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討論】當囧rz變成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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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ichyli.com/blog/2006/04/blog-post_30.html

http://203.69.69.28/TIPO_DR/servlet...KeyNO=095000877

商人之無恥呀!

請大家大力轉載。

(轉載來自建中版......)

當共同創作變成私人財產

請問各位會有什麼想法???

自私自利已經成為了商界的"商標"了

不過問網路創作者的想法

擅自將囧rz變成商標的作法

是否正確??而又該如何回應??

(以上為我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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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上是寫說因為城邦出過關於囧rz的書

為了發行週邊商品才去註冊

吃像真難看= ="

不過這時代本來就是這樣

先搶先贏,什麼都能註冊...

這些東西當然只能當作次文化產品,屬於大眾性質

會讓這種商標通過...監審官員要負大部份責任= =+

這些公務員我看連囧rz是啥都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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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想想...這就是資本主義禍害吧?

智慧產權這種東西被無限上岡是很恐怖的...=.=||

從各方面來看,智慧產權雖然是保護人們的權益

但似乎會阻礙社會進步,製造社會紛爭與產生資產階級得弊端

當初保障權益的美意變成這樣,是整個社會的問題吧!

不論哪個國家,這種問題都不斷在發生...

先註冊的人先有權利,這是很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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