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平凡 10 Posted September 19, 2010 Report Share Posted September 19, 2010 受件日期: 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20 日受件字號: 深藍檢字第005號速別: 普通件檢舉時間: 99/09/19檢舉原因: 粗俗"屌"容易引起爭鬥 檢舉原文: 北一學姐就不需要夜自習的寧靜是吧老實說我看討論串越看越火大先姑且不論我覺得班聯會成員在網路上發言的應有的態度這件事從頭到尾北一學生就完全被矇在鼓裡如果說合辦的理由是因為我們操場要整修那就應該辦在建中不是嗎不管到底最後整不整修如果之後有北一學生投票場地的事(雖然感覺不會有)結果出來是要在建中辦呢?看你們的態度我覺得不管我們投了什麼票在北一辦就已經是定案北一的學生算個屁全部都班聯會決定就好啦但不要忘了你們辦舞會是花我們繳的錢合辦可以請較大牌的藝人?難道羅志祥不夠大你們想要請阿妹?(純粹比喻)很好!xx舞會在北教大辦這句話一點都不奇怪那社聯幹嘛在縣政府?在學校辦就好啦現在班聯會提出的所有理由都有很正當的理由可以推翻應該說是常識我是對合辦沒什麼感覺啦反正我都高三了但這已經牽扯到班聯會沒有盡到應該昭告全校的義務只希望你們可以快點提出你們的企劃書之類的東西來說服大家不然我覺得如果越多人看到這討論串之後只會有越多人對班聯沒有信心罷了摁學姐妳最屌 負責版主:笨腳掌受理結果:會提醒該版版主此篇主題後續動向,並請該版主提出是否懲處該會員。論壇法務管理員 Zzz維尼 99/09/20 Link to post Share on other s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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