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逼居熊熊 10 發表於 November 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 2010 週一, 11/01/2010 - 22:25 — TSNA作者: 魏子堯在99學年度高中棒球聯賽軟式組的比賽場地中,可以看到新增的計數器,這是因應本學年採行的新制度所增設,將投手投出的每一球顯示在計數器上,到達規定球數時就必須強制換投,用以加強對投手的保護。台灣球員總是被貼上容易受傷的標籤,這些傷勢往往是在學生時代過度使用所造成的,因此用球數的控制在近年經常受到討論,去年高中聯賽木棒組甚至出現單場個人用球數170球的驚人紀錄。主管各級學生棒球聯賽的學生棒球聯盟,本學年於原本的投手隔場限制外新增用球數限制,希望能夠達成保護投手的目的。原本的規定如下:9局制的高中聯賽木棒組,每場每名投手最多只能投9局,超過4局以上(只要第4個半局投1球也算),達成以上條件者都必須受到隔場限制。在不受隔場限制下,接連2場比賽的總投球局數最多為9局。7局制的高中聯賽鋁棒組、木棒組以及國中聯賽軟、硬式組,投手每場最多可投7局;投球2局以內(含),不受隔場之限制;投球3局以上(含),受隔場限制。在不受隔場限制下,接連2場比賽的總局數則是7局。本學年開始的高中與國中聯賽,單場用球數突破80球,投手下次出賽必須隔2場;用球數滿100球,投手必須立即退場,不得留在場上轉任野手。國小聯賽的隔2場限制為70球,強制退場球數為90球。此外,有球隊反應投手數量不足,因此報名人數上限亦放寬增加2人。儘管有各種的保護投手措施,但球隊總是能找出符合規則又能盡量使用投手的漏洞,除了強制規定外,球員的健康還是得靠各隊教練配合方能得到保障。--附上新的規定投手不因賽程或賽制而影響,須受下列規定之限制:1.採9局制,投手每場最多可投9局。2.投手投球3局以內(含),不受隔場限制;投球4局以上(含),受隔場限制。3.投手投3局,下一場僅可再投6局(即在不受隔場限制下,接連二場之比賽,最多只能投9局)。4.投手在一場比賽中,投球數超過100球(不含)時,受隔2場限 制,投球數至120球時強制退場。投手被換下場時,不得擔任捕手職務。5.球數之界定:當投手投球數將達到100球時,得繼續投完該打擊者席次,投球數仍 以100球計算,受隔1場限制。投完該人次而未下場繼續投球時,則以實際投球數計算,投球達120球時,則強制退場 (強制退場後不得擔任野手)。 6.當投手被替補,脫離投手職務後擔任野手,則該投手得再擔任投手一次。當同一局投手被替補成為野手後,再回任投手時,其投手投球局數,以一局計算之。----太好了終於有球數限制規定了至少我們台灣棒球的未來不會年紀輕輕就被操到渾身是傷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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