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ii 10 發表於 June 29,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9, 2011 光的波動說:惠更斯認為光是一種波動,波前上任一點皆可視為一個新的點光源,並向四面八方發出光波。而此惠更斯說法無法解釋光電效應和康普頓效應-----------------------------------------------------------------------------說了一大串,其實是要表明我對於康普頓效應了解程度僅此而已,在這之前也有搜尋一下關於它的解釋,不過......我看不懂...= ='想請教各位能否用簡單說法闡釋何謂康普頓效應?(雖然知道好像沒有更簡單的說法,不過我還是很想知道它究竟是啥米東東?):P或是就惠更斯說法而言,它與此效應衝突點在哪裡?最後謝謝各位啦!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teven Shu 10 發表於 July 6,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11 我對這的了解也不是很深, 所以也去查了一下資料 XP我覺得 惠更斯的波動說中, 光是一種波動,既然光是一種波動, 對於用光子來解釋的"光電效應"和"康普頓效應"就無法解釋啦......好像有點虛....你可以看看維基百科的的解釋,我覺得還蠻清楚的光電效應wiki康普頓效應康普頓效應和光電效應的比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幻乂凰 10 發表於 July 6,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11 (已編輯) 簡單來說惠更斯說的是光是一種「波動」所以光可以干涉、繞射(波的性質)光電效應和康普敦校應是證明光的「粒子性」都是用光去「打」電子讓電子跑出來(粒子的特性,所以光同時具有波動和粒子的性質)而光電和康普敦的差別是:入射光的波長(能量)光電效應大概是用紫外光(能量較弱)電子「吸收」整個光子能量而脫離物質康普敦用X-ray(能量強)「簡單來說」:因為光子能量太強,強到光子「直接撞開」電子(斜向彈性碰撞)而不會全部能量被電子吸收所以衝突點在這:惠更斯解釋的是「波動性」,然而光電和康普敦證明的是「粒子性」干涉,繞射無法解釋粒子性,碰撞也無法解釋波動性 此內容已被編輯, July 6, 2011 ,由 幻乂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iauji 10 發表於 July 16,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6, 2011 發生康普頓效應時,跑出來的電磁波波長改變 => 頻率改變假如用波的觀點推導,那跑出來的電磁波應該要跟原入射波的頻率相同(好比如我一秒鐘敲鼓1下,那股發出的頻率就應該跟我相同),但實驗不合而要用粒子的觀點來解釋,光子與電子之間的碰撞滿足動量和能量守恆而有康普頓效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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