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米奇乂 10 發表於 August 29, 2013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9, 2013 能不能給一下學測的題目,至少題號,這樣更容易回答你的問題關於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之系爭規定,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出自釋字第649號多數意見認為:系爭規定施行近三十年,仍未能改善視障者的經社地位,目的與手段間難謂具備實質關連。此解釋多數意見採取了中標審查,但是其實論理失當,是個具爭議的一號解釋,學測考這題實在不太恰當。若依現任大法官湯德宗的見解,應採取低標審查,系爭規定合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風雲白爛 10 發表於 August 29, 2013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9, 2013 科科,爬到這篇舊文。http://www.student.tw/forum416/thread201781.html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乂米奇乂 10 發表於 August 30, 2013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30, 2013 所有的違憲都一定違反法律優位嗎?對,既然被宣告違憲,就表示系爭規定一定牴觸憲法但是違憲的理由是因為違反法律優位嗎?一定不是牴觸優位原則是個結果,而不是理由或是過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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