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不發生性行為!? 各位想法集中


Recommended Posts

請問怎樣才能算best? Mr./Ms.Right? 你所謂的they又是多少人? 至少不是全部的人吧?

這句可質疑的還有很多 先不說了

老實說我從不太相信anyone has capability to "choose what's best" for oneself

不然就幾乎必須承認"人類在理智上是完美的"

不說其他的 你要如何從69億人當中選出最適合自己的對象?

抱歉 妳應該不是在回我對吧?

最好引用一下喔(H)

sor:-S

我跟你回的是同一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回覆 109
  • Created
  • 最後回覆

Top Posters In This Topic

  • 匿名發文者

    110

請問怎樣才能算best? Mr./Ms.Right? 你所謂的they又是多少人? 至少不是全部的人吧?

這句可質疑的還有很多 先不說了

老實說我從不太相信anyone has capability to "choose what's best" for oneself

不然就幾乎必須承認"人類在理智上是完美的"

不說其他的 你要如何從69億人當中選出最適合自己的對象?

你不相信人的理智也要有個限度.

人類、有、能力、做選擇.就算是感情上的選擇,那也是有意義、有代表性的.

否則的話你就是在向所有的自由主義、自由意志以致於幾乎所有的現行法律宣戰.

因為這是他們的公設.

我所講的選擇什麼的,指的是要不要發生婚前性行為這件事

並不是選擇伴侶,選擇伴侶從來沒有選最好的,而是多方妥協的結果

不然根本沒人選得到伴侶.

再說,人有沒有能力選擇最好的伴侶,也不能作為認為所有婚前性行為都應禁止的理由

特別是我說了,婚前性行為的認定很容易流於形式,而且是從處女情結這個具有極強

沙文主義色彩的思潮衍生的

樓主不是說了嗎? "要把乾淨的身體留給另一半"

我問個很實際的問題,講這句話的人,認為性行為是哪一邊會變"髒"?

很抱歉,長輩們認為,也就是傳統上認為,會變髒的,絕對,而且只有,女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並不贊同婚前性行為,但我認為不應該以"婚前"性行為的名義予以禁止.

結婚只不過是一個儀式,兩人的關係在婚前一分鐘和婚後一分鐘,只有形式上的差別.

反對婚前性行為,其實目的應該是反對可能的不忠、衝動以及多重性伴侶吧?

那麼就針對這些東西予以防治,單以婚前婚後做二分太粗糙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即使是和不是很重要的對象做愛也無所謂吧?

既然交配是自然人生而賦予的權利,那也只有違反法理與否的問題而已。至於跟誰、重要性、是否婚前交配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客觀而言,這並非我宣示我是性前衛主義者,這只是認清自己「在性自主法定年齡下,自身有一定的自由權選擇性行為」的言論。

身體是自己的,要終年守貞是自己的事,要激情縱慾也是自己的事。

誰管得了你?成年以後,沒人管得著你。

重要的是那對你有意義,不然要做愛幹麻?不做也不會少一塊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你不相信人的理智也要有個限度.

你相信人的理智也要有個限度.

我不知道你到底看到我說了什麼= ='

"你不相信人的理智也要有個限度"如果是反駁我"不承認人類在理智上是完美"的想法

這樣也太奇怪了吧= =""

再者 我只是反對你那句話的客觀性與正確性 要不然我也不會只引用那句話

我覺得這是個誤會 以下有關內容就不多說了

樓主不是說了嗎? "要把乾淨的身體留給另一半"

我問個很實際的問題,講這句話的人,認為性行為是哪一邊會變"髒"?

很抱歉,長輩們認為,也就是傳統上認為,會變髒的,絕對,而且只有,女性.

這個問題很有趣 我也有想過

基本上我也認為傳統"男性與多名女性發生關係沒問題反過來女性卻有問題"的想法有問題

且不論對錯 為什麼人們會有這想法? 我覺得可能是具體的"形狀"問題

請你想想 一個洞 和放入洞的東西 哪一個有"侵入"的感覺? 這大概關乎人的心理

很少人會反過來想:放入洞的東西被洞"吃掉"

我並不贊同婚前性行為,但我認為不應該以"婚前"性行為的名義予以禁止.

結婚只不過是一個儀式,兩人的關係在婚前一分鐘和婚後一分鐘,只有形式上的差別.

反對婚前性行為,其實目的應該是反對可能的不忠、衝動以及多重性伴侶吧?

那麼就針對這些東西予以防治,單以婚前婚後做二分太粗糙了.

你的觀念(對照你20樓的想法)大概沒錯 就是你這篇倒數第二行講的問題

婚前性行為本身從來就不是問題

還有 既然在談戀愛的時候我們常常會做出口頭上的承諾

有婚姻這具體的契約不是更好? 更能表現出自己的誠意? 現在的人不知道怎麼想的...:P

只要烙英文都很簡單啊....別人說什麼就直接回一句"這些都是bullshit"誰不會?

不過我想還是再幫她澄清一下吧

第一 在她烙英文之前你就已經先烙了

第二 她說的"這些都是bullshit"前面看一下吧 並不是無的放矢 不是"別人說什麼就直接回一句"

即使是和不是很重要的對象做愛也無所謂吧?

既然交配是自然人生而賦予的權利,那也只有違反法理與否的問題而已。至於跟誰、重要性、是否婚前交配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客觀而言,這並非我宣示我是性前衛主義者,這只是認清自己「在性自主法定年齡下,自身有一定的自由權選擇性行為」的言論。

身體是自己的,要終年守貞是自己的事,要激情縱慾也是自己的事。

誰管得了你?成年以後,沒人管得著你。

重要的是那對你有意義,不然要做愛幹麻?不做也不會少一塊肉。

你這樣說的話沒錯 抽煙喝酒賭博反正只要不妨礙到別人

有什麼壞習慣反正是自己的事別人也沒什麼好說的 不妨礙別人都可以

我們只是討論婚前性行為就各種方面來考量 對自己或對別人好不好

不過...請我對下面的回覆

我認為沒有什麼對不對阿

你覺得不對在哪?

至少不會有人認為婚後再做愛有什麼錯誤可言吧?

反過來也不會有人認為壞習慣是對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你相信人的理智也要有個限度.

我不知道你到底看到我說了什麼= ='

"你不相信人的理智也要有個限度"如果是反駁我"不承認人類在理智上是完美"的想法

這樣也太奇怪了吧= =""

再者 我只是反對你那句話的客觀性與正確性 要不然我也不會只引用那句話

我覺得這是個誤會 以下有關內容就不多說了

這個問題很有趣 我也有想過

基本上我也認為傳統"男性與多名女性發生關係沒問題反過來女性卻有問題"的想法有問題

且不論對錯 為什麼人們會有這想法? 我覺得可能是具體的"形狀"問題

請你想想 一個洞 和放入洞的東西 哪一個有"侵入"的感覺? 這大概關乎人的心理

很少人會反過來想:放入洞的東西被洞"吃掉"

你的觀念(對照你20樓的想法)大概沒錯 就是你這篇倒數第二行講的問題

婚前性行為本身從來就不是問題

還有 既然在談戀愛的時候我們常常會做出口頭上的承諾

有婚姻這具體的契約不是更好? 更能表現出自己的誠意? 現在的人不知道怎麼想的...:P

不過我想還是再幫她澄清一下吧

第一 在她烙英文之前你就已經先烙了

第二 她說的"這些都是bullshit"前面看一下吧 並不是無的放矢 不是"別人說什麼就直接回一句"

顏色對顏色

我試著指出的是,人類的理智不是完美的並不代表人類沒有選擇、比較的能力

甚至全然非理性的選擇也未必就是沒有意義的選擇

畢竟就算是非理性的理由,也算是"對自己有利"的一種

"有利"並不一定是看得見摸得到的利益.

英文的事,我在她回文之前並沒有回文,請仔細看發文者ID,你可能搞錯了.

至於bullshit的事,我很反感有人不管別人說什麼都直接一句"那都是屁"

不舉出任何理由的予以反駁,只是這樣而已.

有婚姻具體的契約確實是比較好,但是婚姻中的兩人比起未婚的兩人,真的一定比較緊密嗎?

我認為真正的重點是在關係的穩固與否,而這年頭單單婚姻關係並不足以影響這點.

因此我才反對用已婚未婚下去做二分.

所以我才說婚前性行為這碼子事,越強的反對就讓我聞到越濃的沙文主義味啊=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o funny!

i think your chinese isn't pretty gooood.

搞清楚好嗎

我不是隨便回bullshit,我是有原因打在前面的。看清楚好嗎?

 

我只看到"學到什麼?心靈契合?那些都是Bullshit"

這是你所謂的原因嗎?

我要的原因是你為什麼說心靈契合是Bullshit?

雖說這東西確實是個有點虛幻的詞,但要稱之為Bullshit是要有更好的理由的

畢竟,我的父母(婚後才有性行為)教育我的,性的意義,大約正是這個.

精確來說,他們稱之為"和你愛的人共享那種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的感覺"

這是為什麼我對輕易稱心靈契合為Bullshit這麼不高興的原因.

這裡是匿名版,我不知道妳是誰,也無從判斷妳平常講話的尺度拿捏

不過,用這種語句嘲笑他人看不懂中文不是一個好習慣.

還有我搞錯了,我忘了前面我回過文有用一兩個英文字= =

最近在不同的地方PO的文多了些,有點混亂=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別無他意

但我想是你一開始先不尊重別人的吧。

whatever, 爭論誰先誰後只會變成小兒鬥嘴

但至少髒話是你先飆的,這還算有個客觀的標準.

(除非我對英文怎樣算髒話的瞭解有誤?Bullshit印象中在電視網會消音就是了)

暴力只會引來更多暴力,言語暴力也適用這一點

我不知道我有沒有正確的瞭解你的立場

目前我看到的是很傳統的反對意見

而我的立場是,我根本反對用婚前婚後去二分

我支持傳統上反對婚前性行為的那些理由,但我認為在現代

不能單純用婚前婚後來分,我們需要更精確的標準.

甚至嚴格來說我並不算是和你對立的立場

我不懂為什麼你要採取這麼攻擊性的言詞.

還是那句話

After using the word "bullshit", how are you going to

persuade everyone that you are not being offensiv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第一 我只是照樣造句 表示她所謂的"盲從長輩"是不成立的

如果樓主盲從 那麼她為什麼還要思考還要在這裡發問?

第二 格言或俗諺是古老的智慧 長輩的貞潔觀念也是同理

有人用一句有智慧的格言作為自己的座右銘 有誰會說他是盲從?

在說"盲從"之前 最好先考慮一下這樣的"盲從"有沒有道理可言

有道理 就不是盲從 或者說盲從也沒關係 反正有理

既然如此幹嘛不早點結婚再做愛?

這個問題的確很大 可以講很多

但正因為如此 不建議你們太快下結論

結不結婚不是有意願就能結

時間,金錢,家庭關係,社會地位因素等等都是問題

因此婚前婚後和兩人關係的緊密,愛的有無並無直接關係

這也是我反對以結婚做為分水嶺的理由之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顏色對顏色

我試著指出的是,人類的理智不是完美的並不代表人類沒有選擇、比較的能力

甚至全然非理性的選擇也未必就是沒有意義的選擇

畢竟就算是非理性的理由,也算是"對自己有利"的一種

"有利"並不一定是看得見摸得到的利益.

請見原文

老實說我從不太相信anyone has capability to "choose what's best" for oneself

不然就幾乎必須承認"人類在理智上是完美的"

這是一整個句子

我指的是人類"沒有選擇「最好(best)」"的能力 並沒有說"人類沒有選擇、比較的能力"

英文的事,我在她回文之前並沒有回文,請仔細看發文者ID,你可能搞錯了.

你已經說了你前面有回過...就這樣吧 人之常情...= ='

有婚姻具體的契約確實是比較好,但是婚姻中的兩人比起未婚的兩人,真的一定比較緊密嗎?

我認為真正的重點是在關係的穩固與否,而這年頭單單婚姻關係並不足以影響這點.

因此我才反對用已婚未婚下去做二分.

所以我才說婚前性行為這碼子事,越強的反對就讓我聞到越濃的沙文主義味啊= =

"這年頭"

所以我們應該回到原本婚姻對人類具體有意義的本質上

別人怎樣沙文你別管他 至少這篇在你開始提到沙文之前 還沒人講到 如果後來有人講到你再反駁就好了阿= =

我只看到"學到什麼?心靈契合?那些都是Bullshit"

這是你所謂的原因嗎?

我要的原因是你為什麼說心靈契合是Bullshit?

雖說這東西確實是個有點虛幻的詞,但要稱之為Bullshit是要有更好的理由的

畢竟,我的父母(婚後才有性行為)教育我的,性的意義,大約正是這個.

精確來說,他們稱之為"和你愛的人共享那種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的感覺"

這是為什麼我對輕易稱心靈契合為Bullshit這麼不高興的原因.

我想她說的是"從性愛裡學到心靈契合"是Bullshit 不能以這種理由作為"為爽而做愛"的藉口

因為應該是先要有愛才有性 無愛之性與禽獸無異

而心靈契合應該是從相愛開始的 性不是契合的關鍵重點 是愛

從這點來說她應該沒有說錯吧?

不過用詞過激這我沒辦法幫她說什麼 用詞過激易引人情緒也是人之常情

這方面你40樓說得對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結不結婚不是有意願就能結

時間,金錢,家庭關係,社會地位因素等等都是問題

因此婚前婚後和兩人關係的緊密,愛的有無並無直接關係

這也是我反對以結婚做為分水嶺的理由之一.

你這樣說的話也有道理 不過法律上的結婚應該沒這問題吧?

兩個成年人的公證結婚誰管得著?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見原文

這是一整個句子

我指的是人類"沒有選擇「最好(best)」"的能力 並沒有說"人類沒有選擇、比較的能力"

你已經說了你前面有回過...就這樣吧 人之常情...= ='

"這年頭"

所以我們應該回到原本婚姻對人類具體有意義的本質上

別人怎樣沙文你別管他 至少這篇在你開始提到沙文之前 還沒人講到 如果後來有人講到你再反駁就好了阿= =

我想她說的是"從性愛裡學到心靈契合"是Bullshit 不能以這種理由作為"為爽而做愛"的藉口

因為應該是先要有愛才有性 無愛之性與禽獸無異

而心靈契合應該是從相愛開始的 性不是契合的關鍵重點 是愛

從這點來說她應該沒有說錯吧?

不過用詞過激這我沒辦法幫她說什麼 用詞過激易引人情緒也是人之常情

這方面你40樓說得對

我覺得,這已經慢慢進入挑語病的等級了= =

沒有出現在你面前的選項,你無從得知他的好壞,但對於在你面前的選項

你可以經由比較、選擇出最好,或著最適合,或著你最喜歡的一個.

所以,你當然不可能找遍地球人口找到最適合你的人

但你可以在身邊的人們中找到相對來講Best的人.

更何況,一開始我說的選擇指的是選擇要不要發生性行為,不論是婚前或婚後.

那麼那位女士(回應模式看不到編號sorry)

我可以把妳的意思理解為"無愛之性無法達成所謂的心靈契合"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你這樣說的話也有道理 不過法律上的結婚應該沒這問題吧?

兩個成年人的公證結婚誰管得著?

可是,我那篇所引用的文

他說"那不就早點結婚就好了"

而早點結婚就有可能是在20歲(民法成年)之前.

再者,不是合法的事情就等於可以做

家族或是社會地位因素雖然只能施壓,但那壓力也足以讓人受不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覺得,這已經慢慢進入挑語病的等級了= =

沒有出現在你面前的選項,你無從得知他的好壞,但對於在你面前的選項

你可以經由比較、選擇出最好,或著最適合,或著你最喜歡的一個.

所以,你當然不可能找遍地球人口找到最適合你的人

但你可以在身邊的人們中找到相對來講Best的人.

更何況,一開始我說的選擇指的是選擇要不要發生性行為,不論是婚前或婚後.

所以我先說"請問怎樣才能算best?"

然後我說的"老實說..."就是以我自己或客觀來說的best定義啦~:E

還有縱使是性關係也一樣 如果是將來會與之結婚的對象就算了

但結婚前哪裡來的保證? 誰能保證你婚前做愛的對象是將來你的配偶?

這就是婚前性行為的缺點 (且不論洞房花燭夜與訂婚算不算"婚前")

可是,我那篇所引用的文

他說"那不就早點結婚就好了"

而早點結婚就有可能是在20歲(民法成年)之前.

再者,不是合法的事情就等於可以做

家族或是社會地位因素雖然只能施壓,但那壓力也足以讓人受不了....

恩那篇文是我打的xd

請繼續看一下我引用的是什麼吧

他說"七年" 從小六算起好了 "一對情侶交往已經七年了"那已經也18歲了...一_一狠

還有 都交往那麼久了再等一等有差嗎= =""

還有 "家族或是社會地位因素"那已經不是婚姻的問題了 是兩個人要在一起最終得要解決的問題

解決不了沒結婚也是要"逃離" 到那種田地有法律上的結婚又有什麼差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所以我先說"請問怎樣才能算best?"

然後我說的"老實說..."就是以我自己或客觀來說的best定義啦~:E

還有縱使是性關係也一樣 如果是將來會與之結婚的對象就算了

但結婚前哪裡來的保證? 誰能保證你婚前做愛的對象是將來你的配偶?

這就是婚前性行為的缺點 (且不論洞房花燭夜與訂婚算不算"婚前")

恩那篇文是我打的xd

請繼續看一下我引用的是什麼吧

他說"七年" 從小六算起好了 "一對情侶交往已經七年了"那已經也18歲了...一_一狠

還有 都交往那麼久了再等一等有差嗎= =""

還有 "家族或是社會地位因素"那已經不是婚姻的問題了 是兩個人要在一起最終得要解決的問題

解決不了沒結婚也是要"逃離" 到那種田地有法律上的結婚又有什麼差別?

婚前性行為的這些點我都知道,因此我原則上也反對"沒有打算/確定和對方互守終生"

的性行為,只是我認為純粹以婚姻作為分水領太過粗糙.

你一下說"快點結婚",一下說"再等一等有差嗎"= =

這樣不大對吧=w=

有些人就是覺得"已經等七年了不能再等了"啊

(雖然也會有人覺得"已經等七年了再等兩年沒差"啦,看個人哲學)

至於"婚非所愛,愛非所婚"的問題....所以我才說不要用婚姻來分啊.

其實這段看不是很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只是我認為純粹以婚姻作為分水領太過粗糙.

所以我說"我們應該回到原本婚姻對人類具體有意義的本質上"

先說一下 我的重點在"有意義的本質"

也就是它能幫助我們把口頭約定昇華為具體的 公開的 社會性契約

如何扭曲(政治婚姻)又是另一回事了

有些人就是覺得"已經等七年了不能再等了"啊

(雖然也會有人覺得"已經等七年了再等兩年沒差"啦,看個人哲學)

沒錯 想怎麼做當然是個人的自由

但好處與壞處權衡後的結果是?

至於"婚非所愛,愛非所婚"的問題....所以我才說不要用婚姻來分啊.

其實這段看不是很懂.

呃...我沒提到這個啊?

喔還有,所謂選出最好,不是一直都是在有限的選擇/手邊的選擇嗎?

從來沒有人認為最好的就是要找遍全世界吧.

不然Best這個字豈不是要廢了= =

全球化 網路 英文國際語言化 自己的生活圈由自己決定 可以盡可能找遍全世界

請問在我們力所能及的"最好" 是要做到什麼樣的程度?

與現實所能成就的字面上"最好" 當然是能做到什麼程度就做到什麼程度

我說的是在這種意義上 雖然有方法 但以人的理智是辦不到的

再說人連自己想做什麼常常都不知道了 還能為自己辨別與選擇what's best嗎?

我只是想說 不符合現實的理想敘述 能不用到就別用到 別讓人誤會了人類的能力

總而言之

贊成的與反對的各有自己的意見與想法

筆戰下去也沒什麼意義

我個人認為想守貞的就守貞 不想的就不要

只要不要後悔

自由意志論是絕對沒錯的

所以我一直說的是"哪一個比較好"

婚前就做? 還是等到婚後?

可不可以忍耐的了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還有我順便回答一下"性是自然而發生的"這個想法

一般來說應該是想成"做不做是愛情的一部分 是兩人的自由"

但這樣的想法似乎就有點不把"暫時(婚前)不做"當作是自由的一部分了

我們不只有做的自由 也有不做的自由 這是人意識的體現

如果把性訴諸於自然而然與無可避免 訴諸於生物學 那麼就是把我們的意識交出去了

這又何來自由之有?

當然以自由意志論 你交不交出自己的意識 當然是你的選擇與另一種自由

只不過這選擇好嗎? 這自由是在你真正意識自由的時候體現的嗎?

這是值得思考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這個主題現在已關閉,不能再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