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從政治之合法性反觀基本權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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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由於繫於國家的統治之上 , 所以往往易流於權力的爭奪 ,

所謂的政治 , 即是國家的治理 , 一種統治權 , 國家權 , 政權 , 治權 等等 ,

我想這些名詞很多 , 但意思大多是一樣的 , 便是公權力 .

公權力何來 , 本質為何 , 相信很多人都會說 , 是來自於人民 , 由人民所賦予的權力 ,

它的理論依據主要是古典的國家契約論 ,

認為為了打破中古宗教的壓迫 , 追求更強大的集體力量 ,

因此 , 人民與國家訂立契約 , 一種權力的移轉約定 , 每個人民將自身的權力托付予國家 ,

使得國家擁有整體人民的權力 , 故謂之公權力 .

這是早期的國家契約論 , 奠定了公權力的基礎 , 即公權力的合法性 ,

而後隨著時代演進 , 逐漸修正 , 開始有了公權力之正當性的訴求 ,

權力的行使是否正當 , 是否應受到監督以及拘束 ,

種種訴求 , 在二次大戰前後不斷地被提出來討論深省 , (尤其是戰後德國)

這些概念 , 原理原則 , 在德國之威瑪憲法首開其例 ,

開啟至今大家所熟悉的立憲主義憲法 ,

而其核心的內容 , 大致有 ,

1. 民主原則

2. 法治國原則

3. 權力分立原則

4. 基本權利(人性尊嚴)之保障

這是人類夢想的結晶 , 崇高的夢想 ,

雖然現實與夢想之間 , 總是存在著距離 ,

但人們應本於自身的認識 , 朝著最崇高理性的夢想前進 ,

因為 , 這些概念 原則的形成 , 是人類經由好幾個世紀以來所歸納的理論 , 智慧的結晶 ,

一路走來雖然碰碰撞撞 , 但也非毫無收穫 ,

我們現在把這些統稱為憲法精神 ,

這憲法精神為的便是維持人類社會生活的安定以及每個自我人格的自主發展 , 這是它的目的 ,

而實現的方法則有賴於公權力的執行 , 這是它的具體化 ,

有權力當然會有濫用 , 因此也有著監督制衡的機制 , 這是它的衡平性 ,

我們若將這憲法精神 , 看作是一個個人的價值體系 ,

那麼這個價值體系為的便是與現實的壓力來作對抗 , 批判 , 甚至是消磨 ,

這是妥協的過程 , 無法避免 , 但如上述 , 這是我們應該去前進的路 ,

最不可茍同的便是 , 拋棄一切辛苦所建立的價值 , 現實壓力的消極者 ,

這便如同我們現在的政府 , 在現實壓力與憲法精神之間 ,

拋棄了奮鬥許久才建立的憲法價值精神 , 甚而是扭曲它 ,

試問 , 政府的人們阿 , 您是否還記得 ,

記得 , 公權力的本質何在 ? 目的何在 ? 手段如何行使 ? 價值的衡平 ?

是否還記得您是人民的公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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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公權力不彰已是事實, 政府濫用公權力的情形絕對比起不彰要少很多, 但是公權力濫用是政府侵犯人民, 人民因此矛頭對準政府, 但是不彰卻是其他人搶進了原本應由政府管理的領域, 沒有為大眾的利益做最佳打算, 說是公僕, 沒有權力要怎麼為民服務? 我感覺現在的台灣自由過度氾濫, 政府因此礙手礙腳(當然, 看過去及現在政府的表現, 誰敢交付權力給他們? ), 這是應該要改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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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政治應該是指參與國家決策的過程 , 而在民主政治之下 , 更應該是全民積極的參與政治 , 涉入國家政策的形成 , 在間接的代議民主下 , 並不代表著人民委託權力給少數人之後 , 就不在過問 , 而更應是處在監督的立場下 , 積極地發表意見給予資料以便形成政策 , 然而現今常常聽到所謂的"政治冷漠"一詞 , 大家對於政治總是視為洪水猛獸 , 認為這是不好的 , 政客橫生 , 我們對於政府不帶有任何希望 , 只奢求它給予我們一口飯吃 , 殊不知這種要求只是給與政府滿足人民最低生活標準的限度罷了 , 我們總是有許多事認為交給"專業"來做就好了 , 卻忘了專業所做的事是涉及到了我們日常生活的 , 與我們有著必切的關聯性 , 信任專業 , 但不代表放任專業 ; 支持政府 , 不代表漠視政府 ; 厭惡政治 , 更不代表著冷漠政治 , 在您冷漠政治的同時 , 政治也對您冷漠 , 您的權益就在冷漠下給悄悄犧牲了 , 因此 , 不管公權力不彰(即公權力怠惰)或是公權力濫用甚或是公權力踰越 , 在在都顯示著應該要回歸到個人來做反省 , 讓每個人知道權力 權利的本質 , 以及公權力的目的 , 進而瞭解它 , 去監督它 , 而不是僅僅一句"政治好黑暗喔""我不喜歡政治""政客很惡劣""政府無能""司法不公"那麼簡單就能解決 , 制度上的缺失 , 始終要回歸到個人 ; 人類所反下的過錯 ; 始終要自己來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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