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拉波迪 10 發表於 April 12,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2, 2011 基本上員生消費合作社服務的對象是職員跟學生這點是事實合作社暫時進駐廠商賣包包有何不可?反正合作社是在賣東西的啦 想賣什就賣什 當然可以就算有不可也是不能賣給"學生"賣給老師有何不可?老師犒賞自己有何不可?為什麼要爭對過季coach包做文章?之前賣醬油賣拖把賣麻油雞賣麥片就可以?之前賣什東西我不知道合作社賣給學生老師都可以啊老師犒賞自己也可以啊但是為什麼要對過季包包做文章?為什麼啊?你為什麼不說,學校又不是夜市?或是只是單純的看不順眼合作社賣了"你不能買的東西"?夜市啊 是說這個比喻好像還不錯XDD 怎麼我當初沒想到我還是把主題拉回合作社服務的對象是職員跟學生賣包包服務老師有何不可?服務老師職員當然可以多服務學生?麗山是小學校,學生消費量不如其他學校想要達到廠商願意合作的進貨量真的很難感謝廠商大德願意進貨至敝校--合作社賣東西給學生老師職員本來就很正常也不是什麼看順眼問題是說賣了什麼東西啊不管是要賣給老師犒賞自己還是怎樣在學校裡賣包包?!這樣到底這裡是夜市百貨公司還是學校啊要犒賞自己可以去外面商店買需要在學校裡賣這些東西嗎既然有人貼出了合作社的全名 員生消費合作社所以我也去查了相關法規臺北市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設置管理要點第十三條 員生社供應文具、日用品,其銷售之物品項目應經理事會議決議並經校長同意後出售,所有貨品名稱、規格、進價、售價等,由經理提報理事會通過後,列表標示於營業場所。請問coach包文具日用品還是食品?合作社法(民國98年01月21日修正)第一章通則 * 第3條: 合作社之種類及業務如左: 6. 消費合作社:經營生活用品之銷售業務。還是說coach包是生活用品原文我有超連結在上面可以點進去看在學校賣包包真的妥當嗎?!說真的,要批評大家都會(茶) 這種無敵護航我倒是學不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幻語 10 發表於 April 13,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3, 2011 (已編輯) 鎖有疑問請洽版務謝謝配合。補上原因:筆戰/部分文章離題/部分文章用字遣詞不雅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14, 2011 ,由 幻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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