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文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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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

我昨天在跟一個剛開始學中文的朋友聊天

他說 "上個周末我們再去了衝浪"

我知道正確的應該說 "上個周末我們又再次去衝浪"

可是我不知道要怎麼解釋為什麼他說的是錯的

因為 "再去了" = went again

"又再次去" = went again

為什麼第一種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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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觀點上的差異吧

語言之間本來就不能直翻阿

衝浪又不是名詞

在中文裡"再去了"後面應該接名詞比較順吧?

不過在英文裡"went again"卻並不是如此

所以你朋友會講錯吧

雖然講中文講了十幾年了這樣

不過要講解其中道理似乎真的頗難這樣

怎麼說呢...

反正就是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卻不會說出來這樣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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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問題就要問國外的中文老師了

對於熟悉的語言,是沒有文法可言的

像之前我就聽說過美國人不知道much 和 many 的分法

都是聽多了學會的

大推

真的,

一直在用卻無法說出其所以然

是因為反正都用習慣了都會用

就不會去特別注意文法觀念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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