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訓輔會議決議員生社張次郎主席不能帶棒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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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這只是整個事件的一小角

以畢業生的角度來看

我比較想要學校 不要沒事找事

還給一中原本自由的風氣

leave us alone, and we will be just fine

對咩,還我自由自治的一中

學生年紀都不小了,又不是當初懵懵懂懂的小孩了

多少有判斷是非的能力

再者,次郎今天又沒怠忽職守

學校憑啥理由黑掉他ˋˊ

校友快聯合抵制學校黑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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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作社理監事手冊

只有規定理事主席不得兼任合作社經理、會計、司庫

(當然不會出現「不得兼任社團或校隊指導老師」的規定= =)

所以就合作社本身的規範而言

「台中一中員生社理事主席不能帶棒球隊」是無法找到法源依據的

除非學校有另行規定,不過看來是沒有= =

訓輔委員會的決議,既沒有法源依據

「中午時段因為帶棒球隊練習而不在崗位上」事實上也根本不存在

不合於法,也不合於理

沒法源。重點在這。

(當然不會出現「不得兼任社團或校隊指導老師」的規定= =)兩者沒衝突啊,怎麼可能會規定。

「中午時段因為帶棒球隊練習而不在崗位上」事實上也根本不存在。

這裡要請訓輔會提出舉證責任。

以上兩點沒成立,那麼該決議就只是一個沒有正當程序的空口白話,沒有法律上效果。

違反程序正義的話這個決議根本就是個Nons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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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咩,還我自由自治的一中

學生年紀都不小了,又不是當初懵懵懂懂的小孩了

多少有判斷是非的能力

再者,次郎今天又沒怠忽職守

學校憑啥理由黑掉他ˋˊ

校友快聯合抵制學校黑箱作業

校友出現了,好久沒上來看到這篇真的心情不大好

台中一中越來越不自由了,郭校長真有你的 ...

不想再把我兩年前那篇文章貼出來了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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