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別在粉飾太平縱容國家機器與司法系統對人民作制度性大屠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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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一點人性的人都不該再粉飾太平,縱容國家機器與司法系統扭曲人類應有的是非價值,進而對人民作制度性大屠殺了。

一直以來審判系統不在乎人民的冤抑生死。不斷的害人冤死、名聲及人生被毀竟還死不悔改,依舊強詞奪理……

國家機器與司法系統,卸責一如往常

江國慶冤死,是已經確定的事實。然而,沒有人需要負責,卻是不太能被接受的事情。台北地檢署,為了不讓陳肇敏等軍官入罪,運用了空泛的法律解釋,都只是為了套入預設好的結論。

我們必須沉痛地指出:檢察官的理由都是十分牽強的!其中最荒謬的,莫過於檢察官對「因果關係」和「犯意」的解釋。

「軍法審判」加上「唯一死刑」的罪名,稍有常識的台灣民眾都知道,「自白等於槍斃」。但是,檢察官認為,「軍法審判系統獨立且沒有人可以控制」,所以,刑求逼供和江國慶的死,「沒有因果關係」!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913195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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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210120236.aspx

借錢遭拒涉殺人 男友被羈押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2日電)陳姓女子5日被家屬發現陳屍高雄市茄萣區住處,檢警偵辦,逮捕涉案的呂姓男子,檢方今天向法院聲押獲准。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高雄市警察局湖內分局偵辦,查出陳女的男友呂男涉案,昨晚前往台南市安南區將呂男逮捕押回偵詢。

警方表示,呂男坦承到陳女住處借錢,遭被害人拒絕後,再趁被害人熟睡時,持水果刀朝被害人胸、腹部刺3刀,造成被害人當場死亡,隨後再拿毛巾清理現場血跡,並替死者覆蓋棉被後持刀逃離現場。

警方將全案依殺人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以呂男犯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1011012

台灣到處是女子在職場被姦殺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2070600125.html

監視器露餡 勒斃女會計 同事幹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sep/11/today-so8.htm

女會計命案 2賊供失風殺人

古今中外歷史證明人類是極易互相欺負、互相殘殺的動物但為什麼沒有人要求政府防犯及監督?

我常看新聞看到有殺人魔會隨機殺人,像一點口角就殺人,沒糾紛也要殺,超車一下也要殺,住民宿還會被民宿老闆囚禁後虐殺,男大生跟自己女同學要電話號碼被拒就殺女同學,職場最易發生隨機殺人事件,因為一直以來職場霸凌的問題在世界各地都非常嚴重,卻沒有政府願凸顯及防犯、監督,且因測謊無證據力,職場也沒裝錄影音設備連線到政府機關存檔以便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使殺人魔在職場隨機殺人極易消遙法外,像之前看到男同事在公司偷個幾百元被女同事看到就殺女同事滅口等問題,非常嚴重,大家說該怎麼辦?我個人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把每個人都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最好,不然這世界永遠是殺人魔及壞人治國,大家說呢?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701/129990/

要電話碼號被拒就殺死自己的女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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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編輯嗎??? 一文多PO??? 洗文章數???你他O的都聽不進去???

我從高中就看到你出現在相關板面上,三個帳號學歷一樣貼類似的文,貼到我都研究所了

不知道什麼叫做學習??? 都幾歲的人了管理員、版主、板眾說的話都聽不進去???

別顧著貼這些沒有任何意義的文章,多出門曬曬太陽吧,別宅在電腦前面了

我認真的認為你不要在這邊浪費時間了,你PO了快10年這邊都沒人想要理你,認真理你的人早也不想理你了,推薦你個好地方,那邊是全台灣最大的網路社群,人更多,宣傳理念想必更加有用

猜到了嗎?對,快去PTT吧,百萬鄉民百萬軍不是喊假的,全部說服你就能實現你的願望了

不知道怎麼去嗎? 我教你。

抓個PCman,網址列輸入telnet ://ptt.cc,enter按下去就可以開始準備註冊帳號,你就可以開始進行你的宣傳大業了,助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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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編輯嗎??? 一文多PO??? 洗文章數???你他O的都聽不進去???

我從高中就看到你出現在相關板面上,三個帳號學歷一樣貼類似的文,貼到我都研究所了

不知道什麼叫做學習??? 都幾歲的人了管理員、版主、板眾說的話都聽不進去???

別顧著貼這些沒有任何意義的文章,多出門曬曬太陽吧,別宅在電腦前面了

這世上有你這種人的存在就難怪台灣經濟治安越來越差不是沒道理的,台灣的經濟治安正在快速崩解中,這絕非我無中生有,事實是近在眼前的。你不肯面對現實,現實就會來面對你,你是逃不掉的。

2012年5月2日的地球黃金線節目有提到台灣經治安在快速崩壞的證據。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c9kN-6gq5E

看完以上影片在搜尋關鍵字找當天全部影片“地球黃金線 20120502 “可看到完整當天節目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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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你讀過歷史及看過新聞沒有?歷史及新聞內容稍有讀過就該知道,人性真的是不能被信任的啊,人類確是極易互相欺負互相殘殺的動物,所以要防犯及監督啊,不然莫明的被人騙了,被人欺負了,甚至被殺了也抓不到兇手,這世界真的到處是殺人魔在隨機殺人,且很多殺人魔他們能殺到幾十個人甚至幾百個人,警方都抓不到,甚至還包庇的,人類是一定要面對現實的,因為就算你不肯面對,現實還是會來找你,你是躲不掉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823/3753245

中國殺人狂 殺67人姦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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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把每個人都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最好,不然這世界永遠是殺人魔及壞人治國

我覺得你是不是有點過度反應= ='

其他地方我不知道,but我想台灣沒這麼可怕

多出去和人相處看看吧,要找到洪水猛獸人物應該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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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你讀過歷史及看過新聞沒有?歷史及新聞內容稍有讀過就該知道,人性真的是不能被信任的啊,人類確是極易互相欺負互相殘殺的動物,所以要防犯及監督啊,不然莫明的被人騙了,被人欺負了,甚至被殺了也抓不到兇手,這世界真的到底是殺人魔在隨機殺人,且很多殺人魔他們能殺到幾十個人甚至幾百個人,警方都抓不到,甚至還包庇的,人類是一定要面對現實的,因為就算你不肯面對,現實還是會來找你,你是躲不掉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823/3753245

中國殺人狂 殺67人姦屍

你是性惡論的信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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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繼續活在你的想像世界裡沒關係,

你,包括你的親友最好一生都遇不到。

所以你最好要多燒香拜佛,多作善事。

但可惜,

當你在粉飾太平時,

你所造的孽就足以害死很多人了。

所以我想你再怎麼燒香拜佛都補平不了你造的孽。

我引用電影新札師兄中有一個 故事橋段提到任達華演的警察跟線人談話時,都會約線人到沒人看見的地方談話,於是另一位警察就問說,你為什麼都要約在沒人看到的地方跟線人談話?任達華就 說,讓人看到我在跟那線人談話,等於是我謀殺那個線人,所以了,這世上有些事是不能作的,作了就等於是在殺人是一樣的道理。

我再舉一例,假設有人知道郊外露營很危險,例如可能會遇到毒蛇、猛獸攻擊,但他告訴大家這個事實要大家小心防犯時,結果有人就假好心的說,「你想太多了,你可以不用防犯的安心去露營。」結果有人因錯信他的話而被咬死那怎麼辮?試問他可以不用負責嗎? 就該任由這種人胡言亂語下去嗎?他不是小學生了,話可以亂說嗎?我相信有點人性的人都說不出這種話,我肯定他就像藝人川島末樹代及藝人鴨子、湘瑩那樣沒人性, 所以他才說的出這種話來。之前藝人川島末樹代竟然欺負一個機程車司機把無怨無仇的司機打到進加護院房差點沒命,幸被急救後才撿回一命,還出來在記者面前說謊說是司機要摸他胸部,然後旁邊的兩個藝人鴨子、湘瑩竟作偽證包庇川島,要不是那司機運氣好,有錄影音畫面幫他還原事實真相,他恐怕就要被白打還要不到醫藥費及精神賠償,還要蒙受襲胸的不白之冤,這類的案子層出不窮,加上新聞沒爆的更是多,還有很多個被欺負而無法討回公道的,還要 蒙受不白之冤的。他們怎麼辦?他們該縱容這種人的胡言亂語嗎?他們就該自認倒霉錯信了這種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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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原po的生活環境是否跟我們有很大的不同

你所貼的新聞很可怕這是真的、我相信世界上真的會有人如此可怕

不過原po可以仔細想想:你所認為的每個人都有可能是洪水猛獸的台灣,實際上就你每天所遇到的人來看

真的有"洪水猛獸"出現嗎?

公車上看到老弱婦孺就會讓座的人們、看到人家的東西不管是錢財或是價值不高的物品都撿起來還給人家

而不是據為己有的熱心民眾,這些人其實遍佈整個台灣,只是我們大多都忽視了

我覺得這世上還是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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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事實擺在眼前,為什麼台灣的經濟治安在快速崩解中,答案不難理解,就是因為這世上有太多像你們這種喜歡粉飾太平、沒側隱之心的人存在,你們這些「喜歡粉飾太平、沒側隱之心的人」,我覺得真的是喪盡天良、泯滅人性。有你們這種人的存在,台灣經濟治安一定會越來越差。

正常人的反應是看到這麼多社會問題,會積極的提醒大家防犯凸顯,而不是粉飾太平要大家不防犯,看看你們說的話,言下之意就是要大家不用防犯沒關係,這不是有良心的人會說的出的話啊,我相信只要有一點良心的人都不可能說的出這種話,可見你們都沒救了。因為你們不是小學生,小學生不懂事是可以原諒的,而你們是不能被原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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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先說一下這會是我最後一次在原po的文章中推文,今後應該不會出現在這篇文章的推文當中

"喜歡粉飾太平、沒側隱之心"

我個人認為"側隱之心"要建立在一個人與人之間存在著互相信任的社會當中

互相信任什麼呢?信任我目前所遇到的人需要我幫助、而這個人我信任他不會傷害我

而根據原po的建議"把每個人都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及監督"

仔細想了想我只能想像到:

乙看見在斑馬線上等過馬路,而旁邊有輛大客車轉彎

大客車駕駛因為視線死角的關係所以沒法看見因為內輪差的關係即將被捲入車底。而剛好是個低頭族也沒注意到

這個時候問題就來了:按照原po的建議我們該不該去救?

我覺得答案會是不要

為什麼?因為"有可能那個人在我伸手把她往內抓的同時反抓我然後把我扯向大客車讓我被輾死呀!"

惻隱之心的著名例子是那個小孩跟井的故事,在那種思考方式之下應該是立刻去把

抓過來,這應該是大部分的人只要看見就會做的決定吧?

從這個例子我覺得原po的想法跟惻隱之心相違背

而且我認為原po的想法事實上會讓台灣更亂

大家走在路上都拿著一根球棒、西瓜刀隨時準備揮向可能冒犯你的"嫌疑犯"

那是個多可怕的景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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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我不知道是甚麼事把你嚇成這樣

導致你有了異於常人的觀點

並造成的生活緊繃、隨時處於被害壓力之下

綜合以上,已經構成精神疾病的要素

我沒有鄙視之意

但想轉告敝人大學附院精神科教授的話

看精神科並不是可恥的事,去找精神科醫師聊聊吧

或許你要的答案就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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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空時多看年代新聞台的新聞追追追節目,他們每天追政府弊案,舉證政府一直在用各種手段對人民作制度性大屠殺,及掏空人民血汗錢還官官相護,該節目每集幾乎都會有政府及立委故意對人民作制度性大屠殺的證據,還有到奇摩尋搜新聞關鍵字“殺人“,可看到很多殺人魔隨機殺人的證據像偷東西被發現就殺人,跟女生要電話號碼被拒就殺女生、借錢被拒就殺人,沒有任事端發生就殺人的情形在台灣非常普遍,司法院網站查一下,也可以發現很多殺人魔隨機殺人,及到處是女子在台灣被強姦、姦殺的案例,不用懷疑,這種事在台灣是非常普遍的。所以在那轉移焦點,叫大家不用防犯的人,你們真的沒人性,看看你們用盡心機的給人洗腦,要大家不用防犯,我就覺得你們真的沒資格活在這世上,事實證明這世界有你們的存在,只會造成這個社會的人民無法安居樂業。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gPr9DfDHLfc

以上影片是2012年7月26日新聞追追追節目中提到,政府官商勾結包庇黑心企業違法放毒污染環境造成無數民眾得癌症死亡,被許多人檢舉也沒用,且時間長達幾十年,害死的人數難以估計,且因為他們官官相護、互相包庇使國家機器成為殘殺人民的工具,政府成為殘殺人民的邪惡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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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我國憲法的人應知道,依據憲法,國家有義務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免予恐懼。國家當然包括政府,我引用名嘴胡忠信說過的話「人民建立政府的目地就是為了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免予恐懼,若政府不這麼作,或作不到,則這個政府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一個無公義的政府,就等於一個有組織的黑道。」老實說,我是政府高官或是懂法律的人的話,當我一發現我國法律的真正最大缺點時,我就一定會告訴大家這個缺點並要求大家覺醒督促政府改善。但我看許多政府高官及懂法律人都沒這麼作,老實說我是這些人我早就自殺謝罪了,為什麼這些人還有臉活在這世上?我實在不解?我究研過,現在法律設計根本不能讓人民安居樂業免於恐懼,甚至有很大的機率會害死好人,這樣的法律必將人民帶往無窮的災難及絕望。這種法律在設計上就說明了是政府在對人民演戲,會縱容這套不合理法律的政府高官及懂法律的人全是惡魔。嘴巴說的好聽,「可以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免於恐懼」、「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但事實呢?根本完全不能,這樣的法律反而會害死更多無辜的受害者及冤枉者,到底是那個畜生先發明說「可以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免於恐懼」、「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之類類似的話的?或有那些畜生說過?我聽這些畜生在放屁。政府高官們為什麼要這麼殘忍的對待自己的同類「人類」?這讓我不得不合理懷疑這世上真的有外星人或妖魔,且妖魔或外星人他們裝扮成人類的外表然後當著政府高官,讓他們設計這套不合理的法律繼續荼毒人民,甚至想用循序漸進的方式把人類殺光,讓人類滅亡好佔領或控制整個地球。讓人民活在人間地獄裡?這種不合理的法律,我把它稱作「邪惡公式」。為什麼不設計一套真正能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免於恐懼的法律呢?現在法律對好人的保障太少,對壞人保障太多,那些好人只能忍受被壞人欺負,就像待宰羊般,只能任人宰割,根本無法保護自己。例如主要是治安死角太多,像洪曉慧為情殺害十幾年好友命案,據查要不是洪曉慧認罪,根本就難以將他定罪。因為沒目擊者及錄影,怎麼指控他殺人?且殺人的地點竟還是在學校,這樣還有誰以後敢上學?要是被變態、流氓學生殺了怎麼辦?大家想想,被殺的那個好友是多麼可憐!他有什麼錯得被殺?他只不過是喜歡一個男生,結果先是被洪曉慧恐嚇說要是跟他搶男人的話就殺了他,他好友覺得洪曉慧很無理,所以不接受威脅,然後就被殺。這樣的世界,跟地獄有什麼分別,每個人不是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力嗎?找另一半是要良性競爭的,哪有用這種暴力的方式搶另一半的道理?大家還能忍受這種事發生嗎?若發生在自己身上怎麼辦?這世界不是地獄是什麼?政府為什麼不保障這點?政府還要縱容這樣非法人治的情形到什麼時候?為什麼不設計一套法律讓人民可以不用被暴力威脅、傷害呢?讓人民真正有人權呢?還有例如家庭暴力,很多家庭沒有裝監視器將影像即時傳送到政府機關,且是屬較密閉的空間,要是家裡的某成員想殺害其他成員時,其他人根本來不及搶救就會被殺。且可能被分屍在和水泥滲在一起丟到大海,到時搞不好報失蹤人口,殺人者有可能因政府無證據而逃過法律治裁。我們現在是處在一個多漠視人權、多可怕的世界。這是地獄啊,不然這不是地獄是什麼?根據2003年內政部的統計,台灣每天平均發生118件家暴案,每個月因家暴事件死亡的人是10.6人。兒福聯盟公布「台灣高風險家庭觀察報告」,感慨:受虐兒童少年人數,平均每年增加1成。婦女基金會統計今年1到5月全台家暴的發生率發現,不過短短5個月,光是重大家暴事件即造成56人死亡、46人受輕重傷。手法以「持刀殺人、引爆瓦斯、攜子燒炭、潑硫酸」等激烈、傷害力大的方式最為常見,這份調查僅依媒體見報的個案為分析對象,若加計其他未被報導的黑數,顯然家暴問題愈來愈嚴重。而我看吳淡如主持的「火線二勢力」節目中更提到,有母親只是因為嬰兒吵,就把自己的小孩用微波爐活活燒死,還有放烤箱烤的,還有把小孩凌虐至死的或活活打死的,像邱小妹人球案就是一例,還有個叫林清岳的18歲少年竟和朋友三人用菜刀狂砍父母109刀,把很疼愛自己的父母殺了,據聞,他父母極疼愛此子,每月給此子三萬元零用及買賓士車給他開,但兒子竟只因和3個同學在家中飲酒作樂,林爸爸、林媽媽一回家,看到杯盤狼藉、煙霧瀰漫,只罵了他幾句「不長進」,訓斥3個狐群狗黨回家,習慣被縱容的他,就氣得要「討回來」,於是4人計劃A保險金及財產花用,將父母殺害後放火燒房子意圖製造強盜假象。凌晨4個人拿著菜刀,趁著兩老熟睡,在臥室狂砍林爸爸50幾刀,當場死亡,林媽媽爬到廣場,仍然被他一路追殺,哀嚎中也送了性命。

http://unluckyhouse.com/archive/index.php/t-1075.html

關於林清岳的影片http://tw.youtube.com/watch?v=FnjFT9LPPew

綜上,連自己最親的親人只是口角等小事就要把自己小孩殺死或子殺父母的,更何況是工作中的同事、同學,同事間難免會有爭執、摩擦,例如某人作的事比較多一點某人作的事比較少一點的產生摩擦。或口氣上覺得不好的是再所難免的,那不是更容易引發殺機嗎?

  這個社會有多可怕?我告訴大家,由於政府違背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就是建立在對人性不信任基礎上,需假設每個人都是洪水猛獸般處處提防及監督)也就是沒對每個人像防老虎般嚴利防犯及監督、漠視人權、縱容非法人治的情形發生,造成殺人魔的盛產,令許多無法避免的人倫悲劇不斷的不得不發生。這嚴重傷害我國國力,需知,「人力」就是「國力」,若政府不積極作為保障人命,只是消極敷衍了事。不能讓人民得到安居樂業免於恐懼,則自會不斷產生人民自相殘殺或不敢工作、甚至不敢跟人有互動的窘竟。因為怕一有糾紛就會被殺,甚至一出門就怕被殺。這自然會使經濟消條惡化。我舉例,我在司法院網站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1_1.aspx

看過一些判決,例如有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6年度重訴字第4600號顯見:

被告丁○○係捷昇清潔社(址設臺中巿北屯區○○街六八號)負責人被告甲○○前因案通緝,因而化名安良忠,任職於捷昇清潔社工務部。王偉文(已歿,業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確定)丁○○發現吳柏璋多次私吞部分工程款,怒不可抑,適王偉文在丁○○辦公室內飲酒,丁○○遂將吳柏璋私吞工程款之事,以電話告知當時與吳柏璋一同在外施工之甲○○,並要求甲○○、吳柏璋返回捷昇清潔社對帳。此舉致吳柏璋惱羞成怒,除矢口否認私吞款項之事外,更因此與丁○○、甲○○及王偉文發生激烈口角,丁○○、甲○○及王偉文無法忍受吳柏璋理虧卻仍出言不遜,竟罔顧吳柏璋之生命危險及該建築物氣爆、延燒之危險,縱引發氣爆、火災亦在所不惜,以塑膠桶自捷昇清潔社一樓裝取不詳數量之汽油上樓後,隨即潑灑在吳柏璋之腳邊四周,並由王偉文作勢引燃,被告丁○○、甲○○則在旁以言語逼迫吳柏璋就範,引發氣爆,並隨即發生火災,吳柏璋更因此受有全身大面積燒傷,因而休克死亡。王偉文遭火吞噬。

大家看看,只是私吞公款就殺人。為何他們不用體制內的方法(法律)來解決問題呢?是不是因為他們發現法律不能保障人權,所以他們才選擇用體制外的力量解決問題,甚至是用殺人的方式解決問題,這不就正凸顯了法律的無力嗎?像我之前看到一則新聞,是碩士殺女友

http://www.nownews.com/2008/07/11/11490-2302883.htm

文中提到,就算報警,也是救不了被殺的女子。這就凸顯了法律的無能。法律是難以救要被殺的人不被殺的。我想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使得許多人不喜歡用體制內的力量保護自己,不得己,就用體制外的力量來保護自己及解決問題。例如:某甲對某乙說「你不照我的話作我就殺了你」某乙聽了就會殺了甲。因為他覺得報警不能決解他不被殺的問題,警察不可能24小時的保護他一輩子,所以他只好殺人。又一例:某甲是某乙的同事或鄰居,某甲對某乙挑釁讓某乙心生恐懼,於是某乙就殺了某甲,因為某乙覺得某甲這麼大歲數了還挑釁他,作出擺明要與他為敵的態勢,顯見甲是個心理變態,乙怕自己身家財產安危,又想到報警也沒用,只好先動手殺人。這正凸顯現在法律設計上逼著善良的人不得不作壞人來保護自己的缺點。因為走體制內的力量不能保護自己不被殺,只有走體制外的力量啊,不然怎麼辦?等著被人殺嗎?所以我們一定要政府重視這個問題,一定要督促政府作到任何人絕沒機會殺到、傷到任何人,才可以真正保障人權。辦法我想到了,我後面會提。還有,本案丁○○、甲○○均判無罪。理由是本案並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丁○○、甲○○確有以汽油促燃劑引燃火災,並引起吳柏璋、王偉文死亡之結果之行為所以判兩人無罪,但事實上可能是此兩人放的火呢?就因為法律不作事前防犯監督、難以還原事實真相,壞人又有無罪推定保護,使得殺人的人可能輕易逃過法律的治裁,大家說說,這合理嗎?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6年度重訴字第4204號顯見:

被告丙○○多次在其位於臺中縣龍井鄉○○村○○○路22巷21號之宿舍(下稱上開宿舍),飲酒鬧事,經宿舍同事反應而遭雇主張全進申斥,心生不滿。遂基於殺人之犯意,於96年7月29日近凌晨4時許,在上開宿舍1 樓前庭,持斷裂之高爾夫球桿,以上開高爾夫球桿斷裂之尖銳端,猛力朝同事李方倫之心臟位置刺擊,造成李方倫死亡。

綜上,天啊,只是被檢舉就要殺人,工作中難免會發生類似這樣的口角或檢舉的,這是叫人怎麼安居樂業免於恐懼?還有誰敢工作?還有,本案法官只是以被告遭緊急拘提時,其身穿衣物血跡與死者DNA比對相符就判被告有罪,那搞不好是另有其人殺人後將血跡沾到睡著的被告衣物上呢?(我就有類似經驗,我以前跟同事去KTV唱歌喝酒,因同事逼酒,我怕傷肝拒喝,但同事竟然作出要打我的態勢,我就裝很醉後回公司宿舍休息,當時我門沒關,醒來後發現我床上有嘔吐物,當時同事說是我自己吐的 但我很清楚,那是別人乘我睡著時吐在床上的惡作劇。我確定那根本不是我吐的,因為我裝醉,所以不想計較,怕被同事拆穿我是裝醉的。)還有搞不好因沒目擊證人及錄影而使變態殺人魔可以逍遙法外,甚至警察有可能因為要破案,結果又隨便抓個嫌犯,在無足夠證據下對嫌犯用暴力的方式逼嫌犯認罪,請問這個問題政府為什麼不重視?還要忍受多少人被殺及被冤枉及不敢工作呢?這樣經濟治安怎麼好起來?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7年度訴字第1690號顯見:

乙○○與甲○○均係任職於臺中市○○○路○段世斌1巷36弄24號「源誠企業社」之同事,乙○○於97年2月23日中午12時35分許,欲進入公司二樓宿舍區找尋綽號「阿志」之同事,經甲○○以公司規定未住宿舍者不得進入宿舍區為由,攔阻乙○○進入公司二樓宿舍區,雙方發生嚴重口角爭執,乙○○因而心生不滿,隨後到「九九賣場」,以新臺幣200多元之代價,購買刀刃長約45公分之西瓜刀 一支後,將甲砍到意識模糊倒地,乙○○被判共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綜上,天啊,只是口角就要殺人。真是嚇死人。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5年度訴緝字第426號顯見:

緣丁○○因無收入來源,欲向戊○○調借生活費新臺幣一萬元遭拒絕,復因其平日雖接受戊○○之接濟,惟認戊○○常對其呼來喚去把其當成小弟,早生怨懟,酒後言語爭執間,竟突起兇心,基於殺人之犯意,以其所有從事機械板金工作用來在鐵板劃線之用而意將前端磨成尖銳之電鑽頭一支,突向朝戊○○之左胸心窩處猛刺一下,嗣經戊○○自行撥打一一九電話呼叫救護車,經送往醫院急救始免於難。

大家看看,有這種人,平日接受戊○○接濟還殺戊○○。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5年度重訴字第2644號顯見:

甲○○邀集李文夫、乙○○、友人戊○○、丁○○、陳惠琴,在店內飲酒,央請乙○○撥打電話邀約丙○○前往飲酒,丙因其素以三字經為口頭禪,故甫進入「海山瓦斯行後,即三字經不斷,此時戊○○已略有醉意,見狀即回罵丙○○,丙○○乃基於普通傷害之犯意,以右拳毆打戊○○胸口,致戊○○連人帶椅倒在地上,戊○○不甘示弱,亦拿起現場之塑膠椅,丟擲、毆擊丙○○,丙○○因其肩背遭塑膠椅子擊中,怒火中燒,遂返回車上取出尖刀一把將勸架中的李文夫殺害及砍傷戊。

大家看看,自己先口出惡言罵人,竟然只是因為口角就要砍人,還殺死勸架的朋友。這世上怎麼會有這麼不講理的人呢?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6年度訴字第2554號顯見:

戊○○於九十六年七月十五日下午二時二十分許在臺中縣大里市○○路四五巷九號其住處內打麻將時,因聞及門外傳來陣陣濃厚油漆味,於氣憤之下,遂至廚房取出西瓜刀一把走出門外,見鄰居少年林○○(八十二年一月二十七日生,真實姓名詳卷)與同學乙○○、丙○○正持噴漆噴塗腳踏車。戊○○明知持西瓜刀朝人之頭部、頸部、腹部揮砍,極可能因傷及要害或失血過多而生致人於死之結果,竟猶萌生殺人之犯意,先對少年林○○以臺語說「噴三小」等語,旋持上開西瓜刀朝少年林○○猛砍。送醫時少年林○○失血數百c.c.若不立即手術恐有失血休克之危險,經該醫院醫師緊急輸血七百五十c.c.及進行縫合手術,且住院 多日治療後,始倖免於死。

天啊只是噴漆就要在眾人面前殺人,這是什麼世界?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5年度重訴字第1636號顯見:

DUANGLOI SOMSAK(泰國籍)為捷采印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引進之外勞(工作地點在台中市西屯區○○區○○路八號之一)。於九十五年四月九日晚上十時許,與友人 KUNP BANDA及甲○○○○○○○ ○○○○○○○三人一同前往台中市西屯區○○○街二號「工業之音」泰國小吃部飲酒消費,在上開處所巧遇SUPHO SANCHAI(譯音善猜 ,泰國籍)在該店消費DUANGLOI SOMSAK與SUPHO SANCHAI之前曾在上開小吃部因跳舞時踩到腳之事發生糾紛,DUANGLOISOMSAK便至SUPHO SANCHAI所坐之座位旁示意其外出談判,即發生口角爭執,進而互推,未料DUANGLOISOMSAK竟萌生殺意,基於殺人之犯意,突然蹲下,自其右側褲管抽出其所有之尖刀一把,將SUPHO SANCHAI殺死。

大家看看,只是踩到腳這類一點小事就要殺人,這不正凸顯法律的無力保障人權嗎?不然為什麼他們要為一點小事殺人呢?我以前作美工時還常去捷采印刷公司勒,我現在想到都不太敢進這間公司。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6年度訴字第2065號顯見:

甲○○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四時許,在乙○○擔任副理職務之臺中市○○區○○路一四號「親親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親親公司)」停車場內,因甲○○應

繳納之汽車停車費是否溢算新臺幣一百元之疑義,與乙○○發生口角衝突,致使甲○○心生不滿。甲○○駕車離去後,隨於同日晚上八時許,攜帶鐵棍,率領不詳姓名、年籍之三、四十名身著黑衣褲之成年男子,分別攜帶鐵棍、木棍等物品,一同前往上開停車場,欲教訓乙○○。其等成年人均得預見一般人之頭部及上半身之胸、腹部位,均屬極為脆弱之身體部位,如遭眾人分持鐵棍、木棍等硬物持續揮打,將會發生死亡之結果,仍共同基於殺人之不確定故意之犯意聯絡,將乙○○打傷。乙○○經立即送醫急救,昏迷二日,在住院診治共計十三日後,始倖免於難,致甲○○等人之殺人犯行,未能得逞。

大家看看,只是口角就一群成年人毆打他人,這顯見因為他們覺得法律不能保障人權所以才會作出這種行為不是嗎?再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7年度重訴字第1848號顯見:

甲○○為林炎泉之子甲○○於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晚間十一時許,在上址住處因索討機車鑰匙未果,而與林炎泉發生口角爭執及肢體衝突。詎甲○○為此心生不滿,亦就林炎泉於飲酒後對其多所指責甚感不耐,竟當場萌生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犯意,先至廚房拿取家中之菜刀一把,攜往林炎泉房間門外之走道處,持刀朝林炎泉殺死。

大家看看,一點小事就要殺自己父親,難道大家還沒發現台灣的法律出了嚴重問題了嗎?想想在工作中可能遇到這種同事還有誰敢去工作?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又不能預測對方會不會因為口角或是有什麼利害關係就忽然過來殺我們,如果我們不穿防身甲及有政府安排保護的話還有誰敢工作?

在司法院網站輸入關鍵字“殺人“可看見一堆只是小事或根本沒什麼過節就被殺的案例。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都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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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你所見,除了你,大家都敢工作

如同程式設計,一個龐大的系統必定要經過一次又一次的校正,人類文明正身處這個階段。

重要的是,這個過程不能貪快,否則,這個系統就有很大的風險會崩解。

別談除蟲了,整個程式都會被破壞。

唯一能解決這件事情的,不會出自人的手中,我們只能謹守本分,一步一步,讓我們,以及我們的子孫將這些問題一一解決。

此外,沒有這些你眼中所謂瑕疵的國家機器和司法系統,你我還算安逸的生活將不復存在。

它的確有瑕疵,只是它帶來的益處更多更好,兩相衡量之下,我願意接受這樣的風險。

這是個人的選擇問題。

以下無關政治,當年總統大選的時候,有個問題非常的火紅

會有弊案,但國家蒸蒸日上,和清廉政治但國家日益衰弱

你要?很抱歉,我選擇前者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李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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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例如家庭暴力,很多家庭沒有裝監視器將影像即時傳送到政府機關,且是屬較密閉的空間,要是家裡的某成員想殺害其他成員時,其他人根本來不及搶救就會被殺。且可能被分屍在和水泥滲在一起丟到大海,到時搞不好報失蹤人口,殺人者有可能因政府無證據而逃過法律治裁。

試問你有辦法接受在你家裡裝監視器嗎

想想看,假設今天真的如你所說

每家每戶都很理想的裝設了監視器

你的一舉一動隨時都受政府監控著

這樣的生活久了你不會被監控出精神病來我都會了

還有,這世界上並不是每個人都那麼沒天良

你說的家庭暴力,想殺害家庭成員

今天如果哪個人有殺害家庭成員的意圖

其他人自然不會敢跟他組成家庭

就算真的有機會碰上這種人

人都還是有天良的,有多少人會捨得傷害跟自己有血緣關係的人

幾百萬戶人家裡面頂多一兩戶

就這樣的機率,你就以為全台灣所有人都含著一顆隨時隨地想殺害家庭成員的心嗎

如果世界上壞人真的那麼多,真的,全地球應該根本不會到30億人

因為,就像你說的,都被殺光了

可是如今,地球上有65億人活著,而全球人口數正以難以想像的速度快速成長著

我們不看西亞非洲那些地區長期動盪不安

那是他們軍人操縱政府的下場

可是我們不是

我認為我們活在一個安逸的國家裡

全台灣兩千三百萬人

我相信至少有兩千兩百九十萬的人都是好人

我是覺得沒有必要為了你認為會存在的壞人而對這個環境感到擔憂

還有,我真的有個問題很想誠心的請問樓主

請問你是擔憂這世界上會殺人的人太多

還是擔憂我們的政府沒有給予國民一個安全的環境

甚至是對於殺人者沒有做出極刑懲處來殺雞儆猴

我認為這是我需要理解的

最後

到現在,我依然相信著很多人都是好人

或許哪一天我可能就如同樓主所說的

在路上被莫名其妙的殺人魔一刀殺了也說不定

但我不怕,因為我相信這個環境

我相信我所在的國家人民素質並沒有那麼糟

我希望樓主也不要過度擔憂

真的,因為我們存在的環境並沒有你想像中的那麼糟

希望樓主看到我打的這些之後

真的有想過,我們的政府是不是真的這麼糟糕

如果樓主還是堅持原來的意見

那我也希望你能給我足以支持"世界上到處都是壞人沒有好人"的證據

就當作是改變我的觀點也好

謝謝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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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我想問樓主的問題是,你的看法跟解決辦法是否可以闡述一下呢?

字不用多,簡單就好

第二個問題,目前的媒體所報導、揭露的事件,其正確性是否完備?

第三個問題,你想討論的,是人還是制度? 

情緒性及煽動性文字,僅僅是促使對立與誤解的發生,無任何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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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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