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台灣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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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世界各國政府制度可分為下列幾種類型:一、內閣制。二、總統制。三、委員制。四、混合制。茲簡要介紹如下:

 一、內閣制的特徵是:1.總統或國王是國家虛位元首,不是最高行政首長。國家政策由內閣制定,內閣總理或首相由總統或國王任命,但須以議會的信任為標準。部會首長或閣員表面上由國家元首任免,實際上由總理或首相任免。2.總統或國王公布法律須經總理或首相及部會首長副署。內閣對議會負責,不對國家元首負責。3.國家元首表面上具有 解散議會之權,實際上此權係在總理或首相。議會對內閣有不信任投票權。

 二、總統制的特徵是:1.總統既為國家元首,亦為最高行政首長。國家政策由總統制定,部會首長由總統任免。2.總統公布法律無需部會首長副署,部會首長為總統之幕僚,奉命執行政策。3.總統不對國會負責,而對全民負責。總統不得解散國會,國會也不得使總統去職。總統對國會有覆議權。

 三、委員制的特徵是:1.總統為國家元首,但不是最高行政首長。2.國家政策由行政委員會決定,並以行政委員會名義執行。行政委員會雖為最高行政機關,但須聽命於議會。3.總統僅為行政委員會之主席,並無實權。

 四、混合制的特徵是:1.介於內閣制與總統制之間,又稱為「雙首長制」或「半總統制」。2.總統由全民直接選舉,享有國防外交決策權力,並得主動解散國會。總統可自由任命總理,閣員由總理提請總統任命,無需國會同意。3.總統享有覆議權、緊急處分權及重要國策交付公民複決之權。總統行使之權力,無需總理或閣員副署。部長會議由總統主持。4.總統需向國會定期提出國情咨文。

轉自某不知名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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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weeks later...

每個政治制度都有他存在的理由,優缺點以及當時的社會狀況

如英國的內閣制:

英國是當今世界立憲最早的國家(雖然他的憲法並不是成文憲法)以英國的國情來說,英國人民的民主素養高,對國王(or王后)有一種尊敬在,並且為海洋溫帶濕潤區,人民性情較溫和(請參考孟德斯鳩的氣候論),基於以上因素.內閣制是在英國行得通的

那總統制呢?混合制或者雙首長制呢?就如開頭所說的,每個制度都有他的優缺點在,並非完美,就算是專制也有他的優點在.所以我們應先看清楚台灣的政經社會環境,在來決定採用哪一個制度會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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