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將 10 發表於 July 16,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6, 2006 任命罷免辦法:1.申請既有版版主請至[深藍服務窗口]填寫申請資料,需取得該版所轄之總版附屬同意。2.申請人之發文數需超過50篇,加入時間須超過15天。3.每版以一名版主 一名副版主為原則4.版主有權提名一位副版主,管理員審核後任命之。5.會員可於連署區提案罷免版主,投票天數10天,採相對多數制。6.總版得提案撤換所轄論壇之版主(需附屬理由),經管理員批准後執行。7.採任期制,半年一任,無限制連任次數,每年1/1、7/1舉行徵選,細則公告定之。8.版主違反下列規定者,得撤銷其職務 A.違反版主責任:F B.未能有效領管理所轄論壇者。 C.行為爭議性過大、經常與會員發生爭執、影響論壇名譽者。 D.未能有效執行上級命令者。 E.濫用版主權力者。版主責任:A.板主有義務對發文把關,凡不適當之文章須於第一時間處理。 B.板主有權力與義務編輯精華區、導向板面討論風氣。 C.版主可自行訂定版規,但不可與總規牴觸,牴觸者無效。 D.該板出現輕微違規或純粹惡意破壞之文章,可警告後直接予以刪除。 E.該版出現嚴重反總則(人身攻擊、違反法律等),轉移至違規文章區,並予以警告。F.版主超過5天未上站,管理團隊將發信提醒,隔日內仍未上站且無正當理由者,得解除其職務,累犯前項三次不需告直得直接解除職務。 G.管理之子論壇超過論壇規定之文章容量,請立即刪減。這是從之前抽筋的達達所公告的內容擷取的.....我發表的文章還沒到50篇耶!!所以等我發表到50篇的時候再說吧!!慢慢的努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HikaRu 10 發表於 July 1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6, 2006 嗯…學弟妹加油啊(茶)越來越多人浮出來了呢…比我在的那時候多很多人XD不知不覺我已經畢業一年了= =老了Orz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修奇 10 發表於 July 1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6, 2006 嗯…學弟妹加油啊(茶)越來越多人浮出來了呢…比我在的那時候多很多人XD不知不覺我已經畢業一年了= =老了Orz是嗎??我們學校的會員不是有四百多~雖然大家都很享受浮潛的樂趣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OPEN將 10 發表於 July 17,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7, 2006 大家都喜歡當潛水夫!!XD XD XD XD 喜歡浮浮沉沉的!!XD XD XD 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HikaRu 10 發表於 July 17,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7, 2006 是嗎??我們學校的會員不是有四百多~雖然大家都很享受浮潛的樂趣XD我那時候是…兩年前= =大約是我高二的時候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OPEN將 10 發表於 July 18,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8, 2006 你似乎也是其中一個喲!!呵呵呵!華江人浮出來吧!!.....................好像變態在說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ranz Liszt 10 發表於 July 19,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9, 2006 學妹...世界是黑暗的....如果你像我一樣是激動人的話...你就了解拉...因為我愛恨太分明...= =有興趣的人加我即時通或msn研究....及時通又換了 之前那個比較棒拉 (難怪都沒看到你上限=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kmarkhsu 7 發表於 July 2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06 直接 PM 給管理者,你 PM 給我好了請附上管理計畫與遠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ranz Liszt 10 發表於 July 24,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4, 2006 深藍的服務窗口不見了那要怎麼申請版主啊??誰可以告訴我啊!!在說就你去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ranz Liszt 10 發表於 July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5, 2006 那個樓上的大大~他就是準備當版主的候選人xd因該也是當選人吧!! 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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