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月蒼狼 10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來自悄悄話好有水準好有知識捏!怎都讀到雄中了那麼厲害怎只考上屏科.!丟臉! 也難怪啦!只會成天在這扣別人帽子.難怪只能上屏科!丟臉!不用回我啦! 看到你就廢X在教育版亂就算了還惱羞成怒鬧到別人家灑野==============本人保留法律追訴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082362978 10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已編輯) 算了! 人家要我別鳥你.讓你自己去玩保留法律追訴權.唉!!你加油吧你!!別讓人看笑話啦!都大學生了還像國小弟弟一樣!! 此內容已被編輯, October 7, 2012 ,由 s082362978 不想鳥某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羽翼 14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其實我也注意樓上很久了,畢竟文字中流露出的氣質,不像高中生,很不像。加上學歷不明,實在...疑點重重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銀月蒼狼 10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已編輯) 說實在的我的分數又不是上不了台大是因為身體差受不了陰濕的天氣+不好的空氣品質家境也不好 負擔不起台北的生活費待個離家近風景美空氣好的學校有啥不行了 此內容已被編輯, October 7, 2012 ,由 銀月蒼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kmarkhsu 7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說實在的....亂入一下,最後兩句應該有違法,修改一下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嵐月銀牙 10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PPT、PTT傻傻分不清楚是說好像沒有"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要嘛就告,要嘛就不告,沒有什麼保留不保留的XDDDD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艾晴 10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7, 2012 顆顆顆怎麼有種看到...某年某月出現的某位人物的感覺(知道的就知道不知道的別問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charng 10 發表於 October 8,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8, 2012 PPT、PTT傻傻分不清楚是說好像沒有"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要嘛就告,要嘛就不告,沒有什麼保留不保留的XDDDDD法律上沒有定義這種東西不過他還是有語言上的意義就好像版權聲明會寫"保留一切權利"一樣不外乎就是說"我有辦法也預備要告你"的意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andman 11 發表於 October 9,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9, 2012 可能是告不了的因為人家給你悄悄話,沒公開,不算公然侮辱,除非有威脅,脅迫之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1+1=0 10 發表於 October 9,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9, 2012 (已編輯) 說實在的我的分數又不是上不了台大是因為身體差受不了陰濕的天氣+不好的空氣品質家境也不好 負擔不起台北的生活費待個離家近風景美空氣好的學校有啥不行了呃!! 怎走到那兒都有取暖文! 既然人家這樣講您就更該奮發向上.不是公開在這...而且你後面2句也有違規之嫌.至於告不告.先自己衡量得失.法律程序很漫長.弄的自己身心受創更大.還不如把心思放在自己健康.學業上比較實際吧! 私人法律糾紛出現在此種性質論壇是否也不太適合呢? 對方也被全區封鎖受到處罰無法辯駁.處於不對等地位 .只有單方討論也落的沒意義了!純脆個人看法.只是來找相關社團資訊的! 無意筆戰喔! 此內容已被編輯, October 9, 2012 ,由 1+1=0 潤飾詞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如夢幻夜™ 10 發表於 October 9,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9, 2012 .而且你後面2句也有違規之嫌.這應該是指編輯之前的吧xd現在看起來並無違規0.0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charng 10 發表於 October 10,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0, 2012 呃!! 怎走到那兒都有取暖文! 既然人家這樣講您就更該奮發向上.不是公開在這...而且你後面2句也有違規之嫌.至於告不告.先自己衡量得失.法律程序很漫長.弄的自己身心受創更大.還不如把心思放在自己健康.學業上比較實際吧! 私人法律糾紛出現在此種性質論壇是否也不太適合呢? 對方也被全區封鎖受到處罰無法辯駁.處於不對等地位 .只有單方討論也落的沒意義了!純脆個人看法.只是來找相關社團資訊的! 無意筆戰喔!這版本來有一半成份就是抱怨取暖用的其他地方看到取暖文就算了,這裡應該是最正常的.所謂衡量得失講難聽一點就是叫人家惦自己斤兩,沒本事不要亂來這種言論充其量只是一種階級壓迫,宣稱"你鬥不過人家、對你傷害更大所以不要指望對方受到制裁"而已. 這是很不可取的找社團資訊?這裡不是康普(?)社版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8877666 10 發表於 October 10,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0, 2012 (已編輯) 樓上也不需要這樣吧!人家那位大學生只是建議而已.如果連建議和註明逛論壇這都要讓你這樣咬文嚼字過度解讀.那這論壇也未免太恐怖了吧! 此內容已被編輯, October 10, 2012 ,由 s8877666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銀月蒼狼 10 發表於 October 10,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0, 2012 我並不覺得有過度解讀的情況封禁是因為它自身行為所造成的 沒有所謂不對等對於法律程序 我很清楚 我在進這所學校前就有花一年的時間去考公務員什麼對我最有利最有意義.我自己知道我是那種看到不該存在或不合理的事物無法忍受的人如果因為程序繁瑣就這樣放棄 吾所不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嵐月銀牙 10 發表於 October 10,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0, 2012 這裡是抱怨板,不在這邊抱怨那要在這邊幹嘛? 閒聊嗎ZZZZZZ是說PTT逛多了,看到「無意筆戰」總覺得很像PTT常出現的「理性 討論 勿戰」的戰文起手式XDDD(開玩笑的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湛洋老人 11 發表於 October 10,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0, 2012 他也是跑來私訊騷擾,不過被我嗆跑了整個就是很莫名其妙的怪人看到他被鎖,整個慶幸-.-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艾晴 10 發表於 October 11,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1, 2012 樓上也不需要這樣吧!人家那位大學生只是建議而已.如果連建議和註明逛論壇這都要讓你這樣咬文嚼字過度解讀.那這論壇也未免太恐怖了吧!這個論壇不恐怖啊..恐怖的是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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