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亂入】死刑是好物


Recommended Posts

以下是我的小情人大熊前一陣子寫的文章

前言

雖然曾經以死刑的存廢為題打過幾場快樂的辯論比賽,但是直到現在依然沒有對正反任何一方有特別的好感。當初會選擇死刑作為報告主題,純粹只是因為覺得其他題目都很無聊,我並不想浪費腦汁去做什麼車禍之類的反省。

前面說到目前對死刑的存廢並沒有特別傾向的想法,所以我用銅板決定持方為反方,並從網路取得與我持方相反的論文,作為假想正方,同時選擇非常有創意的極刑死刑作為替代方案。

我選的論文是一個叫做趙培詩的大陸人寫的,我總覺得那應該是廚師的名字。

他的論文名為《论废除死刑》,為了保留原汁原味,下面的引用我將全部使用簡體中文,帥吧!(逃…)

在趙培詩的論文中,以

1. 死刑並非實現報應正義的必不可少的手段

2. 死刑具有一般預防上的不科學性

3. 死刑在特別預防上不必要

4. 死刑侵犯生命權

四點主要論點來立論死刑的廢除,下面我將在說明我在這篇報告中所主張的極刑死刑的形式後,節錄趙論文中的重要部分加以反駁立論。

正文

壹、制度

鑒於現代死刑的種種缺陷以及廢除死刑之聲浪逐漸高漲,有其在不更動主要精神(生命刑)的前提下改進配套措施的必要。相較於傳統單純的死刑執行方式,本人主張融入極刑特色的極刑死刑,其實施方法是,在實行死刑的前n天開始,強迫該犯人二十四小時待在房間看公佈犯人和推理過程全部都被剪掉的名偵探科南,n等於該死刑犯被判處死刑的數目。本刑罰最大的特色就是,可以使犯人陷入超級想知道卻不能知道的狀態,在精神慾求的百般折磨下迎接死亡。

貳、辯證

趙在論文中提出了許多理由說明廢除死刑是必須的,但是只要稍加思考,我們ˊ可以發現他的立論完全沒有道理。

因為趙的論文實在是太囉哩巴唆,連我都看得很煩,所以我在每一段引文後面都加上重點整理,真是非常體貼。

1.報復正義

趙培詩

“杀人者死"不是报应正义的必然要求

死刑之所以延续到今天,最重要的原因莫过于它满足了人们“杀人者死"的复仇本能而貌似公正。但死刑作为维护报应正义的有效手段并非是必不可少的。

英国法理学家哈特为报应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认为报应解决的是这样三个问题: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对什么样的人施加刑罚?所施加的刑罚应多重?以及刑罚为什么是正当的?对于第一个问题即刑罚的分配资格问题,报应论认为刑罚只能是在一个人有罪的情况下对犯罪者本人施加。对于第二个问题即刑罚的分量问题,报应论认为刑罚应该与犯罪的严重性相适应。对于第三个问题即刑罚的正当性问题,报应论认为,使犯罪者得到罪有应得的惩罚,本身便是正当的,因为它表达了对犯罪的恰当的谴责。在上述三个问题中,刑罚的分量问题与死刑的正当性最为相关。

从罪刑相适应的角度,传统的报应主义者认为死刑是实现报应正义的必要手段,因而是正当的。罗克认为,生命权是一种自然的权利,不能剥夺、不能转让、不能放弃。但他进一步补充道,尽管包括生命在内的自然权利不可剥夺,但可以丧失,因为你的生命不被剥夺是以你不剥夺他人生命为前提。若你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则你就丧失了自己的生命权。这样,罗克从杀人与死刑所剥夺的价值对应性的角度证明了死刑存在的正当性。康德进而提出了等害报复主义,这无疑是形而上学的。黑格尔虽反对康德的等害报复主义,但认为在侵害生命的情况下是一种例外,即对于杀人,死刑是正当的。

那么,报应主义是否必然要求等害报复呢?也就是说,是否必然要求犯罪所侵害的权益是什么,刑罚所剥夺的权益就是什么?

首先,从等害的角度来看,等害的报复是野蛮的,在很多情况下也是不可能的和可笑的。刘邦入关时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在当时因为顺从人们“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观念而深得民心。但是,以残酷的肉刑、肢体刑对付伤害罪和以腰斩、凌迟等残忍的死刑对付杀人罪,由于其野蛮性而被现代文明社会所摒弃。那么,对杀人者为什么不能废除死刑呢?应该知道,普通死刑也是野蛮的。贝卡利亚认为死刑树立了杀人的榜样,促成与助长了人的残忍心理,“体现公共意志的法律憎恶并惩罚谋杀行为,而自己却在做这种事情:它阻止公民去做杀人犯,却安排一个公共的杀人犯。"“酷刑的场面给予人们的常常是一副铁石心肠,而不是教人悔过"。正如日本学者泷川幸辰所言,“死刑是野蛮时代的遗物"。“20世纪的文化应该征服死刑这一野蛮时代的文明的最后抗拒者"。此外,以死刑作为“杀人者死"式的报复手段,是对人的复仇心态的姑息、迁就与纵容,因而必然助长人性中的野蛮与残忍因素。等害报复作为原始复仇习惯的遗迹,若被用作维护死刑的理由,那么同样可以成为复辟肉刑的理由。这无疑是对历史文明进步的反动。

况且,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等犯罪无法实行等害报复,当然,如果我们判处强奸受害人再去强奸,这将会滑天下之大稽。

其次,从现实的角度看,并非所有的杀人者都得处死刑。有很多杀人犯因为主观恶性或者客观的社会危害性不大而逃过一死。这就有力地否定了“杀人者死"式的等害报复思想。

既然报应正义不是指等害报复,那么怎么理解罪刑相适应原则呢?这是报应正义的核心问题。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含义就是将犯罪的严重性与刑罚的严厉性分别划分等级,使得两者在轻重次序上相对应。这里仅仅提供了一个模糊的标准,强调的只是罪与刑在轻重次序上的相对对应,亦即最重的犯罪应该受到最重的刑罚,但并未要求最重的刑罚是什么。因此,罪刑相适应的意义仅在于严禁对轻罪适用重刑,对重罪适用轻刑,它并不要求死刑的存在。

這一段講的是以報應論做為死刑理論基礎的不正確性。趙認為,報應論能做為死刑的理論基礎,是來自於滿足了報應正義並適當地解釋了罪刑相應原則的等害報復主義,於是他提出等害報復主義有其理論缺陷如下:

a. 等害報復主義是野蠻的,他體現了公共殺人的殘酷,卻不具教育意義

b. 無法對所有罪犯實施等害報復主義,如國家安全罪犯或者強姦犯。

接著,趙重新詮釋了罪刑相應原則,指出罪刑相應原則要求不同程度的最相應於不同程度的刑,卻沒有清楚的判準,因此在刑罰輕重的衡量下,只要有無期徒刑作為最高刑,死刑是不必要的。

趙的理論缺陷在於對現實死刑執行條件的無知,和對等害報復原則的精神的誤解。

趙認為,因為報復論而執行死刑是野蠻且殘酷的行為且對社會造成不好的影響。此論點直接造成的理論後果,就是死刑比無期徒刑可怕,無期徒刑對罪犯的嚇阻力小於死刑。另外,現在已經不流行在菜市口砍頭了,而陳進興被槍斃時電視轉播的「那棟執行死刑的建築物的外觀」,跟在各大小電影院上映,闔家觀賞的電影「德州電鋸殺人狂」或是「沉默的羔羊」相比,簡直就是無害的小雞。

再來,趙認為我們不可能判處強姦犯「讓被害人強姦回來」,所以等害報復主義是無效的。在這裡,讓我們先彎起嘴角,對趙的愚笨露出輕蔑的笑容。等害報復主義,必然要求的是對於加害者等量的損害,以達成報復正義,如果判處的刑責無法對罪犯造成損害(不論是心理上還是生理上),何來報復正義。趙對於報應論膚淺的了解,導致他對報應論的執行方式的推理流於形式,而忘記了最清晰明瞭的道理。

在這裡我們知道,因為技術上的理由,絕對無法精確地計算出罪犯對其他人造成的損害總和以執行分毫不差的處罰,但是依靠強迫犯人觀看沒有結局的名偵探科南,我們可以在符合等害報復原則精神的情況下,對罪犯造成適量的痛苦以達成報復正義,以及對潛在罪犯造成比無期徒刑有效的嚇阻。

2.一般預防

趙培詩

死刑在一般预防上是不科学的

从一般预防的角度看,死刑是否必要,在于死刑有没有边际效益,即死刑作为比无期徒刑更严厉的一种刑罚,是否比无期徒刑更有效。贝卡利亚与边沁否定了死刑的边际效益,认为死刑的威吓效果并不大于终身监禁。

死刑保留论者立足于这样一个三段论:刑罚的威吓作用来自于人们对受刑罚惩罚之苦的一种畏惧。而刑罚越严厉,有理性的人就越害怕,所以威吓的作用就越大。而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因此,其威吓作用便最大。这个三段论貌似正确,却不过是人们的迷信和幻觉罢了,因为它忽视了这样一个问题,刑罚的严厉性并非威吓的唯一决定因素。

死刑要对潜在犯罪产生威慑力必须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且不可避免地受到刑罚处罚为前提。但实践中却有很多人缺乏违法性认识,更不知道被判处死刑,或者知道违法犯罪,但认为罪不致死,甚至明知罪及致死,却存有侥幸心理(经济犯罪即为典型),再有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之类(如政治犯和亡命徒)。这几类犯罪人在实践中占有大量比例,死刑对其威慑力甚微。对此,马克思指出:“历史和统计科学非常清楚地证明……利用刑罚来威吓,世界从来就没有成功过,适得其反!"

這一段的主要論點有二:

a. 死刑的嚇阻力不會比無期徒刑大

b. 對於一些人,例如僥倖犯或是無腦犯來說,刑罰的嚇阻力是無效的

趙引用專家斷言指出死刑的威嚇力不會大於無期徒刑,我們在這裡可以發現,這和他前面講到死刑比無期徒刑殘酷的言論完全矛盾,不過我們先不要說破,偷偷笑他就可以了。讓我們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死刑的嚇阻力真的不如無期徒刑,看過幾天結局被剪掉的名偵探科南再處死的處罰,也絕對把全國三十六萬個三隻手都嚇得馬上改邪歸正,連螞蟻都不敢踩死,還天天扶老人過馬路。

看到上面的第二點,我相信大家可能都忍俊不住而噗地發出愉悅的笑聲。

3.特殊預防

趙培詩

死刑对特殊预防而言是不必要的

首先,必须承认,死刑具有最大的个别预防功能。因为随着对犯罪人生命的剥夺,对犯罪人再犯能力的剥夺具有其彻底性。也就是说,犯罪人因生命被剥夺而永远丧失了再实施任何犯罪的能力。正是这种对犯罪人再犯能力剥夺的彻底性,赋予死刑以最大的个别预防功能。

但是,从特殊预防而言,死刑是否必要,在于是否只有死刑才可以制止杀人犯再去杀人,如果死刑被适用于没有再犯罪可能性的人或者不是非适用死刑便不可阻止其再犯罪的人,即使他所既已实施的是死罪,这样的死刑也是没有根据的。边沁的功利主义死刑观首先涉及到个别预防,认为只需将犯罪人予以终生单身隔离或流放便足以像死刑一样收到彻底剥夺犯罪人再犯罪能力的效果。因此,对于防止犯罪人再犯罪来说,死刑纯系不必要的刑罚。菲利也认为终身监禁足以彻底剥夺在犯罪能力,无需另设死刑。一方面,菲利肯定了死刑的一般的正当性,认为“它不违背正义,因为当另一个人的死完全必要时,死刑都是合法的",而且,“死刑不违背人类社会应当通过消除反社会的和不适应社会的个人的方式来进行人为的淘汰这一自然法则";另一方面,菲利并不认为“它在正常社会生活中是必需的",因为不用死刑而用终身隔离或流放,社会也足以保护自己。我们不能用缺少流放的地方和终生单身隔离的不人道来否定废除死刑。因为,先已废除死刑的国家和地区的实践证明,改进终身监禁手段是可以人道地剥夺犯罪人再犯罪能力的。

此外,刑法不仅应具有否定和威慑机能,还应具有改造和教育机能。因此,个别预防不仅指剥夺犯罪能力,更重要的观念是改造人。死刑从肉体上消灭犯罪人,断了犯罪人自新之路,这实际上牺牲了刑罚积极的改造的价值。而并非所有的谋杀犯不能改造,所以,从个别预防而言,死刑是不必要的。

所謂「死刑的特殊預防」指的是犯人因未失去生命而永遠無法再度犯罪。趙認為,如果死刑並不是唯一可以阻止犯人再度犯罪的手段,死刑就不是必要的。

問題在於,我也可以主張,如果無期徒刑並不是唯一可以阻止犯人再度犯罪的手段,無期徒刑就不是必要的。姑且不論無期徒刑是不是能夠確實地將犯人與社會隔絕,這樣的論點的最大效力,也只是在特殊預防上主張死刑和無期徒刑的效力持平。如果在其他方面無期徒刑比不上死刑或是名偵探科南死刑,我們仍然沒有理由讓無期徒刑來取代他們。

4.生命權與人道

趙培詩

生命权和人道主义要求废除死刑

我们知道,人道性是刑罚的价值之一。而刑罚的人道性,是指刑罚不能剥夺人的基本权利与连带剥夺人之不应剥夺的权利。因此,死刑人道与否,关键在于死刑所剥夺的是不是人的基本权利,以及死刑是否连带剥夺了人之不应剥夺的权利。

死刑以剥夺人的生命为内容。而生命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与首要的权利,因为,一方面,生命是人作为活体而存在的唯一标志,另一方面,生命是人的一切权利的载体,又是人从事一切活动的前提。没有了生命,人就不再是人而成为尸体,就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因此,对生命权的剥夺构成对人本身的基本权利的剥夺与对人自身的否定。这就是死刑的不人道性所在。死刑不仅违背了人道性中把人当作人的要求,而且必然不人道的连带剥夺人的生命之外的其他权利。

有人认为,打着人道主义的旗号不处死杀人者,就否定了人的生命价值的平等性,就贬低了被害人生命的价值,从而对全社会而言就造成了更大的不人道。这种看似有理的观点的最明显的无理性在于曲解了刑罚人道性的内涵。刑罚的人道性在于刑罚不得剥夺人之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只要承认生命权是人之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只要承认犯罪人是人,以剥夺犯罪人生命为内容的死刑便因所剥夺的是人的基本权利而构成不人道之刑,因此,死刑的人道与否只与犯罪人的生命可否被剥夺相关,而与受害人的生命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无关。假如认为死刑不人道便是对受害人生命价值的贬低,那么,认为肉刑不人道便是对伤害罪受害人身体健康价值的贬低,认为宫刑不人道便是对强奸罪受害人性权利的贬低,认为羞辱刑不人道便是对侮辱罪、诽谤罪受害人人格权名誉权的贬低。进一步推论,历史上早已废除的肉刑宫刑羞辱刑等不人道刑罚都应恢复。如果从受害人生命与犯罪人生命价值的对等性来论证死刑的人道性,实际上是将死刑公正与否混同于死刑人道与否了。我们应该肯定死刑的公正性,但并不能据此推出死刑的人道性。

這一段關於生命做為人的最基本權利不可剝奪的論點我完全看不懂,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死刑(剝奪生命)是不人道的而無期徒刑(剝奪自由)不是不人道的。趙洋洋灑灑地提出一堆斷言說生命作為人類的基本權利是絕對不可被剝奪的,卻完全沒有加以推論。

如果人道可以成為一個社會上的有效價值而作為行動判準,這樣的人道必然不會和維持社會的安定和降低犯罪的原則相違背,也必然不會和一套具有嚇阻力能夠有效控制犯罪的刑法相違背。

結論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極刑死刑不僅在執行上有其報應論的理論根據,在效果上也可以達成比無期徒刑優越的一般預防和特殊預防,所以放棄廢除死刑並將死刑改善為極刑死刑是合理的。

引註資料

中國法律教育網-論廢除死刑 趙培詩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005%5C1%5Cli778941820111150024256.html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曾經看過一集Star Trek: The Next Generation(科幻影集名)

劇情大概是有一個星球上面刑罰就只有死刑一種,犯罪的全部殺掉。很不巧地Enterprise(星艦名)的一個船員在玩球的時候不小心撞壞一個種植物的器具,就要被判死刑。

劇情不是重點,重點是當地人問Picard(艦長)他自己來自的地方沒有死刑嗎?艦長回答「沒有,因為根本沒有會造成犯罪的因素。」

重點是要把造成犯罪的因子解決,大家都滿足時就不會有人想犯罪。

當然這要有兩個前提:

科技和社會的發展程度高到可以消滅一切犯罪動機

人性本善

現在我們還沒辦法做到,但是我認為我們應該朝這個方向努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這個主題現在已關閉,不能再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