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文章99092703


Recommended Posts

受件日期: 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8 日

流水號: 99092703

速別: 普通件

檢舉時間: 99/09/27

檢舉原因:

挑起族群對立

檢舉原文:

不知道在吵些什麼...

也許可以先搞清楚什麼是構成要件再來繼續吵?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practice/news/cm079.shtml

(抱歉,貼補習班的東西,但我只找得到這個寫得比較好,不介意的再點)

要是什麼法律都貼法條造字翻,那以後大家都用yahoo字典學法律了0_o

(以下言論並不針對特定人,而是針對全國所有教師)

個人覺得教師若是因為學生的流言蜚語,而揚言對16、17歲的學生提告

似乎有失教師之身分?

教師上來網路上維護自己名譽、釐清事實真相是很好啦...

不過我倒是還沒看過有一開始就搬法律出來告來告去的。

應該先與學生理性溝通,把事情釐清清楚吧?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負責版主:

受理結果:

該版有版主,轉交該版主受理。

論壇法務管理員 Zzz維尼 99/09/28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