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麼?! 】中一中學生不雅舉動 女師心受創


Recommended Posts

學長,您這樣好像在自打嘴巴= =

我對"河蟹"這個字感到很刺眼(no offensive)

這樣感覺學校沒有任何作為只是想息事寧人,然而,為了保護當事兩造,消息封鎖是必要的,相信您也知道一中生的保密水準

被雷擊中真的有點扯,但是或許那台監視器真的沒在運作(畢竟校園的某些偏僻地帶的某些設施也沒在運作,另外,要是監視器真的有在運作,違反人權啦......之類的新聞也絕對不會少)

試想,要是照大家希望學校做法的標準,那位學長的情況絕對不會比某鄒姓同學還來的不嚴重(你們真的要趕盡殺絕嗎?)

他的過錯的確令人髮指,但是在程序還沒跑完之前,要把他趕回家去自習嗎?(至今仍在跑程序)若真是如此,又會有一大堆新聞跑出來,搞不好人x x本又會重出江湖?!畢竟那不符合規定,學校的立場更站不住腳,你可以去檢視這個制度,似乎比較理智一點

在兩難的情況下,學校不過是照著應該做的程序跑,畢竟那位老師的精神狀況因此事而不太好(她自己說的),還要勉強她去上課,到時後被她教的學生學測考不好不就又有一大堆藉口?!

我覺得羅委員的做法根本只是在作表面,為什麼?因為她有權去檢視這個程序制度,但她並沒有這麼做,反而只是攻擊學校的官僚而搏得新聞版面,即使不分區立委也是需要知名度的......

以上小弟的拙見

啊,依法行政指的是走性平會的管道。

我想表達的只是,若是羅委員沒有提出這個案子的話,校方會突然出現結果嗎?

無根據而臆測學校河蟹的說法的確不妥。

剛前面好像有一篇護理長的文。

他的說法大致上都是對的。除了倒數第二段= =

我覺得倒數第二段才是想要操縱吧= =

至於知名度問題。

他的知名度雖然比不上邱毅。

但如果稍微有在關注政治新聞的人都認識他吧。

(何不google一下)

不知道學弟有沒有看我上面所打的。

做這件事情,對她其實沒有什麼好處。

一不小心就會惹得一身腥。

(一中的校友可是很多的= =)

所以我不認為他是想要知名度的。

而且就算是要知名度,也是每個立委想做的事?

不能因為要知名度的錯誤,而否定他爆料內容

的確,你說的對,從邱毅開始的揭弊爆料文化,

是造成台灣政壇動亂的很大原因。

然後,我沒說過要追殺吧..= =

如果你把討論串看完的話應該可以清楚地發現。(笑

你說法最大的問題在於。

把加害者完全當作受害者。

把受害者完全當作加害者。

我的幾個主張不出

1.關注校譽而不問是非是很可笑的事。

2.其他在電梯旁邊的加害者,怎麼可以不受到譴責?

3.保護學生/老師免於受二次傷害。

4.不必懷疑羅立委的動機。一直懷疑他人動機是可悲的。

因為你永遠不會有證據證明。別人也永遠會反駁。

不斷給別人扣帽子。是台灣社會的一大亂源。

所以我為我說學校在河蟹,道歉。

最後,不知道你對人本有什麼偏見......

學弟妹們,不要隨風起舞啊....獨立思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回覆 100
  • Created
  • 最後回覆

Top Posters In This Topic

我很同情老師,我也強烈懷疑她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以我在一中待過的經驗而言,老師是不想對學生提出控訴的。

社會如果以偏概全,那是社會的責任,不是我們的責任。

這種事做的出來,應該不是懺悔能解決的。當然,最後一定要看實際狀況,實際的當事人人格。要懺悔,誰都會。

電梯旁的人(同班同學)不容易找出來了,會袖手旁觀的人,大概也不會出來承認自己當時在旁。

監視器壞掉早該修好了,學校這個藉口一定站不住腳,連我也起疑這是推託之辭。無論如何沒修監視器就是嚴重的疏失。

反正要管好自己。有些道德說起來不是表面上那樣簡單的,但很多人常常因那些表面而蔑視它們。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sidethink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羅淑蕾說,這名老師不瞭解,犯錯的不是自己,為何自己卻要受罰,而且這四個月來,受害老師一想到被騷擾的過程就精神崩潰、睡不著覺。

羅淑蕾批評,中一中校長為了學校的虛名,企圖掩蓋事實,而且犯錯的學生已經需要接受治療,卻還不做妥善處置,如果將來犯更大的錯,要怎麼辦。

老師不解??

我承認這次校方處理的過程是的確有瑕疵存在

但基於一個教育機構的立場

恕刪

我的評論依舊。

我同意訴諸媒體不是最好的方法。

但學弟們有沒有想過,對於老師而言,

他還能有什麼方法,在沒有學校的幫助下。

希望學弟能理解,男性在身為一個共犯結構處境下帶給女性的壓迫。

(這句看不懂就算了= = 我懶得解釋,不過讀一點性別相關的書就會知道)

對你來說那位學弟請四個月對學測的影響很大。(這是其中一個爭點,學生家長不願意學生轉學)

那你可否想過,這件事情對老師一輩子的影響。

他恐懼的不只是那位學生,

待在男校,他是否每次都要承受這樣的恐懼?

其次,我必須繼續強調的是

校譽,一點都不重要。

人必先自重而人後重之。

人必先自侮而人後辱之。

一中生真正能引以為傲的

絕不是前人篳路藍縷所留下來的遺產。

而是對自己的深切反省與有為者亦若是的態度。

事實上的確是一位一中生對老師猥褻啊= =?

這句有什麼不妥嗎?

(除了他會造成二次傷害(這很嚴重),但學弟的說法似乎在意的只是校譽)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adgjlsfhk123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的評論依舊。

我同意訴諸媒體不是最好的方法。

但學弟們有沒有想過,對於老師而言,

他還能有什麼方法,在沒有學校的幫助下。

希望學弟能理解,男性在身為一個共犯結構處境下帶給女性的壓迫。

(這句看不懂就算了= = 我懶得解釋,不過讀一點性別相關的書就會知道)

對你來說那位學弟請四個月對學測的影響很大。(這是其中一個爭點,學生家長不願意學生轉學)

那你可否想過,這件事情對老師一輩子的影響。

他恐懼的不只是那位學生,

待在男校,他是否每次都要承受這樣的恐懼?

其次,我必須繼續強調的是

校譽,一點都不重要。

人必先自重而人後重之。

人必先自侮而人後辱之。

一中生真正能引以為傲的

絕不是前人篳路藍縷所留下來的遺產。

而是對自己的深切反省與有為者亦若是的態度。

事實上的確是一位一中生對老師猥褻啊= =?

這句有什麼不妥嗎?

(除了他會造成二次傷害(這很嚴重),但學弟的說法似乎在意的只是校譽)

我不知道哪裡讓你誤會我認為校譽很重要

請你回去仔細翻翻我的回覆

如果學校為了維護校譽, 在基於教育的立場

 我認為把學生退學才是最適當的, 隱瞞和一味的寬恕只會讓這種事件橫生」

而且我不是你學弟, 我只是懶的去改學校名稱, 畢竟我也很少上深藍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小小書僮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的評論依舊。

我同意訴諸媒體不是最好的方法。

但學弟們有沒有想過,對於老師而言,

他還能有什麼方法,在沒有學校的幫助下。

希望學弟能理解,男性在身為一個共犯結構處境下帶給女性的壓迫。

(這句看不懂就算了= = 我懶得解釋,不過讀一點性別相關的書就會知道)

對你來說那位學弟請四個月對學測的影響很大。(這是其中一個爭點,學生家長不願意學生轉學)

那你可否想過,這件事情對老師一輩子的影響。

他恐懼的不只是那位學生,

待在男校,他是否每次都要承受這樣的恐懼?

其次,我必須繼續強調的是

校譽,一點都不重要。

人必先自重而人後重之。

人必先自侮而人後辱之。

一中生真正能引以為傲的

絕不是前人篳路藍縷所留下來的遺產。

而是對自己的深切反省與有為者亦若是的態度。

事實上的確是一位一中生對老師猥褻啊= =?

這句有什麼不妥嗎?

(除了他會造成二次傷害(這很嚴重),但學弟的說法似乎在意的只是校譽)

A1:的確,我沒承認我沒體諒到老師的心情,經過學長解釋後我大概瞭解了,就像被狗咬過後.即使下次看到的是另一隻,可是心中還是有恐懼感的這種心情吧!

A2:我並不是真得很在乎校譽,只是提出現在媒體,立委已經將原本的訴求失焦了,當然學長說的也對,二次傷害太殘忍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讀的學校和道德沒有任何關係。

沒什麼必要拿一中出來說。

所以你認為,退學、轉學,就可以讓那名同學好好反省了嗎?

還是你覺應該進個少年監獄(不知道他十八了沒?)還是監獄關個幾年?

關個幾年後就可以就能讓他好好反省?

請問你如何得知大學教授會如此想?

我到覺得比較悲哀的是每個人關注的都是

虛無飄渺的校譽與和自身利益相關的校系推甄。

願意原諒那位同學的人似乎很少。

願意真正關注老師情況的人似乎很少。(而不是只會說很可憐。)

另外,我自己比較關注的是當時在場的同學。

那些人,不用受到同樣的(或者較少的)譴責或者自身的反省嗎?

那請問當時在場的同學又需要受到什麼譴責呢?

而此事件的那位學弟為什麼不應該受到懲罰呢?

當時在場的同學能做什麼? 趕快去跟其他老師講?

然後在校方的脅迫下, 不許再將事情擴大?

我不瞭解你是如何將"加害者"這個頭銜冠在其他學弟身上的

殊不知校方這次隱瞞了近乎四五個月, 而在現在才被爆料出來

為什麼該檢討的不是校方的態度和學生的行為?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是沒錯, 但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你不是那名學弟, 你真的知道他有悔悟嗎?

所以我才舉恐龍法官的例子, 為什麼這麼多人反彈?

因為反彈的人對於判決太輕而有所憤怒!

今天狀況亦是如此, 如果學校能夠立即決斷, 對該名學弟做出懲處, 事情至今又會如何呢?

所以你的意思是讓他知道: 喔, 犯錯了, 寫寫悔過書, 假裝跟被害人道個歉就好 如此嗎??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小小書僮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不知道哪裡讓你誤會我認為校譽很重要

請你回去仔細翻翻我的回覆

如果學校為了維護校譽, 在基於教育的立場

 我認為把學生退學才是最適當的, 隱瞞和一味的寬恕只會讓這種事件橫生」

我也不知道我哪你認為我誤認你認為校譽很重要

我後面兩段不是針對你

倒數過來第三段只有第一句是對你說。

對於所有人這個用詞我感到抱歉,我願意修正為大部分人。

另外,你引用的話不是對你說,你這樣引用會誤導別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那請問當時在場的同學又需要受到什麼譴責呢?

而此事件的那位學弟為什麼不應該受到懲罰呢?

當時在場的同學能做什麼? 趕快去跟其他老師講?

然後在校方的脅迫下, 不許再將事情擴大?

殊不知校方這次隱瞞了近乎四五個月, 而在現在才被爆料出來

為什麼該檢討的不是校方的態度和學生的行為?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是沒錯, 但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你不是那名學弟, 你真的知道他有悔悟嗎?

所以我才舉恐龍法官的例子, 為什麼這麼多人反彈?

因為反彈的人對於判決太輕而有所憤怒!

今天狀況亦是如此, 如果學校能夠立即決斷, 對該名學弟做出懲處, 事情至今又會如何呢?

所以你的意思是讓他知道: 喔, 犯錯了, 寫寫悔過書, 假裝跟被害人道個歉就好 如此嗎??

其實我建議你早點睡。明天還要上課。你畢竟是高中生不是大學生>"<

其次是請你把整個討論串看完。

我從未主張那位學弟不用受懲罰。

我會說在場同學也應負責是因為

在上學期我就知道這件事。

而那位學弟告訴我,當時是一群人把整個電梯圍住。

因為一些原因,

我認為那位學弟的說法很有可信度。所以有這樣的說法。

若這位學弟告訴我的說法有誤,那我所說的在場同學要負責自然無理。

若這學弟說的說法有誤,我也願為此道歉。

我真的覺得你應該把整個討論串看完。

因為很好笑的是,我把覺得有問題的想法都點了出來。

所以因此要做不同的回應。所以才顯得我的狼狽或者一些學弟所說的矛盾。

第四行到第六行,因此我就不回應了。

至於你說的魚之樂問題其實很哲學,如果你有興趣我願意和你討論。

但你引用的是惠子的說法,在這個寓言哩,我只要按照著莊子的說法說話去。

你就會處於弱勢喔XDD

不過真的要認真討論的話,會牽扯到心靈哲學的問題。

你可以看幾本心靈哲學後,再來討論一下,這個大問題。

(需要推薦書籍嗎? 我推薦Julian Baggini的書,有中譯本,一把鑰匙走進哲學(第三章~))

關於恐龍法官問題,我只能說群眾是盲目的。

任何群眾都是。

法院內部的確有許多問題。

至於白玫瑰,我只想問你一個問題,你有看過判決書嗎?

如果簡單講,

對小女孩而言,它們不懂性,這比較像偷竊而不是搶劫。

(當然在學術上這還有爭議,注意我說的是學術,也注意我說還有爭議)

建議學弟(你是高三還是大一= =,突然發現你叫他學弟)

可以看了幾篇文獻後,在說說你的看法。

我同意拖到現在是很蠢的事。

但根據官方說法,這是為了保護當事人。

但我對此也有懷疑,羅立委轉述老師的說法,說學校要求老師簽下保密條款,這就很可議。

http://www.nownews.com/2011/02/24/11478-2691641.htm

至於刑法或少年事件處理法怎麼發動。

如果你有興趣,歡迎選修法律系課程。

我也不是認為寫悔過書就好,只是我覺得就算把他抓去關也無濟於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個人不想引用任何法條或其他有的沒的

就算法條有,學校也一定會知道

我很贊同健康中心阿姨講的話

我相信那位同學是因為好玩或者玩笑開過頭了才會有那種舉動

(這只是我的假設,如果真的有其他病因,那我們也沒什麼好討論的了!)

各位試著想想,如果有一天,你開玩笑不小心沒有拿捏好分寸,得罪了某個人

自己心裡也一定不會好受!如過再加上大家到處宣傳,想想看你自己的感覺會是怎樣?

那明明不是你真實的用意,只是想開個玩笑,到最後鬧的越來越大,走上法律途徑

對一位學生來說,我覺得是過分了!

當然,處罰是一定的,他必須要為自己開過頭的玩笑負責,但我認為並不是退學、記過處分

而是要讓他可以有彌補的機會,給他一個讓眾人有認為他是誠心誠意在彌補的機會,我看得出來那位同學很有悔意,請大家一定要試著想想

如果今天那個人是你,你會怎麼樣?大家傳來傳去,開口閉口就是破壞校譽的罪名,如果是我,

我真的有可能想不開,因為你一輩子被貼上標籤,你是否能想像你今天是當事者,在走廊上聽到

有同學說:「幹!一個做錯事,讓我們校譽掃地...要把那個人揪出來!」那會是什麼心情?

我覺得我們的角度不要在站在一個旁觀者的立場看,想想自己如果是當事者,你想怎麼被對待?

如果還是無心之過呢?

另外此事件我覺得最大的兇手是媒體,我的意思並非媒體不能報導

但媒體為了聳動標題編出了很多不同的版本,但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台灣社會價值觀會差那麼多的原因吧

媒體沒有道德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但今天一位未成年的學生發生這種事,媒體可以報導,但我相信不是這個時候!調查結果出來了嗎?你憑什麼直接幫這件事寫結局?我甚至在媒體上看到直接把照片放上去,眼睛弄個馬賽克!是誰把照片和當事者姓名給記者的?如果各位轉不同的電視台,會發現大家的說法差異很大,看看就知道你該不該相信新聞?

還有,我覺得學校把事件壓下來是對的,大家要記住,這件事只是調查階段,當然如果學校是不想處理,那就另當別論!我覺得任何事在調查階段都是不應該被公開的,因為觀眾和媒體注意的都是「事件前」,就算結果出來,當事者是無罪的,但大家並不知道,媒體也不會想報導,但大家卻已經幫他貼好標籤了!這非常不公平也沒有道德!

等到調查結果完,當然要向外界說明,並提供調查論點來讓大家檢驗。

我希望大家不要在把校譽掛在嘴上,說難聽一點,為了校譽,不等結果出來,就胡說八道,擅自評論,這樣並非愛校,這樣就叫死愛面子、不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如果台中一中可以為了校譽問題,犧牲一位同學的權益,我覺得我才會為一中感到丟人,因為有一天你可能也是那個被大家用校譽當藉口唾棄的人!

請把自己當成當事人,再回頭看看,你會發現你說的話有多殘忍,更何況這整件事還只是在調查階段!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瞬間秒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個人不想引用任何法條或其他有的沒的

就算法條有,學校也一定會知道

我很贊同健康中心阿姨講的話

我相信那位同學是因為好玩或者玩笑開過頭了才會有那種舉動

(這只是我的假設,如果真的有其他病因,那我們也沒什麼好討論的了!)

各位試著想想,如果有一天,你開玩笑不小心沒有拿捏好分寸,得罪了某個人

自己心裡也一定不會好受!這時候如過大家在到處傳,想想看你自己的感覺會是怎樣?

那明明不是你真實的用意,只是想開個玩笑,到最後鬧的越來越大,走上法律途徑

對一位學生來說,我覺得是過分了!

當然,處罰是一定的,他必須要位自己開過頭的玩笑負責,但我認為並不是退學、記過處分

而是可以有彌補自己的機會,我看得出來那位同學很有悔意,請大家一定要試著想想

如果今天那個人是你,你會怎麼樣?大家傳來傳去,開口閉口就是破壞校譽的罪名,如果是我,

我真的有可能想不開,因為你一輩子被貼上標籤,你是否能想像你今天是當事者,在走廊上聽到

有同學說:「幹!一個做錯事,讓我們校譽掃地...要把那個人揪出來!」那會是什麼心情?

我覺得我們的角度不要在站在一個旁觀者的立場看,想想自己如果是當事者,你想怎麼被對待?

如果還是無心之過!

另外此事件我覺得最大的主因是媒體,我的意思並非媒體不能報導

但媒體為了聳動標題編出了很多不同的版本,但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台灣社會價值觀會差那麼多的原因吧

媒體沒有道德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但今天一位未成年的學生道出這種事,媒體可以報導,但我相信不是這個時候!調查結果出來了嗎?你憑什麼直接幫這件事寫結局?我甚至在媒體上看到直接把照片放上去,眼睛弄個馬賽克!是誰把照片和當事者姓名給記者的?如果各位轉不同的電視台,會發現大家的說法差異很大,看看就知道你該不該相信新聞?

還有,我覺得學校把事件壓下來是對的,大家要記住,這件事只是調查階段,當然如果學校是不想處理,那就另當別論!我覺得任何事在調查階段都是不應該被公開的,因為觀眾和媒體注意的都是「事件前」,就算結果出來,當事者是無罪的,但大家並不知道,卻已經幫他貼好標籤了!這非常不公平也沒有道德!

等到調查結果完,當然要向外界說明,並提供調查論點來讓大家檢驗。

我希望大家不要在把校譽掛在嘴上,說難聽一點,為了校譽,不讓事實公諸於世這樣就做愛面子,不敢面對事實,並非愛校,如果台中一中可以為了校譽問題,犧牲一位同學的權益,我覺得我才會為一中感到丟人,因為有一天你可能也是那個被大家用校譽當藉口唾棄的人!

不可能開這種玩笑吧= =

而且我認為事實就是有做...

這方面,學生也坦承了吧= =

不然你怎麼看得到他懊悔= =

不過學弟說得很好。

刑法最重要的就是無罪推定原則。

而在少事法中

不僅偵查不公開,連法官判案過程、判決也不能公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不可能開這種玩笑吧= =

而且我認為事實就是有做...

這方面,學生也坦承了吧= =

不然你怎麼看得到他懊悔= =

不過學弟說得很好。

刑法最重要的就是無罪推定原則。

而在少事法中

不僅偵查不公開,連法官判案過程、判決也不能公開。

(我有修改原文的一些部分,不過您所提到的大致沒變)

學長您好,我想說明一下:

如果不是開玩笑,那另一種可能就是他生病了!

假設他生病了,那他更應該被原諒,我們應該要想辦法輔導他,而不是大家一起責備!

這件事是有做,但是整件是我們知道的都是片片斷斷,我想新聞記者知道的應該也不會比我們多太多,憑什麼幫事件下結語呢?我只能說,這個時代,媒體...唉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瞬間秒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其實我建議你早點睡。明天還要上課。你畢竟是高中生不是大學生>"<

其次是請你把整個討論串看完。

我從未主張那位學弟不用受懲罰。

我會說在場同學也應負責是因為

在上學期我就知道這件事。

而那位學弟告訴我,當時是一群人把整個電梯圍住。

因為一些原因,

我認為那位學弟的說法很有可信度。所以有這樣的說法。

若這位學弟告訴我的說法有誤,那我所說的在場同學要負責自然無理。

若這學弟說的說法有誤,我也願為此道歉。

我真的覺得你應該把整個討論串看完。

因為很好笑的是,我把覺得有問題的想法都點了出來。

所以因此要做不同的回應。所以才顯得我的狼狽或者一些學弟所說的矛盾。

第四行到第六行,因此我就不回應了。

至於你說的魚之樂問題其實很哲學,如果你有興趣我願意和你討論。

但你引用的是惠子的說法,在這個寓言哩,我只要按照著莊子的說法說話去。

你就會處於弱勢喔XDD

不過真的要認真討論的話,會牽扯到心靈哲學的問題。

你可以看幾本心靈哲學後,再來討論一下,這個大問題。

(需要推薦書籍嗎? 我推薦Julian Baggini的書,有中譯本,一把鑰匙走進哲學(第三章~))

關於恐龍法官問題,我只能說群眾是盲目的。

任何群眾都是。

法院內部的確有許多問題。

至於白玫瑰,我只想問你一個問題,你有看過判決書嗎?

如果簡單講,

對小女孩而言,它們不懂性,這比較像偷竊而不是搶劫。

(當然在學術上這還有爭議,注意我說的是學術,也注意我說還有爭議)

建議學弟(你是高三還是大一= =,突然發現你叫他學弟)

可以看了幾篇文獻後,在說說你的看法。

我同意拖到現在是很蠢的事。

但根據官方說法,這是為了保護當事人。

但我對此也有懷疑,羅立委轉述老師的說法,說學校要求老師簽下保密條款,這就很可議。

http://www.nownews.com/2011/02/24/11478-2691641.htm

至於刑法或少年事件處理法怎麼發動。

如果你有興趣,歡迎選修法律系課程。

我也不是認為寫悔過書就好,只是我覺得就算把他抓去關也無濟於事。

首先...我不是高三, 我只是懶的去改學校名稱, 畢竟從畢業後我也只有學校上新聞才出現在深藍

第二...也是有學弟早在去年大約九. 十月就跟我說了這件事情, 至於電梯旁的同學, 既然這都只是聽來的, 也不應該在事情尚未釐清前斷定他們的"錯"

第三...引用歸引用, 如果真的要在這種語句上鑽研下去...是會沒完沒了的, 世界上太多的事物都是相應而生, 而且不是單一角度就可蓋棺論定的. 至於心理 .意識 .哲學的相關書籍, 我倒是推薦喬伊斯的尤利西斯(雖然初看時會有點艱澀難懂)

第四...至於恐龍法官這件事, 這只是個舉例, 至於群眾盲目的話...其實該怎說呢? 人類的道德體制也是由群眾所制定, 這件事情可以看成是道德體制的改變昇華, 這可以扯很多東西, 群眾盲不盲目也不是由你我來決定, 畢竟你我又真的不盲目嗎? 或許盲目的是你我, 而真正看清的是群眾們, 簡單來說就是切入點不同, 和理念上的不同罷了

第五...沒錯, 但處理方法沒有十全十美的, 今天校方為了保護施害學生而加深傷害了受害老師, 卻又怕保護受害老師而傷害到施害學生, 是很為難沒錯, 但至少可以衡量二者取其輕吧?

第六...對於法律相關科系就有待有志的學弟去報考了, 畢竟從念法律系到能夠對法律有所更動是一段長遠的路. 而至於對該名學弟的懲罰, 關不關也許無濟於事, 但至少能夠讓受害者心靈上有所撫慰

另外, 我有把討論串看完, 你不是我, 你怎麼可以直接斷言說我沒看完整個討論串呢?

畢竟你我有自己的看法想法, 沒必要因為我的想法不同於你而如此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今天一場沉眠又燥熱的演講之後,主任似乎激起了眾生的護校心

看到主任哽咽我也好感動喔:'(

我們不會被不良媒體、嘴砲立委們擊敗

哪位主任啊?

我認為隱瞞事實是校方的錯誤

而立委和媒體只是把這件事情傳出

或許在其中有些許渲染

校方有檢討自身的錯了嗎?

該名學弟有受到懲處嗎?

以下是新聞內容

2011-02-25 中國時報 鄭閔聲、葉芷妘、秦蕙媛、陳界良/綜合報導

 台中一中女教師遭男學生性騷擾疑案,校方卻企圖大事化小,要求教師請假到男學生畢業為止。事件經媒體揭露後,台中一中昨天已經同意該女教師,於今天起銷假上班,重返教職。

 踢爆事件的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表示,事件曝光以後,校方迫於輿論壓力,已經同意立刻讓受害女教師重回教職,並允諾妥善處理後續事件;該女教師昨天也親自以簡訊向羅淑蕾表達謝意。羅淑蕾轉述表示,女教師對於自己能提早回到工作崗位,從事熱愛的教育事業感到非常高興,並表示將藉此重申教育的意義。

 羅淑蕾透露,事件曝光後,辦公室一天之內就接到卅餘通來自台中一中學生家長及教職員的電話,來電者一致表示,受害者是一個非常好的老師,希望她能早日重執教鞭,因此羅淑蕾對於女教師能順利回到校園也感到非常欣慰。

 就連涉嫌性騷擾的男學生家長也親自致電羅淑蕾,希望她「不要再講這件事了」。但羅淑蕾表示,自己無意傷害任何人,只是認為一位這麼優秀的女教師,不應該在沒有任何過失的情況下被剝奪工作權。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黃新發表示,最快今天校外專家組成的調查小組結果就會出爐,教育部會尊重調查結果。至於女老師的請假假別是公傷假還是事假,黃新發說,假別的認定是學校首長的權限,學校是最了解整個狀況的,所以尊重校方的決定。

 台中一中學生性騷女老師,一名十五歲青少年行竊卻悶死女屋主,社會事件頻傳,令行政院長吳敦義深受震撼,他昨天在行政院會上表示,看到這些社會新聞,凶殘的行為令他心酸不已,也深受震撼。

 吳敦義強調,國家要做的事情還很多,雖然有很多良善光輝的一面,也有陰暗令人心痛的一面,他希望教育部、法務部要對這些事情深入瞭解、改善。

 台中一中今年學測表現亮眼,卻傳出男學生涉性騷擾未婚女老師,校譽遭重創,一中昨天無奈地表示,事發後校方依法處理,將等委外調查小組的報告出爐後,再做進一步處理。

 中一中校長郭伯嘉也因此昨天血壓升高到一百七十,中一中教務主任王昭富指出,校方在接獲申訴後,即啟動法定處理程序,並未偏袒學生或女老師,也希望保護雙方隱私

如是說, 若是此事情沒有曝光, 校方就要繼續隱瞞下去?

我是不知道校方說的立即處理是怎麼來的, 四五個月前就聽高三學弟在傳了, 現在才爆出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總覺得話題的走向很詭異

連恐龍法官都扯到就有點遠了

所以

目前我所看到的

大家在討論的是否其中一點是在說

「息事寧人」是否等於「不要到處張揚」

- - - - -

校方有沒有處理有聲明稿、甚至有錄音,

應該很明瞭了。

請假支薪,如果該老師不願意在該學生於該校繼續就讀時執教的話,

不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是這樣的 (個人觀察可能有所謬誤)

今天星期五是一二年級的衛生環境講座,

是關於綠色環保,保護地球之類的內容。

就在講座結束,大家收拾書包的時候,

各班班長們被叫去集合,發校方更正各大報紙的謬誤內容,

總共是兩張15項勘誤。

接著,學務主任(阿固哥)上台說話,

講了幾句話,大意是新聞的曲解,整棟康樂館開始拍手,

這時,固哥別過頭去,哽咽,可能是因為情緒激動,

場面小騷動持續了大約三十多秒,

漸漸出現了鼓掌聲,幫主任打氣,掌聲越來越大,終至全場拍手

固哥用手擦了擦臉,開始講話

說 請大家要相信學校,不要因為新聞、2100曲解的言論,而信心動搖

我能為我的言論的言論負起責任,因為我全程參與

掌聲又響起。。

固哥下台時,邱玉琴老師無事先計畫的上台

幫主任打氣

接著她說,她今天穿紅色的衣服,代表甚麼意思

反霸凌的意思

並言 "反對媒體霸凌一中"

請同學跟她複誦一遍,

最大聲的一次幾乎是掀翻康樂館屋頂的音量

拍手生當然不絕於耳

最後,在教官的指揮下結束了這場周會

p.s. 如有錯誤請更正,謝謝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黃豆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 - - -

校方有沒有處理有聲明稿、甚至有錄音,

應該很明瞭了。

請假支薪,如果該老師不願意在該學生於該校繼續就讀時執教的話,

不妥?

為何要老師選擇請假

而非學生暫時休學進行心理輔導?

若該名學生在受害老師請假後轉而向其於女老師施害, 誰又該負責?

何況今日老師若身心受創, 需要的是校方或是其他人員給予的支持和幫助

而卻得到如此的回應, 你認為妥不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