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的東京都愚蠢規制又捲土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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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樣會變成

只要有哥哥親妹妹或是校園戀愛之類的通通禁止

也就是說

我的妹妹可能被封殺

所有校園系列通通封殺

還有就是只要有不合日本國內風氣的

所以如果有巨乳女僕或是露太多的

旋管可能被封殺

天才麻將少女可在適度的政治操作下被封殺

天降之物封殺

另外就是主政者不爽的也可以藉由適度政治操作封殺

所以說

就連K-ON這種都有可能被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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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對青少年有刺激性方面情緒、增長殘虐性、誘發自殺可能」之疑的作品、或是「內容有強姦等違反法律性行為或者類性行為」皆可能打成18禁作品。雖然文中有「不當讚美、誇張」等主觀的限制,但實際卻看不到什麼明確的上限規定,有無限上綱的可能。

依然這條例的規範的話,暴力的性行為或癡漢行為當然率先死亡,再來違反社會兒童法、淫行條例、就連公然猥褻罪、賣春防制法等等「觸犯法律的性行為」所擴張的規範範圍,一口氣能夠使許多對象也陷入危機

首先,只要跟未成年角色發生性行為就出局,即使對方同意也觸犯強姦罪。就算不到性行為程度的撫摸、親吻等描寫也會觸犯強制猥褻罪。簡單來說,只要和未成年角色的性描寫通通都會觸犯法律。

另外,未滿13歲的角色如果有全裸、半脫、只穿內衣褲、泳裝等圖片,將因為「可能成為青少年的性慾對象而對青少年的身心有害」被嚴重留意,並且東京都知事能對於發布這些煽情物的事業者作必要的指導。

引用自孤傲之狼的部落格(學長給的連結)

紅字部份

如果我是保守派的行政首長

這給了我一大堆空間清理我不想看到的東西

而以東京為基地的動畫公司就必須遵守

嚴格來說全國都看不到

而以東京都知事的聲望

我不認為他沒能力向同樣意識形態的行政首長溝通

雖然現在日本是左派執政

但我覺得他愛搞還是搞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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槓上你贏了......

我這邊沒有可以站腳的立場了

這個條例不合理的地方我一樣不提,因為大家自己應該都知道

只是禁止「內容有強姦等違反法律性行為或者類性行為」這樣是否是合理的?

這一點也屬於不合理,還是只有衍生的規範是不合理的?

你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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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基本上我會把次文化產業歸類在文化創作或是文學作品

對這些東西來訂這個條款

基本上會封殺掉很多很多的創意

但我覺得如果我是文建會主委

我絕對不會放棄這次機會

我會爭取至少一億經費

成立次文化基金會

並廣邀受這條款所害的日本各個大社

將其總部移來台灣

並給予租稅減免的優惠

並用這經費和中華動漫協會合作

創立次文化學院

專門培養動畫、漫畫、遊戲、小說等等人才

就作畫、配樂、劇本等等設立專科

並邀請日本各大社知名音樂創作家、劇作家、聲優等等來台

以台灣為基地打造不亞於日本的次文化輸出中心

並扶植台灣本地企業

推廣台灣

以次文化打入世界各地的年輕族群

增加台灣的軟實力並增加台灣的能見度

透過這些

世界認識的台灣是日常的、平民的台灣

不是官方的(不論我國對岸)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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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看規範名稱是合理的

但其實看不少文學作品也有類似描寫

也就是說,如果針對這方面題材會影響青少年這方面

規範的範圍只限ACG並不合理,而規範的目的也不合理

因為並沒有確切證據和數據能證實看了這類作品就會犯罪

還有人丟上反效果的數據出來(比對瑞典和日本這方面限制後犯罪率的情況)

我的立場跟槓上一樣,我認為動漫也是一種創作的表現方式。

就跟電影和文學小說一樣,所以題材可以無限廣。

只是動漫在描寫這方面有沒有深層意涵還是單純為了紓解性慾,這就是問題了

不然不會每次都因為這種議題被抨擊...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四月羽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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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法條除了比例原則不符的問題之外,最嚴重的問題還是在於無限上綱的部份。

這問題跟台灣的分級制度一樣...就是不明確。

也就是說只要保守人士認為不行,就能夠用任何理由想怎樣就怎樣。

不過反過來說

自由派人士認為可以

也可以無限上綱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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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還是得補充說明一下才行

我並不是站在法條那邊的,但是這裡不可能有人站反方,所以我就盡量站那個位置來作討論

其實有很多值得討論的問題,不過有些會太遠了

那麼再給一個問題

以18x遊戲來說,如果遊戲的內容本身是犯罪的話(應該不用舉例吧),

那麼這樣的東西不該被禁的理由是什麼?

一個類推是,目前大部分的遊戲都有殺人情節,但不會被特別規範

但像GTA這種明顯是從事犯罪的遊戲內容,卻會被特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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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不管我玩這遊戲的目的性是什麼

只要我做這件事沒妨礙到他人不就行了?

而且也不一定是遊戲

或者說是其他小說電影之類的

那是不是他們都不得做出任何非法行為呢?

還是說連新聞都不能報導呢?

我想"禁"的目的性至少就我來看是有瑕疵且不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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