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 玄玥 10 發表於 April 29,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9, 2012 拜託教教我吧!:'(((完全不懂中...也沒有答案跟詳解1.高一新生偉庭趁暑假跟家人環島旅行,途中在(甲)台南市安平區品嘗美味的蝦捲、到(乙)台中市逛知名的逢甲夜市、登上101大樓遙望遠方的(丙)基隆市、俯瞰繁華的(丁)台北市,最後在(戊)台東縣太麻里鄉的金針花海裡用微笑結束旅程。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為落實地方自治,(甲)的區長由人民直選產生(B)(乙)(丙)屬於我國地方自治團體的相同層級©(丁)與台灣省皆為我國地方自治團體的第一層級(D)(戊)為我國地方自治團體的最後一個層級2.我國中央政府組織與執掌在《憲法》中有詳盡的規定,在中央與地方的分權上,採取___(甲)___制度,在權限劃分上依照事務性質來分配。諾在權限劃分出現爭議時,則由___(乙)___來做裁量的工作。請問上述的(甲)和(乙)最有可能是何者?(A)均權、立法院(B)均權、行政院©分權、立法院(D)分權、行政院也可以順便告束我「均權」跟「分權」的差別在哪嗎?謝謝~~~~~感激不盡!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efierFelix 10 發表於 April 29,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9, 2012 (已編輯) 答案是D、A~1. (A) 區長是官派的 (B) 基隆市是省轄市,臺中市是直轄市 © 省已經不是地方自治團體,而是行政院的派出機關 (D) 正解,地方自治團體有直轄市、省轄縣市、鄉鎮市,鄉鎮市算是最低的層級2. 地方分權是相對於中央集權的制度,像美國,只要憲法沒有劃給聯邦政府管的,州政府都可以管;均權則是孫文創立的,他說:「關於中央與省之權限採均權制度。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劃歸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劃歸地方;不偏於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29, 2012 ,由 DefierFelix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羽 玄玥 10 發表於 May 3,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 2012 答案是D、A~1. (A) 區長是官派的 (B) 基隆市是省轄市,臺中市是直轄市 © 省已經不是地方自治團體,而是行政院的派出機關 (D) 正解,地方自治團體有直轄市、省轄縣市、鄉鎮市,鄉鎮市算是最低的層級2. 地方分權是相對於中央集權的制度,像美國,只要憲法沒有劃給聯邦政府管的,州政府都可以管;均權則是孫文創立的,他說:「關於中央與省之權限採均權制度。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劃歸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劃歸地方;不偏於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謝謝喔!我的觀念有比較清楚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宮川鴻翔 10 發表於 May 5,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5, 2012 拜託教教我吧!:'(((完全不懂中...也沒有答案跟詳解1.高一新生偉庭趁暑假跟家人環島旅行,途中在(甲)台南市安平區品嘗美味的蝦捲、到(乙)台中市逛知名的逢甲夜市、登上101大樓遙望遠方的(丙)基隆市、俯瞰繁華的(丁)台北市,最後在(戊)台東縣太麻里鄉的金針花海裡用微笑結束旅程。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為落實地方自治,(甲)的區長由人民直選產生(B)(乙)(丙)屬於我國地方自治團體的相同層級©(丁)與台灣省皆為我國地方自治團體的第一層級(D)(戊)為我國地方自治團體的最後一個層級2.我國中央政府組織與執掌在《憲法》中有詳盡的規定,在中央與地方的分權上,採取___(甲)___制度,在權限劃分上依照事務性質來分配。諾在權限劃分出現爭議時,則由___(乙)___來做裁量的工作。請問上述的(甲)和(乙)最有可能是何者?(A)均權、立法院(B)均權、行政院©分權、立法院(D)分權、行政院也可以順便告束我「均權」跟「分權」的差別在哪嗎?謝謝~~~~~感激不盡!1.(A)台南市為直轄市,而直轄市之區長係由官派唷:E (B)台中市為直轄市 然基隆市為市(與縣同層級,又稱省轄市) © 台北市為直轄市,而直轄市即為地方自治團體之第一層級;但台灣省已「精簡化」,為行政院派出之機關 (D) 鄉鎮市為地方自治團體之最底層,故此選項為是2.(甲)為均權制度、(乙)為立法院,故(A)選項為是分權:像是孟德斯鳩提出的「三權分立」,分為行政、立法、司法等三權,相互制衡而孫中山先生提出的「五權分立」乃新增考試與監察二權,考試全由行政權獨立出、監察由立法權獨立出分權強調權力間的相互制衡,以權力約束權力均權:意指中央與地方間的權力劃分乃採「因地制宜」或「因事制宜」的原則因事制宜:地方性的事務劃歸地方;全國一致性的事務則交由中央因地制宜:該政策之影響範圍為地方時,則交付地方;影響範圍為全國即交由全國以上解析若有訛誤,歡迎學長學姊們予以指正 感激不盡:)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羽 玄玥 10 發表於 May 8,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8, 2012 1.(A)台南市為直轄市,而直轄市之區長係由官派唷:E (B)台中市為直轄市 然基隆市為市(與縣同層級,又稱省轄市) © 台北市為直轄市,而直轄市即為地方自治團體之第一層級;但台灣省已「精簡化」,為行政院派出之機關 (D) 鄉鎮市為地方自治團體之最底層,故此選項為是2.(甲)為均權制度、(乙)為立法院,故(A)選項為是分權:像是孟德斯鳩提出的「三權分立」,分為行政、立法、司法等三權,相互制衡而孫中山先生提出的「五權分立」乃新增考試與監察二權,考試全由行政權獨立出、監察由立法權獨立出分權強調權力間的相互制衡,以權力約束權力均權:意指中央與地方間的權力劃分乃採「因地制宜」或「因事制宜」的原則因事制宜:地方性的事務劃歸地方;全國一致性的事務則交由中央因地制宜:該政策之影響範圍為地方時,則交付地方;影響範圍為全國即交由全國以上解析若有訛誤,歡迎學長學姊們予以指正 感激不盡:)嗯...超感動的說~~越來越清楚了這個觀念謝謝!: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宮川鴻翔 10 發表於 May 11,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2 嗯...超感動的說~~越來越清楚了這個觀念謝謝!:E不會:)能幫上您的忙是我的榮幸:p因為我的目標是想要當法官或公民老師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羽 玄玥 10 發表於 June 17, 2012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7, 2012 不會:)能幫上您的忙是我的榮幸:p因為我的目標是想要當法官或公民老師XD好厲害的志向加油!!不過法官應該很難考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ingflyer 10 發表於 July 9,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9, 2012 請問一下...如果說鄉鎮市是地方自治的最底層里跟村怎麼解釋地方制度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明展哥哥 10 發表於 July 16, 2012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6, 2012 請問一下...如果說鄉鎮市是地方自治的最底層里跟村怎麼解釋沒錯~是地方制度法村里層級的地方自治憲法上沒有規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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