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9,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9, 2006 與其讓爸爸拿去酒家發小費,不如我拿去買想看的書或食物把妳爸每天賺回來的錢都幹走吧,我支持這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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