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難道我們穿著校服做這些行為就罪不可赦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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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學校每次升旗教官就會報告說:最近有人向學校投訴說我們學校的女生在校外邊走邊吃.和男朋友過度親密.搶公車....接著又是一長篇的說教....

不是我要替自己學校說話.但事實是~在夜市邊走邊吃不過份吧?和男朋友牽個手有過度親密嗎?至於搶公車.....是上班族在搶吧?

真的.............每次被罵都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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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改變的話只有一種方法,

建立起一個完善的師生溝通橋樑,

可能透過學生會,甚至是另外建構一套機制,

功能上就是公開辯論,最好還要有後續程序上的效力,

師生衝突、歧見也只能靠這樣的方式溝通,私下約談絕對是無功而返,

妳可以考慮往這個方向去實行,有心爭取絕對辦得到。

另外,就一般規範而言,學校絕對沒有權利(力)可以限制學生在校園以外的行為,

不過關於未成年者有沒有絕對的人身自由權我就不清楚了,這點問翔宇應該知道。

如果有,那學校禁止學生上網咖、校外邊走邊吃、與男友親密,可能就有違法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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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學生上網咖應該是政府的決定

校方只是負責告知這項規定而已

至於在學校外的行為如果無違法不應該有任何懲處

其實有時候部分教官也頗無奈

畢竟他們也不是很想管這些小東西

只是有些教官就很無聊愛找事情做

而那些熱心過頭的投訴民眾也很誇張

甘脆請他在路上不斷巡邏警告路人禁止邊走邊吃

或者是在大眾運輸系統上警告任何搶位子的人

今天不是只有學生才會有這些行為

而是大部分人都有相同的行為

而學生只是剛好穿著校服被看見而已

說到最後

有些師長可能還是希望大家能更有禮貌一點

至少這樣畢業之後不會像社會人士一樣持續不禮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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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禁止上網咖是政府規定的?

我只記得政府要求網咖業者遠離校園幾百公尺而已不是嗎?

應該沒到禁止上網咖的地步吧?

補充:

臺北巿資訊休閒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簡稱網咖條例)

臺北市議會九十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八屆第六次定期大會第十次會議三讀審議通過條文

《第四條》 

電腦遊戲分為下列二級:

一、普遍級。

二、限制級。

電腦遊戲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列為限制級:

一.有產生或顯示自殺、吸毒、暴行、血腥、變態者。

二.有裸露人體性器官或描繪性行為,尚未達違反違反刑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者。

三.有其他明顯不良行為者。

電腦遊戲業者應於電腦遊戲首頁明顯標示普遍級或限制級字樣。

《第八條》

電腦遊戲業者之營業場所,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道路並應距離高中、高職、國中、國小二百公尺以上。

《第十一條》

電腦遊戲業者,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禁止未滿十五歲之人進入電腦遊戲業營業場所。但有父母或監護人陪同者,不在此限。

二.電腦遊戲內容列為限制級者,不得提供予未滿十八歲之人打玩。

三.營業場所應區隔普遍級與限制級電腦遊戲區;禁止未滿十八歲之人進入限制級電腦遊戲區。

《第十二條》

電腦遊戲業者應禁止未滿十八歲之人於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或夜間十時至翌日八時或週六、例假日夜間十時至翌日八時進入其營業場所。

電腦遊戲業者,並應於營業場所入口處明顯標示前項之警語。

資料轉自:http://www.orgsoft.com.tw/coffeelaw.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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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們學校也有類似情況= ='

校長接獲匿名的信,

上面寫本校學生"都"不讓座..

吧啦吧啦講一整篇,

但是我只要坐公車(尤其是上班/課時段)

讓座的"絕大多數"都是我們學校的= =

被他抓到一次就可以這樣誇大來講?

真的是一些沒事找事做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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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們學校也有類似情況= ='

校長接獲匿名的信,

上面寫本校學生"都"不讓座..

吧啦吧啦講一整篇,

但是我只要坐公車(尤其是上班/課時段)

讓座的"絕大多數"都是我們學校的= =

被他抓到一次就可以這樣誇大來講?

真的是一些沒事找事做的人...= =#

事實上寄給校長就有點誇張了。

學校禁止許多事情多少基於寧願誤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個的心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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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個人ㄧ出校門就代表全校所有人的意思吧!

在軍中很常見,一個連或是一個隊的成員在公開場合犯錯,

長官就會說:這個單位怎麼老是出錯?!真是亂七八糟!!

結果每次天兵的還不是那幾個...

所以有種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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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夜市邊走邊吃正常吧...= =||

那種場所本來就是邊走邊吃的...

倒是跟異性朋友在大庭廣眾之下做一些親密行為真的不要穿制服...很難看的說...

至於位子...給需要的人坐...倒不是說誰老就給誰

有些人(學生)提著大包小包你叫他怎麼站著啊...都沒手拿東西了

網咖是因為台灣人的習慣啦...不然也不會有限制之類

不過也要小心 說不定業者在冷氣中放非法藥物...ˋ(0.0|||)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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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文德的在外形像真的就是氣質...氣質

不過我真的覺得邊走邊吃被罵有點誇張 囧

再誇張也沒有在麥當勞偷錢誇張我覺得= =

(那天的情況 我現在想起來還是歸籃趴火 囧 讓我偷偷黑特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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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不穿制服其實沒差

只是穿著制服做某些事情,人家看你不順眼又不想跟你起正面衝突的話可以打電話去學校罵一下

食古不化嗎.........確實很多中老年人觀念改不過來,不能接受某些我們看起來很正常的行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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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文德的在外形像真的就是氣質...氣質

不過我真的覺得邊走邊吃被罵有點誇張 囧

再誇張也沒有在麥當勞偷錢誇張我覺得= =

(那天的情況 我現在想起來還是歸籃趴火 囧 讓我偷偷黑特一下 = =)

我們學校真的讓人家覺得很有氣質嗎???

事實上我們的氣質只是學校用過跟警告的威脅所維持出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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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學校真的讓人家覺得很有氣質嗎???

事實上我們的氣質只是學校用過跟警告的威脅所維持出來的表象..........

傳統上是這樣吧= =

不過偷錢事件後

在我腦海中的形象就毀了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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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段考的早晨

我在福林麥當勞買早餐

(中山北路 中正路口的麥當勞)

早上麥當勞櫃檯都會放報紙阿

報紙 | 點餐台 | 點餐台 | 點餐台|

--------------------------------------------------

     我   文德學生x3

點餐後 我把兩百元放在餐盤上 轉頭到離我三步的櫃檯拿報紙

結果一轉身

就剛好目睹其中一個人手上正拿著我的兩百= =

動作還沒完成

當下就要回來了

結果還白眼...囧 有沒有偷錢還這麼囂張的啦!!!

回去就報告教官啦 聯絡文德的教官

不過就沒有後續了

從此 文德在我心中的形象 直直掉落= = 變成很低很低的位置

(教官老師聽到文德也是一整個不相信 但是學號都報出來了 囧..)

這就是偷錢事件的大概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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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學校總有幾個破壞校譽的敗類...

不少人的想法似乎都是"既然穿制服就要有學生的樣子"...

也就是孔子說的...處在一個身份上就該做好自己的責任...

才不會有台大骨科醫生的事件發生...

不過...為什麼學生就不能拉拉小手或是上網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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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食古不化= =

我覺得小接吻應該還OK吧

但是那種兩個人抱在一起蛇吻

或是頂牆壁頂的牆都快倒了那種..那就很誇張

畢竟

台灣的文化跟外國還是不同..

風俗不同...就別做怪怪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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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校服 不要做會讓學校以及自己丟臉的事就好了啊

情侶間的親密舉動 難道因為身上是校服以及學生身分就要被禁止?

只要不要太誇張 一切都是OK的啊 畢竟現在的社會 也見怪不怪了=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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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個段考的早晨

我在福林麥當勞買早餐

(中山北路 中正路口的麥當勞)

早上麥當勞櫃檯都會放報紙阿

報紙 | 點餐台 | 點餐台 | 點餐台|

--------------------------------------------------

     我   文德學生x3

點餐後 我把兩百元放在餐盤上 轉頭到離我三步的櫃檯拿報紙

結果一轉身

就剛好目睹其中一個人手上正拿著我的兩百= =

動作還沒完成

當下就要回來了

結果還白眼...囧 有沒有偷錢還這麼囂張的啦!!!

回去就報告教官啦 聯絡文德的教官

不過就沒有後續了

從此 文德在我心中的形象 直直掉落= = 變成很低很低的位置

(教官老師聽到文德也是一整個不相信 但是學號都報出來了 囧..)

這就是偷錢事件的大概始末= =

嗚~不是所有文德的學生都是那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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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學校也常發生這種事

常常在升旗時就在訓話說又有家長反應

但其實那只是少數人

我們學校本來運動外套跟運動服原本背後都有老鷹

但自從94學年度

被後的老鷹就不見了

因為背後有老鷹的衣服是大雅國中的象徵

所以只要一看到就知道是大雅國中的

也因此有些同學在校外作壞事馬上就被任出是大雅國中的

所以後來老鷹就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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