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看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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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教育基金會 史英

和現在比起來,七月的時候,還只能說是山雨欲來而已;那時的人本論譠,寫的是「國事如麻,不如泡茶」(其實是「不如玩水」,介紹暑森「小基米德」的課程),意思就是,我們不想涉入這個國家的瘋狂情緒,只願在教育改革上繼續努力。

然而,在「反髮禁家族」裡,有兩位中學生,一直咄咄逼人地質問我們為什麼不參加倒扁,又再三批評我們假裝中立,說是他之前都被騙了;其實這話說來也有兩三個月,而且越說越難聽,我們的同仁都很傷心。我只是勸大家看看歷史:剌殺林肯的,不正是他所解放的黑奴嗎?當然還有耶穌,但有點太過煽情,我就沒提。

然而事情越來越嚴重了,學生之間有人主張罷課,也有人激烈反對,眼看著反髮禁的學生運動,就要毀在這個上面;這之所以有以下的文字,但我還要更清楚地聲明,如果不是為了年輕人,我是不會說這些話的。(不說的理由,就是在第一段說過的那些)。

記得還是大學的時候,在台大醫院住了幾個月,醫生的診斷是「肝硬化」;許多同學都來安慰,我反安慰他們的話是:放心,國民黨沒有垮台以前,我決不會撒手的。這當然是句玩笑,但也反應了那個時代年輕人對國事的一種關切,和心情,和絕望;哪想到,一轉眼的時間,國民黨竟真的垮了,兩千年政黨輪替的時候,我就暗暗自嘲,恐怕要賭另一個誓才行,否則,不是沒有活下去的理由了嗎?

所以,當電視一再播出「不是他倒,就是我倒」的時候,我就知道,那個人犯了時空倒錯症:這種激情,是面對一個專制、威權、蠻橫、惡霸的黨國體制時不得不然的反應,但是,既然我們已經結束了一個時代,就應該要放輕鬆點:你死我活的鬥爭,恐怕已經沒有必要了。(雖然我能理解,把從前對當權者不能也不敢說的話在攝影機前大聲喊出,對他個人而言,自有一種意義)。

但我不能理解,為什麼刻意要選紅色。所有辦活動的人都知道,避開政黨顏色絕對是一個必要;而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紅色代表哪一個政黨。更嚴重的是要求群眾把這個顏色穿在身上,當「赤色風暴」或「紅潮」意象隨著攝影機傳遍國際,這難道不是刻意讓台灣「人民」向中國表態?

有一種辯解,說紅色只是代表憤怒;但是一種符號的使用,是自己說了就算而完全不必顧及別人的解讀嗎?另一種辯解,說廣場上也不准揮舞國旗,這就更奇怪了,誰都知道中華民國國旗在代表台灣的場合,例如在國際競賽中被兩個中國人搶去的時候,即使是最台獨的基本教義派,都是要加以維護的;它之所以有時引起爭議,只是因為在另一個脈絡下所象徵的和中國的曖昧關係。廣場上的人多少都明白,既然已經「滿地紅」了,「青天白日」與否也就不是關鍵(否則,那些平日非舉國旗不可的人,這次怎麼會這麼聽話﹖);現在,居然有人想用「沒拿國旗」來掩飾「拿了更大的國旗」的事實,難道真的以為大家都是傻瓜嗎?

說到這兒,一定有人要跳出來喊,不可以給人扣紅帽子。然而,這又是一種時空倒錯症。從前,紅帽子是死罪,人命關天,乃是非同小可的事情;現在則不然,戴上紅帽子不但能天天在電視上出風頭,還可以到人民大會堂做貴賓,就讓人扣一下,又有什麼關係?何況自己都穿在身上了,一直也不見避諱,又何必裝做很害怕的樣子,自以為又回到兩蔣的時代?

這讓我想起余光中,大家都以為他「星空非常希臘」,是個浪漫詩人;但發生過的事情,是別想賴掉的:在那個白色恐怖的時代,他曾經寫過「如果戴上去正合適,那就叫做抓頭,不能算是扣帽子」(大意)這種文章,一方面為當權者撐腰,一方面藉以污陷對手,特別是那些和他展開「鄉土文學」論戰的文人。今天既然可以用「意見表達」當做任何事情的理由,那就讓我把余光中的這個「意見」搬到現在,做為對扣帽子一事的一種「表達」好了。

然而,這些都還不是反對倒扁行動的重要理由;主要的理由是,我們不能接受這種「人民公審」的邏輯:很顯然地,目前還有另一群人民,他們想要公審另外的對象;如果大家都以人民自許,那麼這個國家其它重要的事情(例如禁絕體罰、教育改革),就都沒有機會了。換言之,阿扁或其親族是否犯法,以及總統誠信問題應該如何處理,在既有體制內早有成規可循;如今不此之圖,而想以街頭運動來達成自以為的正義,怎麼能夠得到獨立思考、批判思考者的支持?

現代各國以奪權為目的的群眾運動,幾乎都是針對選舉不公;換言之,運動的正當性都是建立在「你既然可以非法取得權力,我勢必不可能合法奪回權力」的邏輯之上。而嚴重如水門案,雖然尼克森在選舉時用了不正當手段,他的解職也還是透過國會的運作。至於合法取得權力者後來的腐化或罪行,更是只能採取事後追訴,而不能未審先判,尤其不能由群眾來判。

正是在這一點上,關係著民主、人權、現代公權力的使用等等基本價值。我們不能忘了,人類的文明,是從對「火燒女巫」這種私刑的反省中走出來的,而現在還在對抗法西斯和三K黨的復辟。或曰,大家就是對台灣的司法沒有信心啊;如果真是這樣,就應該去包圍司法院,要求司法善盡其責,而不是穿起紅衣服,自己演起司法來。

所有這一切的背後,有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大家習慣只看別人,不看自己。批評我們的那位同學有一個暗中的推論:你不倒扁,就是挺扁;這個謬誤是顯然的,不值一論。可怕的是,他竟然完全不能查覺,自己不但倒扁,還責備別人不倒扁,這根本不用推論,就已經是不中立了,為什麼還有資格批評別人不中立?

有幾家媒體,前一陣子在阿扁接見外賓的時候,一直用鏡頭對準他的下半身,長達數分鐘之久,而且重播無數次。表面上的理由,是要証明他很緊張(有抖動的動作),這顯然違反新聞倫理,也不值一論;可怕的是,他們竟然一點都不能查覺,這種惡質的作風,對於夢想著出頭天幾達五十年的台灣人,在感情上,將帶來多大的傷害!

阿扁的是非功過,自有司法、甚至是歷史的評斷,我們也沒有特別的意見;但是,在我們共同營建的社會之中,可以容許用如此卑劣的手段 (前述僅是千萬個例子之一)去羞辱一個人嗎?即使他是一個定讞的罪犯,難道就不許有一點人格和尊嚴嗎?但我們寧可相信羞辱他的人,並非真正歹毒,而是從小看慣了所謂正確的一方,如何對待他所認定的錯誤的另一方,而完全不能查覺,自己並不總是代表真理,真理是要大家共同去追求的!

為了所疼惜的年輕人,我們說了以上這些話;不敢期望一時之間有誰能聽進去,但總是盡一份心力,以期待於未來。未來的台灣(如果台灣還有未來的話),或者可以免去我們今日的愚昧;未來的台灣人,或者在看見別人的同時,也能看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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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小感想:

覺得寫得很複雜,想看看別人的意見。故轉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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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 就我看來 這文章在是拙劣到令人光火 :@

「但我不能理解,為什麼刻意要選紅色。」

自古紅色就是熱情 中國人也用於熱鬧 一邊強調自己沒扣帽子 卻又扯到什麼共產黨 什麼人民大會堂 什麼兩蔣 令人作嘔

范可欽暫不提它的作為 但是身為廣告人 最清楚的就是該知道什麼顏色可以給人什麼情緒

沒有人害怕被扣紅帽子 但是討厭是另一回事吧

況 人家愛選什麼顏色 應也與其無關:P

扯到余光中時屬於私德問題 又大剌剌的公審態度般說:但發生過的事情,是別想賴掉的。

那又與下面的記者有何差別?人家記者還是找當下的瘡疤 這作者可是挑了年代久遠的瘡疤!

而主題不明確 東跳西跳 左捻右抹

記者問題是社會本體產生的 還要扯到相關機構的無能

非此即彼 這問題也早就存在

司法問題則是扯到此根本不彰 否則誰喜歡去那邊風吹雨打?

有檢察官說根本不敢辦扁 早有登在報紙上

就整個感覺一切都是掩人耳目 而且手段粗糙xd

而羞辱陳水扁 恕我無知實在看不出來 做不好 就叫你下台 手段確可議 但應不到羞辱

寄託於無能的司法與未來的歷史評斷 又托言我們沒有特別的想法(怪了 作者可真神!) 且不斷冠冕堂皇的提到大家 完全無視於民調 這點也十分厲害。

最後也最好笑的一點是 竟然扯到是為了年輕人好才這麼說了 且前面的我用一用 到最後就變成我們了 難道大家看完前面 作者就自己為是的以為所有人跟他站同一陣線?= ="

在我看來 這只是篇不成器候的挺扁政治文 要不然就是篇不知所云的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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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原po者如無補充自己意見的行為,本討論主題會在兩週後自爆。

香蕉番茄,我從來都不補充自己的意見的=.=,這已經變成我個人的習慣法則。

請問一下為什麼要補充意見?還是說我應該把標題改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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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提出質疑這是政治文嗎?

不過這其實也不算新聞...

嘿,副版的說法是「沒寫自己的意見,所以不能貼」,而不是因為政治文=.=。

政治文迷咒在前些震子已經破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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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規定的部分的話-版規第七條寫的很清楚

我覺得分享文章的美意是不錯,可惜這裡是討論區,如果整個主題的首篇都是別人的文章跟意見,這樣回覆者要跟你討論總是有些奇怪。

所以版規才希望可以稍微補充一下自己的意見,不至於說辛苦轉載的文章因為回覆者不多而減少曝光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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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規定的部分的話-版規第七條寫的很清楚

我覺得分享文章的美意是不錯,可惜這裡是討論區,如果整個主題的首篇都是別人的文章跟意見,這樣回覆者要跟你討論總是有些奇怪。

所以版規才希望可以稍微補充一下自己的意見,不至於說辛苦轉載的文章因為回覆者不多而減少曝光的機會。

這個論調有問題=.=。

討論是針對文章而不是針對我的意見,如果是針對我的意見,不免會令人覺得似乎是用來給人家挑戰用的。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提供意見也算是在「回覆」,角色跟之後加入討論的人相同,而不會因為我是「第一個」而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我想這必須強調,既然如此,我想任何人都可以成為那個第一人,而不是非我莫屬不可。

還有阿,提供意見跟回覆者多不多一點關係都沒有=.=,意見是寫在跟本文一起的,所以有沒有寫意見,文章都會因為在沒人回覆下而被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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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論調有問題=.=。

討論是針對文章而不是針對我的意見,如果是針對我的意見,不免會令人覺得似乎是用來給人家挑戰用的。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提供意見也算是在「回覆」,角色跟之後加入討論的人相同,而不會因為我是「第一個」而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我想這必須強調,既然如此,我想任何人都可以成為那個第一人,而不是非我莫屬不可。

還有阿,提供意見跟回覆者多不多一點關係都沒有=.=,意見是寫在跟本文一起的,所以有沒有寫意見,文章都會因為在沒人回覆下而被洗掉。

討論版大多都會有轉貼文章要附上自己的想法的規定。

在我看來,其目的應該是在於防止有些人忽然卯起來轉貼一堆文章。

你可能覺得這樣的初衷很奇怪,為什麼要阻止人家轉貼文章。

不過我覺得,如果你對這篇文章一點感覺都沒有,你幹麻轉貼。

而如果有感覺,在轉貼的時候順便說明一下又不會少塊肉。

也可以避免人家搞不清楚你幹嘛要轉貼這篇文章。

還有,我覺得你不應該用"機車"這樣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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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版大多都會有轉貼文章要附上自己的想法的規定。

在我看來,其目的應該是在於防止有些人忽然卯起來轉貼一堆文章。

你可能覺得這樣的初衷很奇怪,為什麼要阻止人家轉貼文章。

不過我覺得,如果你對這篇文章一點感覺都沒有,你幹麻轉貼。

而如果有感覺,在轉貼的時候順便說明一下又不會少塊肉。

也可以避免人家搞不清楚你幹嘛要轉貼這篇文章。

還有,我覺得你不應該用"機車"這樣的字眼。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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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可以補充一下嗎 , 關於轉貼文章須附上自己之意見 , 個人也是傾向於此 , 除了上述白鹿所提之防止有些人忽然卯起來轉貼一堆文章的目的外 , 還有因為純粹之轉貼文章往往造成後續參與討論之人針對轉貼文所發表的意見或質疑等 , 得不到真正轉貼文之作者的回應 , 換言之 , 純粹的轉貼文 , 如同一形式上書面 , 可供任何人參考 , 但對於產生質疑與爭議之際 , 卻往往無法獲得解決 , 因此容易喪失具體之討論目的與範圍

因此 , 在轉貼文章之際 , 附上轉貼者本身的意見 , 將有助於後續參與討論之人對於討論目的與範圍的聚焦 , 不至於人言言殊 , 或是得不到任何的回應

時常有許多轉貼文 , 造成熱烈的討論 , 也產生許多的質疑 , 但卻苦無轉貼者的回應 , 更遑論轉貼文章作者本人的回答 , 在避免這樣的缺失下 , 對於轉貼文章之行為加以限制 , 我想應該是合理的 , 更有助於討論之目的與範圍的形成

最後 , 對於轉貼文行為須附上自己之意見 , 這樣的限制 , 在考量轉貼文章有助於討論主題上的多元性提供 , 限制的手段也不宜過嚴 , 除了具備詳盡之解說 , 以及獨特之意見外 , 簡單的導言或是介紹 , 也都有助於後續參與者對於討論之目的與範圍的聚焦 , 且對於轉貼者參與後續討論之行為 , 亦可視為是一種對於轉貼文章的意見表達 , 具有與為轉貼行為時附上自己之意見相同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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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其他的我就不講了.......

關於那個「我」和「我們」........

就我的理解,這篇可以算是史英代表「人本」發的文,所以才會用「我們」。

所以這個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個人觀點吧 我並不認為最後那句:或者可以免去我們今日的愚昧 是說「人本」 而不是後面緊連著的「未來的台灣人」

而「我們說了以上這些話」的我們 就很像你說的這般

所以我才認為這文章拙劣至極

字裡行間裡面感覺有很多地方 是不斷的挑撥離間 有意無意的分化群眾

就舉個例子吧 把陳水扁與夢想著出頭天幾達五十年的台灣人連結在一起

就一個連結 可以扯到的東西 荒謬的程度 若有點感覺的就自己知道 不多說

況 這篇文章自以為想寫的四平八穩的正式 除了我上篇跟這篇說的漏洞以外

難道作者不知道 用總統的角度視扁時 要稱呼為「陳總統」?

(潛水很久 但是這篇文實在是讓我覺得爛到很火 所以回 不過這可能是我預設立場的意見 希望若這篇版主沒有刪的話 大家是否可以恢復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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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這篇文章的訴求其實很明確 , 即回歸到體制面來解決問題 , 透過司法審查的程序來達到正義的追求 , 這樣的訴求在一個法治國家而言是再通常不過的 , 至於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任 , 能否成為此運動的合理性依據呢 ? 或者說對於以未來不確定發生之事(司法可能不公) , 來作為現在否定司法的依據 , 真的合理 ?

對於這樣的街頭運動 , 其所主張的訴求 , 應該受到憲法上的保障 , 此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所無法否定的 , 然而面對目前的僵局 , 個人認為 , 與其運用群眾運動來達到要求總統下台 , 倒不如用以要求司法獨立審判更來得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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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這篇文章的訴求其實很明確 , 即回歸到體制面來解決問題 , 透過司法審查的程序來達到正義的追求 , 這樣的訴求在一個法治國家而言是再通常不過的 , 至於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任 , 能否成為此運動的合理性依據呢 ? 或者說對於以未來不確定發生之事(司法可能不公) , 來作為現在否定司法的依據 , 真的合理 ?

對於這樣的街頭運動 , 其所主張的訴求 , 應該受到憲法上的保障 , 此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所無法否定的 , 然而面對目前的僵局 , 個人認為 , 與其運用群眾運動來達到要求總統下台 , 倒不如用以要求司法獨立審判更來得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

若只回歸到體制面 那沒必要給人戴紅帽子 也沒必要挖老作家的瘡疤

更不需要扯到什麼台灣人 什麼向中國表態 什麼媒體亂象 這都是沒關係 但是可以拿來惑人耳目的地方

而司法已經有公開新聞 檢察官就是說不敢辦 這樣還不確定司法不公實在不知道哪樣算確定~?

另外我覺得這篇文章的標題有刻意模糊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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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不起訴 , 是否等同於司法不公呢 ? 並不是很簡單地就可以化約等之 , 且若有不合理之處 , 人民當然可以對之表達意見 , 我所稱之利用群眾運動來要求司法獨立審查即是一例

對於此街頭運動 , 並非僅有肯定或某定兩種立場 , 而中立也非代表著不可以對此加以表達意見 , 顯然地從文中可知 , "人本"對此運動抱持中立 , 而偏向不認同的立場 , 並且對於不認同的意見提出一連串的依據 , 現在有爭議的是部份依據 , 但這些部分依據是否代表著主要的意見呢 ? 從本文來以觀 , 其實最根本 , "人本"之所以不認同該街頭運動 , 是因為其認為應該從法律層面來解決問題 , 而非從政治層面來解決問題 , 因此對於該街頭運動以政治訴求來作為其目的 , "人本"是偏向不認同的立場 , 但也沒有反對該街頭運動的性質(或許是基於每個人都有表達其政治意見的權利為由) , 所以對於學生所提出的質問 - 為何不參與該街頭運動 , "人本"做出此回應

至於回應所採用之依據是否合理 , 是否模糊化問題 , 我想這是另一回事 , 但是對於此回應所欲表達的目的卻是明確 , 即"人本基於認為應該從法律層面來解決問題 , 所以不參與該街頭運動" , 且從此句話來以觀 " 或曰,大家就是對台灣的司法沒有信心啊;如果真是這樣,就應該去包圍司法院,要求司法善盡其責,而不是穿起紅衣服,自己演起司法來。 " , 假設今天該運動係以群聚力量來要求司法獨立審判 , 那麼人本的立場可能就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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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你說的,你的不滿有可能這是你預設立場的意見,那這篇文章或許也是同一個情況。

我不認為有幾個人能寫出發源自身感受卻又跳脫自己立場的文章,這篇文章其他的缺點的確不少,但我懷疑市面上(我們能看到的論述性文章)有多少的水準高於它。

我想原po希望討論的是相關的內容,而不是執著於它的字句。

--------------------------以上不是重點------------------------------

關於洛書說的「羞辱」的部分,其實我在乎的不是它是羞辱了陳水扁,而是他是否羞辱了中華民國。當總統在公開場合發表國際性談話時,他代表的是國家,而不是個人,那我就非常反對在台下瞎搞以致毀壞國家形象的手段。

甚至是對立兩邊的運動,原本的「反貪腐」和「支持司法」,在走上馬路後喊的都是「倒扁」和「挺扁」。最後我看不出任何一方的合理性。

如同之前在另一篇主題說過的「倒閣」問題,罷免總統(還二次、三次哩)、罷免立委、直接公投、公投制憲..........現在喊都是喊爽的啊。

此外,關於樓上說的

而司法已經有公開新聞 檢察官就是說不敢辦 這樣還不確定司法不公實在不知道哪樣算確定~?

如果因為跟該案件無關的人士或媒體的個人言論就判定台灣司法的不值得信任,那這個法治社會將如何維持?關於此點我無法茍同。或說,假設以這個立場就否定法治的價值,那未來的社會秩序將由什麼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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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不起訴 , 是否等同於司法不公呢 ? 並不是很簡單地就可以化約等之 , 且若有不合理之處 , 人民當然可以對之表達意見 , 我所稱之利用群眾運動來要求司法獨立審查即是一例

對於此街頭運動 , 並非僅有肯定或某定兩種立場 , 而中立也非代表著不可以對此加以表達意見 , 顯然地從文中可知 , "人本"對此運動抱持中立 , 而偏向不認同的立場 , 並且對於不認同的意見提出一連串的依據 , 現在有爭議的是部份依據 , 但這些部分依據是否代表著主要的意見呢 ? 從本文來以觀 , 其實最根本 , "人本"之所以不認同該街頭運動 , 是因為其認為應該從法律層面來解決問題 , 而非從政治層面來解決問題 , 因此對於該街頭運動以政治訴求來作為其目的 , "人本"是偏向不認同的立場 , 但也沒有反對該街頭運動的性質(或許是基於每個人都有表達其政治意見的權利為由) , 所以對於學生所提出的質問 - 為何不參與該街頭運動 , "人本"做出此回應

至於回應所採用之依據是否合理 , 是否模糊化問題 , 我想這是另一回事 , 但是對於此回應所欲表達的目的卻是明確 , 即"人本基於認為應該從法律層面來解決問題 , 所以不參與該街頭運動" , 且從此句話來以觀 " 或曰,大家就是對台灣的司法沒有信心啊;如果真是這樣,就應該去包圍司法院,要求司法善盡其責,而不是穿起紅衣服,自己演起司法來。 " , 假設今天該運動係以群聚力量來要求司法獨立審判 , 那麼人本的立場可能就會不同

同樣的事件 大部分人起訴 特權階級不起訴 我正認為這就是種最顯見的司法不公

而顯然的 這篇人本的文章並非站在中立的角度 而是不斷詆毀倒扁方 本身沒有挺扁是真的 但是就我說的若司法拿扁沒皮條 基本上期待司法就是種愚昧、或是夢想、更或是種刻意或非刻意的縱容

另一回事?噢 我並非只是討論這篇文章內關於倒扁與挺扁 司法與街頭的方面 我討論的是文章整體 所以你才會看到我把它連不把陳水扁打成陳總統都拿出來鞭 若你只想跟我討論這方面 well 但是請在一開始說明。

其實包圍司法院是更愚蠢且一點都沒有用的方法 一來更可托言司法為了保持中立而不接受威脅 二來可以託口說程序需要時間請散去人群(人群可不是說招就來的)三來社會接受度會比較低(媒體會怎麼報?倒扁可以被說成反貪腐運動 包圍司法院只會被說一群暴民。)

如同你說的,你的不滿有可能這是你預設立場的意見,那這篇文章或許也是同一個情況。

我不認為有幾個人能寫出發源自身感受卻又跳脫自己立場的文章,這篇文章其他的缺點的確不少,但我懷疑市面上(我們能看到的論述性文章)有多少的水準高於它。

我想原po希望討論的是相關的內容,而不是執著於它的字句。

--------------------------以上不是重點------------------------------

關於洛書說的「羞辱」的部分,其實我在乎的不是它是羞辱了陳水扁,而是他是否羞辱了中華民國。當總統在公開場合發表國際性談話時,他代表的是國家,而不是個人,那我就非常反對在台下瞎搞以致毀壞國家形象的手段。

甚至是對立兩邊的運動,原本的「反貪腐」和「支持司法」,在走上馬路後喊的都是「倒扁」和「挺扁」。最後我看不出任何一方的合理性。

如同之前在另一篇主題說過的「倒閣」問題,罷免總統(還二次、三次哩)、罷免立委、直接公投、公投制憲..........現在喊都是喊爽的啊。

此外,關於樓上說的

如果因為跟該案件無關的人士或媒體的個人言論就判定台灣司法的不值得信任,那這個法治社會將如何維持?關於此點我無法茍同。或說,假設以這個立場就否定法治的價值,那未來的社會秩序將由什麼支撐?

論述性文章 要比爛的當然多的是 只是在下偏好真小人 厭惡假君子 所以看到人本發這種文章就想就不合理處拿出來鞭。

而這篇文章裡面動的一些手腳 顯示這並不是作者字句沒有一定程度 只是腦筋用歪而已

是的 你說的對 陳總統那時的確是代表國家 我所謂的手段可議也是出現在這個地方(只是若本國總統有些自覺 他早已不代表國家 所以倒扁民眾自然也不承認他代表中華民國 感覺起來很不理性吧? 也的確不理性 但是某些地方值得思考)

話說隔天還老神在在的跟別國總統說這是多元民主的象徵的陳總統 我想應該沒有必要給予同情或是其他情緒。

反貪腐的確是訴求 但是訴求並不代表是街頭上喊的口號(口號以清晰順口為原則)我反而更好奇挺台灣與挺扁的關連性

合理性方面 本來嘛 黑了錢就是要下台 不管其他人有沒有黑阿 扁黑錢 所以倒扁  雖不能說是解決一切 但是至少是種殺雞儆猴 且這隻雞本來就該殺。

附帶一提 反貪腐行動當初的確是有可能成功的 目的在於讓民進黨大老放棄扁 所以一直在天下圍攻前都是合法性十足的

我不懂你說的意思 那位檢察官正是圈子的人 而社會該如何支撐?我也很好奇,很多倒扁民眾也十分好奇 難道你的意思是要讓這個虛假的殼子愉快的繼續下去而沒有任何衝擊?

另外 什麼才叫做值得期待的司法?韓國就是 連太子黨都被鞭到不敢造次 我的觀點是台灣正需要開始鞭第一個 試想連特權階級都躲不掉的司法 還有誰敢懷疑?應該是由這種司法支撐台灣社會 而不是包庇這種司法。

題外話 在那之前 蘇揆怎麼拼治安都只是妄想 名不正而行不順 乃天下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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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 , 反貪腐是認同的 , 司法獨立是認同的 , 以法律救濟程序來為實踐是認同的 , 以政治活動或是公民不服從運動也是可得到認同的 , 然而這每一個在手段的實踐上卻不一定是可被接受的 , 同樣地回歸來看人本 , 手段與目的的審查彼此互相關聯而又相互獨立 , 換言之 , 兩者不應該時常被化約等之

包圍司法院是違法的 , 況且也非一定要包圍之不可 ; 且要求司法獨立審查並非是要來對抗司法 , 而是進一步確認國家法治制度的合法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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