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居士 10 發表於 June 1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0, 2006 嗯,很震撼……他兒子怎麼會在那裡阿?感覺起來像是根本沒有送醫.....護士說謊,亦或是還有另一個三年級的學生主任說謊,為了脫身而包庇那個壞老師這篇不錯~滿多發人省思的小細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Zero喵嗚 10 發表於 July 2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2, 2006 這篇...我為作者感到難過...首獎就這樣消失了...首獎耶!!!獎金還不少耶!!!不過作者的實力有目共睹對照過名稱後我整個就傻掉了:真的是我看過的那篇!!整個就驕傲起來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eryl 10 發表於 August 1,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 2006 我看到作品名稱的時候就傻到了,再看看作者,「對呀...我記得好像是建中寫的沒錯...」噢,我只能說好看;但是可惜呀,首獎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zvx 10 發表於 August 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5, 2006 原來老師課堂上提的就是學長你呀......實在是......荒謬的規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xp61103 10 發表於 August 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6, 2006 不,我不覺得是荒謬的規定因為,如果一篇比賽的文章已發表過並且經過多人討論,甚至修飾你覺得這樣的出發點公平嗎?chuck大應為無心之過這樣的規定不荒謬只是讓人更有警惕吧一點淺見。如果不公開發表也可以招集眾人潤飾...那根本不是不能公開發表的核心問題....兩點淺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xp61103 10 發表於 August 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6, 2006 唔,恕我無知那這項規定的核心意義是?考驗作者的寫作道德(?)我倒是覺得和版權有較大關連,因為曾經差一點為了發表在網路上而喪失資格,所以我對於這個問題感度相當高...就是很敏感啦。希望L姊姊不用覺得我口氣差喔,我都有刷牙!年紀越大越覺得和樂融融的討論創作才是福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xp61103 10 發表於 August 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6, 2006 噢噢ˋ是這樣啊我承認我回得有點衝真是不好意思嗯,的確和樂融融的討論很難得了……。還有,這位大哥您在諷刺我喔?(H) 我明明就是很嫩的小孩一枚XD人家明明還很小<仰天哭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ller31g 10 發表於 August 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6, 2006 糟糕 , 很久沒來了 . 整個狀況外 , 有人可以為小弟稍微解釋一下嗎 ? = ="" 還有要怎麼樣才可以看到這一篇阿 ! 被各位大大說的有點心動 . 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huck 10 發表於 August 7,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7, 2006 現在是什麼狀況﹝攤手﹞為什麼我做的笨事可以引起這麼大的討論﹝再攤手﹞聽說聯副會登所以我還是不能拿到這裡嗯關於文學獎那的確是一種可以操作的東西不過我發誓這次是矇到的我也不知道這次評審竟然沒有白先勇而且有楊照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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