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900314 10 發表於 October 3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30, 2006 【永世不滅的愛情】壹.他們,即將要結婚了。這是一段好不容易結合的婚姻、好不容易成就的愛情。他們從小在孤兒院裡長大,他年長她兩歲,因此他總是像對待親妹妹般的照顧她。他敎她功課、陪她玩耍,當有人欺負她時,他為了她跟對方打架。若餐後的點心是她喜歡的甜食,他便會刻意不吃,留下自己的那份,然後再偷偷放到她的小書包裡,等吃完晚飯在讀書室做功課時,她打開書包看到小小的驚喜,會抬頭對他甜甜的笑。孤兒院會貼心的為每個院童過生日,有些院童是一出生就被送來這裡,因為不知道出生日期,所以孤兒院是以入院日期來當生日的。而她的生日就是入院的那一天。某次他偶然聽到院長跟老師的對話,院長是在孤兒院門口發現她的,她身上還有張字跡娟秀的小紙條,上面寫著請好好照顧這名小嬰兒的內容。她一直以為現在的出生日期,是她真正的出生日期,所以當他知道這個事實時,他並沒有告訴她。有時候,活在謊言中,其實是件很幸福的事。在他十三歲,而她十一歲的時候,她被人領養了。雖然很捨不得她,但聽老師說領養她的夫婦是很有錢的企業家,因為已經有個兒子了,但太太患了子宮的毛病,無法再次生育,但他們又很想要有個女兒,所以在全省的育幼院尋找和他們投契的女孩。聰敏美麗的她,就這樣被選上了。因此,他只能忍住別離的痛苦和傷心,笑著和她道別。她也難過的哭了。在她坐上豪華轎車的前一刻,她悄悄遞給來送行的他一張小紙條。「寫信給我,我會等你的信。」她輕輕的在他耳邊說。他緊緊的握住那薄薄的紙張,生怕一不小心就讓風給吹走了。後來,他寫了好多信,可是卻沒有收到任何一封她的回信。每天放學,他都跑到信箱前,迫不及待的打開看看有沒有寄給自己的信。可惜,信很多,卻沒有一封是寄給他的。他跑去問老師,老師卻意有所指的告訴他:「有時候,有些離院的院童,他們的新家人,會希望他們跟過去在院裡的一切切割。」於是,他沒有再寄信了。時光茌苒。十八歲的他離開了孤兒院,北上唸書。因為要獨自負擔學費及生活費,他半工半讀,刻苦的生活著。因為朋友介紹,他進入一戶大戶人家當家教老師,敎一個高二的女學生數學。當他看見女學生時,驚訝的發現竟是她!隔了五年,他們還是相見了。她很快的認出他來,也高興的拉著他講東講西,就像小時候一樣。但是他的態度卻很冷淡,因為他永遠無法忘記那一封封寄出去卻沒有回音的信。她哭了,因為他的冷淡、因為他再也不像小時候一樣摸著她的頭說好想他。看到她的眼淚,他不捨,無法再強抑自己的心情,還是忍耐不住的為她擦掉眼淚、安慰她。他問她,為什麼之前寫了那麼多信,她從來都沒有回過呢?她納悶的說,她從沒收過他的信,她也有寄信去孤兒院給他,他也從來沒回過。她還以為,他不再理她了。這時,他們才知道,原來始作俑者都是她的養父母。他們想要她切斷過去所有的一切,才和院長一起攔截他們兩人的信。信可以攔截,過去卻是無法切斷的。尤其他們兩人的感情如此緊密,怎麼切斷?時間或許可以沖淡一切,只是當相隔五年的他們再度重逢時,失去的時間,又連結了起來。已經不是小孩的他們,激情且熱烈的相愛著。他是個沒有父母的孤兒,半工半讀的身分,和已經成為千金大小姐的她十分不相襯。就像所有這種背景的小說一樣,他們必定會遭受到她父母的反對。只是,越大的阻力,只會更加速兩人相守的決心。她拋下學業及對她恩重如山的養父母,和辦了休學的他,兩人一起私奔到南部去,就在以前孤兒院的附近,租了間小小的房子。他們將小房子佈置的非常溫馨,因為這是他們兩人的家。一年後,她懷孕了。他更努力的身兼多份工作,以供應房租及他們的生活費,還有未來孩子的養育費。生活過的比以前苦,卻也比以前甜蜜許多。每當他下班帶著疲累的身子回家,看到挺著大肚子的她,笑盈盈的站在門口迎接他時,所有的疲倦辛勞,都不算什麼了。可惜幸福總是會偷偷溜走。離預產期還有三個月,她就因為買菜回家的途中,被摩扥車撞到。雖然沒受到什麼外傷,但因為動到胎氣,緊急的送往醫院,準備剖腹生產。接到消息趕到醫院的他,在手術室前見到已換上手術衣的她,她流著淚,告訴他:不管怎麼樣,一定要讓孩子平安留下。「還有,我想見我媽媽……」她哭著說,然後,就被推往手術室了。他坐在手術室前,焦慮難安,除了擔心她的安危,心中更是百感交集,想著到底該不該打給她的父母。這通電話若是打了,他們兩個恐怕就必得分離了,但是,他還是想完成她的心願。帶她離開了那個家,他知道其實她很不捨,很想念她的養父母。日子過的再苦,她都沒有一句怨言,只是常偷偷的拿出她跟養父母的合照,流著淚看著照片。這些,他都知道。終於,他還是撥了電話號碼。她父母趕到的同時,她的手術也成功完成了,生下了一個小女嬰,雖然是早產兒,但身體狀況還不錯。她父母見到他,出乎他意料之外,沒有對他責罵,她父親只是輕聲斥責他:「你真的很不應該!到這時候才打電話來!你知道我們做父母的有多擔心嗎?」所以,他知道,他們其實是愛她的,會攔截他們的信、會阻止他們交往,也是為了她好,怕她嫁給他會吃苦。當她麻醉退去,甦醒過來後,看到在病床旁守候的父母,她又驚又喜,抱著父母,像個小孩似的痛哭失聲。她爸爸的眼中也含著淚水,不斷的說著:「沒事就好、沒事就好。」他感動的看著眼前這一幕,從小沒有父母的他,很難體會她的心情。他退去門外,要讓他們家人好好的相聚。她爸爸卻叫住他,說:「你們先搬回來,等做完月子,養好身子,再選擇良辰吉日結婚吧!」「爸……」她感動的看著父親。他則是必恭必敬的彎腰行禮,高興的說著:「謝謝伯父!」「已經可以改口叫爸爸了。」她母親笑著說。於是,他們結婚了,這故事也可以劃下句點。他們兩個人,度過漫長時間的等待、經歷了重重難關,最終還是等到了幸福。結婚後的兩人,感情仍然很好,從沒有吵過架,就這樣相守到老。因為這樣的愛情,在現代已經很難看到了,所以,我決定,把這篇小說命名為──「永世不滅的愛情」。**********************************白崇煥放下手中的手稿,拿起桌上的咖啡。咖啡香撲鼻而來,他卻已經失去想喝的欲望,又再度將咖啡杯放到桌上。他拿起手稿,小心翼翼的裝入牛皮紙袋裡,走到擺放著電視機的矮櫃前,打開了抽屜,將牛皮紙袋放到抽屜裡。牛皮紙袋上,端正圓潤的字跡在中間書寫著:「永世不滅的愛情」這是一本尚未完成的小說草稿。這草稿,不是屬於白崇煥,而是屬於他的女友──嚴素華。每當崇煥拿出這篇手稿看的時候,就是他做夢夢到素華的時候。沒錯,小說裡的男女主角,正是代表他跟素華。他們一樣在孤兒院成長,小時候也一樣親密。不同的是,素華並沒有被人領養,他們一起在孤兒院長大,到了十八歲,就一起北上來讀大學,也同居在一起。他們的愛情沒有像小說裡描述的那麼轟轟烈烈,他們一直是這樣平淡的交往、自然而然的同居,可是他們對彼此的愛,卻不輸給小說裡的男女主角。至少,到現在,他還是很愛素華,忘不了她。當素華拿給他看這份手稿時,他還戲謔的說:「幹嘛寫的那麼誇張啊?還永世不滅的愛情呢!」她一把搶過手稿,躺在他的大腿上,甜甜的笑著說:「小說嘛!不寫的誇張沒人看哪!況且,我覺得我們的愛情,就是這樣『永世不滅的愛情』啊!」這是多久以前的事呢?他早已忘記了。素華寫的手稿,真實和想像穿插。例如,她一直很希望擁有一對有錢且疼愛她的父母,在孤兒院的時候,她一直等著這樣的父母來領養她。可惜,現實總是和夢想相反。還有,小說裡面描寫的兩個人一起佈置的小窩,就是他現在住的地方。景事依舊,人事已非。這屋子還是沒有太大的變動,素華的很多東西都還在,包括房間裡她瓶瓶罐罐的保養品、化妝品,甚或是她的牙刷,他還是讓它留在浴室,沒有丟掉。打開衣櫃,可以看到素華的幾件衣服。她喜歡穿暗色系的衣服,讓她白皙的臉頰顯得更蒼白。素華的鞋子,也還整齊的排列在鞋櫃裡,沒有一絲改變。房子的裝潢他也沒有更動,一樣維持著素華喜歡的浪漫風格。她買了很多蕾絲來裝潢房間。蕾絲面紙盒、蕾絲門把套、檯燈、床罩、床單、窗簾,觸目所及,全都是蕾絲。可他偏偏喜歡極簡風格,只是因為愛她、慣她,任由她以自己喜歡的風格佈置這整間屋子。她已經離開很久,他卻還捨不得把那些蕾絲換下,讓自己每天生活在這間充滿著和她的回憶的房子裡。沒事就看看她以往寫的東西,聽她愛聽的歌曲,想像著她還在這間屋子裡,努力藉由這些東西,去感受她的氣息,假裝她依然還在身邊。這樣的日子,日復一日,他不知道什麼時候這種日子才會結束,但也許,這也是另外一種形式的「永世不滅的愛情」吧!崇煥打好領帶,拿著公事包,走出門外。臨走時,他習慣性的對著屋內喊了一聲:「我上班了。」儘管好長一段日子都沒有人回應他,他還是改不了這習慣。有太多太多習慣,是和素華在一起時累積下來的,他改不了,也不想改。**********************************走在上班的路上,這條路,也充滿著他和素華的回憶。一起在這裡吃飯、買日用品,在這間商店曾因為店員態度不好和店員爭執過;在這間店裡,用第一份薪水買了金戒指送給素華;這間DVD店,她曾在這裡打過一陣子的工。好多好多地方,都有著和素華的回憶。走在這條充滿回憶的路上,他心中其實很不好過。觸目所及,都是和素華一起去過的地方。就好像穿越時空般,他彷彿可以看到,多年前兩人幸福的身影在這條街上走著。每次上班下班,經過這條路,他都會有這樣的感覺。今天也是如此,他想著,要是素華還在他身邊,會是怎樣的打扮,穿過這條街呢?然後,幻影成真,他真的看到了素華就走在前面的路口。依然是一頭及腰的黑髮,又長又直的從肩膀披瀉而下,陽光照射在髮上,閃亮亮的發出耀眼光芒。她背對著他,還是穿著一襲暗色衣服,身材依舊高窕纖細,體態沒有任何改變,連穩重優雅的走路姿勢都還是跟以前一樣。「素華!」他喊著,深怕她就這樣越走越快。他穿過人群,跑向她。追上了素華,他拍了下她的肩頭,像以前一樣,溫柔的叫著她的名字:「素華!」長髮女子回過身,他才發現,這不是素華!她和素華一樣,有著大大的眼睛,只是她的眼睛有如一潭死寂的湖水,一點生氣都沒有,不像素華的眼睛,總是水靈靈的動著;她的膚色和素華一樣白皙,但她是那種毫無血色的白。她有著像日本娃娃般的齊眉瀏海,素華從不留瀏海的,因為她說這樣的瀏海會扎到眼睛很討厭。她穿的衣服,也是素華從不穿的旗袍。用白絲線繡的好幾朵玫瑰,在深紫色旗袍上狂野的開放著。由開著高叉的旗袍兩端,可見到女人纖長的大腿。這是一個美麗,卻沒有生命感的美女。如果她靜靜的站在路邊,崇煥或許會以為她是一幅畫中的女子。她面無表情的看著崇煥,那和死白的臉蛋不相襯的豔紅嘴唇緩緩的動了起來。「先生,請問有什麼事嗎?」「不……沒事,我認錯人了。對不起。」崇煥道著歉。「沒關係。」女人還是一樣面無表情的轉過身,準備離去。崇煥搖搖頭,嘲笑自己的呵呵笑著:「呵呵,怎麼可能是素華呢?我真的想太多了,素華已經不在了。」彷彿要逼自己認清事實,他自言自語的說。女人聽到他的自語,停下腳步,回過頭看著他,總算不再面無表情,她美麗的嘴角彎成了月牙,卻用不帶一絲情感的聲音對他說:「先生,你好像有點心事。不介意的話,願不願意到我店裡來聊聊?」「妳店裡?」「對,我的店就在前面的巷子裡,新開沒多久,算是……心理治療所吧!除了傾聽你的煩惱,還可以幫你完成願望,例如……倒轉時間之類的。」崇煥眼睛一亮,倒轉時間?好特殊的拉生意手法。他好奇的問說:「是怎麼樣的倒轉法?」「這……要來我的店裡才能讓你知道。」女子神秘的說著,接著好像看透了崇煥的心思說:「每個人一定都會有想回到過去的念頭,我的店就是因應這樣的念頭而開的,算是一個獨門生意吧!我知道,你一定也有這樣的念頭,對不對?」崇煥沒有否認。他想著,反正現在去公司也遲到了,不如請半天假,去看看所謂的「倒轉時間」吧!不論是真是假,去滿足一下好奇心也好。但若是真的,他必定會要求回到素華還在的時候。「嗯,我就跟妳去店裡看看。」「那好,請跟我來。」女子轉身領著他往十字路口走去。「等一下!小姐。」崇煥邊走邊說:「我還沒問妳的名字呢!我姓白,叫崇煥,妳呢?」「叫我席倫絲就好。」女子回過頭對他微微一笑,雖然是十分親切的笑容,她的眼神卻冰冷無比。看到她的笑容,崇煥無來由的打了個冷顫。他不知道,就在這樣的早上,他下的這個決定,將會引領著他通往什麼樣的未來。http://www.wretch.cc/blog/tsu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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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900314 10 發表於 November 7,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7, 2006 Time Store時光舖:【永世不滅的愛情】二.崇煥坐在單人沙發上,看著眼前這個穿著打扮十分怪異的小女孩。她穿著一襲及膝的蓬蓬裙蕾絲洋裝,古典的樣式,很像是歐洲十八世紀的禮服。她的頭髮是金色的卷髮,以白色蕾絲髮帶盤成公主頭,蓬鬆的披散在兩肩。她那有著長睫毛的眼睛眨啊眨的,眼珠子是如海水一般湛藍的顏色,連睫毛都是金色的。這就是現在流行的COSPLAY嗎?崇煥還是第一次見到這樣特別的打扮。若不是進來時,小女孩有對他微笑招呼,他真會以為她是一尊昂貴的陶瓷娃娃。剛看到這間店的外觀時,崇煥已經深深為它折服了。這間隱身在巷弄中的小店,店面不算大,但中國式古典的燕子尾屋頂、三弧形山牆顯得這間小店特別壯觀,就連窗櫺上也雕著精細的玫瑰花紋。這種精細的建築已經很少見了。這間店不只外觀特別,裡面的人也同樣特別。中國風味打扮的席倫絲,搭配這個古典歐洲式打扮的小女孩,一中一西,真是別有味道。店裡的裝潢不像外觀繁複,幾張高級絨布製成的沙發、從天花板垂直而降的大型水晶吊燈、牆面上幾張大型印象派繪畫、上好沉香木製成的桌子。在角落還有一個大型盆栽,種植著一株纏繞在藤蔓上的玫瑰,玫瑰和藤蔓生長在一起,往上盤繞,鮮紅色的玫瑰花和暗綠色的藤蔓,顏色交雜,煞是美麗。玫瑰盆栽旁邊有一扇同樣雕刻著玫瑰的木門,席倫絲就從木門裡走出來,手上還捧著一杯繪著玫瑰圖騰的骨瓷茶杯。她將杯子放在崇煥面前,頓時,一股芳香的玫瑰味道從杯子裡竄出來。席倫絲坐在崇煥對面,微笑的說:「早上喝沒加糖的黑咖啡容易傷胃,我們都是喝這種玫瑰花茶,養顏又對身體好。」崇煥眼睛一亮,她怎麼知道他早上都是喝黑咖啡?但他沒有多問,應該是她隨口說說,剛好猜中,沒有什麼意思吧!席倫絲接著說:「那麼,可以說說你的心事了吧?」「……」崇煥沉默了半晌。他本就不是一個多話外向的人,無法坦然跟初次見面的人聊起內心世界。彷彿看出他的顧忌,席倫絲露出笑容,看似溫柔的笑容裡透著一絲冷漠。她指著桌上的花茶,說:「沒關係,先喝口茶,潤潤喉再說也不遲。」崇煥拿起杯子,玫瑰花香便撲鼻而來。他看著杯內鮮紅色的液體,仰頭一口飲下。這花茶喝起來甘滑淳厚,十分順口,且喝完後口齒留香,崇煥不禁舔舔嘴唇,感受著花茶在口中的餘韻。奇特的是,喝完茶的崇煥,竟可以完全不經思考就把心中的話一吐而出。「素華是我的妻子……」**********************************崇煥最後一次看見素華,是在她公司的頂樓上。說是公司,也不過就是一間混雜在住家大樓的貿易公司,素華在裡面做行政助理,負責處理公司瑣碎事務。原本素華不用上班,只需要把家裡好好打理整潔就好了。他們十八歲離開了孤兒院,一起半工半讀讀完大學。素華畢業後,在住家附近的DVD店上班,他則考進了某科技公司,僅僅二十三歲的年紀,就擔任公司的管理階層。崇煥對工作非常盡心盡力,他協助公司完成了幾個大案子,月薪不斷調升,當他薪水調到月領十幾萬的時候,他也買了顆鑽戒向素華求婚。他們的婚禮在孤兒院裡的教堂舉行,和熟悉的院長、院童、老師們,一起度過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就是在這個時候,素華寫下了「永世不滅的愛情」的手稿。「這篇小說會見證我們的愛情,我們也要期許和這篇小說的男女主角一樣,一輩子相愛不離開。」素華邊吻著他的手,邊說。那時他們二十五歲,已經一起走過四分之一個世紀。而他,也一直相信他們的愛情是永恆的。婚後,素華辭去工作,專心當個家庭主婦。早上以輕柔的吻叫他起床,黃昏就煮好一桌香噴噴的菜等他下班。這樣的日子單純卻幸福,是他和素華從小的夢想──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他們靠自己完成了這個夢想,現在缺少的,就是幾個可愛的小娃娃。但是……夢想始終還是夢想,夢想被擊破後,剩下的卻是令人無法面對的現實。婚後一年,素華想找個工作,免得一個人在家大半天無聊得很。她找了個單純的助理工作,朝九晚五的上班時間,剛好可以配合他的上下班時間。上班沒多久,素華就發現自己懷孕了,只是在發現懷孕的同時,他們也失去了這個孩子。素華因為不正常的腹部疼痛送到醫院,經診斷後才知道,她有了胎兒,不過受精卵著床的地方不在子宮,而是在輸卵管,也就是子宮外孕。這樣的胎兒根本無法留下,因此任憑素華怎麼哭著請求,他還是簽下了手術同意書,將她送往手術室。子宮外孕後還會有機會懷孕,正常懷孕的機率約在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八十;再發生子宮外孕的機率是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五;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十,無法再度懷孕。而素華,正是那剩下的百分之十。出院後,素華的行為開始反常。她不再開懷大笑,家務也不再整理,班也有一天沒一天的上,公司體恤她,見她情況不太好,讓她休了將近半年的長假。她成天在家看著窗外發呆,什麼事都不做,飯也很少吃,非得等他下班,強迫性的塞幾口飯逼她吃。帶她去看了心理醫生,這才知道素華有憂鬱症。在診療過程中得知,素華將子宮外孕歸咎到自己的命運,接著再怪自己命苦命不好,才無法留下這個孩子。她陷在牛角尖裡,一直無法走出來,拼命的怪罪自己,終於陷入憂鬱中。他帶她定期看醫生,下班或放假,就跟在她身邊盯著她吃藥,盡其所能的照顧她,只差沒有帶她一起去公司上班了。他的努力最終還是化為泡影。素華一直走不出來,最後,她踏上了頂樓護欄。崇煥就是在這裡看到她最後一面。「我在公司頂樓等你,快來,我要走了。」崇煥聽到這個語音留言,已經是晚上八點。他還在公司加班,連忙放下手邊工作,開車趕到素華的公司。他奔上了頂樓,看到素華就坐在水泥護欄邊,面向著他,她背後是一片漆黑夜景。她穿著一件全白的洋裝,裙襬在風中飄啊飄的,她臉色蒼白,嘴唇一點血色都沒有。她的頭髮披散著,儘管她坐著,瘦弱的身軀還是隨著強勁的風搖盪。她滿臉淚水,看著他,臉上透露出無助的神情。「素……素華……」崇煥嚇到了,不知是強風帶來的涼意還是恐懼,他連聲音都在顫抖。他緩步靠近素華,不敢一下子就過去,怕刺激到她。「素華……快,快下來,那裡好危險。」「崇煥……我對不起你!對不起我們的孩子!」素華哭著說。「不!我們不是說過了嗎?錯並不在妳,妳沒有錯,大家都沒有錯!」崇煥伸長了手,「來,拉住我的手,下來,我們回家好不好?」「不要。」素華搖搖頭:「我不要回家。」「好,我們不回家,我們去吃飯,去那間有著漂亮燈飾的餐廳吃飯好不好?」「不要。」素華站起身,單薄的身子在風中就像要被吹倒似的晃動。她淚眼盈盈的看著崇煥,似有千言萬語要述說,最終,還是僅僅說了這句讓崇煥心痛至極的話:「崇煥,謝謝你,我愛你。」「素華!」崇煥喊著,已經顧不得會不會刺激到她,撲上前,卻已經來不及了。他的手沒有抓住任何東西,他面前,只剩下空虛的夜景,其他再沒有什麼了。在淚眼朦朧中,崇煥低頭往下看,依稀看到十幾層樓下的地面,開出一朵好大好大的白色花朵,就像白色百合一般純潔無瑕的花朵。那是素華,他的妻子。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edvirlins 10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6 你的作品真的很不錯....要不要考慮出本小說集呢.....我相信一定會大賣xd 不過這故事真的蠻感人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s900314 10 發表於 December 12,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2, 2006 永世不滅的愛情 三.「原來是這樣啊……」聽完崇煥的述說後,席倫絲狀似惋惜的說著:「請節哀順變。」崇煥聳聳肩膀,從他臉上凝重的神情仍可看出他對妻子的留戀:「沒什麼,都過了一年多了,再怎麼傷心,日子還是得過,只能靠時間慢慢彌平傷痛……也只能這樣了。」勉強的話語像是在說服自己,崇煥自己也清楚,所以他嘆了口氣。「那這一年,你都是這樣過日子?當作你的妻子還在身邊?」始終默默坐在一旁的金髮小女孩開口了,但脫口而出的聲音,卻和她的外表極度不搭襯,那是把垂垂老矣的聲音,滄桑而沙啞。「是的。」崇煥說:「我沒有搬家,連她的衣物我都沒有整理,她所有東西我都放在原位沒有動過。我自己知道,我是想當做素華還活著,我不肯面對她已經死亡的事實。」「所以你認錯我,是把我當成你的妻子了?」「沒錯,素華跟妳一樣,有著一頭烏黑的長髮,乍看之下,我以為是她。可是也只有頭髮像而已。我應該清楚的知道,素華再也不會回來,可是還是抱著一點點希望,希望能再遇到她,鬼魂也好,另外一個相似的人也罷……唉!但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怎麼可能會有人相似到一模一樣呢?」「怎麼會不可能?」席倫絲意有所指的說,她傾身向前,一個字一個字清楚的對著崇煥道:「現實生活中,的確無法再找到一個一模一樣的素華,而素華更不可能死而復生。但這世上沒有一定的『絕對』,而我們時光舖的宗旨,就是破壞這種絕對!」「這……是什麼意思?」崇煥看著席倫絲的眼睛,她的眼珠子深邃如湖水,透著一股媚惑的力量。看著看著,崇煥感覺有點頭暈目眩,好似要被拉進她的眼眸中,他連忙移開視線,不敢直視。「誠如我們的店名──『時光舖』,我們做的生意是販售時光給客戶,我跟你說過,每個人都有想回到過去的念頭。所以我們販賣時光給所有有這需求的客人。只要跟我們買了時光,便可以回到過去,挽回曾經鑄成的失敗或是錯誤。」「這麼神奇?」崇煥乍舌。這種生意還是第一次聽到。他好奇的問:「那要怎麼回到過去?坐小叮噹的時光機嗎?」「那種抽屜式的時光機已經淘汰了,我們店裡使用的是更先進的儀器。」坐在一旁的小女孩又開口了。「真的有時光機?!」崇煥更吃驚了:「我怎麼都沒聽過有這種東西發明。」「人類尚未發明的東西,不代表其他世界沒有發明。不過與其說這東西是儀器,不如說是魔法還比較恰當。」席倫絲補充說道。「魔法……」崇煥似懂非懂的說:「那要如何回到過去呢?」「這……先容許我賣個關子,畢竟現在生意還沒做成,透露太多,萬一生意沒做成,我們店裡的機密還洩露出去,豈不得不償失。」席倫絲神秘的對他眨眼。「怎麼樣?白先生,想不想回到過去挽回錯誤呢?」「可是,我要怎麼挽回錯誤?」「這問題就在你自己了。你認為過去有哪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哪些事情和素華的生命息息相關,因為這樣的事情,才害素華丟了性命。你自己應該很清楚是哪些事情吧!」追根究底,素華自殺,是因為憂鬱症病情惡化,而會有憂鬱症,是因為子宮外孕導致不孕,所以他該做的是……崇煥大概知道自己該做的是什麼了。看著崇煥沉思不語,席倫絲又開口說:「知道要怎麼挽回錯誤,就可以回去過去的時間行動了。怎麼樣,白先生,想要回到過去嗎?」「你們的價錢怎麼算?這種不可思議的魔法,想必價格一定很高吧!」「這你可以放心,我們時光舖的價錢,是任何人都付得起的,只要還活著,一定付得起。」「還活著就可以付得起?」崇煥納悶的問:「你們的收費很便宜嗎?」「不,也不能說便宜。有人會覺得貴,有人會覺得便宜,這當然是視人而定的。不過可以挽回錯誤,讓死去的人重新回到這個世界上,光是這樣就一定物超所值了。」「假如我要回到很久以前,這樣價錢要怎麼算呢?」「我們收費不以價錢為單位,是以年為單位。也就是說,用你的壽命換取回去的天數。」「用壽命?」崇煥已經吃驚到連眼睛都睜大了。這是一間多麼不可思議的店啊!不僅僅可以回到過去,連交易方式都是這樣奇特。「是的,我們是以要返回的天數、要挽回的事情來收費的,每個人情況不一而定。」「如果是要回到兩年前,素華拿掉孩子的那時候呢?」「你打算怎麼挽回素華的性命?」席倫絲反問。「我想回到兩年前,素華剛拿掉孩子的時候。因為那時候我工作太忙,只有陪她上醫院拿藥,卻沒有好好關心她。我一直認為她永遠會陪在我身旁、永遠會在家裡煮好一桌菜等我回家,就是這樣的認為,讓我忽略了她。所以我想回到那時候,向公司請個長假,盯著素華吃藥,陪她走過這段難熬的日子。我會把所有心力放在她身上,我想這樣她的憂鬱症就不會惡化,也不會自殺了。」席倫絲沉默片刻,在心中思量著該收取多少代價。決定了以後,她說:「若以這樣的情況來看,需要跟你收取十年的壽命。」「幾年都沒關係,只要能挽回素華、只要能讓我再看到素華就好了!」崇煥毫不猶豫的說。「很好,你很有決心,不像有些客人,根本無法了解這種時光交易的重要性,其實我們開價已經很便宜了,卻總要討價還價。」席倫絲無奈的抱怨著,然後看著崇煥,換了一副十分嚴肅的神情說:「我要提醒你,回到了過去,你就只能照著剛才你說的去做,千萬別做其他多餘的事。因為小小的一個變動,會造成無法預知的未來,甚至會對你自身造成莫大的傷害。假如沒有遵守以上規定,你會馬上回到現在的時空,我會努力讓你不因歷史變動而受到任何傷害;但同時你也要給我們店裡保障,你得答應我不會做除了救活你太太外的其他事情!」「這不是問題,我只要求能救活素華,不會擅自變更過去。」「你要記住,要是真出了什麼事,我們店裡是一概不負責任的!除此之外,若你真的不幸毀約,到時收取的就不只是你十年的壽命了!」「我明白,我絕不會做出任何毀約的事情,我只要能救回素華。」崇煥再次保證。「那麼我們就開始著手準備讓你回到過去了,可以嗎?」席倫絲起身說。看到崇煥點頭,她便走到沙發旁邊一處沒有擺放家具,較為空曠的地方。她站定後,將身子立的直挺挺,貼身旗袍將她美麗的身段完全展露出來。她伸出雙手,崇煥這才看到她十隻指甲上彩繪著各式大小型態不一的蝴蝶,每片指甲上都剛好有著一隻蝴蝶。她的雙手停置在半空中,她閉上眼睛,嘴中默默念著崇煥聽不懂的話語,那些應該是咒語,因為配合著她的軟軟音調,他能感受到一股莫名的魔力在這空間中穿梭。幾秒鐘過後,她指甲上的那些蝴蝶,全都好似有了生命從甲面上竄出來,原本是小小停留在甲面上的蝴蝶,飛到空中高處,就慢慢漲大成一般蝴蝶的大小。牠們的顏色型態各不相同,但全都是崇煥沒看過的蝴蝶。這些顏色艷麗的蝴蝶,身上散發出金色光芒,牠們不斷的交錯飛舞,隨著翅膀的震動,大量的金粉在空中揮灑著。牠們邊飛,邊吐出如蠶絲般柔細的金線,不一會,金線就在牠們奮力的飛舞中,變成了一片閃著耀眼金色光芒的大網。這片網子騰空懸立,剛好可容納下一個人。崇煥目瞪口呆的看著蝴蝶飛回席倫絲的甲面上,這場面實在太讓他震撼了!看著此時她指甲上的彩繪蝴蝶,完全無法想像剛才牠們竟會飛出甲面,在空中飛舞。「好了,白先生,穿過這片網,就可回到你想回去的時光了。」始終坐在一旁看著席倫絲耍弄魔法的緹希楓,總算願意起身盡一盡她身為魔法商店店員的責任了。緹希楓和席倫絲站在金色網子旁邊,兩個人的身影都被映照成金色的。「白先生,」席倫絲接著說:「你回去後,只要在那段撿回的時光中做出和之前不一樣的決定,就可以回來了。千萬別逗留。」「也就是說,我只要在素華拿掉小孩後,向公司請長假,這樣就可以了嗎?不用陪在素華身邊一陣子嗎?」「不用,因為你是回到過去自己的身體裡,佔住自己的身體太久也不好。這樣說好了,生命就像一個程式,只要輸入不同數據,計算結果也會大不相同。一旦你的決定改變,日後便會自然而然的順著發展下去。當然,我們也無法保證能百分之百成功,因為我們可以改變過去,但未來會如何發展是我們掌控不了的,我們只能跟著結果如何來做調整,這樣解釋你明白了嗎?」「明白了。」「那麼,你穿過網子,我們的合約也正式成立。」席倫絲單手指著網子。崇煥一股作氣往網中一躍,他的身影很快的就沒入金色光芒中,好似被吞沒般的消失了。他進入網中後,網子開始一點一滴的瓦解,又變回原本的金色粉末,散落在地上。緹希楓走上前,蹲下,將全身力量集中在右手,在金粉上慢慢移動,金粉便凝結成一張金色的薄板,上面整齊列出席倫絲剛才耳提面命的規定,右下角還有枚崇煥的掌印代替簽名。「哼哼,很了不起嘛,這麼一點小把戲就耍的人類一愣一愣的。」緹希楓拿起金色薄板,嘴角帶著一絲不屑的微笑說。「那也多虧您緹希楓大人抬愛,在我拉生意的同時乖乖閉上嘴。說老實話,妳在店裡什麼也不做,不但不會給我帶來麻煩,還替我省了很多事呢!真不知道主人派妳來店裡是要做什麼,假如只是這樣動動手指弄出合約,我一個人也是可以做得到。」席倫絲邊動手收拾著桌上喝過的杯子,邊不甘示弱的反擊。「假如妳認為我的功用只有弄合約,那妳就太低估主人的腦袋了。」緹希楓忍耐住怒火,慢條斯理的說著,好克制自己即將爆發的怒氣。這席倫絲,嘴怎麼這麼刁啊!:「畢竟主人始終不相信一個人類可以管理好一間商店,才派我來的啊!妳要說監視也好,總之妳要搞清楚,我的任務並不是要協助妳喔!」「沒錯,不是要協助我,但主人派妳來這裡,可是要妳好好管理商店──不是幫我管理商店,是和我一起管理喔!商店生意不好,我們兩個可是要連帶處分的,這我想妳應該也很清楚吧?可愛的緹希楓妹妹。」「哼,我才不管這個!不高興的話,妳隨時可以把我關在鳥籠裡啊!這樣我就沒法監視妳了,我願意做妳的實驗品,因為這是妳好不容易學來的魔法嘛!」緹希楓邊說邊走向店內的門,準備將合約放入檔案櫃中。「總得有理由我才能將妳關入鳥籠中,否則對主人不好交代哪!這樣的理由有很多,例如,將品管有問題的商品擅自賣給客人,我想未來這樣的錯誤應該會層出不窮吧!」「妳!」緹希楓想回話,一定要惡狠狠的回那種讓席倫絲氣到牙癢癢的話,無奈她卻什麼都想不出來。全身上下充滿了怒火,連腦中也不例外,讓她無法冷靜的想出該回什麼話。她只得用力的關上門,在門另一端,狠狠的用極度難聽卻沒有絲毫意義的話語咒罵著席倫絲。http://www.wretch.cc/blog/tsu3355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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