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evor 10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所以今天如果余光中的散文放在小說集裡面就是垃圾的意思?簡單舉例,如果把Internet Explorer這個瀏覽器軟體作為作業系統市占率的調查項目,你可以說他的市占率是0%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黑雲 10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樓上誤會了。我只是忍不住疑惑,即便形式不符合小說,就算從小說的角度來看樓主的作品沒什麼價值,它應該還是存在有它的價值吧?如此而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黑雲 10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不知樓上所言極端例子是指誰的呢?我看到兩個例子,只是所包裝的概念不同,何來極端之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波 10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我想說的是黑雲大舉出的這個例子和樓主的作品的狀況仍有一定程度上的差距,而且我們也沒有說誰的作品是垃圾過至於你一直詬病我們挑剔的形式問題,我想,這只是其中一個切入角度既然訂下了這些文類,就代表仍然可依此作為批評的根據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adowevor 10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我秉持的觀點是,文學主觀。價值也是主觀。為了要有一個討論的基準,我們一般都用主流的觀點來評斷文學。而文類的定義有兩種下法:由作者定或者由讀者定。如果你使用前者的定義,那麼因為不符合該文類的主流形式而批評是一件合理的事。如果你使用後者的定義,就不應該有這樣的問題。因為你自己歸類的結果必然符合你自己的分類條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黑雲 10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我秉持的觀點是,文學主觀。價值也是主觀。為了要有一個討論的基準,我們一般都用主流的觀點來評斷文學。而文類的定義有兩種下法:由作者定或者由讀者定。如果你使用前者的定義,那麼因為不符合該文類的主流形式而批評是一件合理的事。如果你使用後者的定義,就不應該有這樣的問題。因為你自己歸類的結果必然符合你自己的分類條件。噢我同意可以用文類來批評一篇文章,畢竟文章的格式可謂是基本中的基本。正如標點符號的半形與全形之分一樣。我提出的問題只是想要大家一起思考,到底是內容先於形式呢還是形式先於內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鈦元素 10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4, 2010 結尾「他」的部分太快了,前面著述不夠多,使得結尾的意圖或心境模糊不清。關於黑雲的問題,我認為形式和內容是密不可分、互相合作的關係。另外我們也可以想想一個形式的出現,是不是像阿波前面說的,真的要凸顯、配合內容,還是只是能力尚且不足,只是因為大量閱讀網誌上的心情文、日記文而造成的句子的破碎?前面congeebone學長提到這樣的形式一點也不特別,或許是我自己閱讀量不夠,但就我自己來看,這樣的模式仍然是異於更常見的小說的,也更容易讓人聯想成網誌文。也許這次的題材真的湊巧適合這種行文模式好了,但是未來呢?在基礎沒有穩固好的情況下,我們的路不可能走多遠的。淺見,問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ongeebone 10 發表於 August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5, 2010 ......還是只是能力尚且不足,只是因為大量閱讀網誌上的心情文、日記文而造成的句子的破碎?......這樣的模式仍然是異於更常見的小說的,也更容易讓人聯想成網誌文。也許這次的題材真的湊巧適合這種行文模式好了,但是未來呢?在基礎沒有穩固好的情況下,我們的路不可能走多遠的。對,學弟你點明了一個關鍵的問題——他的句式相當破碎。但個人認為這樣的破碎"形式"是段落跟句式的問題,並不關乎是不是小說,所以當時在看到前面的回文之後,我才會有所回應。(我指的常見模式是就口語化的獨白而言,並非句式。是不是有讓你誤解之處?)既然口語獨白已無太大問題,現在回到這個有關破碎句式的討論。首先,會有人質疑他近似網誌文,我想一個寫網誌的人大多是為了心情之抒發,所以為了模擬一位女性的情感抒發,個人認為會相近也不怪,但他在抒發之中亦帶出為數不少的背後情節,所以我才會說很明顯是小說。至於你所點出的破碎句式的問題,我想確實很重要,一般來說這種近乎"句句斷"的寫法會讓連貫性下降不少,但就我而言我會"不傾向"去特別指出這個問題,然後叫其改正,因為個人認為他最大的問題還在於劇情的剪裁及文句的精度,讓整個小說不僅感動力下降,反而被大家認為是濫情的八點檔了。事實上,雖然不多,但也有破碎句式用的好的例子,所以不希望大家因為其句式就給偏低之評價,或是符合傳統就多加個幾分,因為我相信直接改成傳統的句式,而最大的問題沒去解決,根本上不會改善的。現時的一些電子小說或輕小說都會顯得有些破碎,個人沒有很喜歡就是了。可是我曾看過夢枕貘的沙門空海一書,常常一句一段,卻也有其風味便是。拿前面提到的神祕人物雨藍來說,他也喜歡兩三句來一段。高行健偶爾也會來個單句成段,相反地,甚至還有整節千字不分段的,又覺得如何?所以我所不希望的是對句式本身就有成見,相信給予句式上的自由,能給大家更寬闊的創作空間。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oger7386 10 發表於 August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5, 2010 尼爾森(Jakob Nielsen)去年出版的《視線追蹤網路易用性》(Eyetracking Web Usability),找來232位受測者瀏覽上千個網頁,並追蹤記錄他們的視線在網頁上的移動情形。結果發現,我們在逛網頁時,視線軌跡呈「F」形:先掃一下文章的頭部,然後跳個一兩段,再稍微岔出去瞄一下,接著一路往下殺,跳頁。也就是說,有閱沒有讀。 請注意我們真的閱讀進去了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子影 10 發表於 August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5, 2010 這一篇討論的很精彩讓我想起很久以前 詩與非詩的爭論我認同congeebone的說法我個人不喜歡規則這種東西創作的精神 就是出於自己 並且有創意如果可以完整表達自己的想法給讀著形式就可以別這麼講究且我認為廣泛閱讀各家小說不是很重要的事多多訓練的創造力 和故事組織能力 才是重點創作又不是科學 何必像用歸納法一樣大部分人怎樣寫才是小說 怎樣寫才是詩我個人欣賞靈感大於文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夏亞喵 11 發表於 August 25,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5, 2010 尼爾森(Jakob Nielsen)去年出版的《視線追蹤網路易用性》(Eyetracking Web Usability),找來232位受測者瀏覽上千個網頁,並追蹤記錄他們的視線在網頁上的移動情形。結果發現,我們在逛網頁時,視線軌跡呈「F」形:先掃一下文章的頭部,然後跳個一兩段,再稍微岔出去瞄一下,接著一路往下殺,跳頁。也就是說,有閱沒有讀。 請注意我們真的閱讀進去了嗎?所以你們那些我一直看不懂(遭巴)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燕歸來 10 發表於 August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6, 2010 (已編輯) 這一篇討論的很精彩讓我想起很久以前 詩與非詩的爭論我認同congeebone的說法我個人不喜歡規則這種東西創作的精神 就是出於自己 並且有創意如果可以完整表達自己的想法給讀著形式就可以別這麼講究且我認為廣泛閱讀各家小說不是很重要的事多多訓練的創造力 和故事組織能力 才是重點創作又不是科學 何必像用歸納法一樣大部分人怎樣寫才是小說 怎樣寫才是詩我個人欣賞靈感大於文筆如果沒有閱讀,要怎麼學會組織文字的能力?難不成無師自通?還是傾聽靈界的聲音?廣泛閱讀當然不是最重要的事,因為最重要的事是閱讀與書寫並重 此內容已被編輯, August 26, 2010 ,由 燕歸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hadowevor 10 發表於 August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6, 2010 (已編輯) 為何我要建議樓主閱讀任何類型的小說?(我意指任何類型皆可,並非種種都得閱讀)如果一個人沒有辦法用自己獨特的作品形式獲得讀者的認同,從其他人的作品中學習是一個非常好的改進方法。文不隨主流,並不是一面無敵的擋箭牌。無論一個作品是否可被歸於主流形式,取得讀者的認同才是重點。今天樓主的作品看起來沒有取得太多人的認同,看起來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這點是無庸置疑的。文學沒有規則,只有前人的足跡。不要因為某一條路被千千萬萬的人踩過就以為那條路是沒有價值的,以為走那條路就是盲從大眾。另闢新路很好,但是並非所有人都有能力這麼做。不妨先了解舊路。 此內容已被編輯, August 26, 2010 ,由 shadowevor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ongeebone 10 發表於 August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6, 2010 廣泛閱讀當然不是最重要的事,因為最重要的事是閱讀與書寫並重另闢新路很好,但是並非所有人都有能力這麼做。不妨先了解舊路。兩位的話都很有道理,閱讀絕對是一條良好的學習方法、創作亦是。我最初要強調的概念只是:不要通盤把一種形式否定掉,而可以針對"形式內"的東西進行討論。(後來越扯越遠了)我個人認為已經到了這個年紀,應該有一定的語文架構能力。就像我們在算數學的時候,都應該有能力自己想出一些解題方法,即便解不出來也可從中獲取經驗,所以並不是叫大家都不要看別人怎麼解,而是先想想再去參考別人的解法,獲益最大。從閱讀他人的創作可以在心中激盪出火花、造成一種衝擊,並使人回頭自省、向其學習,這當然是好的。但我想36樓子影的說法是從另外的角度強調另一種概念,也就是每個人都有其自由性、獨創性,過多固有的枷鎖反而箝制了這些特點。我想這也是有道理的,不然我們就回到強調一致統一的獨裁社會去好了。我想前面兩位講的"並重"及"很好......但......不妨"就已經在強調這種平衡拿捏的概念,兩者皆不可偏廢,在沿襲傳統及創新再造之間,會有個求得最大值的平衡點的。我想這問題在這一來一往之間差不多已經要趨於一個共識,有問題再拿出來討論吧,有作品則更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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