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咩咩~ 11 發表於 January 24,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4, 2011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公告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24 日發文字號: 深藍法字第J156號速別: 普通件附件:論壇總則 違規加重處罰條例主旨:會員 fwj830714 違規-法務處分公告說明:1.會員 fwj830714 違反總則13-9 13-13 違規加重處罰條例 一 - B - 1總則:9. 嚴禁筆戰、挑釁、謾罵、人身攻擊、歧視它校、挑起族群與學校對立之情事,違者依處罰條例第四條處分。13. 濫用論壇系統,經發現警告後未更正,依處罰條例第一條處分。違規加重處罰條例:一 - B - 1:不同事件檢舉文或違規回報兩篇加重兩倍。因文章: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p=4739886#post4739886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p=4739930#post4739930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p=4739980#post4739980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p=4743968#post4743968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p=4746009#post47460092.依總則和違規加重處罰條例共記 16 點處分,連帶封鎖 30 天。論壇法務管理員 羊咩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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