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現今中國之人權保障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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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鐵傲人文版之"大陸的限制網路言論自由~這是否恰當?"一文中 , 本人與不動如山兄之討論 , 鐵之狂傲人文版

<<美国每年的人权报告都要说中国的人权状况差,可是他举的例子又有站不住脚,我觉得这只能解释为,因为美国历来敌视共产主义,故而对共产主义的东西一律说坏,而不顾实际情况,中国永远不可能有美国式的民主,所以其人权状况是不能以美国人的标准衡量的,其实只要来中国看看就知道,这里的人权状况并不像外电报道的那么糟糕,虽然限制是多一些,但很自由的。

另外还要问一句,美国为什么能对别国家的人权指手划脚,难道他自身没有人权问题?他的人权问题不严重?>>

誠如不動如山兄所言 , 本人亦認為美國以自己所謂的人權來衡量他國之人權程度並加以評價優劣 , 實存有本位思想之嫌 , 然而若純以人權保障為出發點 , 那麼關於美國憲法當中所揭示的基本人權保障實為各國不可忽視者 , 再者 , 在人權的保障之下 , 理應承認以自由多元為前提方得完全落實人權保障之思想 , 且更須配合立法與司法間的制定與解釋法律 , 進而由行政來適用法律 , 在這樣的過程之中皆須具有著人權保障的思想 , 也就是說人權保障是針對整個國家(立法 行政 司法)而言 , 因此國家的權力到哪 , 人權的保障即應主張到哪 , 以此來透視法律之目的是否合理 , 司法之解釋與適用是否妥當 , 行政之依法行使公權力是否合乎比例 , 在在顯示出其中所欲保障人民權利之精神所在 ,

綜上而論 , 反觀於現今之中國 , 雖然逐漸重視人權保障以及人民之人身自由 , 然而卻仍有部分基本權利自由仍舊掐在擁有權力者之手上 , 如前有一篇文章提到在大陸關於六四事件之資訊是被封鎖的 , 是不能任意去觀看的 , 而此即無異剝奪了生而為人為了追求其價值所需要的資訊(知識) , 亦即侵害了從憲法當中所導出之所謂的資訊請求權(我國憲法可從第22條之一般行為自由導出) , 又關於人身自由方面 , 雖然有了這方面的保障 , 然而卻忽略了還有政治的個人自由(如集會 結社)與社會的個人自由(宗教自由 性自由) , 因此對於人之權利的保障永遠都是不夠的 , 如果在附上限制的話 , 則實有與人權保障之核心價值有違 , 生而為人俱應享有其為人所具有之基本人權 , 此係先於國家所存在的 , 因此國家實不可過度干涉甚或忽略之 ,

在世界人權宣言所派生之兩大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目前中國僅簽署〈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關於社會福利思想的保障 , 因此能推知中國目前承認有所謂的個人人權保障 , 而關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此一公約則尚未簽署 , 主要考量應是涉及了中國共產主義政治制度 , 倘若簽署此公約便即承認民主政治之制度 , 而使得國際法引入國內 , 最後勢必改變為民主政治 ,

從上而言 , 中國不欲拋棄共產主義(極權集權 , 然事實上現今之共產主義已不能以傳統馬克思之思想來看待 , 實修正了許多方向) , 而仍承認人權保障思想 , 然而在人權保障所直接針對的便是國家公權力 , 在中國即是統治者的權力 , 在現今中國人權保障仍受有限制的情形來看 , 統治者對於權力的掌握 , 即國家的權力仍是優先於人民的 , 此點當然地與人權保障之核心價值產生矛盾 ,

因此在現今中國如何在集權的國家政治之下建立起完善的人權保障應是相當需要受到關注的 ,

不管國家係為集權抑或民主等等制度 , 關於人權保障的思想已是一股強大的制約力量 , 約束著統治者的公權力 , 且亦為人民所欲追求的價值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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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可以根據"國際人權觀察組織"的報告, 不一定要唯"美"是瞻, 中國的確在經濟日漸開放的情況下開放了部分人權, 但是與其他大部分地區相比較仍然落後許多, 尤其是部份最基本的權利仍掌握在當權的獨裁政權手中, 理所當然啟人疑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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