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Project版權利用2011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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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消息引起不少討論,但有些情報站的翻譯錯得太誇張...

在此統整PTT的資料,貼篇詳細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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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活動的利用方面:

基本上同人活動還是按照之前的版權規定。

http://www.geocities.co.jp/Playtown-Yoyo/1736/t-081-2.html

如果想要找以前的內容和詳細回答,網頁如下,請參考這邊吧。

同人發表的作品還是不允許以商業方式流通(也就是所謂的商業化販售)。

內容還是不必獲得許可,創作內容請自行判斷,責任自負。

商業商品的申請方面:

商業的收藏品如果要販賣一定要獲得許可。

對於東方的二次創作如果有任何疑問,現在有朋友幫忙處理。(客服的意味?)

企業方面如需聯絡,請填寫以下的表格。

https://spreadsheets.google.com/viewform?formkey=dFBiWldmOUlCYWpWZm9IWFAxVmJpU0E6MQ

商業商品如果有任何性表示內容(十八向抱枕之類),請勿製作。

二次創作的限制:

同人以及企業的創作如果和接下來的項目有關,以後不再允許。

1.以動畫為主體的作品且有報酬行為。

這裡的動畫針對賽璐璐動畫,3D軟件及插圖效果不在此限。

(賽璐璐動畫即目前傳統動畫常使用的製作方式)

2.以XBox360為面板的遊戲販售

3.AppSotre與Android市場上的販售(企業方面請來信詢問。)

這裡指在I-phone及I-Pad等智慧型平板商品上的軟體。

4.超出原作形式的流通 (這裡針對給海外玩家的付費下載。)

5.其他過頭的性表現及特定的個人、團體、人種中傷內容等現在社會上通俗觀念認為不合適的內容。

神主在推特上又說明,這裡主要依照當前日本法律的規定。

在這份新內容發表之前的創作作品,如果有違背以上的內容,請自行判斷是否合適。

也就是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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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略分析一下這份新限制的起因。

神主在之前曾針對商業販售的PVC還有舞風製作的同人動畫夢想夏鄉做出若干聲明。

基本上上海艾莉絲幻樂團還是不變其立場-繼續以同人社團的方式活動。

在去年神主和黃昏邊境的座談會上,神主又提到有商業公司找他合作的消息。

可能在若干情況下,神主才會針對商業公司的創作做出如此限制。

但為何會將部分範圍擴大到同人?

神主在推特上說,同人社團基本上不必擔心,這些只是先明文化而已。

推測這是受到前陣子青少年育成條例的影響,為了可能發生的狀況避險。

以上是個人看法,到底神主是怎麼想的也不太清楚這樣。

另外神主在推特上又出現了月底修羅場等字眼。

推測新作出現的可能性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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