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sprite 10 發表於 November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2, 2010 某班之前還在音樂館時某天糾察進去,看到一人一支手機= ="然後他們據說還把餐車弄橫的檔女糾的路這種是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好嗎早在5字畢業前就有人做過了...後來還被教官押著去道歉(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雨過天晴 10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3, 2010 我也覺得強迫招生真的不好雖然現在糾察人真的很少但在糾察中有一點一定會很好就是跟同屆的感情會很好但是被強迫來的人沒有心那這點不就沒效了一起訓練、一起歡笑這才是應該要有的第一次人來超多但現在人少的傻眼7、8字能撐多久有時候人少不完全是糾察的問題老師、整個年級........其實都會影響到新加入的學弟妹管於體力其實也不會說操到你出問題但是要真的有盡力我剛加時是伏地1下都做不起來跑1600跑了快8分鐘阿現在勒伏地可以做大約1001600大約跑7分內重點是在盡力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TEVENXXXX 10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10 9字頭沒人要加糾喔!!!這....6字畢業的時候不是糾察還很大攤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雨過天晴 10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10 從6字之後人就越來越少了= ="不知道6字時發生什麼事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M蜥蜴王 10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4, 2010 9字頭沒人要加糾喔!!!這....6字畢業的時候不是糾察還很大攤嗎應該不是沒人,糾察對新生總會有些吸引力只是實際上的訓練和大家的眼光給予新生一種推力使他們中途退出或不敢加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adleheart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糾察是二中的優良傳統耶肉絲麵沒了就算了連糾察也...??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adleheart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對了我可以問一下 我帳號下面那個怎麼變成有我的大學阿不然我都畢業了 還是只有台中二中...=3=誰教教我吧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山姆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這跟本是強迫學生加入幫派。 為什麼說是加入幫派呢?大家都知道幫派盡幹些違法違紀的事情,講白一點,糾察在做的事情也沒什麼差別,先撇開說大家對糾察成員的一些負面觀感,先假設他們都是百分之百的正義化身,但是,什麼是正義呢?正義就是台中二中的校規,國中有畢業的人都知道什麼叫做法律優為原則吧,任何事情與比較高階的法律牴觸都是無效的,法律與憲法牴觸無效,命令與法律牴觸無效,校規這種垃圾頂多只是命令而已,連法律都不是,但是憲法第二十二條(基本人權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卻明文規定,我想穿短襪還不會造成社會秩序崩潰吧,我本來想去查看看校規的法源是什麼,但是後來發現教育法裡面的規定是:各教育機關要自行訂定校規,意思就是說,校規規定男生全部都要剁雞雞,女生每個人都要穿比基尼來上學,這樣的東西也是得遵守的,只要你們學校的自治組織跟民初的籌安會一樣鼓吹帝制,縱容軍人獨裁,那這種荒謬的事情就會發生在你我身邊。我在想,除了午休時間吵鬧算是妨礙社會秩序之外,應該沒有什麼事情是會造成妨害他人自由及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類的吧?反倒是偉大的革命軍人和幫派在幹的事情反倒是比較像在妨害他人自由。金門和馬祖比人家還晚解嚴,我一直以為已經夠晚了,沒想到台中二中更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雨過天晴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這跟本是強迫學生加入幫派。 為什麼說是加入幫派呢?大家都知道幫派盡幹些違法違紀的事情,講白一點,糾察在做的事情也沒什麼差別,先撇開說大家對糾察成員的一些負面觀感,先假設他們都是百分之百的正義化身,但是,什麼是正義呢?正義就是台中二中的校規,國中有畢業的人都知道什麼叫做法律優為原則吧,任何事情與比較高階的法律牴觸都是無效的,法律與憲法牴觸無效,命令與法律牴觸無效,校規這種垃圾頂多只是命令而已,連法律都不是,但是憲法第二十二條(基本人權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卻明文規定,我想穿短襪還不會造成社會秩序崩潰吧,我本來想去查看看校規的法源是什麼,但是後來發現教育法裡面的規定是:各教育機關要自行訂定校規,意思就是說,校規規定男生全部都要剁雞雞,女生每個人都要穿比基尼來上學,這樣的東西也是得遵守的,只要你們學校的自治組織跟民初的籌安會一樣鼓吹帝制,縱容軍人獨裁,那這種荒謬的事情就會發生在你我身邊。我在想,除了午休時間吵鬧算是妨礙社會秩序之外,應該沒有什麼事情是會造成妨害他人自由及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類的吧?反倒是偉大的革命軍人和幫派在幹的事情反倒是比較像在妨害他人自由。金門和馬祖比人家還晚解嚴,我一直以為已經夠晚了,沒想到台中二中更晚!恩恩竟然這位學長隊校規有這麼多的論點但我很建議你將來走上法律這條路不過我真的不知道哪所學校的校規有像學長說的有這幾項規定你要把校規當垃圾隨你但是你被記了你也就只好認命ps.你打字給人的感覺可以溫和點嗎?要不可能會引發筆戰唷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藍蘭島漂流人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前幾天,糾:"誰學狗吠?" 糾:"沒有人?好,全班愛校"後來又來個回馬槍,糾:"誰咳嗽那麼大聲?"某:"咳嗽不行喔?"糾:"好,全班愛校"糾察隊有沒有感覺耳朵很癢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火野戰爭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前幾天,糾:"誰學狗吠?" 糾:"沒有人?好,全班愛校"後來又來個回馬槍,糾:"誰咳嗽那麼大聲?"某:"咳嗽不行喔?"糾:"好,全班愛校"糾察隊有沒有感覺耳朵很癢啊?= ="" 如果是一年級的請原諒他們懵懂無知如果是二年級的請盡情開槍沒關係一_一狠(其實一年級糾察人都還不錯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ade_vs14161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前幾天,糾:"誰學狗吠?" 糾:"沒有人?好,全班愛校"後來又來個回馬槍,糾:"誰咳嗽那麼大聲?"某:"咳嗽不行喔?"糾:"好,全班愛校"糾察隊有沒有感覺耳朵很癢啊?哈 那次超好笑的拉 我做窗戶旁邊 看到他們聽到 然後停下來 走過來 HAHA~~~~~~~~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懶瓜瓜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某班之前還在音樂館時某天糾察進去,看到一人一支手機= ="然後他們據說還把餐車弄橫的檔女糾的路話說 那班是不是現在在志清5樓的某班((汗= =""=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火野戰爭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話說 那班是不是現在在志清5樓的某班((汗= =""= =""志清五樓 = =?你說1~10班?先講好不是5班...因為我們班沒那麼閒...一_一狠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穆雅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這跟本是強迫學生加入幫派。 為什麼說是加入幫派呢?大家都知道幫派盡幹些違法違紀的事情,講白一點,糾察在做的事情也沒什麼差別,先撇開說大家對糾察成員的一些負面觀感,先假設他們都是百分之百的正義化身,但是,什麼是正義呢?正義就是台中二中的校規,國中有畢業的人都知道什麼叫做法律優為原則吧,任何事情與比較高階的法律牴觸都是無效的,法律與憲法牴觸無效,命令與法律牴觸無效,校規這種垃圾頂多只是命令而已,連法律都不是,但是憲法第二十二條(基本人權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卻明文規定,我想穿短襪還不會造成社會秩序崩潰吧,我本來想去查看看校規的法源是什麼,但是後來發現教育法裡面的規定是:各教育機關要自行訂定校規,意思就是說,校規規定男生全部都要剁雞雞,女生每個人都要穿比基尼來上學,這樣的東西也是得遵守的,只要你們學校的自治組織跟民初的籌安會一樣鼓吹帝制,縱容軍人獨裁,那這種荒謬的事情就會發生在你我身邊。我在想,除了午休時間吵鬧算是妨礙社會秩序之外,應該沒有什麼事情是會造成妨害他人自由及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類的吧?反倒是偉大的革命軍人和幫派在幹的事情反倒是比較像在妨害他人自由。金門和馬祖比人家還晚解嚴,我一直以為已經夠晚了,沒想到台中二中更晚!憲法是個大綱再由憲法衍生出六法再接下去衍生校規甚至到家規跟獨裁根本就不一樣獨裁的基礎是建立在統治者的腦袋上他愛咱幹就咱幹咱們現在是法治社會為何有法治?就是獨裁了幾千年整個國家一直在易主這樣只會讓有點基礎的國家再度崩毀所以才有法治讓即使易主的國家也能繼續生存下去可能你還沒上大學你不曉得大學除了抓作弊等這些高中那一套校規一概不存在為何?高中只是正在"開始成熟"的階段也是"開始嘗試"的階段學校就是還是一個有責任保護學生的地方如果沒有一個約束力會有多少學生"嘗試"各種不同的"漏洞"你能付得起學生出事情的責任嗎?你能接受每個走進學校的學生嘴裡都叼著一支菸嗎?你能接受學生帶著非法槍械進入學校嗎?如果每個學生都可以作弊 這個國家還會有人才嗎?法規 是一定要有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懶瓜瓜 10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5, 2010 志清五樓 = =?你說1~10班?先講好不是5班...因為我們班沒那麼閒...一_一狠哎呀 筆誤:P:P我要打4樓啦 ((手殘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雨過天晴 10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已編輯) 前幾天,糾:"誰學狗吠?" 糾:"沒有人?好,全班愛校"後來又來個回馬槍,糾:"誰咳嗽那麼大聲?"某:"咳嗽不行喔?"糾:"好,全班愛校"糾察隊有沒有感覺耳朵很癢啊?什麼時候的事??拜託講一下學狗叫是會被記但咳嗽...........我要查一下是誰計的謝囉ps.為什麼要覺得耳朵很癢,請說明一下 此內容已被編輯, November 26, 2010 ,由 雨過天晴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相信自己的決定 10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什麼時候的事??拜託講一下學狗叫是會被記但咳嗽...........我要查一下是誰計的謝囉ps.為什麼要覺得耳朵很癢,請說明一下學狗叫為什麼會被記??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藍蘭島漂流人 10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學狗叫為什麼會被記??因為......這帶有某種意涵。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相信自己的決定 10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因為......這帶有某種意涵。這樣糾察的權力太大了吧=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火野戰爭 10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這樣糾察的權力太大了吧= ='這很正常不是嗎 = =|||每個學校應該都差不多吧?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藍蘭島漂流人 10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什麼時候的事??拜託講一下學狗叫是會被記但咳嗽...........我要查一下是誰計的謝囉ps.為什麼要覺得耳朵很癢,請說明一下我聽到糾察說學狗吠的到學務處。xd記的後來探聽一下好像是"簡XX"跟"賈XX"記的,我先聲名,這是探聽來的,有誤請見諒。被譙的時候耳朵應該會很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sprite 10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這跟本是強迫學生加入幫派。 為什麼說是加入幫派呢?大家都知道幫派盡幹些違法違紀的事情,講白一點,糾察在做的事情也沒什麼差別,先撇開說大家對糾察成員的一些負面觀感,先假設他們都是百分之百的正義化身,但是,什麼是正義呢?正義就是台中二中的校規,國中有畢業的人都知道什麼叫做法律優為原則吧,任何事情與比較高階的法律牴觸都是無效的,法律與憲法牴觸無效,命令與法律牴觸無效,校規這種垃圾頂多只是命令而已,連法律都不是,但是憲法第二十二條(基本人權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卻明文規定,我想穿短襪還不會造成社會秩序崩潰吧,我本來想去查看看校規的法源是什麼,但是後來發現教育法裡面的規定是:各教育機關要自行訂定校規,意思就是說,校規規定男生全部都要剁雞雞,女生每個人都要穿比基尼來上學,這樣的東西也是得遵守的,只要你們學校的自治組織跟民初的籌安會一樣鼓吹帝制,縱容軍人獨裁,那這種荒謬的事情就會發生在你我身邊。我在想,除了午休時間吵鬧算是妨礙社會秩序之外,應該沒有什麼事情是會造成妨害他人自由及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類的吧?反倒是偉大的革命軍人和幫派在幹的事情反倒是比較像在妨害他人自由。金門和馬祖比人家還晚解嚴,我一直以為已經夠晚了,沒想到台中二中更晚!哈哈 學弟你的論點很有意思照你這樣說那騎機車強制戴安全帽不也違反自由權?開車強制系安全帶不也違反自由權?天氣熱到快死掉卻還是必須要穿衣服上街不也違反自由權?簡單來說因為校規是教育的一環 要不然為甚麼校規要"逼"你好好的穿制服 因為要你習慣守法 是要教育你如何生活在一個有法律且必須遵守法律的世界要不然你還真的以為政府閒學校閒教官閒?沒事做只好來管你這個管你那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a8256 10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6, 2010 哎呀 筆誤:P:P我要打4樓啦 ((手殘xd[/quote就是兩邊都有女生的那一班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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