理如果講得通,則日本侵略中國時,也抓了不少中國人,中國是不是日本的一部分?中國學者的另一個根據更好笑,那就是根據《隋書》〈東夷列傳〉所記載的,隋煬帝曾派軍隊人海到「琉求國」抓人的事。琉求國指的是台灣固然不錯,但是這和前項「得夷洲數千人還」同樣是侵略行為,更何況資料中記載此事結局是「…擄其(琉求國)男女數千人,載軍實而還,自爾遂絕。」既然明明「自爾遂絕」(從此以後便斷絕了),不是反而證明台灣不屬中國了嗎? 台灣隸屬中國的時間是在清朝統治的二一一年(一六八四 ~ 一八九五),清帝國雖然併吞台灣,但並不把台灣視同其正規領土,而另眼看待台灣,採封山禁海之策,從一六八四年起有上百年的時間採嚴格的海禁政策,直到一八七五年以後才真正開放移民。但是到了一八九五年的馬關條約,又把台灣「永久割讓」給日本了。日本治台五十年,台灣當然又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到了一九四五年八月中,日本天皇廣播宣布投降,當時日本表明接受波茨坦宣言而投降,是指接受其無條件投降的要求,而不是就此確定戰後的領土轉承歸屬問題。因為,不論波茨坦宣言,或是開羅宣言,都只是戰爭中的意願表述或對話,僅屬盟國方面的要求或立場聲明,而不是國際條約,不具國際法效力,自不發生領土的轉承歸屬的效力。領土的轉承歸屬,須待當事的雙方所簽訂的國際條約(如後來的對日和約)才能算數。再說,即使一九四三年底的開羅會議中蔣介石提出「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的要求,但開羅宣言最後並無正式簽字。日本終戰的投降,不是向中華民國投降,而是向聯合國盟軍投降,聯合國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將軍於日本正式表明投降後,發布聯合國第一號命令:「在中國(東三省除外)、台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應向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將軍投降。」所謂中國戰區,並不等於中華民國領土,而是聯合國盟軍的中國戰區,這是就軍事意義而言。台灣就在這種情況下,由蔣介石派員接管(蔣介石指派何應欽將軍,何應欽再指派陳儀來台接受投降)。一九四五年十月廿五日陳儀銜命在台北公會堂(今中山堂)接受日本投降。因為是代表聯合國盟軍受降,所以受降會場正面懸掛的是聯合國大旗,以及中、美、英、法、蘇等國的國旗,還有五強元首的巨幅照片。禮堂大門前也寫有「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典禮」等字樣,這些佈置都明白說明日本是向聯合國盟軍投降,陳儀其實是代表盟軍受降。雖然當時號稱「台灣光復」,但究其實質,是一次過渡時期的軍事暫時接管。話說回來,雖然當時對台灣的接管,在本質上是聯合國盟軍最高當局委派中國戰區的最高統帥蔣介石派人接管台灣,但就國際默契上,大抵認為等正式訂定對日和約之後,台灣當然是由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誰也沒有料到,後來中華民國政府還來不及和日本完成正式簽訂和約手續,就被中共推翻,逃離原來中華民國領土,退到地位有待國際條約來確定的台灣,而埋下後來所謂「台灣地位未定」的爭議。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逃退到台灣的翌年,一九五○年六月廿五日,韓戰爆發。兩天後,美國總統杜魯門發表台灣中立化宣言,提出「從此次北韓攻擊南韓的戰爭行動,可以明白看出共產主義者不僅是進行破壞行動,更居然訴諸武力,…在此情況下,台灣若落入共產主義者手中,將直接影響到太平洋區域的安全。因此,我已下令第七艦隊防止任何對台灣的武力攻擊。另一方面,我也對台灣的中國政府呼籲停止向中國本土全面的海空作戰行動,台灣將來的地位,必須等到太平洋的安全恢復,及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後,或者聯合國予以考慮,才能確定。」此即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盟國的四十八國代表終於在舊金山與日本簽訂了對日和約,其中第二條規定:「日本應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的權利、權限及請求權」(十一月十八日日本國會批准生效)此和約中,沒有說明日本放棄台澎之後,將之交給誰承接。當然這是根據杜魯門聲明所作的巧妙安排,使得繼承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得不到國際法上的權利義務來接管台灣。在舊金山對日和約的四十八國當中,並沒有包括「中華民國」,因為此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逃離了原來中華民國建國以來的絕大部分國境,而正流亡在地位未定的台澎。台澎並非與日本作戰的地區或國家,而是戰時日本的領土,因此台澎不可能產生一個統治政府出來參與交戰雙方的和約問題。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正式放棄台澎之後,才在翌年(一九五二)四月派代表來台北與流亡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簽訂「日華和平條約」(即「中日和平條約」)。在條約中,日方仍未表明領土的歸屬。不過在規定條約適用範圍的第一號照會中,雙方言明「本約各條款關於中華民國之一方,應適用於現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以上雖是當時「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歷史背景,然事隔五十幾年,流亡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有效統治台灣近達五十年,已成事實,加以九○年代以降,台灣民主轉型,擁有民選的國會、民選的總統,有自己的貨幣、自主的海關,擁有舉世肯定的自由人權。地位應該已經確定,主權也應清楚才對。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她最好能正名為「台灣」,如果硬要稱為「中華民國」,也仍然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值此北京在台代言人大賣「一個中國」的意識形態之際,我們台灣人民應該體察歷史,當年我們的部分先祖逃離中國原鄉,就是要尋求新生的天地。撫今追昔,我們今天豈有往「一個中國」的黑洞鑽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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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unyang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06 針對您前兩個、第五個和第八個指證,小弟我在此向您道歉,因為我國文真的不是很好,另外也謝謝您像我推荐其他可以修的課,而要是小弟我才疏學淺沒有辦法讓您把小弟和所謂下面那行連結在一起,那... 好吧那我再次向您道歉好了。至於其他的指證,由於您表示直接參考李老師的文章,那小弟就直接針對李老師做出回應好了首先貴校一定也有大一的「史學導論」,相信裡面的老師都會表示本學科的規範有多少的說明,現代歷史學科基本規範就是歷史研究者研究歷史而不改變歷史;歷史不是政治的工具,也不用歷史影射政治我不知道您轉貼的文章中李老師是用什麼身分發表的,因為您貼在歷史版,我姑且就把它當作李老師是用歷史研究者的身分發表的吧!那麼問題就出現了,過去是不是與現在是不是何干?李老師引用了大量的明史等中華帝國晚期的史料告訴我們中國皇帝多次放棄了台灣,而鄭氏政權也不是清朝或是明朝的一部份,嗯,這些我都相信但是請問清朝和明朝是現代國家嗎?他們何來主權意識?中國大皇帝根本沒有主權意識他放棄了啥主權?中國通史有沒有教過您中國的國際關係體系根本就不是西方現代的那種國際關係體系,如果沒有請您去看《懷柔遠人》這本書了解一下,中國傳統的國際關係裡面是沒有主權或是啥的,相信您也知道神聖羅馬帝國查理皇帝對於這些什麼主權就不屑一顧,這是兩個世界的撞擊,後世用西方的國際法來分析中國,那不單單台灣—中國關係會有問題,就連明代都有人說河北之地久不屬中國勒!另外有關李老師認為「長期受XXX洗腦的」都會說台灣自古是中國的一部份,這個是個好問題,其實說中國傳統史料如禹貢中的蓬萊是台灣的也有日本學者,而這種問題吵不完,因為李老師之前的很多著作也有指證這些人「無法證明夷州、蓬萊就是台灣」,但是李老師他自己也沒有辦法證明夷州、蓬萊「就不是」台灣,假設真的假設成功的話,那些被洗腦的人也沒有辦法證明隋代有設官統治的紀錄,而日本人也在中國打仗的時候抓了很多人,這些被洗腦的也不能說日本占領了中國,但是李老師自己也不能證明春秋時代楚亡了四十多個小國之後就一定有設官統治,但是這不能表示楚國就沒有統治這些土地,而幾乎所有對於古台灣的名稱討論和統治的有效與否都陷在這裡,一昧的講都是的人和講都不是的人都差不多,沒證據或是證據不充分,所以這種泥巴仗現在人也不打了,李老師自己也知道。您如果接受小弟剛剛論述到中國大皇帝並沒有主權意識,所以根本不可能放棄主權的這個論點的話,那我們再回到學科規範的問題:基本上歷史有兩個層次,一是實際發生的事件(如鄰居剛剛關門這個事件)和對歷史的解釋(我被吵醒之後我解釋鄰居是惡意關門關的很大聲蓄意吵我),李老師這篇文章雖然也有很多的史料,但是李老師用「主權」和「領土歸屬」這兩個現代的政治概念解釋歷史,最後乾脆說中國從一八七五年之後才實際統治台灣,這點我相信李老師引用的雍正皇帝也不會贊同,從這段話來推導「中國」這個現代國家有沒有對於「台灣」的主權,對雍正皇帝來說會不會太難了點?中國皇帝對於台灣沒有興趣屬於時代的異數,好吧我也承認或許是,但是荷蘭人和西班牙一開始對台灣也沒有興趣,看來這時代的異數還真多,但是異數不異數,實際統治是不是真的統治,解釋了半天也不能改變歷史啊!那個時候所有的人對澎湖的興趣都還比台灣大勒,澎湖是從福州出來往馬尼拉的重要轉口站,台灣算什麼?明史外國傳不是只單單把台灣列到外國而已,他甚至還說台灣沒啥價值勒!歷史事件抽出之後放到超出該事件之後的時空是破壞歷史本身的,這點相信您一定也知道,而李老師天縱英明也一定知道,不過小弟我覺得似乎在這裡資料運用的不是很妥當。最後有關於您的第九題,坦百說我的國文真的挺爛的,所謂將來中國侵略台灣是不是合理,這一點我實在很難回答,我一直以為這裡是歷史版,小弟我不才好歹也算的對歷史有興趣的人,基本上學科規範是是不能做出預言的,合不合理您應該要寫信到國務院和總統府問問,而且,全世界有二十多個小國都認為您所處的中華民國就是中國,而且在所謂台灣人當家做主之後還有各大機密外交經費爭取友邦認同我們就是中國,「中國」怎麼侵略台灣我不知道,可是他已經在台灣了,這是不爭的事實。至於日本能不能說他要收回台灣?我相信李老師已經告訴您了,日本在民國四十二年之後就放棄對台灣的所有權,當然他要來硬的話.... 這個問題您應該去問問首相大人和白宮方面,我無法回答,不過根據國際法俄屬千島群島主權應該屬於日本,但是老俄就是一付「晉有橫磨大劍十萬口,翁要戰則來」的態度,日本人也莫可奈何。最後關於該文小弟我有一點小小的看法想和您討論一下,首先李老師在第一段就表示該文寫作當時的時空背景了,李老師表示總統講統合論讓很多人都失望了,同時一個中國架構下的統合論是無法保障台灣主體性的,以上我都認同,不過,由該文可見在該時空背景中,只有李老師一人獨自抵抗這些似是而非的論述,但是就像是Aksyonov的《如果克里米亞是一座島》一樣,如果真的是那當然克里米亞或許就變成俄羅斯的台灣了,不過這種論述完全偏離歷史,只能當作小說而已,李老師說《過去不是,現在也是》都很對,也很好,可惜不能放回該時空中,是不是小說小弟我才疏學淺就無法判斷了。另外李老師在論述了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法理依據之後,後面居然很奇妙的又承認了中華民國實際統治台灣的合理性,甚至又冒出一句:「最好能正名為「台灣」,如果硬要稱為『中華民國』」,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李老師已經和大老們說明過他已經認可中華民國佔領台灣了嗎?還是它承認中華民國了?那當年這麼多先烈被國民黨和中華民國政府殺害是為了什麼?廖文奎向聯大投書中華民國強佔台灣土地是為了什麼?李老師的倒數第二段表示,台灣有自己的海關....,謝謝李老師的提醒,我們都知道中華民國政府自行憲以來就有選舉議會,蔣總統後期在動員戡亂的情況下也有開放中央民代的選舉,而更不消說自南京政府以來我國就有發行自己的貨幣,當然中華民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也只是中華民國目前有效統治區中的一個省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這些路上攔個人都知道,不過也謝謝李老師提醒我們,但是我不懂為什麼李老師前面鋪陳了數段表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到了這個時候卻又要承認中華民國的有效統治,難道中華民國就不是「中國」了嗎?這樣的說法很危險的,他會被有心人是曲解成「台灣自古就不是中國的一部份,但是卻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之前可能不是,但是之後我認了,而我很不心甘情願的講出中華民國其實也是自稱代表中國的,甚至輪到台灣人當家做主之後還是不堪的買了二十多個小國讓支持這個說法,而且我自己也知道這就和什麼妓女要保持童真一樣都是胡扯」,或許小弟我才疏學淺不能了解李老師的辯證法,既然您上一篇已經勉為其難強作火星人了,希望您也能多少為小弟這篇文理不通的回覆做個解答。上段所問全就該文文理討論,史實為何,法條為何,相信不是該文的重點,該文的重點已經寫在標題上了,不是嗎?P.S.用法理解釋台灣地位未定論或是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是不是張飛打越飛呢?不單單是台灣自古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已經成為泥巴仗了,台灣的現實政治層面您在第七點您所承認的國府劫收區大於後文李老師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中的台灣,而李老師也認定了中華民國有效統治的政治現實,這點就像是俄國就是不還千島群島,日本人也不能怎樣,法律不能定義國內種種的事情,更何況是比國內法還要更原始的國際法呢?小弟我僅提出這一點點的質疑,希望您不要見外,如又出現理路不清,那小弟也在此感謝您勉為其難的把他讀完,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裝甲擲彈兵 10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06 根本沒有什麼屬不屬於的問題...誰佔地為王,誰就是老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riends0623 10 發表於 November 27,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7, 2006 台灣的主權認定確實複雜, 不過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第一是法律層面, 以法律來看,台灣確實是中國的一部份.自日本投降後,中華民國依據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接受台灣,至此台灣即成為中國的一部份.但自1949年後,中華民國政府失去大部分的領土,迫遷台灣,中國共產黨在北京建國,但中華民國受美國保護沒有因此滅亡,因此產生了兩個政治實體,一個是在北京的中國共產黨政權,一個是在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但兩者到底是不是兩個國家還有待爭議.從一個角度來看,中國共產黨政權及中華民國政府兩者實際上是存在的,兩者互不隸屬也互不甘涉,也有自己的憲法軍隊,因此理論上兩者應該是兩個國家,台灣為中華民國的領土.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外國一直都只承認一個中國,包括建交公報,對外稱呼也是如此,而中華民國也不受國際承認,因此主權的完整也備受爭議,所以如果在一個中國的架構下,兩者只是中國底下的兩個政治實體,而至於中國到底是誰,就是現在兩岸要談的問題,吾在此不多作評論,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中華民國政府始終不承認中共的國號 國旗 憲法 ,當然台灣不受中共憲法的影響,更不是中共的一部份第二是實際的狀況,中共一直沒統治過台灣,而台灣在這幾十年來也一直是獨立的,儘管法理有爭議,但台灣一直是有別於中共的,不是中共隨便說說就變成他們的管轄範圍此文無任何政治立場,僅提供事實狀況,如有任何問題還請多多指教但開羅宣言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只要與會國反悔,宣言就作廢。日本另外與中華民國,中共各自簽約,但也沒有說明台灣的主權歸屬。其他的大致認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engzhu00285 10 發表於 November 28,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8, 2006 根本沒有什麼屬不屬於的問題...誰佔地為王,誰就是老大我谨慎的同意这个。你可以举出很多实际的例子,什么法律层面的或者自由方面的统治政权方面的。但威胁始终还是在脑袋上面,大陆政府也不是说说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何况台湾的地域对于大陆来说太重要了。所谓的民族感情是一方面,利益才是最重要的一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elunyang 10 發表於 November 28,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8, 2006 我谨慎的同意这个。你可以举出很多实际的例子,什么法律层面的或者自由方面的统治政权方面的。但威胁始终还是在脑袋上面,大陆政府也不是说说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何况台湾的地域对于大陆来说太重要了。所谓的民族感情是一方面,利益才是最重要的一环。也別舉什麼台灣和大陸了,光是看看台灣內部,為什麼警察要強制拆除在高屏溪的「高沙國」?或者是假設台北高雄要搞獨立所謂的台灣政府會接受嗎?歷史總是很現實的,找出再多的法律也沒用[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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