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五樓-人才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暑假又開始戰了...念高中的理由:接受高級中等教育與預備大學時學習更多專業知識所需要的技能念建中的理由:以上理由+成績到了建中or想跟同儕競合or參加社團or把妹or累積人脈orbalabala洪某已經大學畢業了,因此念高中的理由應該可推定不存在洪某想要改變體制跟念建中沒有任何關係(三不五時去教育部前面炒一下會有記者看,好好待在建中念段考學測指考會有記者來抄嗎)又如果他想強調二基的重要,不是應該多讓一個15歲的小孩用二基成就他的夢想嗎???考基測是他自己有錢跟我無關 念建中就直接導致了另一個小孩粉碎夢想洪某(another)你已經是建中的既得利益者,你多考幾次升學考試你就會知道最低錄取分數是很殘酷的他是老天眷顧能念那個系/學校的最後一個人的成績多了洪某(原本那個)你怎麼跟那個原先的門檻交代?重點是他沒有任何足以讓人信服要念建中的理由(五六十歲年輕時因故失學回來學校令人欽佩(參閱今年指考新聞某奶奶想回來念NTU),但洪某這樣等於占著茅坑不拉屎= =)洪某(both)你們聽到了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王品台朔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我覺得,如果是的話,應該不算是資源浪費不過前提是「他只是想要追求美妙的高中生活」。然而就我所見到的,上述這句話不成立。(H)其實我覺得還是啊!難道納稅人花錢讓你讀書的目的就是追求美妙的高中生活嗎?現在美妙的高中生活是為了讓你成為一個真正的人的過程啊!不是讓你來吃喝玩樂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王五樓-人才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BTW 補個八卦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0241583423437&set=a.332239618436.150230.243788628436洪安的成績單 (來檢舉我公佈個資啊)而且在我那個年代只有一科滿分想念建中等於___________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allen Angels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這跟年紀有什麼關係,你說大聲一點啦。欸我現在如果在考一次建中考不上嗎?可是這樣對嗎?如果被擠掉的是你呢?***put your hand on your conscience, and tell me that is right!完全同意你的說法等到沒有人鳥他時他就會摸摸鼻子走人了。我看他能讀多久(H)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完全同意你的說法我很肯定人當然有每個人的理想與夢想但在撇開競爭不平等的因素之後(把不平等的狀況弭平)別人有什麼義務滿足你的夢想?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王五樓-人才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我很肯定人當然有每個人的理想與夢想但在撇開競爭不平等的因素之後(把不平等的狀況弭平)別人有什麼義務滿足你的夢想?別人有什麼權利剝奪你的夢想?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別人有什麼權利剝奪你的夢想?一群人比賽每個人都想要第一名Q:第一名是不是剝奪了其他人的夢想?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allen Angels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我很肯定人當然有每個人的理想與夢想但在撇開競爭不平等的因素之後(把不平等的狀況弭平)別人有什麼義務滿足你的夢想?紅字應該是奪去你的夢想當然他有可能讀3年嗎?如果沒有 那是浪費社會資源動作很大 讓大家都看到他的抗議但某方面不可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rince of Darkness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話說這次405分到底是多高啊???是邊緣嗎???PR99最低是404 建中只收100多人基北區登記分發有6000多人參加PR99如果除100的話是60幾人基北區平均高於其他地區 還有外縣市的高手可是實力堅強的人在聯測就錄取了所以很難說但是405絕對是邊緣再加上他國文錯一題 登分不利應該會上 但極有可能擠掉我未來可能的同學我個人覺得洪先生應該只是打打嘴砲希望新生訓練不要看到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大平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已編輯) 雖然我們常常把建中的美妙生活掛在嘴邊講,但請不要忘記我們每天來學校的主要目的還是接受高中教育。他有接受高中教育的需要嗎?他有「再」接受高中教育的需要嗎?這邊我們純粹討論國文英文數學blah blah blah,不討論建中提供的諸多附加價值。因為他們就是,附加價值。如果沒有主要目的,談論附加價值(that is, 美妙的高中生活)是沒有意義的。你不是來建中度假。***已知:洪姓補教老師在高雄市補教界20年,我們一般可以預估他有高中以上水準。事實上,他擁有大學文憑。這只說明了一個簡單的事實,就是他並不需要再次接受高中教育。因此就算他來的目的是附加價值,這樣的目的也是不成立的。其次:某即將可能被擠掉的學弟有接受高中教育的需要。在洪姓補教老師無目的性的占據他的位置前,他可以既達成接受高中教育的主要目的,同時享受到建中生活的附加價值;但在洪姓補教老師無目的性的占據他的位置後,他原本能享受的附加價值被無意義的戕害了。這是不可否認的客觀事實。是的,這樣的附加價值無法量化、甚至無法具象,但卻毫無疑問的確實存在;所以說,雖然合法,但戕害也是毫無疑問確實存在的。也就是說,我們毫無疑問可以用法律以外的層面非難洪姓補教老師,也就是我們正在做的事情。或是說,我們可以簡單表述,他的行為是帶有某種顯著瑕疵與錯誤的。***當然,反駁可以指稱洪姓補教老師確實認為自身有再次接受高中、特別是建中教育的需要,基於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與其他可能被引述的理由,這樣的決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也基於附加價值無法量化,我們也就無法具體指稱某即將可能被擠掉的學弟受到了任何程度的戕害。***但如果生而為人,就在於活的像一個人。所有法律的目的在於為人服務,特別是服務我們的良知。法律未明確禁止的,有時候是允許、有時候只是要留空間給我們的良知做特例判斷(不然我們何必自找麻煩去設法院法官呢?)。把法律未禁止的全面當作來自社會的默許,是荒謬可鄙的。***一群人比賽每個人都想要第一名Q:第一名是不是剝奪了其他人的夢想?你真的覺得這兩個情況一樣嗎?你要不要隨便路上抓個人問一下,順便思考一下你是不是把自己關進象牙塔裡去了? 此內容已被編輯, July 20, 2011 ,由 大平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王五樓-人才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是的,但是當你心灰意冷回到家看新聞發現他把獎盃拿來當馬桶然後把你原本想要買訓練設備的獎金拿去當柴燒你怎麼想?我沒有說所有比門檻高的都不應該填志願,我說當你的出發點已經背離這個遊戲被設計出來的初衷時你還有資格參加遊戲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是的,但是當你心灰意冷回到家看新聞發現他把獎盃拿來當馬桶然後把你原本想要買訓練設備的獎金拿去當柴燒你怎麼想? 好浪費啊!我沒有說所有比門檻高的都不應該填志願,我說當你的出發點已經背離這個遊戲被設計出來的初衷時你還有資格參加遊戲嗎? 我的想法會是任何一個人都有平等的權利在不用侵害他人基本權利的前提下,(包括平等)用任何手段去改變這個社會,也就是說,對於這種行為,我們頂多只能做到責備,但不能使用任何體制上的方法去打壓,而體制外的方法也不能侵害他的基本權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大平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我的想法會是任何一個人都有平等的權利在不用侵害他人基本權利的前提下,(包括平等)用任何手段去改變這個社會,也就是說,對於這種行為,我們頂多只能做到責備,但不能使用任何體制上的方法去打壓,而體制外的方法也不能侵害他的基本權利。這不是常識嗎。可以講點大家不知道的東西,不然就不要說話嗎?***欸我剛剛仔細檢查了一遍,誰說要用體制打壓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這不是常識嗎。可以講點大家不知道的東西,不然就不要說話嗎?***欸我剛剛仔細檢查了一遍,誰說要用體制打壓啦= =講的好像你講的東西大家都不知道而且我肯定我講的那些不是常識,至少,在台灣他們根本沒有被充分實踐。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大平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講的好像你講的東西大家都不知道而且我肯定我講的那些不是常識,至少,在台灣他們根本沒有被充分實踐。我沒說大家都不知道,但顯然你不知道嘛。其實我也覺得很奇怪,都已經老大不小的人還要搞的跟幼稚園一樣在那邊解釋。***沒有充分實踐跟大家不知道是兩碼子事情,請不要羞辱我們好歹也考上建中的智商。更何況,用體制打壓也不是這邊這個情況會有的問題。不要離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我沒說大家都不知道,但顯然你不知道嘛。吽我以為你的語意脈絡表達出來的就是那個意思「大家都不知道的東西就別提了?」其實我也覺得很奇怪,都已經老大不小的人還要搞的跟幼稚園一樣在那邊解釋。***沒有充分實踐跟大家不知道是兩碼子事情,請不要羞辱我們好歹也考上建中的智商。確實是不知道,沒有充分實踐只是想讓我的宣稱變得弱一點霸了,事實上它可以不用這麼弱。更何況,用體制打壓也不是這邊這個case會有的問題。 嗯嗯嗯,好棒好棒,我知道你絕對不會這樣做。但你借著嘴砲我想要達成什麼樣的目標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大平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吽我以為你的語意脈絡表達出來的就是那個意思「大家都不知道的東西就別提了?」其實我也覺得很奇怪,都已經老大不小的人還要搞的跟幼稚園一樣在那邊解釋。***確實是不知道,沒有充分實踐只是想讓我的宣稱變得弱一點霸了,事實上它可以不用這麼弱。嗯嗯嗯,好棒好棒,我知道你絕對不會這樣做。但你借著嘴砲我想要達成什麼樣的目標呢?我怎麼會知道,你先開始扭曲別人語意的啊,傻學弟。而且我沒有在嘴砲你。我譴責你,扭曲語意、顛倒是非、錯亂價值觀、引述不倫不類的比喻。***他是常識,他就算沒有被實踐,他還是常識。這跟弱不弱沒有關係,你國文ok不ok啊?***我是覺得,你用不著拿一些大家都知道的東西來混淆視聽,藉此拒絕回答問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我怎麼會知道,你先開始扭曲別人語意的啊,傻學弟。誰叫你要亂用語氣太強的措辭攻擊別人,這當然會給人可乘之機。而且我沒有在嘴砲你。我譴責你,扭曲語意、顛倒是非、錯亂價值觀、引述不倫不類的比喻。我並沒有強烈的認為他來建中是好的但我不認為滿足夢想之類的理由可以成為反對他的理由,舉例就是我那個比賽的舉例。他是常識,他就算沒有被實踐,他還是常識。這跟弱不弱沒有關係,你國文ok不ok啊?他真的不是常識,譬如說:那些處聲就是應該被槍斃!就是一個認為自己的價值可以凌駕在人權之上實證。還有,我的強和弱似乎是術語的樣子?因為它似乎常常遇到不被理解的狀況,越強的宣稱越容易為假,越弱宣稱越容易為真。譬如說:天鵝都是白的,比起天鵝有可能是黑的或是白的來得強,更容易遭受到否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大平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1. 搞清楚你在跟你的學長說話,不是「你你你」。2.那個例子不倫不類咩。3.只要沒有實踐,就不能夠拿來當作實證。4.這個我知道啊。你隨便抓一個修過高三選修生物的學長他們都會告訴你他們學過這個道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1. 搞清楚你在跟你的學長說話,不是「你你你」。2.那個例子不倫不類咩。3.只要沒有實踐,就不能夠拿來當作實證。4.這個我知道啊。你隨便抓一個修過高三選修生物的學長他們都會告訴你他們學過這個道理。1.我本來就很沒禮貌啊:),尤其在爭論的時候。2.我本來也不打算讓那個例子是完美的啊!他只要能反應出滿足別人夢想是荒謬的的這個問題就好了3.我不懂學長你的意思4.這跟生物沒有關係吧@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大平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1.我本來就很沒禮貌啊:),尤其在爭論的時候。2.我本來也不打算讓那個例子是完美的啊!他只要能反應出滿足別人夢想是荒謬的的這個問題就好了3.我不懂學長你的意思4.這跟生物沒有關係吧@口@???1. try to improve that, thank you.2.可是重點並不在滿足夢想上啊...3.就是說,欸誰沒有偷偷想過「有一天我要把你幹掉」之類的,但光這樣想就踐踏人權了嗎?只要沒有動手就不算吧?4.和藹可親的高三生物老師會告訴你,句子裡有「全部」「一定」的選項看到砍掉就對了。當然這個原則有特例:「一個人如果不是男的,就一定是女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osinetheta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1.我本來就很沒禮貌啊:),尤其在爭論的時候。2.我本來也不打算讓那個例子是完美的啊!他只要能反應出滿足別人夢想是荒謬的的這個問題就好了3.我不懂學長你的意思4.這跟生物沒有關係吧@口@???自重,就算是爭論,就算是對你學弟你也該有禮貌------這是道德問題,如果撇開道德不看,我絕對會說他有這個權力,但是如果加上道德問題,我就會覺得這值得思考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Jul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11 1. try to improve that, thank you.2.可是重點並不在滿足夢想上啊...3.就是說,欸誰沒有偷偷想過「有一天我要把你幹掉」之類的,但光這樣想就踐踏人權了嗎?只要沒有動手就不算吧?4.和藹可親的高三生物老師會告訴你,句子裡有「全部」「一定」的選項看到砍掉就對了。當然這個原則有特例:「一個人如果不是男的,就一定是女的。」2.那我們之間可能沒有存在太多差異3.不,我指的是目前支持死刑的某些理由、以及恐龍法官新聞裡面那些腦民的言論4.吽~自重,就算是爭論,就算是對你學弟你也該有禮貌------這是道德問題,如果撇開道德不看,我絕對會說他有這個權力,但是如果加上道德問題,我就會覺得這值得思考了跟1.一起回稱謂啦、尊稱啦、謙辭啦都不是我喜歡的東西我可能會這樣對別人(看心情與人身安全)但不會覺得別人有道到義務這樣對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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