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2010年115班沒社團而言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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顆顆 我覺得阿杰的那個表格太正式了

那個用在合作社餐廳的連署剛剛好= =+

應該說

115的

跟合作社

都要連署

校內連署就好了嗎???

網路連署好像沒什麼呼應

詳細內容可能要學權長準備一下

學生會召開會議討論一下

↑自己在說好玩,還沒實際行動

再次OTZ|||

第一份

學生被強迫加入數學研究社

第二份

恢復合作社的學生自助餐廳

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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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連署就好了嗎???

網路連署好像沒什麼呼應

詳細內容可能要學權長準備一下

學生會召開會議討論一下

↑自己在說好玩,還沒實際行動

再次OTZ|||

第一份

學生被強迫加入數學研究社

第二份

恢復合作社的學生自助餐廳

是這樣的嗎???

星期一開始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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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資料都沒準備呀???

星期一就要開始連署了

我可是打不出連署書的唷!!!

小千學長在幫忙用了

學生會那邊應該都會支持吧哈哈哈

總之安心XDD

大家加油吧

已經有人要參加了

他沒有在深藍上

即時我幫給 oxoxo0213

110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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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問到前任總務主任

大致上合作社歷史是這樣的

2005年 94學年度快結束的時候

何校長也快離開大同了

因為以前合作社餐廳區是賣米粉湯.珍奶.炸雞排

然後炸雞排的油煙

影響到現在在706.705位置教室的國中部學生

所以國中部家長就檢舉

後來被查到是非法營業

何校長也快離職 不知道新校長怎麼處理. 也不好意思讓新校長收爛攤子吧

合作社餐廳就收攤了

但是據說目前餐廳設備都還在 只要努力.

應該是可以馬上開餐廳的XDD

不知道上述內容是否有錯誤

能否請學長幫忙看看是否有錯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cy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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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篇主題已經從115的社團變成了合作社嗎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建議你們要把訴求清楚的表達出來而不是我要珍奶要雞排之類的

最好打探一下教育部的相關規定

要不然搞半天學校來個教育部不准那就好笑了=ˇ =

而且最好比照一下某些學校

明明教育部說不行

結果還不是某些學校可以?

就是要欺負某些學校以外的學校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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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單的方法應該是:

學生會先去調查115班的民意

確定大多數人對不能參加社團這件事感到不滿(好歹要有三分之二吧)

如果人數夠的話 就給115班一張聯屬單

最重要的是115班的態度

只要上面的步驟成功的話

接下來就要靠學生會的動員能力了

高二動員絕對沒問題

高一就要看你們能力了

有必要的話  高三也可以找

請大家聯屬 支持

接著請學權帶著聯屬書 去找學務主任、活動組長、115班班導

甚至是校長(當然,通常只能找到秘書)

學權辯論能力要夠強

要有GUTS  不能被學校以 大人 的身分壓垮

學校如果堅持不讓115參加社團的話(我相信他們不會有合理的理由能夠解釋這項政策)

就丟蘋果日報吧

大前提就是

115的態度要夠堅定!

學生會在做這些事的過程中,115一定會一天到晚被當砲灰轟

如果裡頭有個夠有種,敢跟老師對嗆的

大事可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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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單的方法應該是:

學生會先去調查115班的民意

確定大多數人對不能參加社團這件事感到不滿(好歹要有三分之二吧)

如果人數夠的話 就給115班一張聯屬單

最重要的是115班的態度

只要上面的步驟成功的話

太長恕刪.....

+1 建議在溝通時要偷帶錄音工具.....

不成功也有個錄音 如果在溝通時老師們有說出不合邏輯的理由

要丟蘋果也比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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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du.law.moe.gov.tw/inc/GetFile.ashx?FileId=1991

這個看看有沒有用吧

「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綜合活動」課程綱要.pdf 」

參、時間分配

一、本課程每週教學節數以二節為原則,其中班級活動一節列為教師基本時數。

各校可因應實際需求,於每週二節的綜合活動課程或課餘時間,安排班級活

動、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會活動、學生服務學習活動及學校特色活動,唯社

團活動每學年不得低於24 節。

肆、活動綱要

社團活動  依學生興趣、性向與需求、師資、設備及社區狀況成立社團,並在教師輔導下進行學習活動。

伍、實施要點──三、實施方法

(二)社團活動

1.社團活動由學生依其興趣、性向,並依學校社團申請辦法提出成立社團,宜打破班級年級限制,並得實施跨校社團活動,促進校際交流。

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相關的法條  我再找看看

突然想到

如果學校以「當初考試時就說過不能參加社團」來壓的話

如果115夠有種,就說「當初沒聽清楚,那可以要求轉班嗎?」

全班轉個三分之二學校就會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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